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4年招生簡章
㈠ 有關於同濟大學企業管理專業
同學你好,同濟大學這個學校理工科是優勢,管理類性價比不算高,但因為是985、211,所以每年分數奇高,主要是同濟是自劃線,基本沒有二本的歧視的,只要你能努力過線,就有被錄取的希望。所以加油吧!祝你考研成功!
㈡ 同濟大學研究生考試招生簡章
同濟大學歷史悠久、聲譽卓著,是中國最早的國立大學之一,是教育部直屬並與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以下是整理了同濟大學2020研究生考試招生簡章相關內容,接下來我們就來具體了解一下同濟大學研究生考試招生簡章的部分內容,希望21年考研的考生可以參考一下。
㈢ 同濟大學大學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同濟大學2016年築夢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濟大學2016年繼續實施築夢計劃(即「高校專項計劃」),對農村學生進行單獨自主招生,特製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理想信念堅定、勤奮好學、成績優秀、品德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社會責任感強,且具有明顯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身心健康的農村高中畢業生。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省(區、市)實施區域戶籍、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優惠方案
招生專業計劃及優惠方案見附表《同濟大學2016年築夢計劃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優惠方案》,本計劃擬共招收理科考生300名。
三、報名、選拔程序及考核辦法
考生根據自身特點以及同濟大學相關學科專業的特色和培養要求,選擇6個招生專業(類)申請報名,並填寫是否服從專業調劑(軟體工程專業不調劑)。
1、網上報名:
本計劃採取學生自薦的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8日10:00至2016年4月25日。凡申請參加我校築夢計劃的考生需在陽光高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後進行實名注冊,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並上傳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考生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
申請材料包括:
(1)報名申請表: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認真核對申請表中填寫的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後下載列印報名申請表,並由學籍所在中學相關負責人審核並簽字,加蓋中學公章;考生將填寫完整、本人簽字、中學簽字蓋章、申請表編號與網上一致的報名申請表上傳至報名系統。
(2)自述報告:須本人手寫並簽名。內容包含自我認識,能夠展示自身個性及特長的事件,選擇同濟大學及相關學科專業的理由,對自己未來的發展規劃等。
(3)高中在校成績證明:成績單及年級排名大表或排名證明,加蓋中學公章。
(4)高考報名信息表掃描件。
(5)學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掃描件。
(6)其他有利於審核的材料:成果作品、獲獎證書、學生幹部、社團或社會公益活動情況以及其他能夠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的真實性材料。
上述材料中(1)、(2)、(3)、(4)、(5)為考生必須提供的申請材料,缺一不可,必須確保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掃描圖片完整清晰,否則報名無效。材料(6)需在系統《申請表》中如實填寫並上傳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圖片,對於《申請表》中不填、填寫不全或未上傳證明材料者,其獲獎情況不予認可。
註:①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掃描後上傳至報名系統,考生無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
②中學按規定必須信息公開,於規定時間內在校園顯著位置對學生自薦材料進行公示,接受各方監督。
2、公布初審結果
對於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申請、提交,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審核,擇優確定入圍我校築夢計劃面試考核的人選。初審結果擬於5月3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陽光高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查詢,同時名單上報該平台進行公示。
3、考核選拔
通過初審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時間定於2016年6月中旬,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具體通知詳見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bkzs.tongji.e.cn)。
4、確定入選資格名單
根據考生的考核結果及專業填報情況,我校將分省確定入選「築夢計劃」資格的考生名單和優惠分值。優惠分值分A、B兩檔,獲得A檔和B檔的考生各佔50%。理科類、生命醫學類專業A檔優惠分值為B60,B檔優惠分值為B40;經濟與管理學類、工科類專業A檔優惠分值為B40,B檔優惠分值為B30;江蘇省考生不分A、B檔,優惠分值一律為B20。詳見附表《同濟大學2016年築夢計劃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優惠方案》。
入選資格名單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公式無異議後正式生效。
四、錄取認定辦法與優惠政策
被我校認定為2016年「築夢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在高考填報志願時必須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自主招生報考批次填報我校,並按照公示的擬錄取專業(類)填報相應專業(類),未按要求填報視作自動放棄「築夢計劃」資格。在高考錄取時我校將分別給予同濟大學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20、30、40、60分且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入選專業(類)的優惠政策。
註: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考生成績含省級招辦認定的加分,具體填報志願方法以各省級招辦要求的填報方式執行。
五、資助政策與培養
我校對「築夢計劃」錄取學生給予資助政策。有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提出申請,申請批准後可獲得同濟大學新生助學金;同時成績優秀者可獲得同濟大學「築夢計劃」新生獎學金。在校期間還有其他各類助學活動以幫助解決生活上的困難。
我校通過實行一年級教育與培養工程來為學生提供多層次的學習指導和發展引導,幫助其盡快適應大學的學習生活;根據學生特點制訂針對性培養方案,按照人才成長規律實施因材施教,確保學生健康成長與成才;利用同濟大學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對相關學生進行跟蹤,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改進,確保計劃順利進行。
六、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我校「築夢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招生監督小組、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初審和測試過程,測試中做到全程錄像。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65980710。
