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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業大學2016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2-04-16 18:50:49

❶ 南京工業大學全日制自考本科招生開始了!!!

五、2008招生專業
序號
專業名稱
學歷層次
招生對象
形式
學制
學費

學歷
技能

1
應用化學
本科(四年制)
高中畢業
或同等學歷
全日制
四年
5170
1800

2
人力資源管理
本科(四年制)
高中畢業
或同等學歷
全日制
四年
4800
2180

3
信息與計算科學(JAVA軟體工程師)
本科(四年制)
高中畢業
或同等學歷
全日制
四年
5170
4800

4
信息與計算科學

(軟體測試工程師)
本科(四年制)
高中畢業
或同等學歷
全日制
四年
5170
4800

代辦費:500元/年
住宿費:按實收取 詳見通知書
報名注冊費:50元

六、報名手續
憑身份證以及身份證復印件、高中畢業證書原件與復印件、當年高考成績單、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張 ,以及必須本人填寫和簽名的報名表。
1、可攜帶以上證件直接到我院自考招生處報名(本人可來我院填寫報名表)。
2、外地的學生攜帶以上證件可在當地招生處報名,亦可直接郵寄到我院自考招生辦公室。
3、可網上報名,並將相關證件復印件郵寄到我院自考辦。
報名時間:即日起額滿為止
開學時間:見通知書
咨詢電話:13770733935咨 詢QQ:981544040
報名地址:南京市新模範馬路5號南京工業大學
郵 編:210009
乘車路線:由南京火車站、中央門汽車總站乘 32 路至青石村下,或乘 1 、33 、35路在公交總公司站下,即可至新模範馬路。

❷ 江蘇省2o16年高考綜合評價招生簡章是什麼意思,能祥細說明嗎

江蘇省綜合評價錄取與高校自主招生類似,是高考錄取的一種形式。綜合平均錄取與高校自主招生錄取的學校不同,綜合評價錄取的學校是省屬重點學校,而高校自主招生是全國范圍內的985及211重點大學。

見: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省屬普通高校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各有關高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江蘇省申請在部分省屬高校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廳函〔2015〕14號),以及國家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要求,2016年我省繼續在省屬高校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落實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我省開展普通高校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目的在於指導省屬高校積極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養目標和要求的人才選拔標准,建立健全多位一體的人才選拔綜合評價體系,即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內容,對高考成績達到本二批次省控線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試點院校和招生章程
2016年,我省共有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葯大學、南通大學、江蘇師范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等11所高校在省內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試點高校應科學、周密制定綜合評價錄取簡章,內容須包括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報名條件、報名方式、考核辦法、工作程序、入選考生確定規則、錄取辦法、咨詢方式、監督機制、申訴渠道等信息。高校須將招生簡章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於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並據此開展工作。試點高校還應根據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綜合評價錄取簡章和招生計劃中,對以綜合評價方式錄取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提出明確要求。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考生報名和高校審核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願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省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的主要對象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不得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試點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訂並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推薦。所有被推薦考生的名單及相關材料須在校內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4月30日前,試點高校應組織專門力量,按本校報名條件對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本校考核的名單並及時告知考生,同時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在確定擬參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時,要合理控制學生數量,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考生、向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向農村考生適當傾斜。
試點高校要通過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管理」平台將准予測試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三、高校考核和確認入選名單
6月10日起,試點高校要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針對不同學科特長的考生進行考核,原則上不得筆試,不得採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要充分發揮學科專家的作用,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簡便、規范的考核方式,並在考核中遵守「五隨機」的原則,即「考官隨機確定,考場隨機分配,考題隨機抽取,學生隨機分流,考官隨機輪場」。每組專家評委的人數應在5人以上,並進行全程錄音、錄像。考核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須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執行。尤其在命題、測試等環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考試安全保密和組織管理的相關規定。
6月22日前,經本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後,試點高校要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2倍的范圍,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並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同時,將入選考生資料庫通過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管理」平台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准、擬錄高校及專業等。考生所在中學和試點高校應分別在其網站進行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公示。中學公示的考生信息須保留至當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四、入選考生志願填報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在6月27日至29日,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願填報系統填報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志願,不需要列印志願確認表。專業志願須在公示的擬錄取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願。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即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我省在志願填報時專設一個志願欄,用於符合條件的入選考生填報綜合評價錄取、自主招生或試點學院招生志願。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
五、投檔與錄取
我省文科類、理科類高考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對於已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並填報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志願的入選考生,將按以下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1.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試點高校在簡章或招生計劃中提出的等級要求。如高校未作具體說明的,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該校對其所屬科類一般考生的等級要求。
2.對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達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總分在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先行向試點高校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使用「其他類」計劃擇優錄取。
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論、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對滿足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試點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綜合評價擬錄取考生數據時,須對相應考生標注「綜合評價」錄取類型。
3.對不符合綜合評價錄取標準的考生,試點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退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檔時,對其中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願進行投檔,由有關高校擇優錄取。
4.按綜合評價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分別在錄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錄取高校及專業等。
六、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公平公正
綜合評價錄取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招生院校要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全面實施「陽光工程」,嚴格規范管理,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實行高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暢通考試錄取結果申訴受理渠道,及時回應處理考生質疑和問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強化各個工作環節的監管,確保測試、錄取等各環節安全、平穩、順利實施。
試點高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紀律,不得發布未經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的綜合評價錄取簡章或進行虛假招生宣傳;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組織與綜合評價錄取掛鉤的考核工作;高校相關工作人員、專家評委不得參與社會機構組織的各類培訓、輔導活動;不得以各種形式偏離試點定位進行惡性生源競爭或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錄取時不得突破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不得更改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不得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或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有關中學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
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執法監察,全程參與改革試點工作,開展全面監督。對違規違紀的部門、學校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要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市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速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市各縣(市、區)招生辦和有關中學,並做好對考生的政策宣傳工作。
省教育廳
2016年3月16日

