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acca招生簡章
『壹』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招生計劃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招生計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184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北校區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郵政編碼:510420
南校區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78號,郵政編碼:510006
根據學校校區布局,2010級新生安排在北校區就讀的有:英語語言文化學院、國際商務英語學院、西方語言文化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高級翻譯學院;安排在南校區就讀的有: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國際工商管理學院、財經學院、法學院、英語教育學院、思科信息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藝術學院。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凡具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各專業均為重點本科批。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適當兼顧男女比例,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音樂類分類錄取。
第十七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10%,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或批次)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第十八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本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專業錄取按考生高考成績劃定分數段,在同一分數段內按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擇優錄取,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總分相當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都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加試及外語語種要求:
報考外語類專業和外交學、國際商務、教育學(英語教育)、翻譯、國際經濟與貿易、對外漢語、法學(國際經濟法)、法學(知識產權法)、國際政治等專業的考生應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不組織英語口試的除外)。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 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五條 美術類、音樂類專業錄取原則
⒈ 沒有特別說明的專業其文化課和術科成績執行各省劃定的分數線。
⒉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音樂表演專業、舞蹈學專業原則上只錄取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術科考試入圍的考生;根據生源情況,調節各省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加分投檔,但安排專業時以實際分數為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計算其中最高的一項分值。
第二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普通類專業選測科目等級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錄取。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八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九條 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要求發音、呼吸器官無疾病;報考藝術設計專業要求無色盲、夜盲;報考外語類專業要求發音、聽力器官無缺陷。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一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藝術類專業按類別為6000~10000元/生·學年,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4180元/生·學年,外語、理工類專業4730元/生·學年(執行文件: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07]186號」文件);
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費:北校區視不同住宿條件為500~1500元/生·學年,南校區為1700元/生·學年。
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調整,以廣東省物價局批文為准。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獎金額最高為免繳四年在校學費。
第三十三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措施:
⒈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⒉ 困難補助、緩交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憑有效證明可以申請一次性困難補助或緩交學費。
⒊ 社會助學金:許多熱心公益事業的社會機構或個人在我校設立了助學金,每年都有相當數量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資助。
⒋ 勤工助學:學校建立了一系列校內、校外勤工助學基地,學生可以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勤工助學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委、監察處,聯系人:甘建芳
監督電話:020-36207052
傳真:020-3620706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五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20-36204310
傳真:020-3620705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gfs.e.cn
招生網址:http://zsb.gfs.e.cn
『貳』 廣州外語外貿大學在外招生情況
