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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2-05-30 15:45:44

⑴ 誰有武漢大學15年的自主招生簡章嗎

為深化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繼續旨在為部分基礎學科(含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報名條件
符合2015年高考報名條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相關科目成績優秀,在文學、歷史學、哲學、國學、思想政治、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計算機等10個領域的某一領域具有鮮明學科特長和一定創新潛質的學生均可提交報名申請。
申請下列專業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優先:

中國語言文學類或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堂國學班 1. 高中階段獲得新概念作文大賽、創新作文大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或「楚才杯」作文大賽總決賽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2.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總決賽優勝獎三等獎及以上獎勵;
3.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總決賽中獲獎,且獲獎作品(領域)與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相關;
4. 高中階段獨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級及以上刊物公開發表文學作品或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術論文,或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出版物;
5. 在相關學科領域中確有突出表現或獨到見解,並提供真實、詳盡的材料予以證明。
數學基地班、物理學基地班、化學基地班、生命科學基地班或生物技術基地班、計算機類 1.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任一學科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2.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得不少於2個不同學科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3.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總決賽中獲獎,且獲獎作品(領域)與報名學科相關;
4. 高中階段獨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公開發表與報名學科相關的論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與報名學科相關的學科出版物,或中學階段以第一作者身份獲得與報名學科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授權;
5. 在相關學科領域中確有突出表現或獨到見解,並提供真實、詳盡的材料予以證明。
思想政治教育 高中階段在哲學、思辨、社會工作或思想政治等方面具有突出潛質(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二、報名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須在2015年3月5日10:00至3月20日16:00前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上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報名時,學生須在我校中國語言文學類、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數學基地班、物理學基地班、計算機類、化學基地班、生命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基地班12個專業中選報1個,其中中國語言文學類、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限招文史類學生,其他專業限招理工類學生。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符合優先條件的各種證書復印件、中學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作品或學術成果復印件以及其他能夠展示學生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材料;申請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生黨員須提供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原件。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准確、清晰,所有材料均須中學蓋章。除出版物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報名申請材料。出版物原件(註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於2015年3月23日12:00前(以收件日郵戳為准)寄(送)達我校招生辦公室(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編430072)。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相關社會團體或相關領域專家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作為資格審核時的參考。推薦程序為:學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信息後,報名系統向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發送電子郵件,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按電子郵件中的要求下載推薦信模板,親筆填寫完成後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推薦須由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親自完成,填寫推薦信時須嚴格依照模板內容,全面、具體的展示被推薦學生的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組織推薦須提前按程序集體研究、公示,並加蓋組織公章。每份推薦信只能推薦1名學生,推薦人(組織)對其提供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資格審核
相關學院成立以學科專家為主的資格審核專家組,根據報名申請材料對學生的考核資格進行集體審核,擇優確定通過學生名單。我校將於2015年4月底前完成資格審核並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通過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者獲得參加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考核資格。
四、考核
自主招生考核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能力和創新思維潛質,包括學科基礎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發散思維能力、想像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考核由相關專業所屬學院組織實施,時間為2015年6月14日、15日,地點在武漢大學,具體方案及相關要求另行發布。
獲得考核資格的學生須登錄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費用(¥120.00元,依據湖北省物價局鄂價費[2009]331號文收取)並列印准考證,我校不提供其他繳費途徑。
學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無效)、准考證(繳費後自行列印)、相關證書及作品原件,按准考證上的要求來校報到,未按要求報到者視為放棄考核資格。學生只允許參加給予其考核資格的專業組織的測試。
五、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2015年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5%。
2.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學生參加考核的成績,分專業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名單將於2015年6月22日前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3.獲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志願,且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簡稱一本線)上一定分值(分值等於2014年我校在學生生源省份同科類錄取最低分與該省一本線分差的50%,按四捨五入取整,各省錄取分數要求見附件),同時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錄取條件,我校將予以錄取到其參加自主招生考核的專業學習。
4.對於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學生,經自主招生專業所屬院系專家實名推薦、院系復審、學校集體研究、公示、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批准等選拔程序後可予以破格錄取,其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份一本線下20分錄取。
六、有關說明
1.資格審核、確定入選資格名單時,來自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2.通過自主招生錄取進校的學生,不得轉出錄取專業所屬學院。
3.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舞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並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監督機制
武漢大學監察部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考生申訴及舉報聯系方式:027-68754231,[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八、咨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武漢大學文理學部行政樓西南樓B101、B102
咨詢電話:027-6875 423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 址:http://www.aoff.whu.e.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騰訊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招辦微信公眾平台:武大招辦

