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計劃
1. 華中科技大學湖北招生人數
2009年湖北招生計劃2730人,2004~2008年約3000人
2. 華中科技大學2017年在湖北招生人數是多少
華中科技大學2017年在湖北招生人數1735人。
從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處獲悉,該校專2017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本屬科生7180人,與去年持平。在湖北招生1735人,其中理工類1479人,文史類205人,藝術類51人,招生人數位列985高校在湖北招生首位。今年該校還加大了對拔尖人才的培養,在22個專業設立25個實驗班,計劃招收398人,比去年增加160人。
具體招生專業和人數,參見改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計劃http://zsb.hust.e.cn/zhaoshengplan/zslyjh_2017_1_17.htm
3. 華中科技大學農村專項計劃招生是什麼意思
華中科技大學2022年農村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還沒有公布,所以我們先來看一下2018年華中科技大學的農村專項招生簡章。一般來說今年跟往年招生條件不會相差很大,所以想報考的學生可以參考。
考生可以前往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平台進行報名,所以提前先了解一下大概的招生要求。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我校將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一、招生對象及條件,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符合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申請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份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申請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且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勤奮好學、成績達到年級前3%的優秀學生。
4. 華中科技大學會計學研究生每年招生計劃我怎麼找不到
華中科技大學會計學研究生考研研究方向如下:
01 (全日制)會計回基本理論與方法答
02 (全日制)審計學
03 (全日制)現代管理會計
考研初試考試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論②201 英語一③303 數學三④898 會計學
華中科技大學會計學研究生考研招生計劃不在招生簡章或者招生目錄中發布,但是可以通過每年的擬錄取人數大概推測出該專業的招生人數。
5. 2022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士兵計劃招生錄取分數線
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士兵計劃招生錄取分數在240分左右,士兵計劃全稱是「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是從2016年開始實施的,是國家為了鼓勵大學生獻身國防,興軍強軍的一項重要手段,每年由教育部統一下發5000名額,分配到各個不同的學校,可以這么說,只要是你能想到的學校,幾乎都會有,唯一不確定的是每個學校的計劃配額不同,而且從這兩年的情況來看,有的學校的配額變化還是比較大的。在實行計劃的這幾年裡,已經有不少戰友通過這項計劃,考入了自己理想的學校,甚至有戰友直接以專科的身份逆襲985、211院校的,所以如果現在有戰友想要通過這個計劃考入自己理想學校的研究生,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
6. 2022華科研究生會擴招嗎
目前不會。
2022年我校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招收碩士研究生7600名左右,其中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3800名左右,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600名左右,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最終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准。
華中科技大學,創建於1952年,坐落於湖北省武漢市,是中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中央直管副部級高校,位列「雙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7. 華中科技大學電信學院研究學院2022年面試的時間及名單
華中科技大學電信學院研究學院2022年面試的時間為3月25日。名單暫未公布。
華中科技大學電信學院研究學院招生計劃:
1.學校對各院系下達2022年招生計劃。院系可按內設機構、學科(專業)、類別(領域)等進行招生計劃分配。因正式計劃下達或實際錄取推免人數等影響,最終擬考試招生計劃以復試前公布的工作細則為准。
2.根據學校劃定的分數線,對部分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院系可按照教育部和學校調劑工作規定申請生源調劑,並提前公布擬調劑計劃數和相應的調劑規則。
3.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退回學校統籌再分配。
8. 華中科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的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此類考生招生計劃單列)
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決賽金獎、銀獎的考生(獎項須經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名單公示)。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為突出基礎學科在國家關鍵領域的支撐引領作用,同時聚焦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設置如下: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哲學。招生計劃不超過120人。我校將在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投放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本人以真實誠信為原則,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錄「華中科技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專業(考生須按照專業志願順序填報所有可填專業)。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報名時間:5月10日—5月30日12:00 。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准),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7月26日前,符合第一類報考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照考生所屬科類不超過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高考成績相同的考生均予以入圍參加考核並公示入圍標准。符合第二類報考條件的考生,直接獲得入圍測試資格。
(四)高校考核
學校將於8月4日前舉行高校考核(含面試和體育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測試形式:分專業組面試(理科專業組及文科專業組)、體育測試
測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分專業組面試:按照考生專業志願分專業組進行面試考核,面試採用多對一模式,主要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創新思維,會對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試成績由學業基礎能力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構成(滿分100分)。
體育測試:測試包括立定跳遠、50米跑2個項目。測試評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版)高三年級標准執行。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加分,折算成滿分100分)*85%+面試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分科類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專業安排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體育成績進行排序。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同科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專業單獨編班,單獨實施人才培養模式。試行本碩博銜接培養模式,執行分流考核方案,對學生進出實行動態管理,對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動態調整;享受優先推免、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點擊查看)
五、其他說明
(一)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專業。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五)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
(六)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 87559946
傳 真:027-8755701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cn
紀委(監察處):027-87543616
八、本簡章由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
9. 華科大的哪些專業會提前招生
提前批招的是國防生,
華工招收的提前批國防生以:計算機類、電子信息、機械類為主。
(9)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計劃擴展閱讀
從2020年華中科技大學的專項招生計劃來看,華科放入提前批的專業和人數都不多,在全國投入的計劃招生人數為160人,約戰總招生人數的1/45。
招生的專業包含: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物制葯)、核工程與核技術、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交通工程、醫學檢測技術、中西醫臨床醫學、葯學類(含葯學、葯學(生物葯學基地班)、葯學類(含葯學、葯學(生物葯學基地班)以及預防醫學,而這些學科並非所有學科都是冷門專業。比如預防醫學,華科的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可是全國第一的。
從投入的專業來看,基本上都是和醫學類有關的,當然也包含了核工程與核技術以及交通工程這樣的專業。其中投入最多的是預防醫學,達到了25個,最少的是中西醫臨床醫學,僅投入8個。從省份來看,在湖北省雖然招收26個名額,但是卻不是最多的!招收人次最多的是河南省,招生人數僅次於達到了27個,名列第一!在其他省份的招生人數均小於20人。由此可見,華科對河南的考生還是頗為照顧。
華中科技大學:華科是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由原華中理工大學、同濟醫科大學、武漢城市建設學院於2000年5月26日合並成立,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和「985工程」建設高校之一,是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
現有專任教師3400餘人,其中教授1200餘人,副教授1400餘人;教師中有專職院士19人,「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15人,重大科學研究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2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57人,國家級教學名師9人,「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34人、青年拔尖人才28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224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41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9個,教育部創新團隊19個。
