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綜合評價招生
⑴ 南開大學2013年的招生簡章
《12年都還沒招生呢。哪有13年簡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這個~
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來源: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 瀏覽次數:1655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中的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書種類: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迎水道校區 天津市南開區迎水道100號;
泰達學院 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街23號。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上級主管部門為教育部。
第四條 南開大學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等各級各類高級人才的完整教育體系。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開大學計劃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據我國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適度調減在屬地安排的計劃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1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生,所有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並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八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組織新生錄取。
第九條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的各項規定,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志願和文化考試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 如果當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人數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學校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優先選擇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在分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並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部分徵求志願的省份,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三條 不錄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對於有關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學校可參考當地政策加分提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因素,只按實際高考分數安排專業。在高考總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錄取專業時不考慮照顧分。選測科目和等級以招生計劃中公布的為准。
第十六條 對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的錄取專業。我校在高考錄取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採取金牌榜排序,即按獲A的多少排序,如獲A的數目相同,再看獲B的數目,以此類推。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語選拔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美術類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市、區)招辦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和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參加《高校招生》雜志第九屆「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的優勝者,第一志願填報南開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南開大學在當地投檔線,專業服從調劑,南開大學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在公布專業計劃時,公布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專業。提醒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志願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
第二十條 依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對考生進行體檢。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11年4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⑵ 請介紹一下有關高校自主招生的情況
自主招生是擴大高校自主權、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對選拔優秀創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級招辦應向考生選報的試點學校投檔;試點學校進行綜合評價、自主選拔錄取。
具體參照http://www.eol.cn/zizhu_3200/
教育部:關於2008年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通知
2007年12月11日 17:14 來源:教育部
教學廳[2007]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各試點高等學校:
為做好2008年部分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積極探索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模式
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加快優秀及各類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的重要舉措。要通過自主選拔錄取改革,切實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潛質的人才,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各試點高校要高度重視,結合本校辦學目標和專業特色,精心組織,嚴格實施,確保制度措施、經費支持、監督保障落實到位。
二、招生高校和計劃
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高校由教育部確定。2008年有資格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高校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68所(名單見附件一)。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其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生源較好的試點高校可適當擴大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並報我部(高校學生司)備案。自主選拔錄取計劃按我部有關生源計劃編制工作要求列入「其他類」部分。
有免費師范生招生任務的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計劃應主要招收免費師范生,以進一步提高免費師范生質量。
三、招生程序及要求