武漢大學
2015年2月13日

⑵ 武漢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主要招生類型有: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學生:含普通高考學生、保送生、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稱為農村學生「自強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2.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含通過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錄取學生、澳門保送生、香港免試生、台灣免試生、通過澳門「四校聯考」成績錄取學生。

第三條 學校的校名為武漢大學(國標代碼10486),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政編碼:430072)。

第四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七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並對本科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員會要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

招生辦公室設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校教師和幹部中遴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參加部分招生形式(專業)的專業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試工作。

第九條 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通過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aoff.whu.e.cn)、武漢大學主頁(www.whu.e.cn)、官方微博、微信公眾平台、招生宣傳材料等途徑發布招生有關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各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優質教育資源享有情況、生源質量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第十一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省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於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基礎學科或就業形勢好但報考人數少的專業,可採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對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學校可調整其招生計劃,對其採取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辦法。

第四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十三條 普通高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文化統考)、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或選拔。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相關專業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錄取時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專業統考成績為專業考試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按照當年國家及我校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組織對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等進行遴選和考核測試,測試時間、方式、要求及有關事項以當年招生簡章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方式),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進檔學生若服從專業調劑且沒有其他受限性條件予以錄取,原公布計劃中未完成的計劃採取徵集志願錄取。根據各省平行志願模擬投檔情況,我校分省增加計劃原則上不超過原計劃的5%,增量計劃中因考生不服從調劑等原因造成計劃無法完成時,增量計劃收回。

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的招生計劃及調檔名單由學校向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另行提供。

第十六條 在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批次(投檔方式),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學校接收非第一志願報考考生,但提檔人數不超過我校在該省剩餘招生計劃數,且只能錄取在該批次該類型該省尚有空額的專業。

第十七條 錄取時,對於按照國家政策及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可增加分數投檔的考生,除不做分省計劃的特殊類型考生外,我校認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八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的辦法。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優先錄取;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實行同分取齊,即適當調整該省的分專業計劃,將處於競爭關系的同分考生都錄取到競爭專業。進一步尊重考生專業意願,若考生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招生計劃填滿專業志願(專業志願需不相同)且志願合理,則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願。否則,服從調劑的進行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予以退檔。

在江蘇省,我校對普通高考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對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4C1合格。分專業錄取時,我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也相同時以同分取齊為原則,滿足處於競爭關系考生的專業志願。其他類別考生的測試科目等級須不低於江蘇省招辦的有關規定。

在內蒙古自治區,我校實行分數優先(分數清)的錄取辦法。

外語語言文學類專業除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另有規定外,口語不做要求。

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專業在提前批次招生,只錄取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績須不低於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線。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指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九條 我校各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後均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並達到相應水平。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據此制定的《武漢大學關於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一條 保送生、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當年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在內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業的定向生只錄取明確填報定向專業志願的考生,且限招應屆生,在學校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降低4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但考生的高考總分須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一本線。

第二十三條 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四條 華僑及港澳台地區考生的錄取辦法按聯招辦及學校有關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不予錄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及各種證件(卡)工本費等費用,具體標准和辦法按湖北省物價部門的批復執行。

第二十七條 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願原則。

按國家有關規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等入學前須先辦理有關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新生入學後需要修改相關信息的,按武漢大學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新生可根據其高考成績以及在中學階段的表現參加武漢大學新生獎學金的評定。具體評獎辦法按照《武漢大學本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實施。

第三十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還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一條 藝術類學生、強基計劃學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以及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馬克思主義理論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護理學專業中通過降分錄取或徵集志願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武漢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按照《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我校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或相應學位證書。

