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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雲南招生計劃

發布時間: 2022-05-03 22:43:14

㈠ 同濟大學預科

往年在雲南有預科班文科招生計劃,不過專業與錄取人數都不多,僅限文化產業管理,版人數2~3人,去年權預科班文科錄取線在540分左右。下圖是同濟大學2012年在雲南的招生計劃(包括預科班),2013年的招生計劃要到月底才能公布。

㈡ 同濟大學雲南的美術生好考嗎要不要進行校考,哪個專業比較好考,專業和文化分數要多少

同濟大學對各省依照省級招辦投檔規則投檔進校的考生進行專業錄取,錄取規則如下:

1.同濟大學按考生的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計算進檔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40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600]。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合成分從高到低不分文理統一排序,依據計劃數擇優錄取;區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從高到低文、理分別排序,依據計劃數擇優錄取。

2.合成分相同考生,以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相同考生,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㈢ 在雲南招生的「985」院校是哪些

今年有20所「985高校」在滇招文科考生329人:北京大學計劃10人,中國人民大學23人,清華大學2人(法學和經濟金融專業各1人),北京理工大6人,中央民族大學57人,南開大學14人,復旦大學14人,同濟大學11人,南京大學10人,廈門大學24人,山東大學18人,中國海洋大學10人,武漢大學12人,湖南大學12人,中南大學8人,中山大學28人,重慶大學12人,四川大學36人,西北農林科技大學12人,蘭州大學20人。

另外,有34所「985高校」在滇招理科考生1801人:北京大學15人,北大醫學部13人,中國人民大學16人,清華大學32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6人,北京理工大學56人,中國農業大學75人,中央民族大學56人,南開大學22人,天津大學21人,大連理工大學30人,東北大學35人,吉林大學60人,哈爾濱工業大學50人,復旦大學17人,同濟大學43人,上海交通大學32人,南京大學20人,東南大學35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8人,廈門大學73人,山東大學38人,中國海洋大學25人,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20人,武漢大學48人,華中科技大學90人,湖南大學53人,中南大學158人,中山大學72人,華南理工大學63人,重慶大學121人,四川大學210人,西安交大47人,西北工業大學23人,西北農林科技大學78人,蘭州大學20人。

㈣ 招生計劃和實際招生人數一樣嗎

招生計劃就是實際招生人數。是指具有統招資格的高等學校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結合近幾年來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

調整招生專業結構、層次結構、區域結構,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計劃;安排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的招生學校,可以預留少量計劃。

招生特殊情況

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計劃總數的3%,專科(高職)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專科(高職)計劃總數的1%,各高等學校要將分專業的招生計劃按規定時間、格式報送上級主管部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匯總,核定本地所屬高等學校編制的生源計劃。

省屬高等學校擬跨省安排的招生計劃,則由高等學校所屬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與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商並經其認可。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在本地安排的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匯總後及時送本省教育考試院;跨省安排的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匯總後報送教育 部,部委等有關部門則匯總、核定該部委所屬高等學校編制的生源計劃,按時報送教育部。

㈤ 同濟大學的中外合作辦學今年分數線是多少

2020年同濟大學的中外合作辦學在不同省份的錄取分數是不同的。如其在北京招收的中外合作辦學錄取分數為660分;在天津的錄取分數為679分;在河北的錄取分數為670分;在江蘇的錄取分數為400分。

2019年該大學的中外合作辦學在北京錄取分最低分數為659分(機械類專業);在天津錄取的機械類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最低分數為662分;在河北是錄取的該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為650分;在江蘇的錄取分數為400分。

(5)同濟大學雲南招生計劃擴展閱讀:

2020年同濟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部分省份招生計劃:

