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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發布時間: 2022-06-04 07:39:17

Ⅰ 上海交通大學2018招生簡章

1,學校簡來介,特製章程。

2,上自海交通大學本科招生採用上海交通大學(國標碼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248)兩個招生代碼,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3,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4,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5,上海交通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

6,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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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上海交大自主招生的表如何列印

上海交通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2015年03月04日 來源:上海交通大學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探索多渠道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15年我校將繼續進行自主招生工作,特製定本簡章。
一、選拔對象
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符合高考報名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1)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省賽區一等獎的考生;
(2)獲得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一、二等獎的考生;
(3)具有其他特別突出的創新潛質的考生(需提供證明材料)。
二、招生專業與筆試科目
我校將自行組織自主招生筆試,科目為兩門,筆試科目組與自主招生專業的對應關系見下表。
專業(類)名稱
筆試科目組要求
備注
海洋工程類(船舶與海洋工程、交通運輸)
數學、物理

土木類(土木工程、工程力學)
建築學
機械類(機械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工業工程、核工程與核技術、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機械工程(國際化人才培養試點班)(機械工程與自動化試點班、熱能與動力工程試點班)
電子信息類(自動化、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測控技術與儀器、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IEEE試點班)
信息安全
軟體工程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材料科學與工程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學類(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國際化人才培養試點班)
生物醫學工程
經濟學類(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
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會計學)
航空航天工程
工科試驗班類(包括海洋工程類、機械類、電子信息類、信息安全、軟體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
機械類(交大密西根學院)(機械工程)
學費:
5萬/年
電子信息類(交大密西根學院)(電子與計算機工程)
機械類(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機械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
學費:4.5萬/年
電子信息類(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信息工程)
化學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
數學、物理

數學、化學

環境科學與工程
生物技術(生物技術、生物科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六年)、生物學理科基地班)
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園林、資源環境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動物科學、植物科學與技術)
葯學
臨床醫學(本博連讀)
臨床醫學(本博連讀法語班)
臨床醫學
臨床醫學(兒科方向)
臨床醫學(英語班)
口腔醫學(本碩連讀)
預防醫學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醫學檢驗技術
護理學
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
數學、物理

數學、化學

數學、語文

漢語言文學
法學
傳播學
工業設計
公共事業管理
廣播電視編導
英語(金融、商務)
日語
德語
三、選拔模式與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請於2015年3月5日至3月31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網上報名,並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
提交成功後下載列印相關表格,由所在中學核實該表信息後蓋章簽字,連同其他申請材料(如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獲獎證明、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等寫實性材料,推薦材料需由推薦人或者推薦單位用信封密封且在封口簽字)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日17時,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准。
請確保報名材料列印質量,其中報名表要求黑白列印,保證條形碼清晰可辨。報名材料請使用A4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報名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材料接收狀態、審核結果、選拔結果等信息。
2.初審
初審結果預計於 2015年4月底在報名系統中公布,並報教育部陽光平台公示。
對於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等三檔,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優秀將在具有特別突出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且綜合素質優異的考生中產生。初審結果為通過的考生將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請考生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並及時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時完成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下載列印筆試准考證,列印開放時間請見報名網站公告。
3.筆試
我校筆試將於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舉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等詳見報名系統中下載的准考證。
4.面試
初審結果優秀或筆試通過的考生將參加我校於2015年6月16、17日在上海舉行的面試,入圍面試的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下載列印面試准考證,列印開放時間請見報名網站公告。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科特長、學習與認知的能力、理想抱負與社會責任感等,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5.優惠認定方法與認定結果的公布、確認和生效
我校依據面試成績認定自主選拔人選,認定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在網上報名系統公布,考生可登錄查詢,經考生網上確認的認定結果於6月22日前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備案後方可生效。
四、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認定資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我校(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具體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在高考錄取時可以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1. A檔:
初審「優秀」且通過我校自主招生面試的考生,可被認定為我校自主選拔「A檔」人選,高考成績不低於當地一本線,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2. B檔:
初審「通過」且通過我校自主招生筆試和面試的考生,可被認定為我校自主選拔「B檔」人選,高考成績達到我校(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在當地的模擬投檔線下40分內(不低於一本線),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五、特別說明
1.我校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總招生計劃的5%。
2.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3.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六、其他
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考生,由考生申請,我校審核批准後,資助部分交通費。(申請表格見附件下載)
本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zsb.sjtu.e.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Ⅲ 想進上海交大有幾種途徑比如高考考進去,參加自主招生等等。希望詳細一點