1. 試點高校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制訂自主選拔錄取實施方案,並納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進行自主選拔錄取宣傳,要完整、規范、准確,避免產生歧義或誤導考生。
2.符合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考生,由所在中學或專家推薦,也可本人自薦,須向試點高校提供其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發展情況以及獲獎、特長等證明及寫實性材料(高中新課程實驗省區應提供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3.試點高校在確定可以參加本校組織的相關測試的生源范圍時,要向高中新課程實驗省區適當傾斜;要向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適當傾斜;要向在創新實踐或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考生適當傾斜。
4.試點高校進入中學開展有關招生活動前要取得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支持,自行組織的文化測試、面試等測試時間不得早於2008年1月1日。試點高校要將自主選拔錄取、保送生以及其他特殊形式招生的文化測試、面試等工作統籌協調。
5.試點高校組織專家組,按照自主確定並經公示的條件和考核辦法,對推薦的考生材料進行審查,並在進行面試等相關測評、考核後,提出候選人,試點高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6.試點高校須將入選考生名單及時通知考生所在中學,並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相關單位負責分別在考生所在中學、試點高校網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信息發布平台上進行不少於兩周的公示。3月31日前,試點高校須按有關要求(報送信息格式見附件二)將經公示的入選考生資料庫上傳至我部「陽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應於4月5日前在「陽光高考」平台上核對、補充、確認考生號等有關報名信息。我部將於4月15日在「陽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所有試點高校的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
7.入選考生應參加全國統考,並根據先期考核和公示的試點高校的要求填報志願。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可將入選考生填報試點高校志願時間安排在高考考試前,並應將入選考生電子檔案先於試點高校所在批次錄取開始前投給有關高校。
8.入選考生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確定的與試點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級招辦應向考生選報的試點高校投檔,試點高校對通過先期考核和公示、統考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進行錄取。試點高校在向有關省級招辦提交擬錄取自主選拔考生名單時,須對相應考生標注「自主選拔」錄取類型。
9.已開展自主選拔錄取試點滿三年且管理規范嚴格的高校,對審查、測試中在創新實踐或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少數特別優秀的入選考生,可參考其高考成績、中學學業及綜合素質等情況決定是否向省級招辦申請破格投檔予以錄取,並報我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10.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應將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名單通過本省級招辦信息發布平台向社會公布;試點高校須及時將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布。錄取工作結束後,試點高校應將自主選拔錄取有關統計數據及工作總結於2008年9月1日前報我部(高校學生司)。
11.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按我部有關規定執行。
四、試點高校要加強科學研究,不斷改進和完善學校測試、面試等內容與方式,突出對學生能力和創新精神的考核,注重對中學推進素質教育的導向性,嚴格考務管理,完善自主選拔錄取學生自入校至畢業的跟蹤評價機制。
五、各省級招辦、有關中學和試點高校要相互配合,各盡其責,認真把好招生過程每一關,加強紀檢監督,確保試點工作條件明確化、程序規范化、辦法公開化和錄取結果公示化。對違反有關規定或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責任屬招生學校的取消其試點資格,屬推薦中學的將在試點高校及所在省(區、市)范圍內予以通報,屬學生本人的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資格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附件:一、2008年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高校名單
二、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學生信息資料庫結構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2008年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高校名單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蘭州
⑶ 南開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中國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國政法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10053。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基準學制為四年。學生入學後,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學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內完成學業。
第九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改革前期調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根據學校發展規模,擬定招生計劃草案;開展招生宣傳活動;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復查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堅持科學發展,協調發展,按照「以發展促公平」的原則,結合學校辦學條件,考慮各省報名考生人數佔全國報名考生總數的比例、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條 學校將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學校對於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參考考生高考原始分、專業志願順序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比較順序如下:經濟學、金融工程(成思危現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英語、德語、翻譯專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其餘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根據江蘇省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對該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浙江省和山東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轄市)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按專業組投檔,學校按照本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十九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偵查學專業在提前批錄取,學校不單獨組織或參加公安類院校的政審、體檢和面試,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錄取:(1)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身體無各種殘疾;(2)無色盲、色弱,單眼矯正視力不低於4.7;(3)兩耳聽力正常;(4)無口吃;(5)無傳染病。
