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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 2022-07-16 08:12:22

⑴ 湖南考生填報北京師范大學的提前批的條件是什麼

■ 2012年,北師大採取直接招生與入學後選拔相結合的方式確定享受免費教育師范生。
▷ 直接招生。為重點助推西部基礎教育崛起,2012年北師大主要在西部和中部部分省份招收免費教育師范生(具體見各省招辦公布的志願填報相關信息)。
▷ 入學後選拔。
為選拔職業信念堅定、樂教適教的優秀新生接受師范生免費教育,我校2012年招生將在個別省份(見省招辦公布信息)實施「免費教育師范生入校選拔」試點:入學一個月內,經學生個人申請,學校專家組考核合格者即可轉為免費教育師范生,其餘新生作為非師范生在原錄取專業學習;
為鼓勵有志青年讀師范做教師,同時為非師范生提供更多選擇機會,在新生入學二年內,非師范生可根據自願的原則提出轉入免費教育師范生申請,通過專業二次選擇,經學校考核,生源所在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同意,轉為免費教育師范生。
招生程序
■ 填報志願。在提前錄取批次志願欄中填報北京師范大學免費教育師范生招生專業。填報志願時間及要求,按省級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執行。
■ 高考錄取。參照《北京師范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中錄取原則部分的相關條款執行,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簽訂協議。
被我校師范專業直接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須同時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一式四份)及錄取通知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我校「免費教育師范生入校選拔」試點省份的考生,在入學一個月內,經自願申請,學校擇優選拔轉為免費教育師范生的,由本人或本人及其監護人在《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上簽字後,協議即生效;
非師范生在入學後,通過專業二次選擇轉為免費教育師范生的,由本人或本人及其監護人在《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上簽字後,協議即生效。
享受待遇
■ 在校四年學習期間,享受免費教育(即免繳學費、住宿費,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400元)。
■ 享受免費教育的師范生,同時可享受學校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
履約方式,免費教育師范生:
■ 畢業後,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不少於十年。到城鎮學校工作的,由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
■ 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經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在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 到中小學任教滿一學期後,可申請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經任教學校考核合格,部屬師范大學根據工作考核結果、本科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考核錄取。在職學習修滿規定課程學分,通過論文答辯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准,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並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⑵ 北京師范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充分發揮學校文理基礎學科、教育科學以及學科綜合的優勢,在已有近三十年國家理科基地和國家文科基地人才培養經驗,以及十年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人才培養經驗基礎上,經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北京師范大學強基計劃」)。該計劃以「為國選才育才」為宗旨,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使其成為德才兼備、志向遠大、興趣濃厚、基礎扎實、能力突出、勇於創新的拔尖學生,為其將來成為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自然科學家、哲學社會科學家奠定堅實基礎。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具有強烈專業興趣的以下兩類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A類:綜合素質優秀、成績優異的考生。
B類:基礎學科拔尖,在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化學或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的考生。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專業組別
招生專業
高考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文科組
歷史學
文史
歷史或地理
哲學
文史
不限
理科組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
物理
物理學
理工
物理
化學
理工
物理或化學
生物科學
理工
物理或化學
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組進行報考,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具體招生專業情況,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四個專業,並填報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2.強基計劃招生省份及計劃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雲南、陝西、寧夏、新疆等省份招收強基計劃學生120人,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3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對於A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專業組計劃數4倍的比例確定入圍學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均可入圍),且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一本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行)上一定分值:
省份
科類
超出一本線分值要求
北京、山東、天津、浙江
綜合改革
70
其他省份
理工
110
其他省份
文史
70
對於B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破格入圍學校考核。
7月26日學校確定並公布入圍校考名單。
(四)學校考核
8月1日至3日舉行學校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
1.筆試為綜合能力測試,占學校考核成績的50%。
2.面試為綜合素質評價和專業知識考核,占學校考核成績的50%。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全面、深入的評價和考核,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核實,全程錄音錄像。
3.體育測試項目包括坐位體前屈、仰卧起坐(女)、引體向上(男)、50米跑,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體育測試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無故缺席體育測試者取消錄取資格。
4.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構成,其中,高考成績佔85%,學校考核成績佔15%。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滿分750分)=高考成績(滿分750分)*85%+學校筆試成績(滿分300分)*2.5*7.5%+學校面試成績(滿分100分)*7.5*7.5%。
對於高考成績滿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績按比例進行折算,計算方法為:折算後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本省高考成績滿分*750.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專業志願和分省分專業組計劃數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成績、學校考核成績、體育測試成績。
對於B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A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後,方可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願填報錄取規則參加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學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
四、培養方案
北京師范大學遵循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成長規律,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的「一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國際化、個性化)等有效培養模式基礎上,針對強基計劃實施「基礎扎實、學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銜接」四位一體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1.優化課程體系,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構建由通識教育課程、學科基礎課程、專業選修課程三大課程模塊構成的課程體系;加強課程體系整體設計,改革教學內容;加強數理基礎課程、生化基礎課程、哲學基礎課程、文史基礎課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課程建設,提高學生修讀相關基礎課程的深度和廣度,培養學生的知識融通與轉移能力,激發學術志趣。
2.配備一流師資,組建高水平教師和導師團隊。堅持校內與校外並舉、水平與責任並重的原則,建設一支由本校教師及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的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有熱情、肯投入的一流師資隊伍。設立「首席導師、新生導師、學業導師和人文導師」四位一體的導師團隊,在人生引導、志趣激發、學業指導、素養提升、科學研究等方面對學生給予全方位指導。
3.改革教學方法,完善考核評價方式。建設小班研討課,以高質量的交流互動,充分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推進探究式教學和自主性學習,以啟發式、討論式等教學方法引導學生主動參與教學、自主深度學習、自主構建知識體系,激發學生學習的主體性精神。豐富探究式、論文式、報告答辯式等作業評價方式,提升課程學習的深度。加強對學生課堂內外、線上線下學習的評價,強化閱讀量和閱讀能力考查,提升課程學習的廣度。
4.本碩博相銜接,學術型高端人才培養階段前移。建立銜接本科教育階段,融貫碩士和博士培養階段的學術型人才培養機制。打通本研課程設置,形成相互銜接、逐級遞進的課程體系,優化課程建設標准、修讀要求、選課方式、教學管理等環節,全面考慮學生學習的基本規律和內在潛力,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作為一個連貫的整體來設置課程、組織教學,構建完善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從優秀本科生中選拔直博生。
5.促進學科交叉,鼓勵學生自由探索。多學科知識結構是創新人才的核心素養,鼓勵和支持學生跨領域、跨學科、跨專業修讀輔修和雙學位項目,課程主要集中輔修領域內的核心課程。創造跨學科研究條件,依託科研和教學實驗室,組建高水平跨學科教學團隊,設立交叉學科研究課題,支持學生參與課題研究。建立教學科研實踐多層次融合、跨學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機制,為學生跨學科學習、研究和深造創造條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進科教協同育人。搭建學校與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戰略平台,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優勢互補,協同合作,共同開展人才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緊缺領域輸送後備人才。實施強基計劃各專業都將根據自身特點和特色,利用好國內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進科教協同育人。
7.實施動態進出,健全質量控制機制。以學業成績為基礎,以綜合素養、學術興趣、創新潛質為核心,每學期開展對學生的綜合考查。每年一輪形成性考核,進行多主體、多維度、多視角的綜合素質評估,將部分不適應強基計劃培養的學生進行分流。建立教學質量常態監控機制,完善教學質量反饋與改進機制。
(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詳見附件)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於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專業的規定和要求。
(六)我校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七)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在北京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北京師范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咨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
郵編:100875
招生咨詢電話:010-58807962
傳真:010-5880056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網:admission.bnu.e.cn
北京師范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電話01058807862.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⑶ 北京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師范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北京師范大學,設有兩個校區。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校區),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鳳路18號。