可以高考、也可以自主招生

招簡如下:(不帶專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及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探索多渠道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2017年我校將繼續進行自主招生工作,特製定本簡章。
一、選拔對象
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符合高考報名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省賽區一等獎(獲獎名單須在教育部陽光平台公示);
(2)高中階段獲得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一、二等獎(獲獎名單須在教育部陽光平台公示);
(3)人文學科特長顯著,參加人文社科類競賽全國決賽獲得優異成績者,其提交材料經我校專家組集體審定。
二、招生專業與筆試科目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網上報名
請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網上注冊、報名。按系統提示填寫並提交相關信息後列印申請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4日17時。
請將申請表按要求簽字,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並連同其他申請材料(學業水平考試等相關成績、獲獎證書及各類證明材料等),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書面材料接收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6日17時,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准。報名材料要求:
(1)上傳及郵寄的申請表要求提供原件,條形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
(2)申請材料需使用A4紙列印,並確保列印質量,保證條形碼、考生照片清晰可辨;
(3)申請材料需裝訂成冊,申請表按照頁碼順序裝訂在材料最前面,成冊材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封底和目錄;
(4)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5)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2.初審
對於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請材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預計於2017年4月底在報名系統內公布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初審結果生效。
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初審結果優秀者將在具有特別突出的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且綜合素質優異的考生中產生。初審結果通過者將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請考生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並及時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時完成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下載列印筆試准考證,列印開放時間請見報名網站公告。
3.筆試
我校筆試擬於2017年6月11日在上海舉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等詳見報名系統中下載的准考證。
我校將依據考生的第一志願專業分別確定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與醫學院面試資格線。若考生的筆試成績同時達到校本部和醫學院的面試資格線,則面試通過後,可在全校自主招生專業范圍內,依據其專業志願認定為自主招生人選。
4.面試
初審結果優秀或筆試通過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的面試。
集中面試預計於2017年6月16—18日在上海舉行。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說明等詳見報名系統中下載的准考證。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科特長、學習與認知的能力、理想抱負與社會責任感等,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5.優惠認定方法與認定結果的公布、確認和生效
我校依據面試成績認定自主招生人選,認定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後於2017年6月22日前在報名系統內公布,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可參與高考錄取。
四、優惠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我校(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具體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在高考錄取時可以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1. A檔:
我校自主招生「A檔」人選在初審「優秀」且通過我校自主招生面試的考生中擇優產生,高考成績不低於當地同科類一本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2. B檔:
其餘通過我校自主招生面試的考生,可被認定為我校自主招生「B檔」人選,其高考成績不低於當地同科類一本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達到以下要求則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
1)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自主招生人選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績分別達到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在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採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終模擬投檔線下40分內(含40分)。對於高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優惠分值。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測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選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自主招生人選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40分(含)。
註:江蘇自主招生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1A1B。
五、特別說明
1.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招生總計劃的5%,考生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志願限報3所高校。
2.對於上海考生,我校將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初審,並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呈現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評分中重要的參考依據。
3.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需按照所獲的認定資格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報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專業志願需與認定的專業保持一致。
4.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5.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6.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考生,由考生申請,我校審核批准後,資助部分交通費。(申請表格見附件下載)
六、監督機制
本次自主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學校招生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在報名、初審、筆試、面試、優惠認定等多個環節充分引入監督監察機制,專家分組和面試順序由現場隨機抽簽確定,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http://zsb.sjt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Ⅳ 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全稱為上海交通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郵編200240。

第三條上海交通大學本科招生採用上海交通大學(國標碼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248)兩個招生代碼,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均為上海交通大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對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五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在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規則、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與建議。

第七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醫學院招生的有關事務。

第八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區、市)招生工作組,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