第三十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aoff.whu.e.cn,咨詢電話:027-68754231,[email protected],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27-68753835。

第七章 違規行為處理

第三十四條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試(考核)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學校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有瀆職、違規、違紀、違法等行為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會同學校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後,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違反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嚴重違背招生誠信、失職瀆職、破壞招生秩序的學校二級單位,學校將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限制招生、暫停招生等處理;並依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及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於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簡章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准。

⑶ 考上武漢大學有多難

很難,但是難度與高考地區有關。想考武漢大學,要考上本科線的分數,而且要按國家分檔線,起碼要一檔的分數線,從高分數往下錄起。考取武漢大學,文科生的成績應在640以上。理科生的成績應在630分以上。

2011年吉林省,武漢大學理科計劃錄取70多人,理科提檔線623,大概是省內排名2500左右。那年吉林省理科考生越16萬。假如你和99個人競爭,那你必須要在100個人里考到第一或者第二。

如果是湖南湖北,江西江蘇,這些由於武大認可程度高,競爭壓力大,政策不友善的地區,難度呈倍數增長,就不提河南山東了,只能用恐怖來形容。

2015年以後,武漢大學在各個省份的錄取分數都有顯著提高,大概比往年高30分左右,也就是同樣在吉林省,過去你考2500名可以上武大,現在大概要1500名以內。因為高考的競爭,即使在省內也不是完全公平的,涉及到教育資源,保送名額,學習環境等等因素。

武漢大學的王牌專業 :

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學科(10個):理論經濟學、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化學、地球物理學、生物學、測繪科學與技術、礦業工程、口腔醫學、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國家重點學科(5個,一級學科):理論經濟學、生物學、水利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

國家重點學科(17個,二級學科):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金融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古代史、世界史、基礎數學、凝聚態物理、無線電物理、分析化學、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地理學下二級學科)、計算機軟體與理論、口腔基礎醫學、社會保障。

國家重點(培育)學科(6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思想政治教育、中國古代文學、法語語言文學、空間物理學、內科學(心血管病)。

⑷ 武漢大學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可登錄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https://aoff.whu.e.cn/],也可關注「武大招辦」微專信公屬眾號。

⑸ 關於武漢大學東湖分校

回答:明月春常在
學長
7月10日 17:45 武漢大學東湖分校學校簡介

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於2004年8月由國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一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學校坐落在風景優美的武漢市江夏區湯遜湖西南岸,佔地1700畝。由華南理工大學何鏡堂院士主持設計的現代化高校建築群兼備古樸、優雅的風格。現一期工程已投資5億元,完成建築面積35萬平方米,能容納學生2萬餘人。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齊全。教學和實驗投入使用計算機1200餘台,多媒體教室和語音室座位3000多個,圖書30.7萬冊,教學儀器設備價值2400萬元,並耗資千萬建設了一流的校園網,構建了一所現代化、信息化、園林化的校園。

學校現設有文學、新聞、經濟、管理、法學、計算機科學、電子信息工程、生命科學與環境工程、醫學、藝術等10個學院,開辦本科專業21個、專科專業20個,涵蓋了文、法、經、管、理、工、醫等多項學科。學校正積極推廣國際先進教學模式,促進國際學術交流和人才培養,正逐步開展與英、日等國高校的國際合作辦學。

學校獨立開展招生、就業、學籍管理工作,獨立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文憑,符合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武漢大學授予其學士學位證書。

展望未來,前程輝煌。在社會各屆的支持下武漢大學東湖分校人正朝著在5-8年內把學校建成一所在全國具有廣泛良好影響的綜合性大學而努力奮斗。

武漢大學東湖分校200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武漢大學東湖分校」(國標代碼為19486),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是由武漢大學申請主辦,經教育部批准(教發司[2000]136號)成立的一所獨立學院性質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紙坊街正湯北路1號。
第三條 學校辦學層次為本專科,以本科教育為主。
第四條 學校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條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招生工作由武漢大學全面負責,成立由主辦學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東湖分校領導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監察辦公室。
第六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其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各項管理規定,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八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20%。對於各種符合優錄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總分相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九條 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的考生。
第十二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志願和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錄取考生時,往屆生與應屆生、男生與女生一視同仁。

