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美術招生簡章
⑴ 華東師范大學美術需要校考嗎
華東師范大學美術需要校考。
東師范大學美術學類專業錄取時認同各省美術類統考成績為專業考試成績,不舉行校考。考生必須參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美術類統考,取得統考本科合格資格,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華東師范大學美術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被錄取。

華東師范大學美術培養目標:
美術學類專業致力於培養適合當代社會文化藝術發展需要,人文與藝術素養並重,具備扎實的美術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擁有較強的觀察、思考和創造性實踐能力,具備良好的藝術創作能力和專業綜合應用能力,具有開闊的國際化視野、持續發展潛力和創新思維能力的復合型藝術人才,
能在當代文化藝術研究、創造、教育和傳播等領域從事研究、創作、教學和應用等工作,為培養中國當代創造型藝術家和藝術教育家奠定基礎。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華東師范大學
⑵ 華東師范大學藝術生招生
音樂學等藝術類考生的文化課成績一般都不咋地,如果你能過浙江的高考一本線,說明專你的文化課成屬績太給力了。
針對藝術類考生,華東師大規定的是過本省藝術類本科線(浙江藝術本科一批線),而不是高考一本線,在浙江兩者差200多分。
藝術類考生入學後是不能轉入非藝術類專業的,較大的文化課成績差是重要的原因;普通類文理生也不能轉入藝術類,因為未參見統考、校考等原因。原來華師大貌似發生過藝術生轉入非藝術專業,但後來堅決糾正了。華東師大2013年校內轉專業規定剛剛頒布,就有藝術類不能轉入非藝術類的條款,你可以登錄查閱。其實不僅是華師,其他院校也這么規定,教育部也是如此規定的。
華東師大規定音樂學考生可以兼報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方向,錄取時按專業方向分類錄取。音樂表演是按專業成績錄取,但文化課成績占音樂教育錄取綜合分權重的30%。如果你對專業校考名次沒把握,對文化課有信心,可以兼報音樂教育。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⑶ 華東師范大學的藝術教育和美術學專業
你是浙江美術考生,只能報考美術學專業。
美術學專業,本科,學制四年。2010年美術學專業按「美術教育」、「綜合繪畫」、「環境藝術」三個方向招生。美術教育方向為公費師范專業,綜合繪畫、環境藝術方向學費標准10000元/年。
專業考試:
其他省市生源考生:參加所在省組織的美術類統考,還須參加由華東師范大學組織的專業考試,考試科目為:① 素描;② 色彩;③ 速寫。
藝術教育專業,本科,學制四年,分藝術教育方向、藝術創作與表演兩個方向招生。其中藝術教育方向為公費師范專業,藝術創作與表演方向學費為每年7500元。
專業考試:
1、 專業考試方式:必須參加華東師范大學組織的專業測試。如考生所在省有該專業的省統一測試,則考生必須按照有關要求參加並取得合格證。
2、 考試科目:
① 音樂潛能測試 [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聽音;模唱;節奏模仿;視唱;演奏自選鋼琴曲一首(美術特長考生可免考鋼琴演奏)];
② 樂理測試;
③ 專業特長測試 [四項中任選一門:a、聲樂——演唱兩首歌曲;b、器樂——演奏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樂器限鋼琴、小提琴、大提琴、小號、黑管、長笛、二胡、琵琶、揚琴、古箏;c、舞蹈——表演兩段不同風格的舞蹈(8分鍾內);d、美術——素描、色彩和速寫]。
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美術學招生簡章
http://www.zsb.ecnu.e.cn/hdsd/webapp/zcxx/zc_news_detail.jsp?id=388995
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藝術教育招生簡章
http://www.zsb.ecnu.e.cn/hdsd/webapp/zcxx/zc_news_detail.jsp?id=389779
⑷ 想報考華東師范大學藝術教育或音樂學(音樂教育)
嗯,是不能一樣的。我也要考,是小提琴專業,我的老師之前的學生有好幾個考上的,曲子不能重復。
樂理聽老師說不會太難,不過一般大多數人都是在所在省內參加音樂統考。
以下是藝術教育和音樂教育的考試要求 ,可在華師大招生網找到的。
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藝術教育招生簡章
閱讀次數:25465
華東師范大學藝術教育專業創建於2002年,主要培養學生系統地掌握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藝術學科基本理論與技能,系統地學習人文社會科學、教育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為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學校與機構輸送從事兒童綜合藝術教育的教師和社會工作者。學生畢業後的主要去向是幼兒園、中小學、少年宮、社區文化宮,就業前景良好。2009年該專業本科畢業生就業率達到100%。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藝術教育專業,本科,學制四年,分藝術教育方向、藝術創作與表演兩個方向招生。2010年總招生計劃暫定40人(最後以各省招生辦公布招生計劃為准),其中藝術教育方向為公費師范專業,藝術創作與表演方向學費為每年7500元。
二、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報考條件者。
三、專業考試:
1、 專業考試方式: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如考生所在省有該專業的省統一測試,則考生必須按照有關要求參加並取得合格證。
2、 考試科目:
① 音樂潛能測試 [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聽音;模唱;節奏模仿;視唱;演奏自選鋼琴曲一首(美術特長考生可免考鋼琴演奏)];
② 樂理測試;
③ 專業特長測試 [四項中任選一門:a、聲樂——演唱兩首歌曲;b、器樂——演奏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樂器限鋼琴、小提琴、大提琴、小號、黑管、長笛、二胡、琵琶、揚琴、古箏;c、舞蹈——表演兩段不同風格的舞蹈(8分鍾內);d、美術——素描、色彩和速寫]。
五、錄取原則:
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200分,具體分配為:①聲樂、器樂、舞蹈特長考生:音樂潛能佔30%,樂理佔20%,專業特長佔50%;②美術特長考生:音樂潛能、樂理佔30%,素描與色彩佔50%,速寫佔20%。我校根據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並按一定比例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名單,報各省級高招辦備案,同時向考生寄送專業考試合格證。
考生獲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如考生所在省有該專業的省統一測試及要求的,則考生必須按照有關要求參加並取得省考合格證;考生參加2010年全國普通高考的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省(市)高校招生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分數線後,才有資格被我校錄取。
錄取時不分文理科,以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計算合成分[合成分計算公式:合成分=專業考試成績×50%+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專業考試滿分×50%,專業考試滿分為200分],以合成分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考核,參考英語成績,擇優錄專業專業方向 考 試 科目 與 要 求
音樂學
音樂教育方向
●演奏一首練習曲或樂曲(曲目自選)。
●演唱一首藝術歌曲(曲目自選)。
1、鋼琴主項考生:演奏一首練習曲或樂曲;加試視奏,曲目由學校提供;副項:演唱一首藝術歌曲。聲樂主項考生:演唱一首藝術歌曲;副項:鋼琴演奏一首練習曲或樂曲;(復試曲目不得與初試重復)2、視唱;3、樂理;4、聽音。
⑸ 華師大國畫考研考什麼
這是(非全日制)中國畫考試內容。
素描(B):速寫、頭像、石膏
創作(A)國畫創作
(全日制)中國畫只考國畫創作。
華東師范大學美術(專業學位)專業2017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⑹ 藝術生、特長生。
答:首先,考生和家長必須明確的是:藝術特長生和藝術類學生在概念上有著明顯的區別。所謂藝術特長生是指我國部分普通高校為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推進學校的素質教育,而在每年高考錄取的一些成績達到一定要求、又有藝術專長的考生。藝術特長生報考的是本科普通高等院校,通過招生院校藝術水準測試,符合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考中享受降分錄取的優惠政策。
所謂藝術生是按照所學習的專業特點劃分的部分學生人群。高校招收藝術類專業學生的時候通常在文化課考察的基礎上還要附加藝術專業的加試才可以錄取。
⑺ 華東師范大學藝術類要校考嗎
華東師范大學藝術類不需要校考。
華東師范大學所有藝術類專業不再舉行校考。其中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須不低於滿分的70%才能報考。錄取時按照投檔考生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專業統考成績、高考語文外語數學總分、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例如設計類的報考條件:
1.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考報名條件。