七、附則
本簡章以教育部批准通過為准,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傳真:(021)65981513
郵箱:[email protected]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tongji.e.cn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
㈣ 如何考上同濟大學環境工程的研究生
呵呵
才2年級啊,不要急,時間充足。
1 還是建議用同濟大學自己出回的教材。
2 同濟大學瑞安樓招生辦公室有售兩答本小冊子,1本是招生簡章,1本是參考書目什麼的,裡面有復習重點!!!很不錯,雖然寫的很簡單。
你再去弄些歷年試卷回來,盡量避免網上交易小心受騙。
3 多上上同濟的bbs,問問看看,bbs.tongji.net
4 書到手就好好看,多看不吃虧!
來得及 慢慢來。
前途也是不錯的。
㈤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考研科目
同濟大學機械復電子制工程專業2014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專業代碼:080202
研究方向
01 機電液控制理論與技術
02 流體傳動與控制
03 智能化工程機械
04 機電液大系統智能設計與控制
05 現代物流裝備智能控制
06 機器人與工業自動化
考試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 英語一
202 俄語
203 日語
242 德語 (任選)
③301 數學一
④812 機械設計
813 機械原理
822 電路分析
825 自動控制原理
831 理論與材料力學 (任選)
復試科目、復試參考書
復試科目:液壓傳動
復試參考書:《流體力學與液壓傳動》
,陸敏恂,同濟大學出版社
㈥ 同濟大學自薦條件
一、報名條件
具有明顯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和身心健康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二、選拔范圍
全國范圍內招收自主選拔錄取對象。
詳細內容見2014年同濟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㈦ 同濟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又稱「同濟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高端頂尖人才,實現同濟大學社會棟梁與專業精英的人才培養目標。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且綜合素質優秀。
第二類考生: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任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及以上獎項。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見下表:
專業組
招生專業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
科類要求
專業組1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理科
應用物理學
物理
理科
專業組2
應用化學
物理
理科
生物技術
化學和生物
理科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的分省計劃見報名系統。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江蘇省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同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7),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第一類考生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最多填報組內兩個專業,並選擇是否服從組內調劑。
第二類考生報考專業不受分省專業計劃限制,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最多填報組內兩個專業,並選擇是否服從組內調劑。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入圍學校考核辦法
7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按以下辦法確定入圍學校考核的考生名單。
1.第一類考生
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3倍,以考生高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下同)從高到低,確定各省份各專業組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在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排序),並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各專業組入圍標准。同時,考生高考成績要求如下:
1)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和江蘇省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滿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江蘇省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數學成績不低於滿分的90%。
2)其他省份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80分及以上(對於合並錄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數學成績不低於滿分的90%。
2.第二類考生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錄取批次和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即可入圍學校考核。此類考生入圍數量不受分省分專業計劃限制,不佔用各省第一類考生的入圍名額。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此類入圍考生的所獲獎項及入圍標准。
(四)學校考核
我校將於7月底(具體時間另行公布)對入圍考生進行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准考證信息為准。
1.體育測試:測試項目為立定跳遠、50米跑(二選一),考生需填寫《體育測試項目確認表》(見附件1),選擇參加的測試項目,考生本人簽名,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考生需提前在當地保險公司購買測試期間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測試當天查驗保險單據原件,否則不能參加測試,成績按不合格記錄。測試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見附件2)中高三年級相應標准評定成績,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獲得我校強基計劃擬錄取資格。
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級甲等醫院病歷以及所在中學開具的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證明(須由中學校長簽字及學校蓋章),並且在新生復查階段進行補測,如不通過,將取消入學資格。
2.筆試:測試內容根據考生報考專業組確定。
3.面試:由多學科專家組成專家組,根據考生報考專業組進行面試。考生的高中生綜合素質檔案評審納入面試考核環節。
未參加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獲得我校強基計劃擬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計算
