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政法大學招生簡章
❶ 山東的政法大學招高中學文科外語學日語的這類學生嗎
摘要 同學你好,日語考生不能報考山東政法學院英語專業,可以報考其他專業,2021年山東政法學院招生簡章關於外語相關要求如下:
❷ 政法大學招生要求
(一)政治思想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崇尚科學,回拒絕邪教答。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煙酒等不良嗜好。
4、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結論為合格。
(二)身體條件
1、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2、根據教育部教學司[2003]16號文件精神,我校偵查學專業按照公安類專業的體檢標准執行。
(三)外語語種要求
英語、國際商務專業只招收報考外語類英語語種的考生,國際政治、德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英、日、俄、德、法等語種的考生均可報考。
(四)科類要求
我校 法學、偵查學、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哲學、經濟學、公共事業管理、國際商務等 8個專業實行文理兼招;政治學、國際政治、思想政治教育、社會學、新聞學、漢語言文學、英語、德語等8個專業只招收文科學生。
❸ 山東政法大學2021年錄取分數線
在河北地區2021普通類本科批最低分數線為525,最低分位次為64228,省控線為412。
山東政法學院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濟南,1955年7月20日,山東省人民委員會頒布魯人丁(55)字第1618號通知,決定建立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學校全日制在校生穩定在12000人左右。學校著力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畢業生學養好,素質高,基礎扎實,作風務實,用人單位滿意度評價高。專業老師在線權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❹ 山東政法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2020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政法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山東政法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政法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100。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條 辦學地點:山東省濟南市解放東路63號。
第九條 學校概況:山東政法學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兼及法律碩士和留學生教育;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多學科的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坐落在山東省省會泉城濟南,位於中央商務區,毗鄰奧體中心、省博物館、省圖書館、省美術館等標志性文化場所,山水清音,人傑地靈,人文環境得天獨厚。學校現有21個本科專業,其中法學專業是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新聞學專業是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法學、監獄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行政管理是省級特色專業。學校法學教育歷史悠久,底蘊深厚,法學專業學科優勢突出,是國家「本科教學工程」地方高校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立項建設專業、省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實驗區和省屬普通本科高校應用型人才培養專業發展支持計劃資助項目。在突出法學專業特色的基礎上,強調其他專業與法結合,如經濟學類專業側重商法結合,政管類專業強化法政結合,新聞傳播類專業突出法治新聞方向,信息技術類專業突出電子證據方向,外國語言類專業突出法律英語方向,非法學專業均具有鮮明的融法特色。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餘人。專任教師600餘人。專任教師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33%;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數占專任教師總數的92%。專任教師隊伍中現有全國優秀教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2人,省級教學團隊3個,省級優秀教師4人,省級教學名師3人,省級重點學科首席專家2人,「山東省十大中青年法學家」3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人,全省社科理論界「百人工程」高層次人才4人,「全省高校師德標兵」2人,山東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和懲戒委員會委員2人(其中主任委員1人),山東省法學人才庫成員40餘名,山東省委省政府法律專家庫成員6人,山東政法智庫專家1人,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特聘立法專家2人,國際、國內仲裁機構仲裁員18名。首批「全省法學研究領軍人物」4 人,「山東省社會科學學科新秀」1 人。學校建有校內教學實訓中心7個,法學教學實訓中心是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在山東省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律師事務所、監獄系統、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合作建立校外實踐實訓基地200餘個。學報《政法論叢》是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復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CSSCI來源期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山東政法學院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2020年本、專科招生工作,負責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專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委綜合處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定的2020年度招生規模,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結合往年的招生錄取、專業培養、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編制本年度的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招收本科生,面向山東省招收專科生,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後通過招生簡章、招生專題網站等途徑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有關規定,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考位次、專業志願、體檢情況等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山東省、天津市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按照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投檔比例。山東省、天津市嚴格按照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接受投檔。對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後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對於進檔考生,學校在分配專業時按「專業志願清」原則進行;若未被相應專業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據缺額專業計劃,參考考生志願情況和相關科目成績,調劑錄取到未滿專業;若未被相應專業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優先錄取位次高者;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因素,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
2.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3.監獄學專業按照軍事公安類專業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須經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女生招生比例不超過10%。
第六章 收費標准與獎貸減免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實施學分制人才培養模式。學費和住宿費標准按照山東省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最新標准執行。
第二十一條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山東政法學院已建立起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和特殊困難補助等互為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體系。學校每年從學費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經費,重點用於學生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我校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政府類獎助學金。另外還設有院長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山政愛生基金」等學校類獎學金。此外,學校設立了勤工助學崗位,對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問題提供有力幫助。
第七章 新生資格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在3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經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山東政法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五條 附有專業培養方向的招生專業在頒發本科畢業證書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規定的專業名稱發放。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 88599888,88599859,88599958
網址:http://zs.spsl.e.cn
E – mail:[email protected]
山東政法學院招生監督電話:0531-88599822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政法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通過並報山東省教育廳審查通過後生效。本章程由山東政法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准。未盡事宜,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註:此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並在教育部備案,內容可參見教育廳和教育部網站:
http://www.sde.gov.cn/;
http://gaokao.chsi.com.cn/
❺ 2017年本科提前批報山東政法學院監獄學專業我就想問除了分數以外要符合什麼條件,大約有什麼
還要符合面試、政審、體檢、體能測試要求。
2017年山東政法學院監獄學專業錄取批次為本科提前批,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按照程序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政審、體檢、體能測試。面試名單於30日前在山東省招生考試院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關於面試、政審、體檢、體能測試事宜:政審、面試咨詢電話:0531-55632752,55632758。體檢當日須空腹驗血,符合體檢標準的考生方可繼續招錄。此外,凡報考山東政法學院監獄學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試,且成績合格。