第九條上海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條上海交通大學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本校各專業的人才培養需要、考生對各專業的認可度、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計劃及各專業(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報教育部備案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上海交通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條上海交通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上海交通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清)進行錄取。上海交通大學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上海交通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經上海交通大學認定的各特殊類型招生資格候選人,按照公示的優惠政策進行錄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條上海交通大學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進檔考生中,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數學、外語、語文(「綜合評價錄取」、「強基計劃」等招生類型的同分排序按照當年相應簡章規定執行)。上海交通大學在專業錄取中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區、市)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且分值不超過20分。不設分數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上海交通大學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藝術類專業依據相應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2020年我校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工程力學等六個學科將開展「強基計劃」招生,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我校致遠榮譽計劃理科所屬方向(數學、物理學、化學、生命科學、計算機科學、生物醫學科學)繼續在新生中進行招生,學生錄取後學籍由原專業轉入致遠榮譽計劃相關專業,同時將在工科專業中開展工科榮譽計劃(不改變學籍)。2020年我校部分專業開展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試點,本科畢業並達到學士學位要求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發放一本學位證書,所授兩個學位在證書中予以註明。

第十六條上海交通大學實行按平台、院(類)招生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具體專業。一般在入學後,根據考生志願、高考成績及學校相關測試與規定,在所在平台、院(類)范圍內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七條上海交通大學交大密西根學院所屬專業、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業、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自然科學試驗班、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臨床醫學五年制(英語班)以及醫學院列入提前批招生的各專業(護理學、醫學試驗班(卓越醫學創新班)、預防醫學、醫學技術類),僅錄取填報其專業志願的考生(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預科班除外)。

第十八條上海交通大學在江蘇省錄取時,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思源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要求為A、B。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和藝術類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上海交通大學全部專業均無男女比例要求。高考無外語語種限制,但學生入校後,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業、日語、德語、臨床醫學八年制(法語班)等專業外,全部主修英語。

第二十條上海交通大學對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台僑、六部委免試運動員等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我校制訂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在錄取中的要求詳見《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上海交通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三條上海交通大學在新生入校後,將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上海交通大學按照國家規定和上海市物價局核准標准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准:

1.學費

①大部分本科專業:人民幣5000-6500元/人·年(不含②-⑦)。

②軟體工程專業人民幣400元/學分。

③視覺傳達設計、臨床醫學(法語班)專業:人民幣10,000元/人·年。

④交大密西根學院所屬專業:人民幣75,000元/人·年。

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屬專業:人民幣45,000元/人·年。

⑥臨床醫學五年制(英語班):人民幣19,500元/人·年。

⑦按平台、院(類)招生的學生分流後按照分流專業標准收費。

2.住宿費:人民幣1,200元/人·年。

第二十五條上海交通大學設有各類獎助學金,並提供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渠道,切實履行「不讓一名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庄嚴承諾。

第二十六條咨詢和聯系

我校各院系及專業詳情,可閱覽學校主頁http://www.sjtu.e.cn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

郵編:200240

咨詢熱線:(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http://admissions.sjtu.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眾號:apply_SJTU

醫學院招生辦公室地址(重慶南路校區):上海市重慶南路227號

郵編:200025

電話:(021)63846590-776118

傳真:(021)63853238

網址:http://www.shsmu.e.cn/

微信名:交醫招生

微信公眾號:apply_SHSMU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34206217

第二十七條上海交通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Ⅳ 上海交大密西根學院需要錄取什麼條件

一般都是交大在當地的最低分數線,去年在上海就是519,只要過了交大分數線就基本可以進了~

Ⅵ 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思源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要求,上海交通大學將為勤奮上進的農村學子提供享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承擔一流大學的社會責任,踐行「飲水思源、愛國榮校」之校訓。2020年上海交通大學繼續實施高校專項「思源計劃」,特製定本簡章。

