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生排名 » 華東師范大學學校招生

華東師范大學學校招生

發布時間: 2022-07-10 22:43:53

A.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專業有哪些

文藝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中國古典文獻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廣播電視、中國史、世界史、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邏輯學、倫理學、宗教學、科學技術哲學、政治學理論、國際政治、政治哲學與思想史、政治傳播與政府公關、新聞與傳播、法學、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中共黨史等。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務院首批批准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院校之一;1959年開始培養研究生;1978年恢復招生,1981年首批獲准有權授予碩士和博士學位;1986年試辦研究生院,1996年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學校已基本完成學位授權點的整體布局,目前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5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3個;可授予1種博士專業學位,21種碩士專業學位。

隨著國家研究生教育事業的發展,我校研究生教育規模不斷擴大,目前我校共有在讀博士研究生3千餘人,在讀碩士研究生1.5萬餘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5千餘人。

以上內容參考華東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B.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高考成績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獎項考生可破格入圍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名單:全國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即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專業組
招生專業
2020年新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類要求
招生計劃
理科組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理科
20
物理學
物理
理科
20
生物科學
物理
理科
20
文科組
哲學
不限
文科
15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不限
文科
15
招生省份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其中天津、吉林、山東、湖南、重慶、雲南只招理科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考生只可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三個專業,並填報是否服從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止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暫定7月26日前(具體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一類考生,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從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學校考核
暫定於7月29日至7月30日舉行學校考核(含面試考核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准。
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參考綜合素質檔案,採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體育測試:體育測試科目為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准參考高中生健康體質標准。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於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考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體育測試申請表》,並於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學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後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考生在面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育測試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學校以面試考核成績作為學校考核成績。沒有參與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佔85%、學校考核成績佔15%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滿分)。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優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下同。
綜合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報專業組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若所報專業計劃已滿,專業服從調劑將進行調劑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者,參考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專業錄取原則,錄取到相關專業。若考生綜合成績達不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學校將退檔。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暫定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養成、課程學習、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學分制和學業支持系統等方面多措並舉,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1.小班制教學和導師制。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優秀教師擔任導師。
2.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制。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志向、學業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原則上分流至同專業普通班或其他強基計劃招生專業普通班,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政策。空缺名額由表現優異的其他學生補入。
3.高質量國際交流。設立專項經費選派「強基計劃」學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國際化能力。
4.本碩博銜接培養。實施學分制和開放的選課制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提早選修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校鼓勵「強基計劃」學生深造,經學生申請、學校考核通過者即可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並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校系統考慮本碩博不同階段的學術訓練,以進階式學術訓練推動「強基計劃」學生接受系統的研究方法訓練和基於真實問題的課題研究,堅定學術志趣。
「強基計劃」學生可依據個人興趣和志向申請制定個性化培養方案。
5.過程性支撐。學校以「強基計劃」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示範和引領,帶動整體人才培養模式的變革。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和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五)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華東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郵編:200062
招生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傳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www.zsb.ecnu.e.cn
華東師范大學紀委(監察處):
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C. 華東師范大學廣陵實驗高中招生要求

華東師范大學廣陵實驗高中的招生要求一般就是要求學生要參加當地的中考,並且有填寫這樣子一個學校的志願,而且還要提供自己的相關學籍證明,居住證明,還有就是戶籍證明等等的這些材料。

然後只要自己的成績能夠達到當地中考這個學校的錄取線的話,就能夠去報名入學,然後能夠提供到自己相關的證明的話。就能夠進入到這所學校去讀書。

華東師范大學廣陵實驗高中也是一所比較年輕的高中,在近幾年的時間才完全的建設好,並且在2020年才開始第一批學生的招生以及入學。

以上內容參考:華東師范大學廣陵實驗初級中學-招聘啟事

D. 華東師范大學有沒有特招生

當然有,根據華師大招生簡章,華師大除高考以外,分別有保送生、強基計劃、綜評錄取、藝體特長生等特殊招生政策,如下:

E. 華東師范大學的招生標準是什麼

對於師范生來說,想要去一個好的大學讀師范,那麼華東師范大學就是很不錯的選擇了。說到華東師范大學,相信大家都非常地熟悉,因為它是一所雙一流的師范類學校,也是211和985工程的國家重點建設學校之一,想要進入這所學校大學學習是由門檻,不付出努力是不夠的。那麼,這所大學的招生標準是怎麼樣的呢?有什麼招生方式呢?希望提供的以下答案給你參考,對你有所幫助。

保送生。華東師范大學的招生還包括保送生,但是保送生進入這所大學以後,不可以進行轉專業,也就是說保送的是什麼專業,接下來的大學都要學這個專業。這是保送生的招生門檻。

對於華東師范大學的招生標准,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

F.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

第三條 學校法人注冊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編200062。學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校區除注冊地中山北路校區外,還有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郵編200241。

第四條 學校將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學校將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開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相關校領導以及學生工作部、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份、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3.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 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 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開展錄取新生復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份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份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計劃中不包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及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及平行志願情況下投檔不退檔的計劃需求。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收取相關費用。其中: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預收標准:藝術類專業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為5500元/年,第三、四學年為16000元/年;其他專業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為7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3. 對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中央財政承擔其在四年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安排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普通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

預科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漢語文、民族語文、數學單科高考分數。

藝術類和體育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同分處理原則按照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原則如下:

1.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體檢符合要求,將會被錄取。

2. 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預科錄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按照第十四條同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3. 對於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錄取批次,專業調劑和退檔根據相應的招生錄取原則實施。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2.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上述第1、2條(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修科目必須達到B B,必修科目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選修科目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兩門選修A+可加4分)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

第二十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分數清」(即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報考專業時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公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等招生原則

1. 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學校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和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強基計劃招生政策執行。

2. 報考綜合評價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3.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4.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執行。

5.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6.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體育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

第二十三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在學校正式錄取之前,必須將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親筆簽名的「報考高等學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書面申請」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否則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復合型創新性人才培養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和上海市學位委員會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實施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簡稱雙學位),通過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專業為依託培養專業1,依託培養的其他專業公布在招生專業備注或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中。雙學位的培養、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學校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按專業大類和按專業相結合方式進行招生, 招生專業(類)以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為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我校建有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資助體系,通過資助與育人的緊密結合,助力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新生沒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後再根據核實後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網址:www.ecnu.e.cn;招辦網址:www.zsb.ecnu.e.cn;微信公眾號:ecnuzsb,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公布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G. 華東師范大學附屬貴陽學校2022年招生條件

招生條件:1.入學政策方面,針對杭籍與非杭籍家庭有不同的要求限制,比如杭籍家庭的戶籍和房產,非杭籍家庭的四證要求,這些都是入學的硬性要求;2.各年級段有入學年齡要求,只招收適齡學生就讀本校;3.各年級段入學均有面試筆試要求。
華東師范大學附屬貴陽學校是政府高投入、民眾高期待的民心工程和品牌工程,是觀山湖區人民政府與華東師范大學基礎教育集團2019年合作舉辦的一所九年一貫制公辦學校。