一、學校性質: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是廣東省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學校。
二、學校地址
學校現有3個校區,其中,用於本科教育的有北校區和南校區。北校區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南校區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
三、學費和住宿費
學費:藝術類10000元/生·學年,其它專業4730元/生·學年(執行文件: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03]161號」 文件);
住宿費:北校區850~1500元/生·學年,南校區1700元/生·學年。
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調整,以廣東省物價局批文為准。
四、外語語種要求
根據我校專業及辦學特點,要求高考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
五、相關科目成績及加試要求
報考外語類專業和外交學、國際商務、教育學(英語教育)、翻譯等專業的考生應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不組織英語口試的除外)。
六、關於非第一志願考生
優先錄取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根據有關招生政策,擇優錄取適量非第一志願考生。
七、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
(1)按照高分高錄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成績和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擇優錄取,並適當兼顧男女比例;對於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要求,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不服從志願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2)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中階段獲得省(直轄市、自治區)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稱號的學生,以及有體育特長或文藝特長的學生。
(3)對於總分進檔的考生,如相關科目成績優異,可適當照顧錄取專業;報考外語類專業和外交學、國際商務、教育學(英語教育)、翻譯等專業,在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單科和英語(2)或英語口試成績較好的學生。
(4)對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加分提檔,但在安排專業時加分僅為參考,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算其中最高的一項分值。
八、藝術類專業
(1)文化科和術科成績執行各省劃定的分數線。
(2)音樂表演專業原則上只錄取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術科考試入圍的考生。根據上線考生情況,調節各省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十、對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措施
(1)國家助學貸款:經濟困難的學生每年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實行困難補助、減免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憑有效證明可以申請減免學費或申請困難補助;
(3)社會助學金:一些社會機構在我校設立了助學金,每年可資助一定數量的經濟困難學生;
(4)勤工助學:學校建立了勤工助學基地,學生可以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勤工助學形式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十一、獎學金
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獎金額最高為免繳四年在校學費。
十二、其它需說明的問題
(1)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執行。
(2)根據學校校區布局調整2006年實施方案,英語語言文化學院、西方語言文化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高級翻譯學院2006級新生安排在北校區就讀;其餘學院2006級新生安排在南校區就讀。以後根據學校校區布局總體方案進行調整。
十三、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十四、通訊地址:廣州市白雲大道北2號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420 國標代碼:1184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gfs.e.cn
招辦電話:020-36207054 傳真:020-36207435
『叄』 中國都有哪些大學開設了ACCA專業/方向班
最近xx大學開設專業啦!聽到這里,一群小夥伴跑過來問ACCA專業是什麼?下面就給大家解釋一下。

一 ACCA是什麼
ACCA是國際專業會計師組織,通過專業完善的課程體系幫助有財會夢想的人實現進一步的自我提升,成為全面綜合性的高級管理人才所設立的高含金量的財會類證書。
二 ACCA專業是什麼
隨著全球化的深入和國內經濟的進一步發展,ACCA以其完善科學的課程體系培養出來的復合型高級財務管理人才越來越受到企業的認可與青睞,這也讓學校意識到ACCA證書在中國存在巨大的市場人才缺口。很多國內頂尖大學看到了這一發展的機遇,開始在學校開設了「會計學ACCA專業」即ACCA專業。小編再送一個考試資料包,可以分享給小夥伴,自提,戳:ACCA資料【新手指南】+內部講義+解析音頻
ACCA專業與學校其他專業一樣學制為四年。而ACCA專業和其他財會類的大學專業里最大的不同點就在於學生除了要學習學校的基本課程外,還要學習ACCA13門考試科目所涉及的課程內容,另外,學生可以邊學習邊報考ACCA考試,如果大四通過,畢業時就可以一手持三證:畢業證、學位證和ACCA資格證書;如果學生想要進一步深造,可通過ACCA與國外一些出色的大學達成的學分互相認證的項目達成學歷的進一步提升;如果選擇就業,ACCA專業的學生憑借所學內容和證書都會比普通會計相關專業的學生佔有更大的優勢。
以上就是關於ACCA專業的介紹,小夥伴們理解了嗎?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肆』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報考貴校有什麼要求嗎
你好!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條件的考生可通過保送生、普通高考招生、港澳台僑聯合招生等方式報讀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具體要求詳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當年招生章程和各類招生簡章。
『伍』 關於2014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ACCA專業
