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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的招生辦

發布時間: 2022-06-12 05:29:40

A. 南開大學濱海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證我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並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有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南開大學濱海學院 二、學院代碼:13663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地點: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府路634號

六、上級主管部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七、學院基本情況: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由南開大學和天津市濱海新區政府國有天津市港容城市環境開發有限公司合作創辦的,擁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辦學設施,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獨立進行財務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獨立學院。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本科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招生委員會由院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組成,是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

第五條 學院本科招生辦公室作為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督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 我院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雕塑專業按照「設計學類」招生。錄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美術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錄取原則為:按照綜合成績=文化成績x60%+美術成績x40%進行排序,按專業志願清原則錄取。

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美術成績高者,美術類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相同者,依次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若我院錄取規則與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不一致,執行該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

第八條 院校志願錄取執行所在省(區、市)相關政策。普通類專業錄取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即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分數,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之間沒有分數級差;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高考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安排(語文、數學之和)成績高的考生,如條件再相同,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九條 對於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條 對江蘇省考生進檔後採取先分數後等級原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准。

第十一條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對於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清排隊的原則錄取。

第十二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浙江、北京、天津等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三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於錄取過程中調配使用。

第十四條 經天津市物價部門批准,我院經、管、法學科門類及廣告學專業學費為15000元/生/年;理、工學科門類及語言類專業學費為18000元/生/年;美術類專業22000元/生/年;住宿費1200元/生/年。 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被學院錄取後下發的2020級新生報到須知。政府如對當年度學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准為准。

第十五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規定處理。

第四章 後續管理

第十六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十七條 獎學金設立

1、學院設「公能」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其中,「公能」獎學金為學院最高榮譽獎學金,獎金1萬元;優秀學生獎學金設一、二、三等獎學金,獎金分別為3千元、2千元、1千元;單項獎學金,獎金400元。獎學金獲獎比例達到總人數的24%;

2、學院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設有國家獎學金,獎金8千元;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獎金8千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金5千元。

第十八條 學生學習期滿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證書註明專科起點),對符合《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學院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宣傳和錄取活動。

第二十條 我院是獨立學院,屬於民辦性質,經濟困難考生要慎重填報,符合戶籍所在地相關政策的學生可向當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一條 凡是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院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0年我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解釋權歸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我院錄取結果將及時公布在學校招生辦公室網站上,考生可隨時查詢。

網址: http://binhai.nankai.e.cn

咨詢電話: 022 — 63304918

B. 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是多少

可以撥打一下當地114查詢一下南開大學的辦公室電話,或者是教務處的電話咨詢一下,辦公室的工作人員

C. 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辦電話(最近新的)

招生辦公室

部門職責: 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學生和港澳台研究生招內生計劃制定落容實,招生宣傳,組織報名、入學考試、閱卷,錄取政策的制定,復試及體檢,確定錄取,組織新生報到。

主 任: 申麗梅
電 話: 23505623
Email:[email protected]

副主任:張蕾
電話:23505623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 員: 張延宗
電 話: 23508447, 23502121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員:劉晶平
電話:23502121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員:汪小超
電話:23505623
EMAIL:[email protected]

D. 我打南開大學招生辦電話。相關人告訴我錄取的希望比較大。但是他們說這是估計出來的。誰能告訴准不準。

在這個世界上是沒有絕對的事情的。這是個很簡單的生活常識。就比如說老人摔倒了。我扶版起摔倒的權老人會被訛嗎?這個時候明智的回答就是可能會被訛,可能不會被訛。如果有個人回答,你絕對會被騙,絕對不會被騙,這都是不負責任的回答。你覺得工作人員都只能估計,會有人能夠跟你給准確的回復么?

E. 尋求天津南開大學招生辦的電話號碼,一定要打的通的

如果要招生辦的電話
最好上南開主頁上找
那裡都是最新更新的嗯
不推薦使用別人提供的號碼~

F. 南開大學2013年的招生簡章

《12年都還沒招生呢。哪有13年簡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這個~
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來源: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 瀏覽次數:1655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中的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書種類: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迎水道校區 天津市南開區迎水道100號;
泰達學院 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街23號。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上級主管部門為教育部。

第四條 南開大學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等各級各類高級人才的完整教育體系。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開大學計劃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據我國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適度調減在屬地安排的計劃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1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生,所有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並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八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組織新生錄取。

第九條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的各項規定,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志願和文化考試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 如果當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人數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學校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優先選擇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在分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並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部分徵求志願的省份,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三條 不錄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對於有關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學校可參考當地政策加分提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因素,只按實際高考分數安排專業。在高考總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錄取專業時不考慮照顧分。選測科目和等級以招生計劃中公布的為准。

第十六條 對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的錄取專業。我校在高考錄取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採取金牌榜排序,即按獲A的多少排序,如獲A的數目相同,再看獲B的數目,以此類推。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語選拔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美術類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市、區)招辦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和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參加《高校招生》雜志第九屆「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的優勝者,第一志願填報南開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南開大學在當地投檔線,專業服從調劑,南開大學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在公布專業計劃時,公布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專業。提醒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志願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

第二十條 依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對考生進行體檢。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11年4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G. 想要去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可是不知道是哪個樓哪個屋,有知道的嗎,麻煩請幫下忙哦,謝謝了

南開大學的招生辦公室在辦公樓。不過通常你考哪個學院具體要問學院的招辦。學校有導視圖,也在轉盤的旁邊。你可以上南開大學研究生院的網站查個招辦的的電話。

H. 南開大學招生辦電話我是貴州報考南開大學填不服從調劑的一名學生,如果所填專業不得,會打電話問我願服從

一般從比較熱的調劑到比較冷門的 或者報考試認輸比較少的專業 這個不能提前估計 只看當年報考學校的學生報專業的人數來定

I. 南開大學2020年的招生政策是什麼

去參加下該校的線上招生宣講會,學校的招生辦負責人會講解今年的招生政策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J. 南開大學招生辦電話

022-23504845;23508545;2350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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