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績85%,學校考核成績15%折算考生的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考核成績/考核成績滿分)×150。
2.確定第一類考生擬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額滿為止。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高考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高考成績也相同的,依次以高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當擬錄取考生數少於分省分專業計劃數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3.確定第二類考生擬錄取名單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相同專業組第一類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最低分的,予以認定,其錄取專業參考綜合成績和競賽成績。若該省份無相同專業組錄取的第一類考生,則綜合成績需達到同省份第一類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最低分。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提交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
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我校將於8月5日前確定錄取考生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
四、培養方案
1、基本方案
我校強基計劃將採用本-研銜接的培養模式。全部學生進入新生院專門的學堂進行為期兩年的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力學等基礎學科強化學習,同時進行通識教育與計算機、外語及寫作等能力的培養。第三年,在高端導師的引領下,依託各前沿科學中心、重大科研平台進行學習。第四年,完成培養方案所規定的階段學習任務且考核合格的學生,將通過專門的渠道進入研究生學習階段攻讀博士學位,研究方向主要面向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的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的需求。
整個培養過程依託學校重大科研平台,配備一流的師資,加強通識教育、夯實數理化生基礎、提升國際化交流水平、推動大師引領營造學術氛圍、提供前沿科學實踐平台,實行小班化、研討式、探究式教學,著力培養未來科學和技術領軍人才,努力使受計劃支持的學生成長為服務於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領域和相關基礎學科的社會棟梁與專業精英。
2、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辦法
1)在前三年,每學年末開展綜合評估,綜合評估以學業成績為基礎,由綜合評估小組做出評價,不適應強基計劃培養的學生可轉入同專業普通班學習。
2)在研究生階段,根據研究生培養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和分流,相應取得碩士或博士學歷/學位。
3、其他激勵機制
1)學校將專門為強基計劃學生制定獎助政策;
2)所有順利畢業的強基計劃學生將獲得同濟大學頒發的榮譽證書;
3)學生在學期間,在出境交流和交換、參加CSC項目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學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再另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同濟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同濟大學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
郵編:200092
招生咨詢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bkzs.tongji.e.cn
同濟大學監察處:電話021-65980710,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8日
㈧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 請問:同濟大學建築系本科招生有什麼要求
同濟大學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同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同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第二條 同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辦學類型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同濟大學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地處上海市,本科教學在四平路校區(四平路1239號)和嘉定校區(曹安公路4800號)。第三條 同濟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第四條 同濟大學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同濟大學設立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六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同濟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條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第八條 同濟大學設立招生監督小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全過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同濟大學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第十條 同濟大學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於招收自主選拔錄取(含農村自主專項)、保送生、藝術類、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及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不平衡情況。將自主選拔錄取考生放在本科一批前進行投檔的省份,同濟大學在該省份錄取的自主選拔錄取學生不佔用該省份原始公布計劃數。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一條 同濟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第十二條 同濟大學根據本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註:同濟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第十三條 同濟大學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專業錄取時,照顧性加分(如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未經同濟大學選拔的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取得同濟大學優秀考生等加分政策的考生並符合相關要求,可與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疊加。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降分標准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准。