1、北京市,招收機械專業類,計劃招生人數6人。

2、安徽省,招收機械專業類(中外合作辦學單列),計劃招生人數6人。

3、福建省,招收機械專業類(中外合作辦學單列),計劃招生人數4人。

4、甘肅省,招收機械專業類(中外合作辦學單列),計劃招生人數6人。

5、廣東省,招收機械專業類(中外合作辦學單列),計劃招生人數8人。

6、廣西省,招收機械專業類(中外合作辦學單列),計劃招生人數8人。

7、上海市,招收機械專業類(綜合評價),計劃招生人數12人。

8、河南省,招收機械專業類(中外合作辦學單列),計劃招生人數8人。

9、湖北省,招收機械專業類(分列投檔),計劃招生人數5人。

㈥ 同濟大學2020年「築夢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濟大學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2020年繼續實施「築夢計劃」(即「高校專項計劃」),對農村學生進行單獨自主招生,特製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理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中必須有一門物理,具體招生專業(類)及選考科目要求以最終發布的《同濟大學2020年招生專業(類)一覽表》為准)高中畢業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同濟大學2020年「築夢計劃」招生計劃數不低於教育部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學校將根據各省(區、市)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情況、歷年生源情況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並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三、報名及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本計劃採取考生網上報名方式,凡申請參加學校「築夢計劃」的考生需在陽光高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時間為2020年5月11日10:00至2020年5月26日00:00。按照系統要求,填寫並上傳高校專項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列印,考生本人和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含年級排名)、個人陳述、綜合信息、個人承諾等。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平台,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採用翻拍方式,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一致。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系統中的狀態為「待審核」才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2.確定報名審核通過名單
對於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並提交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的考生,在通過各省(區、市)負責的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後,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審核,確定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並在學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正式生效。
四、填報志願及錄取辦法
1.高考志願填報
被學校確定為報名審核通過並經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報志願時,必須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填報要求,填報同濟大學,未按要求填報視作放棄「築夢計劃」錄取資格。
2.高考投檔錄取
高考投檔按照報名審核通過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進行。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按分省計劃進行錄取。考生2020年高考投檔成績要求如下:
1)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和江蘇省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滿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江蘇省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其他省份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70分及以上(對於合並錄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徵集志願或降分錄取。
註: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具體填報志願方法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選報專業必須符合同濟大學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五、資助政策
同濟大學推出多維度措施保障包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內的全體學生全面成長成才,通過「獎、助、貸、補、勤、免、償」七大方面,建立了系統化、網路化、全過程、全方位的資助體系,保證全體學生「入學有保障、生活有質量、發展有空間」,保障全體學生安心在校學習生活。
六、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同濟大學「築夢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材料審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學校監察部門郵箱:[email protected]
報名審核通過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公示。
七、附則
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必須有效、暢通)。
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學校將取消該考生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空缺名額不遞補。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郵箱:[email protected]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cn

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㈦ 同濟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同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結合同濟大學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同濟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大學,2017年列為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A類高校。學校地處上海市,本科教學主要在四平路校區(四平路1239號)和嘉定校區(曹安公路4800號)開展。
第三條 對取得同濟大學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同濟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同濟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四條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五條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同濟大學設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招生工作的實施,審議、決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同濟大學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過程中的紀律監督工作。
第八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組建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在招生辦公室領導下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和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同濟大學面向全國招生,為促進區域、城鄉間考生入學機會公平,學校統籌考慮各地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及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計劃的基礎上,結合學校辦學定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同濟大學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二條 同濟大學未做分省編制的計劃用於強基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招生。
第十三條 同濟大學預留計劃總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同濟大學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註:同濟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含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招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同濟大學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七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不受專業限制、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同濟大學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依據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註: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相應的科類或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類資格考生,其錄取標准以我校公布的政策為准。
第十八條 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同濟大學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依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高校專項計劃不進行徵集志願。在徵集志願仍不足的情況下,則將剩餘計劃調劑至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錄取過程中,同濟大學所有招生專業無往屆生、應屆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條同濟大學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港澳台僑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以及學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提前批次錄取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康復治療學、護理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實行校內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二條 同濟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同濟大學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採用按學分收取學費的收費政策:普通本科專業每年預收5000元,其中建築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二年級起每年預收6000元;軟體工程專業二年級預收6500元,三、四年級每年預收1600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預收10000元;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年預收15000元。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標准不同,一般為每學年600-1200元。
第二十五條 同濟大學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綠色通道」,通過「獎、助、貸、補、勤、免、償」七大資助體系和「保障型資助、發展型資助、成長型資助」多維資助育人模式,保障學生安心在校學習生活,促進包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內的全體學生全面成長成才。
第二十六條 同濟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同濟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同濟大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同濟大學將制定相應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同濟大學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四平路校區,郵編200092)
招生咨詢電話:021-65982643,傳真電話:021-6598151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網網址:
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1-6598071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㈧ 同濟大學招生咨詢

德語是同濟比較牛的來專業,因為歷史源原因和德國的大學比較親、會有交換生神馬的。分數線就去同濟本科招生網查查,最近幾年都有,看看能不能進吧http://bkzs.tongji.e.cn/bkzs/SystemForeStage/ForePublicOne_View.aspx?infoid=201005311027
這個網址自己看吧不過貌似沒文科……

㈨ 同濟大學藝術類在雲南省招生嗎

摘要 您好,我是網路知道陳曉老師,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為網路平台特聘人員,累計1v1咨詢服務超過一萬人。

㈩ 據我們老師說,同濟大學建築系在雲南不招生(我是雲南師大附中的)

這個很難說,學校計劃每年都會調整,要以最後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這種事情可不能盲目相信老師,如果很想知道,可以看看前兩年在雲南省的招生計劃,作為參考。
建築相關專業還包括歷史建築保護,景觀學,城市規劃等,性質比較類似。如果說全部都不招生,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同濟建築人還是蠻多的。
話說我就是同濟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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