2.考生必須參加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美術類(或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並獲得本科報考資格,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我校該藝術類(或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設計學類專業錄取時認同各省統考成績為專業考試成績,不舉行校考。
3.考生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考,高考成績達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我校設計學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華東師范大學2021年設計學類招生簡章
⑻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
第三條 學校法人注冊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編200062。學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校區除注冊地中山北路校區外,還有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郵編200241。
第四條 學校將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學校將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開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相關校領導以及學生工作部、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份、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3.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 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 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開展錄取新生復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份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份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計劃中不包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及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及平行志願情況下投檔不退檔的計劃需求。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收取相關費用。其中: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預收標准:藝術類專業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為5500元/年,第三、四學年為16000元/年;其他專業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為7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3. 對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中央財政承擔其在四年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安排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普通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
預科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漢語文、民族語文、數學單科高考分數。
藝術類和體育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同分處理原則按照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原則如下:
1.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體檢符合要求,將會被錄取。
2. 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預科錄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按照第十四條同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3. 對於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錄取批次,專業調劑和退檔根據相應的招生錄取原則實施。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2.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上述第1、2條(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修科目必須達到B B,必修科目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選修科目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兩門選修A+可加4分)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
第二十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分數清」(即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報考專業時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公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等招生原則
1. 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學校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和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強基計劃招生政策執行。
2. 報考綜合評價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3.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4.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執行。
5.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6.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體育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
第二十三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在學校正式錄取之前,必須將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親筆簽名的「報考高等學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書面申請」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否則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復合型創新性人才培養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和上海市學位委員會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實施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簡稱雙學位),通過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專業為依託培養專業1,依託培養的其他專業公布在招生專業備注或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中。雙學位的培養、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學校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按專業大類和按專業相結合方式進行招生, 招生專業(類)以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為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我校建有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資助體系,通過資助與育人的緊密結合,助力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新生沒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後再根據核實後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網址:www.ecnu.e.cn;招辦網址:www.zsb.ecnu.e.cn;微信公眾號:ecnuzsb,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公布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⑼ 華東師大的免費師范生的要求
一、華東師大的免費師范生的要求,是必須簽定《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