❸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學費

2020年南京工業來大學浦江學院學費:源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年,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年,嵌入式培養類專業17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5000元/年(以江蘇省物價局審批標准為准)。住宿費:1500元/年。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以獎勵在校優秀學生和資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3)南京工業大學2016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學習成績優良的考生均可報考。

2、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須達到4C1合格,選測科目CC及以上等級。藝術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3、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學生入學後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❹ 南京工業大學專轉本的問題

強烈建議你考專轉本!
關於2009年專轉本報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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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省教育廳通知,2009年的「專轉本」報名工作已經開始,現就有關報名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請各系部及時通知學生:

一、專轉本接收院校及計劃

1.2009年「專轉本」規模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職(專科)畢業生的5%以內,共12000人,安排在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民辦二級學院)。

2.專轉本接收計劃由各本科院校報教育廳,由教育廳審核後下發。

3.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民辦二級學院)必須單獨為「專轉本」學生組建班級,不得插班學習。

二、選拔對象

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統一招生錄取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二年級(2007級)、三年級(2006級)的在籍學生。

三、報名

1.2009年「專轉本」錄取按照考生報考類別設置平行院校志願。考生可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頒布)》所劃分的十一個學科門類,在本學科門類中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得跨學科門類報考。每生最多可申報三所院校的三個專業。報考「專轉本」的考生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可填報A、B、C三所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可選擇一個相同或相近專業和一個服從其他相近專業志願。

2.報名條件:(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2)每門專業基礎課學習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無不及格課程(接省廳最新通知); (3)在校學習期間未受過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的。

3.報名資格審查:申報「專轉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薦高校根據報考條件、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審核。

4.報名時間:3月24日至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補報。

5.考生向推薦高校申報並填寫報名表一份。

四、考試

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專轉本」仍實行全省統一考試的選拔辦法。文科(英語、日語類)、藝術類考試科目:語文(150分)、英語(日語)(150分)、計算機(100分);理工科考試科目:數學(150分)、英語(150分)、計算機(100分)。滿分為400分。英語類考生英語試卷不同於其他類考生。省控線按文科類、英語類、日語類、理工科類、藝術類分別劃定。考試時間為5月9日,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錄取

