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理工大學招生簡章2016
A. 山東理工大學中韓聯合辦學招生條件有哪些學費是多少
要求高中以上學歷者,國內學費15000元/年,國外一年學費1.5萬-2萬人民幣,詳情致電:0533-2301623 2301723
B. 山東理工大學研究生招收什麼專業
計算機應用招收,法碩不招。
C. 山東理工大學電氣考研復試考什麼
山東理工大學電氣工程(專業學位)專業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復試科目:
電力系統分析與繼電保護
或電力電子技術
D. 山東理工大學自主招生
每年山東理工大學都有單招招生的,今年的招生簡章已經整理好給同學們了,請務必注意報名考試時間。單招主要就是為了低分考生開通的綠色通道。分數不高的同學都是可以考慮的。
E. 淄博山東理工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首先,同學,經濟學不管在哪個學校,它都是一門熱門得學科,都內是競爭力比較大容得學科。我個人認為,如果真想考,就好好准備,不要想太多好不好考得問題。其實,當你考上去以後回頭想想,你會覺得這種擔憂是不必要得,加油吧
F. 我准備復讀走美術藝考理科(山東考生)請問山東理工,山東建築大學藝考本
他們學校各有益處.
那就的看你學什麼專業了?
山東理工大學簡章
為深入實施「陽光工程」,確保山東理工大學200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選拔新生,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山東理工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東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理工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東理工大學。
第五條辦學類型: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以本科為主。
第七條招生代碼:10433。
第八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
第九條辦學特點:山東理工大學創建於1956年,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領導,山東省教育廳主管。學校佔地面積240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79億元,圖書館藏書456.99萬冊,全日制在校生33000餘人,現有63個本科專業、43個碩士學位授予學科,學科專業涵蓋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8個學科門類,形成了以工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在山東省率先實行學分制改革,構建「知識、能力、素質」三位一體的人才培養體系,著力培養基礎厚、能力強、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是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試驗區;一支結構合理、愛崗敬業的高水平師資隊伍成為學校建設發展的中堅力量;「數字化、園林化、生態化、人文化」的一流校園基礎設施和氤氳其間的以「育人」為核心價值觀的大學文化,為廣大師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優良的環境。50多年來,理工大學人秉承「厚德、博學、篤行、至善」的校訓精神,銳意進取,砥礪前行,學校已經發展成為山東省重要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基地,正在向省內領先、國內知名的理工科大學的建設目標邁進。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山東理工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山東理工大學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山東理工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山東理工大學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監督電話05332780046)。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山東理工大學2009年計劃招收普通本專科學生8330人,其中本科7330人、專科(高職)1000人。
第十四條山東理工大學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理工大學招生簡章、校園網等多種渠道公布並按時報送到相關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考生填報志願時,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正式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五章錄取
第十五條山東理工大學錄取工作執行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六條山東理工大學2009年實行按專業招生,分類培養。
第十七條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八條對於進檔考生,學校根據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順序,在專業安排上,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數學類、物理類、外國語類專業在分專業錄取時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數學類和物理類專業為數學,外國語類專業為英語)。
第十九條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情況下,不拒絕非第一學校志願考生。
第二十一條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規則錄取,江蘇省選測科目一為物理,選測科目二不限,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為:選測B、B,必測4C。
第二十二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數後,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國防生、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工作,按上級有關政策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除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對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二十五條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其中國防生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准》。
第二十六條除招收國防生的專業外,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凡報考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須在填報志願前與我校聯系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相關協議。具體時間將在我校招生在線網站公布。
第二十九條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渠道和山東理工大學校園網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條收費標准按省物價局、財政廳規定的標准執行。
第三十一條按照國家規定頒發山東理工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校學位委員會頒發山東理工大學學位證書。如果修讀第二專業,按相關規定頒發第二專業證書。
第三十二條學校建有一套完善的獎、貸、助、補資助體系,用來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三十三條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和學校有關文件規定,除藝體類專業外,學校實行轉專業制,一年級學生可以按一定比例在全校范圍內轉專業,二年級學生可以按一定比例在同一教學平台包含的專業中轉專業。
山東建築大學簡章
為了保證山東建築大學200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建築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建築大學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建築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建築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建築大學 院校代碼:10430
第五條 學校地址:濟南市臨港開發區鳳鳴路。郵編:250101
第六條 學校辦學性質、層次及類型:全日制省屬普通本科院校;以本科生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
第七條 學校簡介
山東建築大學是一所以工科為主,以土木建築學科為特色,工、理、管、文、法、農等學科交叉滲透、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坐落在文脈綿延、山水秀美的泉城濟南。