第四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時,按湖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准繳納學費、住宿費等。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的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本科學制四年,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達到本科畢業要求者,由武漢大學東湖分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以向武漢大學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七條 專科學制三年,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完成學業,成績合格者,由武漢大學東湖分校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八條 學校全部實行網上錄取,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屬非法招生。
第十九條 武漢大學東湖分校2005年在湖北省的院校招生代號為1227。

招生咨詢電話:027- 81931047 81931046 81931045
027- 62795338 62795108 62795658 62795128 62795358
招生監督電話:027- 68752636
學校網址:http://www.dh.wh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參考文獻:http://www.dh.whu.e.cn/school/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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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18年武漢大學法學分數線

18年武漢大學法學分數線如下:

(6)武漢大學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武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年修訂)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章程規定的主要招生類型為:

參加普通高校入學考試的學生:普通高考的學生,入讀大學的學生,藝術專業,高級藝術團體,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有針對性貧困地區針對性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國家特殊計劃)

大學特殊計劃(以下簡稱「農村學生自我改善計劃」),非西藏學生被送往西藏,少數民族,內地的藏族班,以及內地的新疆高中班。

⑺ 武漢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5月10日起開始報名)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所報考的基礎學科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以及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秀、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拔尖,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等五項學科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以下簡稱一本線)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結合學校相關專業優勢與辦學特色,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8個,招生規模為150人。各專業招生計劃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綜合成績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我校在生源省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按綜合成績高低擇優確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考生綜合成績同分時,學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所需計劃不佔已公布的各省強基計劃名額。

擬錄取名單於8月5日前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准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分省分專業錄取標准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成立強基計劃招生及培養專責領導機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學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工作的副校長、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辦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財務部、國際交流部、學生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後勤保障部及相關學院。

1.強基計劃錄取入校的學生實行單獨編班、小班制教學,設置首席教授,實施燭光導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對一」指導學生的學習及科研活動。

2.學校將對強基計劃學生實行階段性考核及動態分流補入機制。本科二年級末,組織專家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學生分流到同專業普通班,空缺人數可由學習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同專業普通班學生申請轉入。本科三年級末,組織專家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考核,考核良好和優秀者即可獲得繼續攻讀研究生資格,其中考核優秀者優先獲得直博資格。研究生階段,繼續實行專家考核機制,監控培養質量,對不合格學生進行分流管理。

3.學校將通盤考慮本、碩、博階段的學習和科研,以學術為紐帶,以拔尖創新的學術型人才為培養目標,制定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方案,本科階段培養重點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在本學科或本學院所涉及相關領域繼續深造;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學校相關科研項目以及科研機構如國家重點實驗室、科研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協同創新中心等優先吸納強基計劃學生參與項目研究。

4.學校將多渠道增加強基計劃學生國際交流交換學習機會,學校支持學生出國交流經費優先保證強基計劃學生需求;突出能力培養,培養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基礎科學領域拔尖人才,並在獎學金評定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5.學校將積極探索人才培養改革創新舉措,樹立標桿。為每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建立人才成長檔案,跟蹤培養發展情況,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不斷完善培養方案和培養模式。加強對學生的就業教育和指導,積極為關鍵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學校不要求報考考生另行提供與此相關的材料。

(二)對於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三)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入學後本科學習期間不得轉專業,本科期間階段性考核分流原則上限於本校普通類同專業。

(四)考生來校參加考核測試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考生須繳納考試費。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武漢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正、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武漢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武漢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武漢大學本科生院樓南205、206室

郵編:430072

招生咨詢電話:027-68754231(正常工作時間)

傳真:027-6875557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aoff.whu.e.cn

武漢大學監察部

電話:027-68752636(正常工作時間)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高三畢業生評價指標)

項目

優秀(90)

良好(80)

合格(60)

優秀(90)

良好(80)

合格(60)

1000米

3'30"

3'45"

4'35"

800米

3'32"

3'46"