一、選拔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 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 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註:具體實施區域及報名資格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確定。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20年「思源計劃」安排招生計劃不低於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及專業分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准。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 網上報名 請於2020年5月25日前登錄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網上注冊、報名。請按要求填寫並提交相關信息後列印申請表,將申請表按要求簽字,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申請表上的條形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2. 初審 6月20日前,對於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請材料的考生,有關省(區、市)將對考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3. 復審 對經有關省(區、市)確認具有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我校將進行復審。考生類型應為農村應屆或農村往屆。如為城鎮應屆或城鎮往屆,須省級考試機構出具證明材料,否則不予通過。審核結果預計於2020年6月底前在報名系統內公布,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審核結果生效。
4. 招生計劃 我校校本部及醫學院綜合考慮各省(區、市)審核通過人數、往年報考情況以及生源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編制高校專項分省計劃。
5. 錄取
請通過審核的考生參加高考,並在高考志願中高校專項計劃的相應批次一志願報考我校校本部或醫學院。我校將依據招生計劃數及高考成績對考生進行排序錄取。理科考生的高考成績需達到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上70分(含),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成績需達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上70分(含),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 參照該省(區、市)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再徵求志願或降分錄取。在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註:江蘇「思源計劃」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1A1B。

四、學生資助體系
我校構建了「以勤工助學為主要手段,以獎助學金為激勵方式,以助學貸款為重要渠道,以學費減免和困難補助為輔助措施」的全方位幫困助學體系,切實履行了「不讓一名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庄嚴承諾。詳細信息可見我校學生事務中心網站(http://affairs.sjtu.e.cn/)。

五、特別說明
1. 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 我校「思源計劃」的專業錄取,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的規定及要求。
3. 未盡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六、監督機制
本次高校專項「思源計劃」選拔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在報名、審核、考核等多個環節充分引入監督監察機制,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http://admissions.sjt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Ⅶ 上海交大招生辦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21---62932424 021---62932436

021-54740000交大總機 請阿姨幫你轉本科招生辦公室

給阿姨說你很著急,阿姨會幫你的

Ⅷ 上海交大招生辦電話,謝謝!!

上海交通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樓B樓333室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

地址:閔行區東川路800號


交通:

交大東校區-公交站

途徑公交車:958路庄梅線莘邵專線

Ⅸ 上海交大自主招生要求

參加考試的要求,但是你要取得優惠必須考到一定的檔次才行。將近一萬人參加考試,但是也只有一千多人能取得資質招生的優惠待遇

一、 報名資格及辦法

中學推薦和學生自薦相結合。

1、推薦:

凡本人申請、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有志報考我校、符合高考體檢合格標准、經所在中學推薦、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① 參加全國數學、物理等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② 省級榮譽稱號獲得者;

③ 在省級數學、物理、化學、英語和計算機等競賽中獲多項獎勵者;

④ 學習成績及綜合素質優秀者。

我校將在下周向相關中學發放推薦表。

2、自薦:

凡符合高考報名資格、並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現或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必須提供相關材料),可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請。

請同學(含推薦、自薦)登錄「五校合作自主選拔報名系統」(點擊進入),並按要求在線填寫和提交報名電子信息。推薦生、自薦生均需下載列印相關表格,中學蓋章後,寄(送)往我校招生辦(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上海交通大學新行政樓B樓333室招生辦公室,郵編:200240,電話:021-34200000)。

Ⅹ 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為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旨在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選拔「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學生應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各省(區、市)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總分(不含任何加分)需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上一定分值: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01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可登錄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時間預計為5月10日至5月30日24時(以平台開放時間為准),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在本批次兼報其他高校。

02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03入圍校考辦法

在高考成績出分後,對於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時比較數學成績)。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我校對第一類考生的最低要求。

對於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04高校考核

校考入圍名單確定後將舉行高校考核(含綜合面試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准考證。

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含科研潛質及創新素養評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和創新思維等。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第二類考生單獨考核。

體育測試

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1分鍾跳繩,體育測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同分排序的依據,體育測試無故缺席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具體測試方案見附件。(點擊「閱讀原文」,下載簡章底部附件)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05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高考成績佔比為85%、高校考核成績佔比為15%。

綜合成績(滿分1000)=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高校考核成績(折算為滿分150,四捨五入取2位小數)