二、《華東師范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規定: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學校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根據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於20分的規定,對其加分值大於20分的,在錄取時一律認作20分。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採用「專業級差」原則,專業級差分為2、1、1、0、0,在同分情況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高考分數,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高考分數;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時不設級差分。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承諾如下:
1. 對不實行平行志願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投檔成績高於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2.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錄取批次(除藝術體育類外),在學校投檔分數線上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要求,都會被錄取。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鑒於學校各專業均有雙語教學、相關課程使用英語教材的實際情況,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色弱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化學類、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
2. 色盲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測科目為2 B,必測科目為4 C 1合格;對選測科目每門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測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第二十條 經學校考核認定獲得2016年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備案後,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自主招生政策錄取。
第二十一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方法按照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和學校發給獲得資格考生的書面通知書中公布的原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16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六條 實行免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⑽ 2010年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說明
1.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分兩大類別,學術型學位有9個學科門類的140個學科專業,專業學位有8個專業學位類別的30個專業領域(即專業代碼首位數為4或5)。均屬國家教育部全日制學歷教育。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對於學術型學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學位類型,其目的是培養具有扎實理論基礎,並適應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專業學位與學術型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培養規格各有側重。學術型學位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專業學位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考生報考時應注意類別選擇。
2.我校2010年新增招生單位是國際漢語教師研修基地(招生專業為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科學與技術跨學科高等研究院(招生專業為基礎心理學、無線電物理、有機化學、生理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基因組學)。
3.全國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報名條件、辦法、時間和地點,考試辦法、時間和地點,錄取和調劑等方面的政策和細則,需待國家教育部、省市招生部門統一下達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招生簡章的編制需待國家教育部、省市招生部門統一下達有關文件規定。
4.我校2010年招生計劃數未下達,實際錄取人數需綜合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招生計劃、學校發展及辦學條件、國家需求及就業狀況、考後生源情況等再行確定。招生專業目錄中各院系所專業的「招生人數」欄內數字供參考,最後錄取數有調整。院系所、專業接收推薦免試生數約占「招生人數」的50%。
5.我校實行按專業統一招生。我校數學系、計算科學與技術系實行按學科統一招生,即按學科(不按專業)確定進入復試和錄取名單的排序。我校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按學院統一招生,即按學院(不按專業)確定進入復試和錄取名單的排序。
6.按國務院學位辦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部分學科可自主設置招生專業,相關專業的備注欄有說明。
7.考試科目中凡有選考的(即「…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注意選擇。
8.報考我校「音樂學」「美術學」「設計藝術學」「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工業設計工程」專業的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上海考點,在規定日期內必須來上海考點現場確認,並必須來上海考試。
9.我校對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即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的設置為:①大專(不得跨專業)畢業滿2年(至2010年9月),②外語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其他應試語種四級),如應試語種為二外的也需提供應試語種四級證書,③大專畢業後有在普通高校本科段或成人高考專升本或自學考試本科段進修過或學習過與報考專業相關(亦不得跨專業)的8門本科專業課的主幹課程成績合格證明、須是高校教務部門或省市自考辦出具。上述條件①②③為報名時必備。
對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我校按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即上述①②③項、如屬本科一貫制則可免去①項)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對國家承認學歷的參加本科自學考試和本科網路教育未畢業的人員(即在2009年11月現場確認時未能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即上述①②③項)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凡符合我校同等學力人員(以上第9款所表述的人員)的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來上海報考,即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上海考點,在規定日期內來上海考點現場確認(備齊上述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時,必須先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進行審核,考試也必須來上海參加。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請提前電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
10.我校在理科類部分基礎學科試行碩博連讀;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和部分人文學科與法國高師聯合選拔、培養博士研究生。
1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關信息: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初試范圍、復試內容、報名辦法、成績查詢、復試安排、錄取事項,往年報名錄取人數、招生院系所聯系電話、考生常見問題解答等,務請考生在招生工作相應的日期內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網頁。如有變更,以最新刊載為准。
1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間,國家和學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規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會有通告,並遵照執行,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網頁最新通知。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9月20日
詳細內容見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