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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2-05-09 08:31:26

❶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2021定向招生多少今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2021定向招生1000人
學校以原江西科技師范學院為主體,南昌高等專科學校並入組成。南昌高等專科學校辦學起始於1952年;江西科技師范學院的前身為1977年創建的江西師范學院南昌分院。
1984年更名為南昌師范專科學校,1987年升格為南昌職業技術師范學院,2002年更名為江西科技師范學院。
2004年南昌高等專科學校並入江西科技師范學院,2012年學校更名為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❷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是新校區好還是老校區好

新校區環境好很多。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是教育部重點建設的培養職業教育師資的公辦多科性本科院校。

學校以原江西科技師范學院為主體,南昌高等專科學校並入組成。南昌高等專科學校辦學起始於1952年;江西科技師范學院的前身為1977年創建的江西師范學院南昌分院,1984年更名為南昌師范專科學校,1987年升格為南昌職業技術師范學院。

師資力量:

截至2021年4月,學校有教職工1705人;其中專任教師1409人、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658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教師1236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366人。

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大國·工匠、江西省井岡學者特聘教授、江西省青年井岡學者、江西省「雙千計劃」人選、江西省主要學科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江西省「傑出青年人才資助計劃」人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❸ 400分左右的理科大學有什麼

400分左右的理科大學


(3)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高考填志願注意事項

1、考生在高考填報志願的時候,切不可跟著感覺走,而應該跟著招生章程走。因為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

2、考生一定要保管好自己填報志願的賬號和密碼,避免發生密碼外泄或者忘記密碼的情況。如果因密碼外泄導致志願信息被非法篡改,責任由考生自負。特別是在公共場所填報志願的考生,填報完後必須使用系統提供的安全退出功能。如果考生不小心忘記了自己設定的密碼,可以通過報名時設置的主要手機號或者郵箱找回。

❹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專科的錄取分數線

錄取分數線是院校自己決定的,投檔線的分數線均由省招辦劃定,是否被錄內取光看錄取線是容沒有意義的,這個要分不同專業來看。
就打比方說我那年的分數線好了,那個學校錄取分數線是570,但是其中的熱門的經濟學院錄取分數線是592,這兩個分數就相差挺多,如果你是580你是進到了錄取分數線但是你還是上不了經濟學院,就要看你填報的其他專業,直到你的分數夠了某個專業你就會被那個專業錄取。

❺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有沒有藝術類招生計劃

有的,包括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音樂學類、舞蹈編導等,具體計劃投放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中(http://zsjy.jxstnu.e.cn/)查閱

❻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有沒有體育類招生計劃

有的,包括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具體計劃投放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中(http://zsjy.jxstnu.e.cn/)查閱

❼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招專科生嗎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是有專科招生的。
其專科招生專業有國際經濟與貿易、酒店管理、專物流屬管理、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工商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園林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建築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製造、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應用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環境監測技術、食品生物技術、軟體技術、應用日語、應用英語、英語教育、視覺傳達藝術設計,電腦藝術設計。

❽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紅角洲校區)學校代碼是什麼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招生代碼是8211。

❾ 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院國標代碼:13438。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第七條 辦學類型:國家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

第八條 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九條 辦學地點: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7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監察小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討論和決策招生重大事宜;招生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執行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第十二條 學院未授權或委託任何中介(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活動,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監督電話:0791-88506112(兼傳真)。