1.歷史沿革與發展變遷
學校始建於1956年,歷經濟南城市建設學校、山東建築學院、山東省建築工程學校、山東建築工程學院等發展時期。1958年升格為本科院校,1998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山東建築大學,學校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
2.基礎設施與辦學條件
學校辦學基礎好,設施先進,功能完善。學校總佔地138.72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27.72萬平方米,學生宿舍13.56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176.29萬冊,電子圖書59.32萬冊;各類運動場所面積8.42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4906萬元;教學用計算機3794台,多媒體和語音室座位15592個;擁有便捷、安全、高效的校園網路。
3.師資隊伍與數量結構
學校堅持人才強校戰略,不斷加強高水平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積極創造條件優化人才成長和發展環境,師資隊伍穩定,結構合理,滿足人才培養需要,發展趨勢良好。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312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佔42.30%,擁有碩士和博士學位的佔67.07%。學校有雙聘院士2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員2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8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9人,博士生導師17人,碩士生導師256人,全國優秀教師12人,山東省級教學名師5人,山東省優秀教師12人,山東高校十大優秀教師1人。廣大教師從嚴執教,嚴謹治學,為人師表,愛崗敬業。
4.辦學層次與發展規模
學校主動適應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適時調整和完善學科專業布局,形成了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的多層次辦學格局。學校設有土木工程學院、管理工程學院、熱能工程學院、市政與環境工程學院、藝術學院、建築城規學院、機電工程學院、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商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理學院、法政學院、外國語學院、體育教學部15個學院(部)和成人教育學院。擁有44個本科專業,涉及6個學科門類的22個一級學科;擁有建築學、土木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1個碩士學位二級學科授權點,1個工程碩士培養領域。目前,學校面向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1074人。
5.教學水平與人才培養
學校始終堅持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任務,以教學工作為中心,以教學質量為生命線,不斷加大教學投入,強化教學管理,深化教學改革,基本建立起符合教育規律、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彰顯學校特色的高素質人才培養體系,取得了一批較高水平的教學成果。目前,學校獲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20項,其中一等獎2項。擁有國家級精品課程2門,省級精品課程10門,國家級特色專業2門,省級特色專業6個,省級基礎實驗教學示範中心4個。
學生創新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2004年以來,學校學生參加「挑戰杯」、電子設計、數學建模等各類競賽活動,共獲得省級以上獎勵504項,其中國家級獎勵220項,獲得專利授權492項。畢業生受到社會廣泛認可,就業率連續三年名列山東省高校前茅。辦學53年來,學校為社會培養了10萬余名高素質本專科畢業生,山東省各市建設系統管理及業務骨幹約有50%是我校畢業生。廣大建大畢業生以良好的素質、出色的表現為學校創出了品牌,贏得了很高的社會贊譽。
6.學科建設與科學研究
學校始終把學科建設作為培育核心競爭力的關鍵,確立了強化優勢學科、支持基礎學科、發展交叉學科、培育新興學科的學科建設思路,整體水平穩步提高。目前學校擁有8個省級重點學科,5個省級重點實驗室,6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其中城市規劃與設計和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2個學科被省委省政府批准設立「泰山學者」崗位,並被確定為「十一五」省級強化建設重點學科,結構工程實驗室為「十一五」省級強化建設重點實驗室。
學校主動面向經濟建設主戰場,大力開展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在結構工程、能源綜合利用、城市規劃與建築設計、智能化建築等諸多研究領域均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優勢。2004年以來,學校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259項,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46項,有108項成果獲國家專利,發表論文5925篇,其中638篇被SCI、EI、ISTP收錄,先後出版專著、教材632部,2008年科研經費達到5236萬元。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對改善教學條件、提升教師水平、推進創新實踐教學、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7.對外合作與學術交流
學校積極推進開放辦學,先後與美國、英國、俄羅斯等10個國家的22所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校際合作與科研協作關系。積極開展學者互訪,40餘名訪問學者、留學人員回校工作,有10餘名外籍專家和教師常年在校任教,並邀請外籍專家來校開展短期講學和學術活動,拓寬了師生的學術視野。加強國際科研協作與交流,成功實施與維多利亞大學、奧克蘭理工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開展本科生赴國外大學修讀學分的學生交換項目,開辟了國際校際合作的新途徑。
「十一五」期間,學校將繼續秉承「以人為本、自強不息、經世致用、造福桑梓」的辦學理念,進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務實、同心同德、幹事創業,幹事創業,強化內涵建設,為把學校建設成為辦學水平較高,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多科性大學而努力奮斗。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建築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建築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建築大學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山東建築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山東建築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報志願時,以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正式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十二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所在批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視各地生源情況及主管部門要求而定)。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報考我校中外合作辦學、英語、德語專業的考生外語應試語種要求英語,其它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後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其它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
第十五條 男女生比例:報考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山東建築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並符合我校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1.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我校考生滿額的情況下,按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時不拒絕非第一志願考生。
2.在按學校志願錄取時,首先按學校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1:1的比例劃定學校在各省(區、市)的錄取最低控制線(出現同分考生隨機錄取)。