4'36"

立定跳遠(cm)

260

245

205

194

180

150

⑻ 武漢大學的招生簡章是如何規定的

武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修訂)所涵蓋的主要招生類型有: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學生:含普通高考學生、保送生、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稱為農村學生「自強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2、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含通過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錄取學生、澳門保送生、香港免試生、台灣免試生、通過澳門「四校聯考」成績錄取學生。

在江蘇省,學校對普通高考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即兩門選測科目其中任意一門達到A,另一門達到B+及以上),對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4C1合格

分專業錄取時,學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

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也相同時以同分取齊為原則,滿足處於競爭關系考生的專業志願。其他類別考生的測試科目等級須不低於江蘇省招辦的有關規定。

(8)武漢大學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武漢大學稱:江蘇文科狀元符合本校錄取條件

連日來,江蘇淮安考生白湘菱受到關注。白湘菱高考語數外三科總分430分,為江蘇省文科最高分,但因選修的歷史科目得了B+而無緣清北等高校。

7月30日,負責接聽武漢大學本科招生辦熱線電話的工作人員就白湘菱的情況表示,只要她的選修科目成績為AB+及以上,就符合武漢大學的錄取條件。我們的要求是AB+,這是按照招生簡章來的。

⑼ 在哪可以找到武漢大學的招生簡章

1.招生簡章上有標注武漢大學所有專業報考要求,你最好看下;
2.每年的招生簡章都會有些變化,最好參照最新的簡章;
3.東湖武大考研網上有歷年的招生簡章公布,你可以去看下,望採納!

⑽ 武漢大學2018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武漢大學2018年研究生招生簡章如下:
江城多山,珞珈獨秀;山上有黌,武漢大學。
武漢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2個學科門類。學校現有44個一級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235個二級學科專業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59個一級學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342個學科專業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31個專業學位類別,其中工程碩士領域2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42個,博士生導師1500餘人,碩士生導師3300餘人。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及考試方式
2018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擬接收推薦免試生2600名)。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5200(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約3350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約1850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700多名。各培養單位招生人數將在錄取時根據國家下達的正式招生計劃和報名考試情況做適當調整。另外,我校「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68名(限報專業學位專業,招生簡章另行公布),「高層次人才強軍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20名(限報專業學位專業,報考專業代碼第3位為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招生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40名(限報專業學位專業,招生簡章另行公布)。
考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我校2018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
三、學制與學習形式
(一)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除外國語言文學學院法語語言文學專業學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學制均為3年。
(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 法律(非法學)、建築學、城市規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藝術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3年;
2. 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2年。
(三)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學制詳見《非全日制招生信息匯總表》及部分專業招生簡章。
學習形式: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脫產學習,主要課程教學活動在武漢大學。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及我校的補充規定。
4.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於2017年11月14日前將證明材料傳真到武漢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處。
5.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國家英語四級合格證書或英語四級成績報告單(成績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幹課程8門以上成績證明。
(3)此類考生不得跨學科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須於2017年11月12日前將英語成績報告單、主幹課程成績證明傳真到武漢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處。
6.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須和其他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一樣加試。
(二)報考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方可報考)。
3.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考我校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取得國民教育序列西醫類別臨床醫學專業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取得國民教育序列西醫類別口腔醫學專業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5.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6.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除外),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國家英語四級合格證書或英語四級成績報告單(成績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幹課程8門以上成績證明。
(3)此類考生不得跨學科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除外),須於2017年11月12日前將英語成績報告單、主幹課程成績證明傳真到武漢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處。