第四章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根據本院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院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院分省來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可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信息發布平台、學院招生簡章,及在學院招生信息網查閱。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分配基本原則:按照教育部和招生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院的「十三五」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發展定位和往年計劃分配情況,制定學院本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認真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穩步提升生源質量。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分配辦法:(一)在保持各省市本科招生計劃與往年相比基本穩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國家政策與導向、近年來各地高考報名人數佔全國報名總數比例和生源質量、各地錄取獨立學院人數占獨立學院全國錄取總數比例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當年度各省區本科招生計劃總數;(二)適當向生源質量好、報考熱度高、社會需求大的專業傾斜;(三)統籌做好招生計劃增量安排和存量調整,適度調減屬地江西及獨立學院錄取比例相對較高地區的招生比例,將調出招生名額和學院招生增量重點投向中西部地區、人口大省、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院本科的錄取批次在江西省為本科院校第二批,在其它省(市、自治區)的錄取批次由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確定。調檔比例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文件規定為准。在考生保證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按照高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普通文理科錄取原則: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錄取時按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預錄取排序時,出現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則採取文史類、理工類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定名次,作為錄取的先後順序。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即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數學;若再同分,則看文科綜合。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即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語文;若再同分,則看理科綜合。實行梯度志願的批次,實行志願優先原則。即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從第二志願考生中錄取,依次類推。生源不足情況下進行網上徵集志願。

實施高考制度改革試點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錄取政策的基礎上執行本章程的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取得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統考(聯考)專業合格證或達到該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專業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劃定錄取批次對應類別藝術類本科的最低控制線。遵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投檔規則,對符合錄取要求的進檔考生,根據其填報的專業志願,按專業成績從高至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至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參照我院普通文理科考生錄取時的單科順序排定名次擇優錄取。

山東省報考我院音樂學、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取得與我院同層次院校對應專業的校考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山東省劃定錄取批次對應類別藝術類本科的最低控制線。遵照山東省投檔規則,對符合錄取要求的進檔考生,根據其填報的專業志願,按文化成績從高至低排序錄取;文化成績相同,參照我院普通文理科考生錄取時的單科順序排定名次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招生認可生源所在省份體育專業統考成績,政審、體檢及專業統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劃定的錄取分數線,遵照相關省份投檔規則,根據考生所報志願,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預錄取排序時,出現專業成績同分情況下,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往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時,參照普通文理科考生錄取時的單科順序排定名次。

第二十條 學院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遵照相關省份投檔規則,專業錄取按考生進檔的先後批次,分別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投檔。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院對各省(市、自治區)的優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錄取時予以認可,原則上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

第二十二條 學院只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對報考英語、翻譯等外語類專業考生,原則上要求其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150分制)。各專業無任何加試要求。

第二十三條 招生錄取時各專業男女比例無限制。「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准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選報符合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否則,學院有權調劑到其它適合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六章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第二十四條 預留計劃數量: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學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各省高考上線生源不平衡調節及解決同分考生等情況的錄取。

第二十五條 預留計劃使用原則: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的原則,在遠程錄取過程中,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後,根據生源情況將預留計劃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因生源不足而調減回來的已投放到各省的招生計劃,以及調減回來的其他招生類別的招生計劃,按照預留計劃處理。預留計劃的使用嚴格執行「不點招」、「不收費」、「不降分」的規定。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六條 學院按照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和江西省教育廳批文(贛發改收費【2016】417號及贛發改收費【2018】1026號)核定的收費標准執行收費 ,並由各省(市、自治區) 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本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時一並向考生公布。文科類專業學費為13000元/生·學年,理工科類專業學費為145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5500元/生·學年,住宿費為1200元/生·學年,如有新的文件則按新的文件規定執行。分專業收費標准詳見我院招生信息網: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0年收費標准(略)。

第八章 獎學扶困措施

第二十七條 學院每年劃撥有一定的專項經費用於獎勵、資助學生。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基本渠道,勤工助學為主要途徑,困難補助為輔助手段,各類獎學金為激勵方式的獎學、助學保障體系。

第二十八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九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九條 學生入學注冊學籍後,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所在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蓋有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印章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章 新生入學

第三十條 2020級新生將在共青城校區報到入學。

第三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一章 其他須知

第三十三條

學院網址:http://kjxy.jxnu.e.cn

招生信息網:http://zs.kjxy.jxnu.e.cn

招生就業處電話(兼傳真):0791-88506112;