1.各有關本科院校根據公布的計劃和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省教育考試院監督。

2.對跨大專業門類、專業基礎課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3.省教育廳對錄取結果進行審核,並辦理相關學籍變更手續。

六、培養與收費

1.「專轉本」學生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

2.「專轉本」學生學費與接收院校同專業學生實行相同標准。

七、學籍管理與就業

1.「專轉本」學生,由推薦院校和轉入院校按照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轉出和接收手續。

2.「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學。「專轉本」學生到錄取學校報到後要求返回原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籍。

3.「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享受與轉入學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普通高校二級學院招收「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填寫「在本校XX學院(專轉本)XX專業X年制本科學習」,獨立學院招收「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填寫「在本校(專轉本)XX專業X年制本科學習」,學制按本科設置的學習年限填寫,學習起止時間按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4.「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八、本校專轉本報名辦法:

1、報考專業:自今年起報考「專轉本」採取平行志願的辦法,考生可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在本學科門類中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得跨學科門類報考。

2、考生可填報志願:每生最多可申報三所院校的三個專業。報考「專轉本」的考生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可填報A、B、C三所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可選擇一個相同或相近專業和一個服從其他相近專業志願。

3、系部應對學生的報名條件進行嚴格審核並填寫《2009年專轉本學生審核報名表》,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報名,所填各學期成績應仔細進行核對並蓋章。

4、報名日期:3月24日—3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請考生將報名表(一份)、報名費、考試費交教務處夏老師處。

5、報名表(一份)應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水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楚,不要塗改。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要填寫可以方便聯絡的有效地址及電話。

6、預收報名費、考試費、拍照費、考試交通費等合計200元(多退少補)。

7、各報名考生應在3月31日下午1:30—4:30到教務處拍照並核對報名信息與簽名。

8、報名表、審核表、招生計劃表見附件,由學生個人下載。

九、2009年專轉本報名流程:

1、考生自己上校園網下載報名表並填寫(可參考樣表)

2、考生自己下載專轉本審核表並由各部門填寫和鑒字、蓋章

3、考生到教務處交審核表(由徐老師鑒字)、報名表、報名費(夏老師),由工作人員根據報名表錄入考生基本信息和報考志願

4、核對各考生報名信息並由考生本人和各系輔導員或班主任鑒字(以上工作於3月24—3月27完成)

5、組織考生拍照(於3月31日下午1:30—4:30教務處進行),匯總並公布專轉本考生的信息

6、上報電子材料(4月5日前)

註:系部負責審核學生成績和是否欠系部費用,學生處審核學生是否受過紀律處分。

註:對專轉本學生的成績要求:專業基礎課70分以上,無不及格課程。

十、填寫報名表時的注意事項:

所有的報考者均需填寫報名表,報名表中有幾個方面的內容,有的要求考生自己填寫,有的要求推薦學校填寫;有考生的自然信息,也有考生的志願信息。下面主要說說如何填寫報名表:

(1)類別欄的填寫:報考類別和考生類別兩欄只需要填寫序號,不要求寫漢字。

(2)代碼欄的填寫:報考院校和報考專業兩欄的代碼都是填今年的專轉本選拔計劃上公布的代碼;

推薦學校一欄的代碼為普通高考和單招錄取時使用的省標4位統一代碼。我校為1255。

報考者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代碼填寫6位數的國標代碼。填寫所學專業欄目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為准。可由校網上下載。

雙專科專業代碼,默認值為第一專科專業代碼。鑒於雙專科專業學制為4年,而專轉本選拔對象為2、3年級(主要是二年級)的學生,報考時,這些考生主要完成了第一專科專業的學習,因此,雙專科專業的學生,一般按照第一專科專業報考。