第三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2017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

第四條 學校辦學格局為「一體兩翼」,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校區)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0027,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9027,考生填報志願時分別填報,分別錄取。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註明培養校區;對符合北京師范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本科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北京師范大學組建由校領導、學部院系相關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構成的招生委員會,承擔學校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和民主監督等職責。

第八條 北京師范大學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審議學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分省份組建招生宣傳組,負責學校在該省份的招生宣傳、咨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條 北京師范大學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布局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備案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一條 北京師范大學根據本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 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政策加分)調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招生項目。

2. 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A、B+。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須符合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3. 遵循分數優先原則,依據進檔考生的高考成績(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專業志願安排考生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無分數級差。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可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4. 對於進檔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瀚德實驗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數學,其餘各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的排序規則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作為參考。

5. 英語專業要求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如考生所在省份組織英語口試,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國際經濟與貿易(瀚德實驗班)和法學(瀚德實驗班)專業對英語要求較高,建議考生謹慎報考。

6.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7. 體育教育專業: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不限選考科目)。在高考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普通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實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80%,體育專業考試成績不低於80分(100分制)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另,對於國家專項計劃考生,高考成績和體育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線,並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8. 美術學(含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專業)專業:在高考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同科類普通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實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90%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美術學專業對應省級統考成績擇優錄取。