招生就業處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號;郵編:330027

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條 學院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2020年5月開始實施。

❿ 江西專升本的要求

詳見《2017年江西省專升本報考通知》
關於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高校:

為切實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根據《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薦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暫行辦法》(贛教高字〔2015〕17號)的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

2017年我省招收專升本普通高校(共22所):華東交通大學、東華理工大學、江西理工大學、井岡山大學、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江西中醫葯大學、景德鎮陶瓷大學、贛南醫學院、宜春學院、上饒師范學院、九江學院、南昌工程學院、江西警察學院、新余學院、萍鄉學院、景德鎮學院、江西科技學院、南昌理工學院、江西服裝學院、南昌工學院、江西工程學院、江西應用科技學院。

二、招生計劃

有關招生高校確定招生專業及人數,報省教育考試院匯總,經省教育廳核定批准後,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向社會公布,專升本招生計劃包含在2017年下達給各高校本科招生總計劃之內。

三、推薦選拔辦法

按照《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薦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暫行辦法》,凡符合選拔條件的普通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可自願報名,經所在高校推薦和資格審查,考生參加全省統一選拔考試,招生高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招生高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後予以公示。

四、報名工作

考生所在高校負責專升本考試招生的推薦和資格審查工作,考生到所在高校教務處申領、填報《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報名推薦表》(見附件1)一式3份。考生只能選報一所高校,並繳納報考費。各推薦高校須於5月20日前將推薦表一式2份及考生個人一寸照片報送招生高校。各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數據上報要求(見附件4),統一採集考生報考信息。

報名考試費按省發改委《關於核定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改收費字〔2006〕446號)規定,招生高校收取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考試費每人100元(原定報名費130元,其中英語科目考試費每人30元,因我省專升本英語科目成績採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筆試成績,不另行組織英語科目全省統一考試,免收)。

五、選拔考試

選拔考試兩門基礎科目考試由招生高校負責組織實施(包括命題、制卷、劃線等),考試時間統一為6月3日。英語科目成績採用2017年上半年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筆試成績,省教育考試院按照適當比例確定全省英語科目(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筆試)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高校可在省控線之上,劃定本校的英語科目錄取分數線。

六、選拔工作要求

各招生高校要成立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做好普通高校專升本陽光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薦選拔優秀高職高專學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保證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各招生高校要依據相關規定製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考試信息,內容必須合法、真實、准確、表述規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

各招生高校不得舉辦專升本考前輔導班,不得向任何培訓機構和個人提供舉辦專升本輔導班的相關考試資料、場所及設施等,違者將取消專升本招生資格。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招生考試中的違規行為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關於普通高職(專科)學歷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的考試安排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我省戶籍2009年以後應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可自願報名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報名表見附件2)。退役士兵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科目與同專業普通考生相同,單獨劃線錄取,報考資格由招生高校審查,考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報考,只能選報一所高校。

八、關於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參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實施

九、數據報送

今年起我省專升本數據通過江西省普通高校專升本管理平台(http://111.75.211.142)上報。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報名庫、成績庫、考生照片須於2017年6月30日前上報,考生錄取庫須於2017年7月30日前上報,超過時限後將無法上報,所造成的後果由上報學校負責。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普通高校專升本上報數據標准要求(見附件4),認真整理考生報名信息、照片、成績、錄取數據,仔細核對校驗,要求最終報名數據100%准確,上報教育部的信息以平台數據為准,上報後考生信息不得修改。上報數據除作為新生學籍電子注冊依據外,還將作為有關部門審計的依據,由上報單位負責並解釋。

平台聯系人及電話:黃老師 0791-86765367 86392175。

十、其它事項

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日常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負責。辦公地址:南昌市贛江南大道2888號江西教育發展大廈718室。聯系人及電話:李老師 0791-86765360。

江西省教育廳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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