(3)主要專業基礎課成績:第一學年、第二學年、第三學年主要專業基礎課成績共有3欄。有的推薦學校考生人數比較多,如果每個考生都填寫的話,填寫的量會比較大,這里對此作個說明:各校可以根據考生報考的接收院校公布的計劃上的說明決定是否填寫,只要考生報考的3所院校中有一所接收院校對主要專業基礎課成績提出要求,那麼推薦學校就必須填寫,如果報考的3所院校沒有提出要求的,可以不填寫。但是如果因為沒有填寫主要專業基礎課成績而對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推薦學校和考生本人共同負責。

(5)填報志願

專轉本的報名工作是與志願的填報工作同步完成的。

①今年仍然設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1個專業志願和1個是否服從本校其他相近專業志願。各推薦學校在指導考生填報志願時要對考生講清楚什麼事平行院校志願和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

②報名軟體設置了本科招生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要求必須相同或相近的條件。省教育廳下達的專轉本選拔招生計劃後都有說明,考生不能跨科類報考。專科專業的代碼是6位數,本科專業類的代碼是4位數,今年的選拔計劃公布到前4位數的本科專業類代碼,考生報名時要求專科專業與本科專業類前4位數專業代碼必須相同。

③部分接收院校(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主要專業的基礎課程提出了具體要求。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必須仔細閱讀接收院校招生計劃後面的說明以及接收院校在本校網站上公布的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後的說明和招生章程中各接收院校對各自的招生專業有不同的招生要求,要對照要求填寫志願,否則,接收院校可以以專業不對口或所學基礎課程不符合要求而退檔。今年的招生計劃中南京工程學院康尼學院、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金陵科技學院龍蟠學院等接收院校都提出了對專科所學課程的要求。

④同一專業,不同的學校可能安排的招生類別不一樣;有的學校安排在一個類別中招生,也有的學校將同一專業安排在不同的類別中招生。如南京中醫葯大學翰林學院的護理專業,文理均安排了招生計劃。而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的護理專業今年只招理工科類的專科生,文科專科畢業生就不能報考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的護理專業。否則,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⑤考生報考的3所院校的3個專業必須是相同類別的專業,不能跨類別報考,否則,一方面軟體會提醒,另一方面,所報志願無效。

⑥同一專業,不同的招生院校專業代碼是不一樣的,不能因為A院校的會計專業代碼是01,就想當然將B、C院校的會計專業代碼當成是01專業。

(6)報名表填寫後,要求由考生本人核對,班主任或輔導員復核,教務處或學生處全面審核。核對、復核、審核的內容是考生所填的各項內容,包含姓名、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是否正確、報考類別與報考的3個專業志願和專科階段所學專業類別是否一致、代碼是否正確、報考類別與本科院校招生類別是否一致、本科專業與專科專業是否對口、所學主要基礎課程是否符合接收院校所提要求等等。

上述工作結束後,各推薦學校按照報名軟體統一組織專門人員錄入,錄入時要注意不能出現差錯,否則,可能會因為錄入差錯,而影響正常錄取。最後列印出報名校核表,校核表必須經考生本人核對無誤簽字確認後,由推薦學校蓋章留存,備查。

註:所填寫的課程成績必須是成績管理系統中導出的真實成績,上報省廳前學校教務處將再次審核,如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對於你是五年制高職的學生 從前年就可以參加專轉本考試了 有不懂的再給我留言 我會盡力回答的 !

❺ 文科生可以上南京工業大學嗎

1、文科生可以報考南京工業大學。

2、南京工業大學也有文科生可以報考的專業,文科生是可以報考南京工業大學招收的文理兼收專業的。
但南京工業大學的文理兼收專業不一定在所有省份都安排招生計劃,能否報考南京工業大學的文科專業,考生要查詢自己省份的高考招生計劃。