9. 獲得我校外語類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藝術類專業(除美術學)、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和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資格考生的錄取,以及定向就業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2020年有關招生簡章(辦法)和所獲得合格資格要求執行。

10. 體檢標准按我校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制定的《北京師范大學2020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執行。

11. 學制4年,學費:藝術類專業8000-10000元/學年;外語類專業6000元/學年;其他專業4800-5400元/學年。聯系電話:010-58807962;監督電話:010-58807862。網址:www.bnu.e.cn。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北京師范大學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入學「綠色通道」,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在學期間,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四條 如國家、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作相應修訂。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⑷ 北京師范大學提前批次招生簡章

2018年北京單獨招生的情況要看各學校公布的招生簡章, 像2016年各學校基本都是1月10日前公布招生簡章。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表。並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各院校公布時間不同)。單獨招生考試一般都是筆試語數英,個別學校需要面試~~

⑸ 考體育普招的能報考北京師范大學嗎

考體育普招的能報考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2015 年招生章程》關於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規定如下:
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在投檔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類、同科類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 80%,體育專業測試成績不低於 80 分(100 分制)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另,對於貧困專項計劃考生,原則上,在投檔成績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類、同科類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 60%,且不低於體育類、同科類本科錄取控制線,體育專業測試成績不低於 80 分(100 分制)的條件下,按照進檔考生的體育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⑹ 北師大珠海分校有什麼專業

寫出來也太多了...

國際商學部
金融學(貨幣銀行、證券投資與保險) 工商管理
電子商務 國際經濟與貿易(英文教學)
金融學(英文教學)

法律與行政學院
法學 行政管理
社會工作

教育學院
教育學 學前教育
應用心理學 家政學

管理學院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人力資源管理
公共事業管理

文學院
漢語言文學 對外漢語
編輯出版學

不動產學院
房地產經營管理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城市規劃

外國語學院
英語 日語

信息技術與軟體工程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體工程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數字媒體技術
特許經營學院

特許經營管理 市場營銷
物流學院
物流管理 物流工程

國際傳媒設計學院
藝術設計(藝術類)

藝術與傳播學院
影視學(藝術類) 表演(藝術類)
傳播學 廣告學
文化產業管理

應用數學學院
數學與應用數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統計學

工程技術學院
生物技術 教育技術
工業設計

⑺ 北京師范大學的社會科學實驗班怎麼分流

按照入學後1--2年的學習成績(學分績點)排,設定一定的分流比例。
雖然大類招生暫時延遲了學生的專業選擇時間,但未來還是要面臨如何選專業,如何分流的問題。所以提前了解高校專業分流的政策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這直接關繫到學生將來的專業去向。考生和家長在填報志願時可以詳細查看學校的《招生章程》來了解專業分流的政策。
從2010年起,國內不少高校紛紛推出新設的實驗班,目標直指培養創新拔尖人才。我國高校開設的實驗班已有上百個,很多高校設有多個實驗班,有不同的的專業性質及培養模式。相對於普通班而言,實驗班的生源質量更好,師資力量更強,教學資源更優。實驗班畢業生一般具有更多保送研究生和出國留學的機會。

⑻ 北師大珠海分校2015會在湖南招收文科生嗎

招的.
按照教育廳考試院的安排,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今年開始調整為2A批次招生。今年的整個招生計劃和去年的相比是增加的,大概增加了550個。今年的總計劃是6350。今天小編給考生們發布《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對同學們高考志願填報有所幫助。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校在各省招生層次均在第二批本科,其中在廣東省為第二批本科A類。
港澳地區和台灣省學生的錄取批次為聯招第二批。
第十六條 預留計劃:本年度預留計劃數一般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⑼ 北師珠2021還招生嗎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在2021年就不再招生了。根據教育部、廣東省等有關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建設的要求,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21年停止招生。珠海分校學生按照入學時對應的招生代碼及校名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已經招收學生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簡介。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為教育部批准設立、由北京師范大學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舉辦、進行本科層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教育部的規定,珠海分校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由北京師范大學負責。北京師范大學高度重視珠海分校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幹部,負責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的學生修滿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頒發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畢業證書;符合《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例》規定者,可申請獲得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士學位證書。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⑽ 北京師范大學書法專業2021招生簡章

摘要 2021北京師范大學書法系面向全國招生,不做分省計劃,全國招收11人。英語、語文不低於90分。組織校考,有書法統考的省份,書法統考必須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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