感覺可以來上大學acca啊,上大的acca項目全國免高考招生了已經,不免高考,門檻兒實在是不低的,上大acca不但免高考分招生,拿到英國高校的本科學位及acca(准)會員證書,找工作時你就知道自己有多火了。
『陸』 准備讀ACCA方向班,有關楷博財經的詳細信息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一、關於ACCA方向班
會計學ACCA方向,是大學本科教育培養國際化復合型人才的一種創新教育模式,其課程覆蓋財務、財務管理、審計、稅務、戰略管理會計及公司報告等全面知識技能,並著重培養學生的分析能力和在復雜條件下的決策、判斷能力,拓寬戰略性發展思維,幫助學生成為具有國際視野的統籌性人才。會計學ACCA方向班,通過把ACCA課程大綱嵌入財會專業本科教學中,學生不僅能學習本科教育的基礎知識,還可以學習國外最先進的財會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讀會計學ACCA方向班的學生,畢業時不僅可以獲得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書,還能同時考取全球認可的ACCA資格證書,擁有高標準的國際化財會專業知識水平及嫻熟的財經英語聽說讀寫技能,就業時將更加具有競爭優勢。
一般來說,ACCA方向班由學校官方舉辦,並針對全校各專業新生統一招生、學籍轉換及管理,獨立成班、全日制正常行課,並採用量身定製的培養方案。ACCA課程將被嵌入到會計學專業課程中,納入必修課的范疇,並實行學分制,學生只要通過各科目期末考試,即可獲得相應學分,順利畢業。
會計學ACCA方向班特點如下:
1、全日制方向班
方向班隸屬於學校會計學專業,學制四年。大一入學即組班,全日制正常上課。
2、定製培養方案
方向班採用量身定製的培養方案,專業核心課為ACCA的十三門課程。內容涵蓋會計、財務、管理、經濟、稅務、審計等各方面,全部採用英文原版教材,中英文授課。其餘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按照學校會計專業本科教育的規定設置。
3、全校專業選拔
方向班面向高校2017級文理各專業本科大一新生開放報名。報讀該項目,需在大一入學時參加由學院與楷博財經共同組織的選拔測試,合格者將可入讀該班。
4、專業二次調整
成功被ACCA方向班錄取的學生,學籍將轉入會計學專業。
目前國內合作高校:

各高校開設ACCA方向班及招生情況請見:ACCA專業方向班介紹
二、關於楷博財經
楷博財經主要提供國際財經執業資格證書的培訓,泛財會金融類實務技能企業培訓和出國留學服務,同時致力於為中國高等院校、企業和個人提供國際化教育的整體解決方案。
國際財經執業資格證書培訓
培訓項目:ACCA、CIMA、CFA、AICPA等。以成建制方向班為主,目前楷博財經已與50餘所高校合作開設ACCA方向班,培養學生近萬名,並已成為中國最大的高校成建制國際財經項目培訓提供商。
海外留學項目
英國「常青藤」碩士預科:簡稱PMP,由楷博財經與西南財經大學、西北工業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合作開辦,並在大學內設立項目校區。學生完成預科課程後,可享受官方豁免雅思,直升海外成員大學攻讀碩士學位。
英國碩士留學申請:與英國大學中心合作,免費為學生提供包括院校擇定、文書潤色和翻譯、申請遞交、錄取通知書管理、CAS換取、簽證預約、英國境內後續服務等全程服務,幫助學生省去大量時間及留學費用。合作院校達90+所,包括牛津、格拉斯哥、華威、約克、卡迪夫、埃克塞特、謝菲爾德等英國頂尖名校。
『柒』 剛看到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公開學院的招生簡章,這個學校行不給點建議
廣外公開學院肯定不錯了,現在學校在校生有五千多人,最近幾年增加了很多實用版性專業,目前權最容易畢業又容易就業的就是平面設計、室內設計、服裝設計了,大部分都是學校出題考試的;會計、電子商務專業聽同學說通過率也是非常高的。聽說今年畢業生基本上都有工作安排了。可以親自去看看嘛。直接坐車到外語外貿大學公開學院站下就可以到了。
『捌』 中國都有哪些大學開設了ACCA專業/方向班
ACCA會員資格在國際上得到廣泛認可,尤其得到歐盟立法以及許多國家公司法的承認。所以,持有ACCA會員資格,就擁有了在世界各地就業的「通行證」。
還不清楚自己適不適合學習ACCA?ACCA學前評估,測一測了解自己是否適合學習ACCA,自提,戳:學前評估
隨著ACCA的影響力不斷擴大,大量優秀的財經高校以及綜合類大學都相繼開展國際會計ACCA教學招生,培養國際化的財會人才,那麼中國都有哪些大學開設了ACCA方向班呢?高頓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出一份中國開設ACCA方向班的高校名單:
ACCA方向班,可考慮西交大、中央財經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四川大學、南昌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廈門大學、湖南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東華大學、南京大學、上海大學、武漢大學、江蘇大學、華東交通大學、集美大學、寧波大學、天津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北京物資學院、廣東技術師范學、廣東財經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西財經、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貴州財經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新疆財經大學、浙江財經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南京財經大學、南京審計學院、上海商學院、上海對外貿易學院、上海海事大學、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重慶工商大學、四川師范大學、沈陽大學、四川大學錦城學院、江南大學太湖學院、重慶大學、四川外國語大學、雲南財經大學、雲南大學、蘭州大學、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深圳大學、鄭州大學、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四川大學錦江學院、西南科技大學、天津外國語大學、安徽師范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蘭州財經大、浙江工商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天津商業大學等,也開設有ACCA方向的招生專業。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玖』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簡章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為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校代碼為11846;現有3個校區,其中用於全日制本科教育的有北校區和南校區;北校區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南校區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78號。
