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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業大學招生電話

發布時間: 2022-05-08 12:24:17

A. 南京林業大學南方學院招生辦電話,我280分能不能上這學校

025-85427320,85438141,85438142,85438143 。看南林官方網站

B. 如何聯繫到南京林業大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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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林招生辦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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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南京林業大學建築類[15]和建築類[42]的區別

摘要 南京林業大學建築類有建築學,土木工程,建築管理,環境環保,園林設計

D. 南林23屆不招學碩

2022年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公布。
主要包含招生計劃、報考條件、考試時間、收費標准、獎助學金等,詳細內容可參考南京林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原文。
南京林業大學(簡稱「南林」),於1902年始建,位於江蘇南京,是一所由國家林業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屬重點多科性大學,「雙一流」建設高校。

E. 南京林業大學廣播電視新聞學專業是幾本

屬於二本

專業 地區 學制 科類 批次
生物科學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食品科學與工程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測控技術與儀器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包裝工程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市場營銷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市場營銷 江蘇 四 歷史 本科二批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電子商務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電子商務(現代物流)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測繪工程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廣告學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廣告學 江蘇 四 歷史 本科二批
旅遊管理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旅遊管理 江蘇 四 歷史 本科二批
社會工作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社會工作 江蘇 四 歷史 本科二批
廣播電視新聞學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廣播電視新聞學 江蘇 四 歷史 本科二批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工程)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信息與計算科學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材料化學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日語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日語 江蘇 四 歷史 本科二批
印刷工程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車輛工程 江蘇 四 物理 本科二批

招生辦電話025-85427320

直接打電話問老師,看他們今年有沒有計劃

F. 如何聯繫到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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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南京林業大學南方學院招生電話

可以上網查啊 要不你就打南京林業本部的電話 02585427320 間接問一下就行啦

H. 南京林業大學具體地址在哪裡

南京林業大學具體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59號。

學校主動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不斷調整優化學院專業結構。

現設有林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化學工程學院、機械電子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信息科學技術學院、風景園林學院、理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設計學院、家居與工業設計學院、輕工與食品學院、汽車與交通工程學院、生物與環境學院、研究生院、繼續教育學院(應用技術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公有民辦南方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體育教育部等22個學院(部)。

學校現有8個博士後流動站、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和2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或領域。學校面向全國招生,現有本科專業74個,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6個,省級品牌特色專業16個,江蘇高校品牌專業4個。

南京林業大學作為一所以林科為特色,以資源、生態和環境類學科為優勢的多科性大學,在百餘年發展歷程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實現「黃河流碧水、赤地變青山」的宏偉目標,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繼承發揚了艱苦創業的光榮傳統,形成了「團結、朴實、勤奮、進取」的校風和「誠朴雄偉,樹木樹人」的校訓。

畢業生遍布全國各地,深受用人單位歡迎。

I. 南京林業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南京林業大學是中央與地方共建的省屬重點高校,於2017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學校是全國首批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整體授予權的高校之一。現有8個博士後流動站、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和1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或領域。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456人,博士生導師181人,具有高級職稱796人。擁有本科、碩士、博士和外國留學生等各類全日制在校學生3萬餘人。學校設南京校區和淮安校區。南京校區位於南京市主城區,龍蟠路159號。淮安校區位於淮安市高等教育園區,枚皋東路1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規,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南京林業大學章程》,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依據本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貫徹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生根據錄取情況分別在南京校區、淮安校區就讀。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林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南京林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負責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決策。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確定錄取標准和選拔辦法、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 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及港澳台地區招生,綜合考慮生源數量及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結合學校歷年招生實際情況,分別確定南京校區和淮安校區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九條 淮安校區學生入學後一、二年級在淮安校區學習,三年級開始在南京校區學習。

第十條 2020年學校繼續和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制五年,項目培養模式為「3+2」,前三個學年在南京校區學習,第四學年起赴加拿大學習兩年。

第十一條 2020年學校繼續在江蘇省開展綜合評價錄取,錄取的學生在南京校區學習,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2020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2020年學校繼續在江蘇省開展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在南京校區學習。

第十二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的為准。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0.5%,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以高考成績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六條 江蘇省普通文理科類考生,要求選測科目符合要求且達到BB(中外合作辦學達到BC),必測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信息技術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合格以上。

第十七條 普通文理科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

(一)江蘇省採用「等級級差」原則。先按選測科目等級A+加3分、A加2分的方法,將進檔考生的投檔分加上等級級差分後折算成預投基準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願逐個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願專業已滿額,則看其下一志願,直至處理完該考生的所有志願,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預投基準分同分情況下,按照江蘇省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擇優錄取。綜合評價錄取考生不再享受選測科目等級加分政策。

(二)除江蘇以外的其它省份採取「分數優先」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安排錄取專業。投檔成績同分情況下,優先使用該省輔助排序成績排序,如無輔助排序成績的省份,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工類、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及專業安排原則

(一)我校只認可生源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根據生源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並成績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生源省(區、市)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如生源省(區、市)有固定投檔規則,按照其固定投檔規則錄取;如生源省(區、市)無明確規定,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統考成績)+文化成績+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情況下,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須經我校考核合格。進檔後,按照學校當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執行各省(市、自治區)照顧加分政策,進檔考生按照加分後的成績安排專業。

第二十一條 英語專業只招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第二十三條 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五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報到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心健康情況復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學校本科生招生網以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網站。

第二十八條 收費標准: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學費標准為:文科類專業5200元/學年,理科類專業55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58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農林類專業25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26400元/學年,嵌入式培養專業7800元/學年;部分優勢學科專業學費上浮10%;根據南京林業大學2020版本科人才培養方案,實行本科專業大類錄取,專業分流前按專業大類收取學費,專業分流後按照所選擇專業的學費標准收取;住宿費:500-1500元/學年(視學生具體住宿條件確定)。

第二十九條 獎助學金政策:

學校每年發放各類獎、助學金3000餘萬元,學生獲獎、助面達50%。學生可申請參加勤工助學工作並獲得相應報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各類助學金等。

第三十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5-85427320、400-928-111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生招生網:http://zsb.njfu.e.cn/

微信公眾號: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NFUZSB)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僅適用於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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