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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招生要求

發布時間: 2022-06-16 01:04:10

Ⅰ 怎麼考起武漢大學

武大分數線一般在一本線上40到50分,外省的還要高些,所以還是很難考的。內

降分錄取一是自主招生,容二是共建生。共建生你是不能報的。

自主招生每年年底報名,次年年初考,是打著冬令營的名字,如果報考小語種錄取了就不用高考了,冬令營有不同的學科,可選擇自己拿手的,除了小語種其他的加分是通用的,考察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通過了才能參加面試,在報名審核中也會淘汰一些人,總的來說淘汰率很高。

(1)武漢大學招生要求擴展閱讀:

考起武漢大學的方法:

一、參加普通高考

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高考由教育部統一調度,教育部考試中心或實行自主命題的省級教育考試院命制試題。

考試日期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地區含6月9日),各省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

二、通過外語類保送生

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計劃招收90人,報名對象為符合2020年高考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均在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16所外國語中學就讀,成績優秀,經就讀中學推薦,具有2020年保送生資格的英語、俄語、德語、法語、日語語種應屆高中畢業生。

Ⅱ 武漢大學在職mba報考條件是什麼

一、武漢大學報考條件

武漢大學在職mba學歷或學位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大學本科畢業,且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歷者。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且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碩士或博士學位研究生,且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初試

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全國聯考,考試科目有:英語(滿分10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三、錄取

“弘毅”計劃:武漢大學將從取得“合格證”,參加全國聯考,並達到武漢大學mba復試線的考生,且第一志願是考武漢大學MBA的考生,根據提前面試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如果通過“弘毅”計劃錄取的考生人數不足計劃錄取人數,則按實際人數進行錄取,其空缺的考生計劃轉入“求是”計劃。

“求是”項目: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

在“弘毅”項目中獲得“證書”但未被“弘毅”項目錄取的考生,可自行決定使用提前面試成績或以復試成績重新參加“求是”項目。

四、錄取類別

招生時所選專業均為“定向就業”(即委託培養)。

在網上報名時,誤選了“非定向”類別的考生,必須在復試前或公示錄取名單後,向mba中心提交單位蓋章的定向委培函。

五、畢業與學位授予

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完成學位論文並通過答辯者,可獲得武漢大學mba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Ⅲ 武漢大學要多少分才能考進

您好,武漢大學是211 也是985,是一所中國非常好的大學。你說的分數問題,我只能這樣回答回,各個地答區分數不一樣。然後想要上武漢大學,必須要在所在地區有個比較好的排名。
如果有幫助,請採納喲,謝謝。
如果不懂可以追問哦。

Ⅳ 2021武漢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武漢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武漢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Ⅳ 武漢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5月10日起開始報名)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所報考的基礎學科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以及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秀、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拔尖,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等五項學科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以下簡稱一本線)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結合學校相關專業優勢與辦學特色,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8個,招生規模為150人。各專業招生計劃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綜合成績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我校在生源省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按綜合成績高低擇優確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考生綜合成績同分時,學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所需計劃不佔已公布的各省強基計劃名額。

擬錄取名單於8月5日前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准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分省分專業錄取標准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成立強基計劃招生及培養專責領導機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學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工作的副校長、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辦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財務部、國際交流部、學生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後勤保障部及相關學院。

1.強基計劃錄取入校的學生實行單獨編班、小班制教學,設置首席教授,實施燭光導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對一」指導學生的學習及科研活動。

2.學校將對強基計劃學生實行階段性考核及動態分流補入機制。本科二年級末,組織專家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學生分流到同專業普通班,空缺人數可由學習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同專業普通班學生申請轉入。本科三年級末,組織專家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考核,考核良好和優秀者即可獲得繼續攻讀研究生資格,其中考核優秀者優先獲得直博資格。研究生階段,繼續實行專家考核機制,監控培養質量,對不合格學生進行分流管理。

3.學校將通盤考慮本、碩、博階段的學習和科研,以學術為紐帶,以拔尖創新的學術型人才為培養目標,制定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方案,本科階段培養重點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在本學科或本學院所涉及相關領域繼續深造;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學校相關科研項目以及科研機構如國家重點實驗室、科研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協同創新中心等優先吸納強基計劃學生參與項目研究。