在硬體平台方面,華科建設有武漢光電國家研究中心以及國家脈沖強磁場科學中心(籌)、精密重力測量研究設施等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還擁有1個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4個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6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1個國家工程實驗室、2個國家專業實驗室、6個科技部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及一批省部級研究基地。還有今年七月份開建的國家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醫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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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華中科技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華中科技大學章程》,結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華中科技大學。主校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郵政編碼:430074);同濟校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口航空路13號(郵政編碼:430030)。
第三條 學校為全日制綜合性大學,是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第四條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培養計劃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規定要求時,准予畢業並發給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華中科技大學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醫學八年制學生授予學位的等級根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在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負責為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
第六條 校學生工作處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政策。執行學校招生章程、年度招生方案及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向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匯報本科生招生工作進展,通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事項。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事業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三)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四)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並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五)對錄取新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27-87543616。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統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實際、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城鄉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申報年度招生計劃。
第九條 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學校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將招生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四章 招生類型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別有:普通高考招生(含統考錄取、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外語類保送生招生;保送錄取運動員招生;運動訓練專業招生;華僑及港、澳、台地區招生。
第十二條 報考學校的所有考生(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學生除外)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華僑及港、澳、台地區考生須參加聯合招收港澳台華僑學生辦公室組織的文化考試,澳門地區學生也可參加澳門四高校聯合入學考試,台灣地區學生也可參加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香港地區學生也可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第十三條 強基計劃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學生、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運動員、高水平藝術團學生、高水平運動隊學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或專業考試及相關考核。考試(考核)安排以年度招生簡章為准。
第十四條 報考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的要求參加相關專業測試;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通過所在省級招辦的資格初審。合格者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規定,我校在教育部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特殊類型招生調檔名單按照我校相關特殊類型招生辦法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規則確定。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願(包括徵集志願)報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餘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參加徵集志願。
第十八條 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經教育部備案的全國性加分項目或降分投檔項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學校對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對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認可其優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績(含加分)相同時,按照省級招辦的投檔排序規則確定優先投檔順序。我校在江蘇省錄取時,普通高考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以上,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和藝術類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和海南省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內蒙古招生按計劃數1:1進行投檔,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
第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外國語學院只招收英語、日語、德語、法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後均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第二十二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以考生高考成績(含加分)為准,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確定優先錄取順序(江蘇省考生專業安排原則為「先分數後等級」,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選測科目等級、語文、數學、外語確定優先錄取順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海南省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確定優先錄取順序)。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所在科類投放的所有專業(含醫科專業)計劃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強基計劃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學生、藝術類學生、高水平藝術團學生、高水平運動隊學生招生資格認定後,其高考成績須達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要求,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和我校有關特殊類型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四條 國家專項計劃學生、民族班學生(含新疆協作計劃學生)、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錄取。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各本科專業學費標准為: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10000元/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1035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1~2學年5850元/年,第3~4學年16000元/年;其他專業4500~5850元/年不等,不同專業收費標准不同。住宿費標准為1120~1320元/年不等。收費標准以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為准。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注銷學籍。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時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還可按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 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開,信息公開平台網址為http://zsb.hust.e.cn(本科招生信息網)。
學生工作處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7-87542228 傳真:027-87557014
咨詢郵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hustzsb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郵政編碼:430074
第二十九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華中科技大學
二〇二〇年六月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