H.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促進教育公平,使更多來自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根據國家和教育部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工作部署,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招生專業范圍
招生省份和專業范圍見下表(最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准),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1.公費師范專業,招生省份為:山西、內蒙古、福建、江西、山東、湖南、廣西、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招生專業
科類
2020年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
科類
2020年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漢語言文學
文科
不限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科
物理
英語
文科
不限
物理學
理科
物理
歷史學
文科
不限
教育技術學
理科
不限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政治
化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學前教育
文科
不限
生物科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特殊教育
文科
不限
地理科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2.其他專業(不含公費師范專業),招生省份為: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廣東、海南、重慶等。
招生專業
科類
2020年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
科類
2020年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類
文科
不限
心理學類
理科
物理或化學
公共管理類
文科
不限
物理學類
理科
物理
新聞傳播學類
文科
不限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科
物理
哲學
文科
不限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理科
物理
政治學與行政學
文科
不限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科
物理
法學
文科
不限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理科
物理
社會學類
文科
不限
化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教育學類
文科
不限
生物科學類
理科
物理或化學
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地理信息科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理科
物理或化學
生態學
理科
物理或化學
註:實行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類)提出的選考考科目要求。
二、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報考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考生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考生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註:我校高校專項計劃不招收少數民族預科學生。
三、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須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20年5月9日-5月25日。考生須上傳申請材料至報名系統,上傳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得採用翻拍件,以確保申請材料清晰可讀;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由考生承擔相應後果。
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列印),每頁須考生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申請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願信息、綜合信息、戶籍學籍信息等。
(2)考生本人身份證(含正反面)。
(3)其他學科特長證明材料,包括:各類獲獎、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
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到我校。
2.各省(區、市)負責審核考生戶籍、學籍等報名資格條件。
3.學校審核
學校將依據考生高中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實踐表現、特長展示和證明等申請材料,綜合評定並確定初審合格名單,並公示初審合格名單。
4.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學校根據各省份初審合格入選人數和科類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並在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cn)公布。
5.填報志願
初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其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於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按自願原則,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專業志願。
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6.高考錄取
學校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投檔名單,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並根據專業志願和學校招生章程確定的原則錄取專業。
同分處理原則:高考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也按此同分處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如生源不足,招生計劃將調整到生源較好的省份,或轉入其他批次。
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的報名、審核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過程中違規違紀的,一經查實,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處理,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3.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4.所有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和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願填報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為准。
5.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高校專項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6.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聯系方式及其他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cn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I.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積極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依據《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繼續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一、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招生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招生專業組情況見附表。
三、報名方式及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需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進行注冊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10日-6月25日17點,按要求填寫完整報名信息後並在線提交申請表。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列印,每頁須考生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綜合信息等。個人陳述限1000字內,內容包含自我評價、展示個性或特長、選擇華東師范大學的理由、未來生涯發展規劃等。考生須上傳完整申請表至報名平台,上傳申請表請使用掃描件,不要採用翻拍方式,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2.學校初審
對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檔。初審結果將於2020年6月底在報名系統中公布。
3.志願填報
考生參加高考。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達到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信息。填報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
4.學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綜合評價批次志願填報情況、高校初審合格名單,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名單。面試資格信息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布。
學校將組織對入圍面試資格名單的考生進行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布。不參加學校面試考核者,學校考核成績以零分計入總分。
四、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高考投檔成績佔85%、學校考核成績佔15%的比例計算綜合分【綜合分=1000×(85%×高考投檔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滿分)】從高到低排序,分專業組依據考生志願填報情況進行預錄取。專業錄取時採取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級差。綜合分相同情況下,依次以高考投檔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高考總成績、語文數學2門高考總成績、語文單科高考成績排序錄取。
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予以正式投檔錄取。錄取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五、注意事項
1.考生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申請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參與後續錄取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2.學校在初審和考核期間,將按照《華東師范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要求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作為學校評審的參考。
3.高考體檢結果不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的,將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其他合適專業。
4.我校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或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願填報工作以上海市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為准。
5.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6.若教育部、上海市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7.學校考核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領導與監督機制
1.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七、聯系方式及其他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cn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附表: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院校專業組
選考科目要求
專業(類)名稱
華東師大1
不限
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英語、翻譯、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俄語、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編輯出版學2個專業)、歷史學、哲學、政治學與行政學
華東師大2
不限
金融學類(含金融學、經濟學2個專業)、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會計學、旅遊管理3個專業)、工商管理(中法創新實驗班)、公共管理類(含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2個專業)、法學、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2個專業)、教育學類(含學前教育、藝術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康復學、公共事業管理、教育技術學6個專業)。
華東師大3
物理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2個專業)、物理學類(含物理學、材料科學與工程2個專業)、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含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2個專業)、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華東師大4
物理或
化學
心理學類(含心理學、應用心理學2個專業)、統計學類(含統計學、金融工程、保險學3個專業)、化學、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2個專業)、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生態工程2個專業)、生態學
註:所有招生專業(類)為普通類專業(不含公費師范專業),最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

J. 昆明華東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招生條件

符合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對象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中山華師附中高中招生條件:符合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對象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本市初中應屆畢業生以學籍為准,法定監護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證,截至報名前半年內法定監護人在本市有繳交社會保險記錄。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