❻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相關問題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是1998年經江蘇省批准成立的公有民辦二級學院,2005年經教育部審批轉辦為獨立學院。
學院依託百年名校--南京工業大學優質的教學資源和悠久的辦學傳統,把教學質量視為學院發展的生命線,其教育、教學納入南京工業大學統一管理。南京工業大學的三位中國工程院院士為學院的名譽院長,成立由南京工業大學各學科知名專家組成的教學委員會,指導、監督學院的教學。任課教師和管理幹部從南京工業大學的優秀教師幹部中選聘,且大部分為教授、副教授。學院依託南京工業大學的學科優勢,面向社會和市場需求,科學設置了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建築學、生物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等30餘個熱門專業。
學院秉承南京工業大學「明德、厚學、沉毅、篤行」的校訓,發揮南京工業大學的綜合辦學優勢,實行嚴格的管理體制,創新的教學模式,靈活的運行機制,致力於社會經濟發展,培養「基礎實、知識寬、特色明、素質高」的應用型、創業型人才。在校生9200餘人,已畢業的7屆學生就業率高,深受社會和用人單位肯定。
學院擁有佔地600畝的「生態型、園林式、數字化」校園,在共享南京工業大學部分先進儀器設備和數字化圖書館的同時,配備了現代化的教學設備和資源,多媒體設備、數字化語音室、計算中心設施一流,數量充足。高標準的體育館、游泳館、塑膠田徑場、學術報告廳、大學生活動中心、標准學生宿舍和學生食堂等教學生活設施一應俱全。學院校園文化氛圍濃厚,學生社團眾多,學生課余文化生活豐富多彩。
學院踐行「忠、誠、精、實」的南工大精神,力爭到「十一五」期末,建成萬人規模、機制靈活、特色鮮明,綜合辦學實力位居省內前列、全國知名的「創業型、應用型」本科教學學院。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碼:13905(國標代碼) 1810 (省內代碼)

高校名稱: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學歷層次:本科

校 址:南京市浦口區

一、學校概況

第一條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是1998年經江蘇省批准成立的民辦學院。南京工業大學的三位中國工程院院士擔任學院的名譽院長。

南京工業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跨工、理、管、經、文、法、醫7個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是江蘇省「十一五」重點建設高校。學校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02年建立的三江師范學堂,已具有百年辦學歷史。「明德、厚學、沉毅、篤行」的校訓,鑄就了工大獨特的辦學理念和優良校風。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依託南京工業大學的學科基礎,設置了生物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建築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等30餘個專業。

二、組織機構

第二條 我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條 我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具體落實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 我校紀委和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三、招生情況

第五條 我校本科生招生對象為: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的學生。

第六條 我校本科專業標准學制4年(建築學專業為5年)。

第七條 我校面向全國15個省份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

第八條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四、錄取規則

第九條 廣招天下英才而育之,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 本校各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均為英語課程。

第十一條 我校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體狀況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報考建築學專業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

第十三條(省外考生適用) 投檔比例按各省規定執行,錄取時按照專業級差(級差值不超過5分)的方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江蘇省考生適用) 我校對選測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據擅長合理選報專業。

學校不限科,考生須選擇。我校專業門類多,考生選擇空間大。錄取實踐表明,考生能夠根據自己的選考科目理性選擇和慎重填報自己擅長、喜愛的專業。

第十五條(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普通類錄取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選測為BC,必測為4C1合格。

第十六條(江蘇省考生適用) 學校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擋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後進行排序。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或B+,分別加上3分、2分和1分。

第十七條(江蘇省考生適用) 專業安排按專業級差方式進行。取捨等效基準成績相同的考生進入同一專業時,其原則為: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數學原始分排序。

五、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八條 學費,13000元/人年;住宿費,1500元/人年。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補等獎勵與資助體系,設有各類獎、助學金近70餘項,獲獎金額高、授予面廣。

第十九條 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六、招生咨詢方式

第二十條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5-83239859、83239891、83239809(fax)

聯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號 郵政編碼:21000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網 址:http://zhaosheng.njut.e.cn

七、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中與各省(市、區)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各省(市、區)的招生政策。

學院依託南京工業大學的學科基礎,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現代科技發展趨勢設置專業,實施全面素質教育,實行學分制、主輔修制、彈性學制和獎學金制,設置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生物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國際經濟與貿易、建築學等30餘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各專業介紹參照相關學院專業介紹。

聯系人:徐百友(副院長) 025-58133903

童政權(副書記) 025-58133904

郵 箱:[email protected]

