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招生計劃
❶ 2017年同濟大學築夢計劃招生專業及計劃 都有什麼專業
1、今年要擴來大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自生專項計劃,新增的本科招生計劃主要用於高等教育資源相對缺乏、升學壓力大、農村考生多的中西部省份。2、實施「定向招生計劃」。2007年起,在北京師范大學等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施免費師范生計劃,面向中西部農村地區每年招生大約1萬人,培養中小學教師;2014年起,實施農村定向免費醫學生招生計劃,每年招生5000人培養中西部鄉鎮衛生院緊缺醫學人才。3、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專業眾多,但大部分專業都是農村地區急需的專業,報考師范類專業,醫學類專業,農業類專業等。
❷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 請問:同濟大學建築系本科招生有什麼要求
同濟大學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同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同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第二條 同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同濟大學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地處上海市,本科教學在四平路校區(四平路1239號)和嘉定校區(曹安公路4800號)。第三條 同濟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第四條 同濟大學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同濟大學設立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六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同濟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第八條 同濟大學設立招生監督小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全過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同濟大學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第十條 同濟大學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於招收自主選拔錄取(含農村自主專項)、保送生、藝術類、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及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不平衡情況。將自主選拔錄取考生放在本科一批前進行投檔的省份,同濟大學在該省份錄取的自主選拔錄取學生不佔用該省份原始公布計劃數。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一條 同濟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第十二條 同濟大學根據本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註:同濟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第十三條 同濟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專業錄取時,照顧性加分(如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未經同濟大學選拔的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取得同濟大學優秀考生等加分政策的考生並符合相關要求,可與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疊加。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降分標准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准。第十四條 同濟大學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其分數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若經徵集志願仍生源不足,剩餘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第十五條 同濟大學專業錄取規則是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三條規定進行調整後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再對未滿足專業志願考生進行調劑錄取。總分相同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總分相同且專業志願順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總分相同、專業志願順序相同且高考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理科錄取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錄取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註: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志願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第十六條 同濟大學英語、日語專業只招高考英語科目考生,德語專業只招高考英語和德語科目考生。第十七條 同濟大學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條 錄取的考生入學後,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復查,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將取消入學資格。第十九條 錄取的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後一年內不得轉往外國語學院之外的其他專業。第二十條 同濟大學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的相關規定,開展普通本科、自主選拔錄取(含農村自主專項)、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台僑等類型的招生工作。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一條 同濟大學採用按學分收取學費的收費政策,普通本科專業每年預收5000元,其中建築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每年預收600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預收10000元;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每年預收6500元,三、四年級每年預收16000元;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年預收15000元。普通本科生住宿費一年600~1200元不等。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同濟大學招生計劃、收費標准、專業報考要求等信息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第二十三條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專業實際情況制定,並作為我校高考錄取工作的依據。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同濟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全系每年招收建築學專業本科生(含室內設計專門化方向)約120名;
歷史建築保護工程專業本科生約25名。其中外國留學生比例約10%;
每年招收碩士研究生120-1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5-30名左右。
❸ 同濟大學建築系的招生人數是多少啊
總體來說
1.全系每年招收建築學專業本科生(含室內設計專門化方向)約120名;
2.歷史建築保內護工程專業本科生約25名。其容中外國留學生比例約10%;
3.每年招收碩士研究生120-1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5-30名左右。
2015年各省招收人數不同
下面是上海地區的招生情況
❹ 同濟大學研究生是不是每年都不會公布招生計劃
同濟從來都不公布
❺ 同濟大學的招生人數和推免人數怎麼都查不到啊
根據國家教育部規定,985高校推免生約占招生比例的50%,大部分985高校都是這個數,也就是說假如他招生目錄里說去年招了80個,那麼這裡面有一半是保送的一半是考的。。。
❻ 從哪可以知道同濟大學考研專業招收人數
可以在--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里找到。每年都有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的。
❼ 同濟大學的上一年招生人數包不包括推免生
軟體專業推免5個,報錄比顯示錄取三個,所以很明顯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