3.對達到我校在各省(區、市)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進行專業分配時,以第一學校志願投檔的考生進行專業分配按照「分數級差」原則進行,專業志願間分數級差為3分(出現同分考生隨機錄取);非第一學校志願投檔的考生,其專業分配在缺額專業計劃中,並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出現同分考生隨機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本人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學校將其隨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中。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4.專業分配後,因專業不服從調劑等原因產生的計劃缺額,由錄取最低控制線下考生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出現同分考生隨機錄取)。
5.藝術類專業錄取:我校使用山東省藝術統考成績,省招生主管部門分專業按取得《藝術專業合格證》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確定我校投檔名單後,我校在分專業投檔名單中按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出現專業測試同分考生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
6.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范圍內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7.對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省(區、市)的考生,某些專業因投檔線上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並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
8.定向生招生錄取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考生可自願填報我校定向就業招生志願,若被錄取為定向生,須在入學注冊前與我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對拒簽協議的已錄考生,我校取消其錄取資格。
9.優秀運動員錄取按教育部及我省相關規定執行,符合優秀運動員推薦條件且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者,我校方能錄取。
10.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十八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
1.山東建築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藝術設計(文、理)、工業設計、美術學(國畫、油畫)、園林、廣告學、建築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築設計等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2.報考建築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築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其中山東省考生按省內招生計劃1:1.1的比例實行暫錄,暫錄後學校將於新生報到前一周加試美術,並按美術加試成績進行錄取,學校對經美術加試未被錄取到建築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築設計專業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本年度招生專業的相同層次、相同科類內調整專業。美術加試時間及要求等隨錄取通知書一並發放。
3.為確保完成中外合作辦學招生計劃,報考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學校將視情況,在確定正式錄取前的適當時間與其簽訂有關協議。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等復查。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普通本科、專科(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准。
第二十一條 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0]68號文件規定:學習不足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滿一學期不足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 資助特困生政策: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優秀特困生獎學金,獎勵經濟困難的優秀特困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三條 家庭困難學生可以申請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達到山東建築大學學籍、學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山東建築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專科生頒發山東建築大學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建築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七條 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政策、規定執行。
G. 山東理工有二本專業嗎
山東理工大學是二本大學【部分專業為本科一批】,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以理工學科為主的多科性大學。
學校簡介
山東理工大學為教育部確定的全國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之一,是首批「山東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設工程」高校之一,也是首批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共建高校;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簽約培養國防生,是空軍19所簽約高校之一;與農業部南京農業機械化研究所共建山東省農業工程優勢學科。
山東理工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准。
第十五條 山東理工大學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理工大學招生簡章、校園網等多種渠道公布並按時報送到相關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考生填報志願時,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正式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山東理工大學2017年實行按專業招生,分類培養。
第十八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九條
對於進檔並符合體檢要求的考生,按照專業級差的辦法安排專業,志願間專業級差為2分。數學類、物理類、外國語類專業在分專業錄取時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數學類和物理類專業為數學,外國語類專業為英語)。對於平行分考生,在分專業錄取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因素。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後,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工作,按上級有關政策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除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對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五條 除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六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渠道和山東理工大學校園網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 我校是山東省學分制改革首批試點學校,收費標准按《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中國海洋大學等7所高校繼續實行學分制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59號)規定的標准執行。
第三十條 學校建有一套完善的獎、貸、助、補資助體系,用來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H. 2016山東理工大學美院錄取多少名學生
2016山東理工大學美院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請看 山東理工大學2016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http://www.ms315.com/html/20160108/20160108095220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