7.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須和其他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一樣加試。
(三)單獨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我校單獨考試不按單位、行業、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設置其他歧視性報考條件。
3. 我校「單獨考試」限「信息資源管理(專業代碼1205Z2)」、「金融學(專業代碼020204)」及「行政管理(專業代碼120401)」3個專業招生(招生簡章另行發布)。
(四)推薦免試生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願並參加復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其它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關於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生的具體條件和安排,詳見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錄武漢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gs.whu.e.cn)查詢。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有效,無需重復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 報名流程: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有關要求進行報名。應、往屆考生均可根據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結合自身情況和學習形式,選擇報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疏漏、錯誤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確認網上報名信息,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現場確認時還未拿到畢業證書,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在校研究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供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疏漏、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特別提醒:2018年碩士研究生報名武漢大學報考點繼續實行「網上確認」。即:報名號以4201開頭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漢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只需要「網上確認」(包括確認報名信息及上傳照片等)。網上確認時間暫定為:2017年11月7日—12日(網上確認期間不再補報名,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網上確認」具體程序及要求請屆時上網(http://www.gs.whu.e.cn)查詢。其他報考點現場確認辦法不變。
六、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前請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及要求,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報名及復試階段進行。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權威機構進行學籍學歷認證,以便在現場確認或網上確認時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如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存在疑問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我校才准予考試。
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考試、復試或錄取、入學資格。
七、初試及復試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一)初試時間: 2017年12月23日—25日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所有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具體時間、考試科目及注意事項等詳見《准考證》。
(二)考試科目設置及分值
1.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及應用心理碩士、文物與博物館碩士、葯學碩士、中葯學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護理碩士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學一級學科的專業基礎綜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的業務課二、臨床醫學(學術學位)專業基礎綜合由我校自行命題。歷史學門類和心理學一級學科使用全國統考試卷。
3.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三)復試
1. 復試時間: 2018年 3 月— 4 月
2. 復試內容:
(1)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2)以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等形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基本素質、操作技能、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考察。
(3)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 對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可除外),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
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和形式以報考單位通知為准。復試筆試科目、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均在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中註明。
八、調劑
調劑復試具體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九、體檢
體檢結果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錄取。
十、錄取
(一)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按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
(二)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
2018年,全日制計劃不招收定向就業生(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等專項計劃除外);非全日制計劃限招定向就業生。
(三)被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本人提出申請,經培養單位同意、研究生院審批後,可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學習。
十一、學費標准及獎助體系
(一)學費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校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的學費標准為:8000元/人·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費標准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費標准詳見下表,最終學費以湖北省物價部門核準的學費標准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匯總表