第二十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 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外,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分專業錄取。對有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項計算。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學院的師資規模、學生規模,將法學專業的學生隨機分配至民商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和刑事司法學院學習,適用同一培養方案,不分方向。法學專業學生報考研究生時,不受所在學院的限制,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不同的研究方向進一步深造。
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法學院學習,分為兩個階段貫通培養。第一階段為四年基礎學習階段,按照培養方案完成教學進度,必修課成績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學生,經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方可進入第二階段即兩年應用學習階段的學習,應用學習階段合格後准予畢業並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德語、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省級招生辦統一組織外語口試的,報考英語、德語和翻譯專業的考生應參加。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協作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學校按照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招生簡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報名材料參考使用。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cupl.e.cn/)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京價(收)字[2000]第217號)的規定,我校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6000元,其他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5000元。選擇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的學生,從第五學年起,學校參照基本培養成本收取學費。選擇雙學位加碩士連讀培養模式的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學生從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起,學校參照當年研究生的收費政策及實際培養成本確定收費標准。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應用學習階段,學費按法律碩士研究生收費標准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的費用視具體項目確定,由學生自行承擔。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北京市學生住宿收費標准及管理的通知(試行)》(京價(收)字[1999]第014號)和《關於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3]348號)的規定,本科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650/750/900元。學生住宿須遵守《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校長獎學金、本科生學業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競賽優勝獎學金和志願服務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校建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政策在內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本科生可於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具體條件和程序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cupl.e.cn
咨詢電話:010-58909122
自動傳真:010-58909922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49)
紀委監督電話: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依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相應內容,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⑷ 天津的二南開和南大附中哪個好啊綜合評價~
本團推薦二南開。南開大學附屬中學簡稱南大附中,是天津市首批為重點中學、市級「三A」學校、國家級現代信息技術試驗校、天津市培養體育運動後備人才試點校。南開大學附屬中學始建於1960年,是南開大學的子弟學校,面向天津全市招生,原南開大學附屬中學坐落於南開大學校內,南大附中於2007年與天津市第43中學合並,合並後校名仍叫南開大學附屬中學,但已脫離南開大學領導。 舉辦的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中,我校榮獲南開區團體總分第二名,僅次於南開中學。2001年起連續被南開區政府授予「教育質量優秀校」銅匾。近幾年,高考升學率均保持在99%以上,本科升學率86%,重點本科60%,2003年,獲得「高考成績突出貢獻校」獎。2004年獲得「高考社會貢獻校」稱號。學校的數學、外語學科具有很高的教學水平。學校開辟了多種渠道的對外交流活動,每年暑假由美國師生來我校舉辦「以心會友」英語夏令營,為學生提供用英語交流的好機會。與日本岩手縣一關市第一高校保持著多年的師生互訪,增進了我校與外國青年的交流和友誼。第二南開中學:學校由市區政府總投資2.1億,學校建築面積42000平方米。學校初高中共有教學班86個,可容納4000餘名學生就讀。學校的主體建築有8層的綜合辦公樓,其南側為第一教學樓、電教信息樓、大會堂、科普館,北側為第二教學樓、實驗樓、報告廳和多功能體育館,校園東部有多功能綜合體育運動場,其北端第三教學樓和南端的學生公寓、師生餐廳遙遙相對。千兆校園網、遍及全校的800多個計算機終端、豐富海量的校園網路資源,也成為現代化學校的一個風景線。多年來,學校以校風嚴、學風濃、班風正、質量高、有特色而倍受社會贊譽。學校獲得的榮譽有:天津市科技活動先進校、天津市綠色學校、天津市培養體育後備人才重點學校、天津市實施素質教育三A學校等諸多榮譽。 學校歷年高考本科錄取率穩定在98%左右,重點大學錄取率穩定在80%左右。近幾年來,北大、復旦、科技大學等國家一流名校屢屢中榜,為國家培養了大量素質高、思維活、興趣廣的優秀人材。 綜上:如果以本科升學率和總體升學率比較,本團建議二南開。
⑸ 剛過一本線的考生能報綜合評價嗎有哪些院校可選擇
現在很多人都已經打算去報考綜合評價,而且這也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不過小編肯定還是建議大家提前做好准備,因為能夠讓我們選擇的專業太少了。如果你剛過一本線,這個時候你也可以選擇報考,但是我們一定要挑選適合自己的院校。

如果你剛過一本線,那麼肯定也是建議大家選擇一本院校,這樣的話你能夠被錄取的概率也是比較大的。我們平時在生活中也一定要做好准備,這樣的話才能夠被成功的錄取。
⑹ 關於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師范大學的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研究生,請綜合評價一下這三個學校把~
1 難度都差不多。有不少人也是沖著天大的牌子和985來的。師大不是985和211。
天大是理工科學校。文科在學校比較沒地位~文科專業在學校本身就非常之少~
相比之下,天津師大是文科類比較好的學校,文學和語言學類是他們的重點學科。
如果你想圖學校名氣和牌子,那就考天大,是985重點。否則其實天津師大也還可以。
2 就這個專業來說,天津師大其實更優。
3 難太多了。每年報南大語言學的人多少啊。。。你可以看看南大研究生院網站碩士生招生信息里有初試成績排名,就能略知一二。。。而且南大是34所自劃線的,初試壓分,對學生的要求也高。
如果你真心想考個好學校,還是建議你考南大。好好復習准備。萬一沒考上沒准兒能調劑到天津師大的。
加油!祝你考研成功~!