教學建設
據2019年7月學校官網顯示,學校獲批省級高水平應用型立項專業群1個、國家「本科教學工程」地方高校首批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立項建設專業1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實驗區1個。
省屬普通本科高校應用型人才培養專業發展支持計劃資助項目1個、省級特色專業4個、省部級精品課程34門、省級教學成果獎5項;素質教育特色項目「靛青工程」被團中央評為全國學校共青團重點工作「打造高校學生第二成績單」創新試點項目。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山東政法學院
❻ 山東政法大學招二本理科生嗎
有二本理科招生計劃
❼ 山東政法學院單招嗎
山東政法學院是進行單招招生的。
山東政法學院坐落於山東省濟南市,是由山東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全國政法大學「立格聯盟」、「一帶一路」高校聯盟正式成員。
據《山東政法學院2017—2018學年本科教學質量報告》顯示,學校總佔地面積569118平方米、綠化用地面積為231741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271890平方米;有教、科研儀器設備資產總值6616.84萬元。

師資力量
據2019年7月學校官網顯示,學校有專任教師600餘人。專任教師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33%;具有博士學位、碩士及以上學位人數占專任教師總數的92%。
教師隊伍中有全國優秀教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2人、省級教學團隊3個、省級優秀教師4人、省級教學名師3人、省級重點學科首席專家2人,有山東省十大中青年法學家3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山東政法學院
❽ 山東政法學院代碼是多少
山東政法學院 / 院校代碼:14100
❾ 中國政法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中國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國政法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10053。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基準學制為四年。學生入學後,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學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內完成學業。
第九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改革前期調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根據學校發展規模,擬定招生計劃草案;開展招生宣傳活動;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復查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堅持科學發展,協調發展,按照「以發展促公平」的原則,結合學校辦學條件,考慮各省報名考生人數佔全國報名考生總數的比例、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條 學校將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學校對於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若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在進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不設專業級差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的順序,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參考考生高考原始分、專業志願順序和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相關科目的高考成績比較順序如下:經濟學、金融工程(成思危現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英語、德語、翻譯專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其餘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根據江蘇省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對該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入圍考生選測科目最低成績要求為BB。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錄取辦法,學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浙江省和山東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和海南省考生由所在省(直轄市)省招辦依據其相關規定按專業組投檔,學校按照本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十九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偵查學專業在提前批錄取,學校不單獨組織或參加公安類院校的政審、體檢和面試,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錄取:(1)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身體無各種殘疾;(2)無色盲、色弱,單眼矯正視力不低於4.7;(3)兩耳聽力正常;(4)無口吃;(5)無傳染病。
第二十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 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外,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分專業錄取。對有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項計算。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學院的師資規模、學生規模,將法學專業的學生隨機分配至民商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和刑事司法學院學習,適用同一培養方案,不分方向。法學專業學生報考研究生時,不受所在學院的限制,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不同的研究方向進一步深造。
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法學院學習,分為兩個階段貫通培養。第一階段為四年基礎學習階段,按照培養方案完成教學進度,必修課成績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學生,經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方可進入第二階段即兩年應用學習階段的學習,應用學習階段合格後准予畢業並授予法律碩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德語、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省級招生辦統一組織外語口試的,報考英語、德語和翻譯專業的考生應參加。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協作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學校按照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招生簡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報名材料參考使用。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cupl.e.cn/)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京價(收)字[2000]第217號)的規定,我校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6000元,其他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為5000元。選擇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的學生,從第五學年起,學校參照基本培養成本收取學費。選擇雙學位加碩士連讀培養模式的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學生從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起,學校參照當年研究生的收費政策及實際培養成本確定收費標准。法學(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驗班)的學生在應用學習階段,學費按法律碩士研究生收費標准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赴國(境)外交流學習的費用視具體項目確定,由學生自行承擔。
根據《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北京市學生住宿收費標准及管理的通知(試行)》(京價(收)字[1999]第014號)和《關於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3]348號)的規定,本科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650/750/900元。學生住宿須遵守《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校長獎學金、本科生學業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競賽優勝獎學金和志願服務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校建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政策在內的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本科生可於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申請轉專業,具體條件和程序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cupl.e.cn
咨詢電話:010-58909122
自動傳真:010-58909922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2249)
紀委監督電話: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依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相應內容,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❿ 報考山東政法大學的體檢要求
官網暫時沒有公布具體的體檢要求,以下為特殊的要求:
1、外語語種: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
2、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3、監獄學專業按照軍事公安類專業列入普通類提前批招生。考生須經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女生招生比例不超過10%。

學校簡介
山東政法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兼及法律碩士和留學生教育;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多學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坐落在山東省省會泉城濟南,位於中央商務區,毗鄰奧體中心、省博物館、省圖書館、省美術館等標志性文化場所,山水清音,人傑地靈,人文環境得天獨厚。
學校是山東省首批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支持高校,現有本、專科專業31個,其中本科專業26個。法學專業、監獄學專業是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新聞學專業是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法學、監獄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行政管理是省級特色專業,網路空間安全專業是教育部批准在山東省高校首批開設的重點建設專業,網路與新媒體專業是教育部批准在山東省高校設置的第一家重點建設專業。
以上內容參考:山東政法大學——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