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依據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依據分省強基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強基計劃擬認定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體育測試成績排序。錄取專業採用「專業志願平行」,分數優先原則,不設級差分。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分數要求、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對於第二類競賽獲獎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認定,其錄取專業參考綜合成績及競賽成績。該類考生不佔用第一類考生計劃。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後,方可錄取。

2020年8月5日前,我校將公布認定結果,並按要求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跨越三個世紀的上海交通大學「因圖強而生、因改革而興、因人才而盛」。在悠久的辦學歷程中,學校發展始終與國家強盛、民族振興緊密相連,培養了一大批傑出人才。學校學科實力雄厚,名師雲集,繼首批入選211、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後,又入選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17個學科入選「雙一流」建設學科,在2017年全國一級學科評估中,學校有25個學科進入A檔,4位交大人先後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海上大型絞吸疏浚裝備獲2019年度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為國家和社會的發展進步貢獻力量,也為高等教育的改革創新砥礪奮進。

根據此次文件精神,學校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十年探索的基礎上,針對強基計劃對人才培養的要求,系統研究了未來能夠承擔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重任的人才成長規律,特製定「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培養方案」。(具體各專業培養方案詳見我校招生網:http://admissions.sjtu.e.cn)

學校強基計劃的培養目標為:吸收具有創新潛力和遠大志向的優秀學生,為之打造「厚植基礎+使命推動+好奇心驅動」的強基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及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遠大志向,具有人文素養和科學精神,具有批判性思維能力、知識整合能力、溝通協作能力、多元文化理解能力和全球視野的創新型領袖人才,為推動我國成為世界主要高科技中心和創新高地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01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以獲批專業所在學院為主體,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特區「致遠學院」為支撐,計劃內學生應具有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成長為未來科技與產業領袖的遠大志向,並在本科階段就展現出良好的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的潛質。為達成目標,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僅可在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內轉相近專業,同時將按照培養方案規定實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機制。考察不合格者將退出強基計劃,轉入同專業普通班。空出的名額,可從校內相近專業補充學習成績優秀且有意願加入強基計劃培養的學生進入計劃內培養。學校將為每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建立成長檔案,跟蹤培養發展情況。

具體細則以校內教務管理相關規定為准。

02本博銜接培養方案

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將採取「4+5(含海外)」本博培養模式。學校將為強基計劃本科生提供輔修工科專業機會,並為高年級強基計劃本科生提供理工交叉的特色課程模塊及本科生研究計劃(PRP)等各類機會,面向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基礎學科研究領域,設置相應的核心基礎課程和研究課程模塊供選修,邀請相關方向的高層次教授授課並指導學生科研和畢業設計,為學生畢業後直接攻讀博士打下扎實的基礎。

對於強基計劃應屆本科畢業生,經學生自願申請,學院遴選,擇優給予推薦免試直升研究生資格。推免報名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或熱愛基礎科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科研創新潛質和較強的專業素質能力,希望在國家關鍵領域或基礎學科領域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2)滿足學校免試直升研究生的基本資格條件。

推免的其他規定由相關學院制定並解釋。學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前修讀不同層次研究生課程,符合研究生培養要求的課程學分可以納入研究生成績記錄。另外,學院將推薦學生參加上海交通大學博士生致遠榮譽計劃。

博士生致遠榮譽計劃借鑒國際一流大學的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瞄準科學前沿,凝聚一支具有國際水準與業界重要影響的導師隊伍,提供國際一流的課程體系,為博士生成才之路提供堅強的保障。

03其他激勵機制

除了國家、上海市以及學校的各類獎助學金之外,各學院還將為入選強基計劃的學生提供豐富多樣的獎助學金激勵。同時鼓勵強基計劃學生積極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包括參加學術會議、赴海內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機構參加科研實踐、合作發表論文、修讀課程、科技競賽等。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對於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將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且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專業的規定及要求。

(五)我校強基計劃各項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執行並及時公布。

(六)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強基計劃整體培養工作,設立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工作小組負責強基計劃的組織與實施。具體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上海交通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招生咨詢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網:http://admissions.sjtu.e.cn

上海交通大學監察處電話:021-34206217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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