4.學校將多渠道增加強基計劃學生國際交流交換學習機會,學校支持學生出國交流經費優先保證強基計劃學生需求;突出能力培養,培養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基礎科學領域拔尖人才,並在獎學金評定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5.學校將積極探索人才培養改革創新舉措,樹立標桿。為每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建立人才成長檔案,跟蹤培養發展情況,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不斷完善培養方案和培養模式。加強對學生的就業教育和指導,積極為關鍵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學校不要求報考考生另行提供與此相關的材料。

(二)對於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三)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入學後本科學習期間不得轉專業,本科期間階段性考核分流原則上限於本校普通類同專業。

(四)考生來校參加考核測試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考生須繳納考試費。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武漢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正、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武漢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武漢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武漢大學本科生院樓南205、206室

郵編:430072

招生咨詢電話:027-68754231(正常工作時間)

傳真:027-6875557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aoff.whu.e.cn

武漢大學監察部

電話:027-68752636(正常工作時間)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高三畢業生評價指標)

項目

優秀(90)

良好(80)

合格(60)

優秀(90)

良好(80)

合格(60)

1000米

3'30"

3'45"

4'35"

800米

3'32"

3'46"

4'36"

立定跳遠(cm)

260

245

205

194

180

150

Ⅵ 武漢大學錄取分數線

你好,你是哪個省份的呢,武漢大學在每個省份的錄取分數線都是不同的,你可以參考一下武漢大學歷年在你們省份的錄取分數線。

如果你是湖北本地的話可以參考下圖:

Ⅶ 武漢大學自主招生要求

您好,我是享學教育的老師。武漢大學17年自主招生要求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相關科目成績優秀,在文學、歷史、哲學、國學、思想政治、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計算機等10個領域的某一領域具有鮮明學科特長和一定創新潛質的學生均可報名申請。

優先報名條件
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或人文科學試驗班;
歷史學類(含歷史學基地班、世界歷史試驗班、考古學);
哲學類(含哲學基地班、現代哲學國際班、宗教學);
弘毅學堂國學班;
1. 高中階段獲得新概念作文大賽、創新作文大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或「楚才杯」作文大賽總決賽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2.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總決賽優勝獎(含三等獎及以上獎勵),或中華之星國學大賽復賽全國優勝獎;
3.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總決賽中獲獎,且獲獎作品(領域)與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相關;
4. 高中階段獨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級及以上刊物公開發表文學作品或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術論文,或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出版物;
5. 在相關學科領域中確有突出表現或獨到見解,並提供真實、詳盡的材料予以證明。

Ⅷ 2020年武漢大學招生計劃具體內容是什麼

由於疫情的原因今年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那麼武漢作為備受關注的對象,大家對武漢大學的關注也逐漸增加。那今年武漢大學的招生計劃大致上沒有什麼改變。下面小編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學校的強大專業計劃結合了有關院系的優勢和學校的運營特點,武漢大學強有力的計劃含蓋了哲學,中國文學等八個專業。找報人數大概一百五十人。武漢大學還有入校評估考試包括物理考試和綜合素質考試,並且在最終候選人注冊考試之前會宣布較細節的評估和測試計劃。武漢大學入學評估測試將於今天八月初左右結束,最終結合全部成績來公布入選人數及姓名。

Ⅸ 武漢大學的招生簡章是如何規定的

武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修訂)所涵蓋的主要招生類型有: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學生:含普通高考學生、保送生、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稱為農村學生「自強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2、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含通過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錄取學生、澳門保送生、香港免試生、台灣免試生、通過澳門「四校聯考」成績錄取學生。

在江蘇省,學校對普通高考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即兩門選測科目其中任意一門達到A,另一門達到B+及以上),對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4C1合格

分專業錄取時,學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

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也相同時以同分取齊為原則,滿足處於競爭關系考生的專業志願。其他類別考生的測試科目等級須不低於江蘇省招辦的有關規定。

(9)武漢大學招生要求擴展閱讀:

武漢大學稱:江蘇文科狀元符合本校錄取條件

連日來,江蘇淮安考生白湘菱受到關注。白湘菱高考語數外三科總分430分,為江蘇省文科最高分,但因選修的歷史科目得了B+而無緣清北等高校。

7月30日,負責接聽武漢大學本科招生辦熱線電話的工作人員就白湘菱的情況表示,只要她的選修科目成績為AB+及以上,就符合武漢大學的錄取條件。我們的要求是AB+,這是按照招生簡章來的。