第三條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是廣東省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學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長、紀委書記和有關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第六條 紀檢監察部門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維護招生紀律,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於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於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高分高錄的原則,根據考生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願擇優錄取,並適當兼顧男女比例;對於達到學校錄取要求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要求,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作調劑錄取,不服從志願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九條 根據我校專業及辦學特色,要求高考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
第十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在成績相同或相近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⒈ 高中階段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稱號的學生;
⒉ 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的學生;
⒊ 有體育特長或文藝特長的學生;
⒋ 其他符合教育部、各省級招辦規定的優先錄取條件者。
第十一條 報考外語類專業和外交學、國際商務(全英教學)、教育學(英語教育)、翻譯、國際經濟與貿易、對外漢語、法學(國際經濟法)、法學(知識產權法)、國際政治等專業的考生應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不組織英語口試的除外)。
第十二條 對於總分進檔的考生,如相關科目成績優異,可適當考慮其志願錄取專業。
第十三條 優先錄取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根據各省級招辦保護高分考生的有關規定,擇優錄取適量非第一志願上線考生;實行平行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考各省級招辦的相關政策規定。
第十四條 對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提檔,但在安排專業時加分僅為參考,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算其中最高的一項分值。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⒈ 沒有特別說明的專業文化課和術科成績執行各省劃定的分數線。
⒉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音樂表演專業原則上只錄取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術科考試入圍的考生;根據生源情況,調節各省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體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報考藝術類專業要求發音、呼吸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要求發音、聽力器官無缺陷。
第十七條 保送生、小語種(非通用語種)提前單獨招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 江蘇省考生普通類專業選測科目等級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錄取。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其他
第十九條 學費:藝術類專業按類別為6000~10000元/生·學年,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4180元/生·學年,外語、理工類專業4730元/生·學年(執行文件: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07]186號」文件);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費:北校區視不同住宿條件為500~1500元/生·學年,南校區為1700元/生·學年。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調整,以廣東省物價局批文為准。
第二十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措施
⒈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⒉ 困難補助、緩交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憑有效證明可以申請一次性困難補助或緩交學費。
⒊ 社會助學金:許多熱心公益事業的社會機構或個人在我校設立了助學金,每年都有相當數量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資助。
⒋ 勤工助學:學校建立了一系列校內、校外勤工助學基地,學生可以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勤工助學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獎金額最高為免繳四年在校學費。
第二十二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招生辦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二十三條 根據《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對合格畢業生頒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根據學校校區布局,2009級新生安排在北校區就讀的有:英語語言文化學院、國際商務英語學院、財經學院、西方語言文化學院、東方語言文化學院、中國語言文化學院、高級翻譯學院;安排在南校區就讀的有: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國際工商管理學院、法學院、英語教育學院、信息科學技術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藝術學院。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辦法
通訊地址:廣州市白雲大道北2號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郵政編碼:51042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學校網址:http://www.gfs.e.cn,
咨詢電話:020-36204310、36207054(傳真)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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