學院名稱

專業名稱

招生計劃

學制

學費標准 (萬元/年)

辦學地點

備注

新聞與傳播學院

廣播電視藝術理論

50

3年

2.2

詳見招生簡章

信息管理學院

圖書情報、出版

100

2年

3

詳見招生簡章

信息資源管理

20

3年

2.3

單獨考試

經濟與管理學院

金融學

20

待定

待定

詳見招生簡章

單獨考試

保險

20

3年

3.6

詳見招生簡章

工商管理

400

3年

4.3-5

會計

160

3年

4.3

文學院

漢語國際教育

15

2年

2.2

武漢大學

歷史學院

文物與博物館

15

2年

2.2

武漢大學

藝術學系

藝術

15

待定

待定

武漢大學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行政管理

20

3年

2.8

詳見招生簡章

單獨考試

公共管理

255

2年

2.75-3.6

詳見招生簡章

教育科學研究院

教育與經濟管理

15

3年

2.2

詳見招生簡章

社會學系

社會工作

35

2年

2.9

詳見招生簡章

數學與統計學院

應用統計

30

2年

3.5

武漢大學

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

學術學位各專業

25

3年

2.2

武漢大學

專業學位各專業

2年

2.2

水利水電學院

水利工程

15

2年

2.2

武漢大學

電氣工程學院

電氣工程

120

2年

2.5

武漢大學

動力與機械工程學院

工程管理、機械工程、動力工程、控制工程、工業工程

40

2年

3

武漢大學

城市設計學院

城市規劃、工業設計工程、建築學

20

待定

待定

武漢大學

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建築與土木工程、項目管理、工程管理

90

2年

3-4.4

詳見招生簡章

計算機學院

電子與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

120

2年

2.8

武漢大學

電子信息學院

電子與通信工程、儀器儀表工程、集成電路工程

40

3年

2.2

武漢大學

遙感信息工程學院

測繪工程

80

3年

2.2

武漢大學

測繪學院

測繪工程

40

3年

2.2

武漢大學

國際軟體學院

軟體工程

65

2年

2.2

武漢大學

印刷與包裝系

輕工技術與工程

15

2年

2.2

武漢大學

基礎醫學院

生物醫學工程學

15

3年

2.2

武漢大學

第一臨床學院

護理

20

3年

2.2

武漢大學

生物醫學工程學

第二臨床學院

護理

15

3年

2.2

武漢大學

健康學院

公共衛生

40

2年

3.4-4

詳見招生簡章

護理

30

3年

6.8/3

武漢大學

葯學院

葯學、中葯學

30

2年

2.5

武漢大學

衛星導航定位技術中心

測繪工程

15

3年

2.2

武漢大學

測繪遙感信息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

計算機技術、測繪工程、電子與信息工程

60

3年

2.2

武漢大學

(二)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800—1200元/人·年
(三)獎助學金
我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評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設置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研究生國家助學金,並與現有研究生學術創新獎勵政策、專項獎學金政策相結合,進一步改善研究生學習、科研和生活條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據國家相關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學業成績優異、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2萬元。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用於獎勵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武漢大學在籍且基本學制年限內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和強軍計劃研究生。新生第一學年原則上只獲得末等學業獎學金,第二學年開始可參評其他等次學業獎學金。

類別

等級

百分比

備注(萬元)

碩士
研究生

學術
學位

一等

10%

全額學費+0.4

二等

20%

全額學費+0.2

三等

70%

全額學費

專業
學位

一等

30%

全額學費+0.2

二等

70%

全額學費

3.研究生學術創新獎
研究生學術創新獎以「高端引領,鼓勵拔尖」為主要目的,是對研究生學術科研水平及創新能力的綜合評定,具體設置及標准如下:
研究生學術創新獎設置

獎勵等級

額度(萬元/學年)

獎勵人數

特等獎

8

不限

一等獎

5

0-60人

二等獎

1.5

0-400人

4.研究生優秀新生獎學金
申請對象為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在籍一年級非定向碩士研究生(含進入研究生階段的長學制學生)和直博生,當年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不參評。
特等獎10000元:來自高水平大學,或所在學科在最新一輪國家一級學科整體水平評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學習成績在生源學校本專業排名前1%且為第1名的碩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獎5000元:來自高水平大學,或所在學科在最新一輪國家一級學科整體水平評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學習成績在生源學校本專業排名前5%的碩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獎3000元:來自高水平大學,或所在學科在最新一輪國家一級學科整體水平評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學習成績在生源學校本專業排名前10%的碩士研究生新生;以及來自全國重點大學,或所在學科在最新一輪國家一級學科整體水平評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學習成績在生源學校本專業排名前3%的碩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武漢大學在籍且基本學制年限內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和強軍計劃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個月發放。
6.設置助教、助研、助管(簡稱「三助」)工作崗位
為緩解部分研究生就學期間的經濟壓力,調動研究生參與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的積極性,增強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實踐創新能力,學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人數的15%設立崗位。資助標准為碩士生12元/小時,工作時間每周不超過10小時。
7.研究生專項獎學金
社會各界在我校設立專項獎學金40多項,每年為優秀研究生發放專項獎學金300多萬元。通過構築多元化、立體化的獎助體系,武漢大學研究生的學習、科研及生活條件將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從而為廣大研究生產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業
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學校推薦、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
十三、其他說明
(一)我校將在武漢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gs.whu.e.cn)和武漢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服務系統(http://gsrecruit.whu.e.cn)上及時發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請考生在初試、復試、錄取等階段隨時上網查詢。
(二)考生可從網上下載《武漢大學2018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陸續更新中)。有關自命題的考試范圍等事宜請上相關學院網站查詢或電話咨詢。
(三)信息查詢及聯系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486 報考點代碼:4201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處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政編碼430072)
電話(傳真):027﹣68754125, 68752332
研究生院網址:http://www.gs.whu.e.cn
研究生招生考試服務系統網址:http://gsrecruit.whu.e.cn
未盡事宜請考生直接與報考學院聯系。有關工作人員和電話附後,歡迎垂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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