Ⅹ 武漢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主要招生類型有: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學生:含普通高考學生、保送生、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稱為農村學生「自強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2.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含通過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錄取學生、澳門保送生、香港免試生、台灣免試生、通過澳門「四校聯考」成績錄取學生。

第三條 學校的校名為武漢大學(國標代碼10486),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政編碼:430072)。

第四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七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並對本科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員會要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

招生辦公室設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校教師和幹部中遴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參加部分招生形式(專業)的專業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試工作。

第九條 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通過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aoff.whu.e.cn)、武漢大學主頁(www.whu.e.cn)、官方微博、微信公眾平台、招生宣傳材料等途徑發布招生有關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各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優質教育資源享有情況、生源質量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第十一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省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於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基礎學科或就業形勢好但報考人數少的專業,可採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對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學校可調整其招生計劃,對其採取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辦法。

第四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十三條 普通高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文化統考)、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或選拔。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相關專業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錄取時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專業統考成績為專業考試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按照當年國家及我校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組織對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等進行遴選和考核測試,測試時間、方式、要求及有關事項以當年招生簡章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方式),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進檔學生若服從專業調劑且沒有其他受限性條件予以錄取,原公布計劃中未完成的計劃採取徵集志願錄取。根據各省平行志願模擬投檔情況,我校分省增加計劃原則上不超過原計劃的5%,增量計劃中因考生不服從調劑等原因造成計劃無法完成時,增量計劃收回。

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考生的招生計劃及調檔名單由學校向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另行提供。

第十六條 在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批次(投檔方式),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學校接收非第一志願報考考生,但提檔人數不超過我校在該省剩餘招生計劃數,且只能錄取在該批次該類型該省尚有空額的專業。

第十七條 錄取時,對於按照國家政策及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可增加分數投檔的考生,除不做分省計劃的特殊類型考生外,我校認可其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八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的辦法。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優先錄取;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實行同分取齊,即適當調整該省的分專業計劃,將處於競爭關系的同分考生都錄取到競爭專業。進一步尊重考生專業意願,若考生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招生計劃填滿專業志願(專業志願需不相同)且志願合理,則盡量滿足考生專業志願。否則,服從調劑的進行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予以退檔。

在江蘇省,我校對普通高考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對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所有考生的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4C1合格。分專業錄取時,我校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即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考生選測科目等級也相同時以同分取齊為原則,滿足處於競爭關系考生的專業志願。其他類別考生的測試科目等級須不低於江蘇省招辦的有關規定。

在內蒙古自治區,我校實行分數優先(分數清)的錄取辦法。

外語語言文學類專業除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另有規定外,口語不做要求。

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專業在提前批次招生,只錄取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績須不低於考生所在省的一本線。

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指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九條 我校各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後均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並達到相應水平。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據此制定的《武漢大學關於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一條 保送生、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農村學生「自強計劃」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當年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在內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業的定向生只錄取明確填報定向專業志願的考生,且限招應屆生,在學校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降低4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但考生的高考總分須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一本線。

第二十三條 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四條 華僑及港澳台地區考生的錄取辦法按聯招辦及學校有關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不予錄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及各種證件(卡)工本費等費用,具體標准和辦法按湖北省物價部門的批復執行。

第二十七條 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願原則。

按國家有關規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等入學前須先辦理有關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新生入學後需要修改相關信息的,按武漢大學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新生可根據其高考成績以及在中學階段的表現參加武漢大學新生獎學金的評定。具體評獎辦法按照《武漢大學本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實施。

第三十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還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一條 藝術類學生、強基計劃學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以及建築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馬克思主義理論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護理學專業中通過降分錄取或徵集志願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學習。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武漢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按照《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我校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或相應學位證書。

第三十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aoff.whu.e.cn,咨詢電話:027-68754231,[email protected],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27-68753835。

第七章 違規行為處理

第三十四條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考試(考核)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學校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有瀆職、違規、違紀、違法等行為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會同學校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後,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違反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嚴重違背招生誠信、失職瀆職、破壞招生秩序的學校二級單位,學校將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限制招生、暫停招生等處理;並依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及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於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簡章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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