網 址:http://pjxy.njut.e.cn

❼ 南京工業大學學費多少

2017年南京工業大學學費:

第二十二條 學費按照2014年江蘇省物價局的文件執專行(元/人/年): 文科類屬5200、理科類5500、工科類5800、醫學類6800、藝術類6800、中外合作辦學21600。優勢學科在原專業基礎上浮10%、嵌入式培養專業上浮2000元。

住宿費1500元/人/年。我校已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按學年預繳學費,學年末結算,畢業時清算,具體按照蘇價費319號文件及本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執行收費及相關退費。

詳見南京工業大學2017年本科生招生章程,http://zhaosheng.njtech.e.cn/newstudent/view/aid/808/tag/zsjz

❽ 南京工業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工作,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綜合評價錄取、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計劃等。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工業大學。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291,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學校目前有三個校區,其中江浦校區地址為南京市江北新區浦珠南路30號,丁家橋校區地址為南京市鼓樓區新模範馬路5號,虹橋校區地址為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200號。

第四條 學校是一所具有百年辦學歷史的公辦本科、全日制

普通高等學校,是首批入選國家「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2011計劃)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重點支持高校。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工業大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京工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其中,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符合「南京工業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招生項目有棒球、壘球、田徑、乒乓球。考生須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水平運動隊的有關報考條件,其中棒球、壘球項目的考生專業測試須參加全國統考,田徑、乒乓球項目的考生專業測試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測試合格後,由我校根據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符合「南京工業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省專業統考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須達到該省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江蘇省考生填報志願的最低要求為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C級及以上等級為合格)科目不超過3門。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則錄取;若沒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省統考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報考綜合評價錄取的江蘇考生須符合「南京工業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通過我校報名材料初審後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報考考生面試合格且通過公示後,由我校根據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願錄取。

第十六條 (江蘇省考生適用)學校普通類錄取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選測科目BB(中外合作辦學BC),必測科目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第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適用)學校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擋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後進行排序。選測科目中物理(歷史)等級達A+或A,分別加3分、2分;另一門選測科目等級達A+或A,分別加2分、1分。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時對於進檔考生,將採用專業級差(總級差值不超過3分)的方式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採用專業志願清錄取)。對於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同分比較的規則進行排序。錄取信息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十九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本科專業標准學制4年(其中建築學和城鄉規劃專業為5年,報考建築學和城鄉規劃專業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語言類專業除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5200元,

理科類專業5500元,

工科類專業5800元,

醫學類專業6800元,

藝術類專業6800元,

中外合作專業:26400元,

優勢學科在原專業基礎上上浮10%。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800-1500元/人/年(蘇財綜〔2004〕122號、蘇價費〔2006〕185號、蘇財綜〔2006〕35號)。

第二十七條 學校已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按學年預繳學費,學年末結算,畢業時清算,具體按照蘇價費〔2006〕319號文件及本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執行收費及相關退費(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執行)。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補、減」多元資助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開通「綠色通道」,設有各類獎、助學金100餘項,保障和激勵學生成長成才,詳見我校本科學生資助網http://xszz.njtech.e.cn。

第三十條 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區浦珠南路30號

郵政編碼:211816

招生咨詢電話:025-58139090

招生傳真:025-5813909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監督電話:025-58139070

招生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haosheng.njtech.e.cn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和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二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❾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畢業後的文憑和南京工業大學一本的文憑一樣嗎

不一樣,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畢業後發的是浦江學院畢業證,並不是南京工業大學畢業證。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是1998年經江蘇省教育委員會批准成立的公有民辦二級學院,2005年經國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設立獨立學院。學院與奧地利MODUL大學合作舉辦酒店管理「4+0」專業,該畢業證書獲得歐盟認證,也為學生拓展了海外就業市場和升學渠道。

另外,在《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中,該校本科生畢業後所獲得的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證書類別為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畢業證書;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9)南京工業大學2016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證書頒發辦法:

凡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完成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取得本專業規定的學分後,准予畢業,畢業時頒發國家認可的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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