⑺ 高考山東省1000名左右可報哪些所重本大學
截止2020年。如圖:

(7)南開大學綜合評價招生擴展閱讀
根據教育部部署,2020年起取消高校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國范圍內首次實施強基計劃招生。「強基計劃」旨在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探索建立多維度考核學生的評價模式,逐步形成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的有效機制,重點破解基礎學科領軍人才短缺和長遠發展的瓶頸問題。
「強基計劃」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歷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基礎學科專業招生。今年「強基計劃」在我省共錄取265人。考生在我省提前批之前由招生高校完成錄取,不再參與我省各批次投檔錄取。
⑻ 2020高考631大學有哪些
2020高考631大學,
是綜合評價招生的俗稱。
所有985大學,除國防科技大學外,都有綜合評價招生計劃。
分別是: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重慶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東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大學、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吉林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蘭州大學。
⑼ 南大2012 自主招生
接受「校薦」和「自薦」。但有少數院校只接受校薦,以2010年的招生簡章來看,就有中央財經大學、同濟大學、北大醫學部等。而中國人民大學更加特殊,指出有「校薦」資格的考生可以任意選擇學校提供的專業,但是「自薦」的考生只能在物理學、化學、人文科學實驗班(國學)、中國革命史與中國******黨史、美術學專業等5個專業中選擇。
據統計,以「校薦」資格申請自主招生獲得通過海選的比例遠大於以「自薦」方式,「校薦」幾乎95%能通過院校的海選,而以「自薦」方式通過海選的比例不超過20%,因此有實力拿到「校薦」資格的考生要盡量爭取拿到心儀院校的「校薦」。需要指出的是,「校薦」並不是學校在推薦信上蓋了章就算是學校推薦,因為所有考生申請的材料都必須經過中學蓋章,只有拿到中學的推薦名額才算是學校的校薦。
附:
2011年「華約」院校自主招生報名人數錄取人數情況
2011年,清華大學、上海交大、中科大、南京大學、浙江大學、西安交大、中國人民大學這七所在自主選拔工作中展開合作,共同舉辦「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簡稱「AAA」測試,這七所院校組成的聯盟俗稱「華約」。
2011年,全國共有10萬余名學生報考,6萬餘人獲得初試資格。
招錄情況
清華大學 2011年,有超過1萬名考生報名,5000人獲得筆試資格,1000餘人入圍面試,最終1300餘人獲得自主選拔資格。
上海交大 2011年,有超過3萬人報名,1.8萬餘人獲得筆試資格。最終有760餘人獲得自主選拔資格。
中國科技大 2011年,有超過1萬人報名考生獲得筆試資格,最終有310餘人獲得自主選拔資格。
南京大學 2011年有2萬餘人報名,6000餘人獲得筆試資格,最終600餘人獲得自主選拔資格。
浙江大學 2011年有1.3萬餘人報名,1000餘人獲得面試資格,最終790餘人獲得自主選拔資格。
西安交大 2011年有1萬餘人報名,1200人獲得面試資格,最終700餘人獲得自主選拔資格。
中國人大 2011年,有接近2萬人報名,4500餘人獲得筆試資格,1400餘人獲得面試資格,最終有780餘人獲得自主選拔資格。
以上表格上來得出以下結論:
1.自主招生過關率保持在5%——8%左右。
2.很多院校學生報名人數不斷增加,並且獲得自主選拔資格的人數不斷增加,這對裸分考試的學生來說挑戰性越來越強。
2、如何選擇目標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