第十四條 同濟大學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其分數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若經徵集志願仍生源不足,剩餘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第十五條 同濟大學專業錄取規則是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三條規定進行調整後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各專業志願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再對未滿足專業志願考生進行調劑錄取。總分相同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總分相同且專業志願順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總分相同、專業志願順序相同且高考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理科錄取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錄取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註: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志願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第十六條 同濟大學英語、日語專業只招高考英語科目考生,德語專業只招高考英語和德語科目考生。第十七條 同濟大學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條 錄取的考生入學後,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復查,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將取消入學資格。第十九條 錄取的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後一年內不得轉往外國語學院之外的其他專業。第二十條 同濟大學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的相關規定,開展普通本科、自主選拔錄取(含農村自主專項)、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台僑等類型的招生工作。
第五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一條 同濟大學採用按學分收取學費的收費政策,普通本科專業每年預收5000元,其中建築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每年預收600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預收10000元;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每年預收6500元,三、四年級每年預收16000元;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年預收15000元。普通本科生住宿費一年600~1200元不等。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同濟大學招生計劃、收費標准、專業報考要求等信息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第二十三條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准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專業實際情況制定,並作為我校高考錄取工作的依據。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同濟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全系每年招收建築學專業本科生(含室內設計專門化方向)約120名;
歷史建築保護工程專業本科生約25名。其中外國留學生比例約10%;
每年招收碩士研究生120-1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5-30名左右。
㈨ 自考生可以報考同濟大學研究生嗎
自考生可以報考同濟大學研究生。
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待遇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自考畢業證書國家承認,世界認可,文憑硬度相對比較高,在工資、人事待遇、考研究生、考證、考公務員、出國留學、職稱評定以及其他方面與普通本科具有同等效力,同等條件下,社會上通常認為自考畢業證優於其他同等學歷教育證書。《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已經作出明確規定,自學考試是國家承認學歷的,在使用上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無論是政策層面還是法律層面,我們國家都對此作了規定。
以下是同濟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報考條件部分:
(一)學術型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2年以上者(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以同等學力報考我校研究生,須具備:1)通過CET四級考試;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過專業學術論文;3)只可報考相近專業,選擇范圍參照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規定。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3年或3年以上;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5年或5年以上;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2年或2年以上。
4.報考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3年或3年以上;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2年或2年以上。
5.報考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報考金融碩士、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其中報考金融碩士的考生,錄取後採取脫產學習方式。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③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7.報考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金融碩士、會計碩士、翻譯碩士],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㈩ 同濟大學錄取要求
同濟大學高考分數線招生信息網址:http://jiaoyu..com/college/index/?collegeId=44&zt=ps
同濟大學(Tongji University),簡稱同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歷史悠久、享有盛譽的中國著名高等學府,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也是收生標准最嚴格的中國大學之一;是「2011計劃」、「珠峰計劃」、「卓越工程師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111計劃」、中美「10+10」計劃入選高校;是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合作聯盟、國際設計藝術院校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卓越大學聯盟、中俄工科大學聯盟、中歐工程教育平台、同濟—伯克利工程聯盟成員,為中管副部級院校。
同濟大學的前身是1907年德國醫生埃里希·寶隆在上海創辦的德文醫學堂;翌年改名同濟德文醫學堂;1912年與創辦不久的同濟德文工學堂合並,更名為同濟德文醫工學堂;1923年正式定名為大學;1927年成為國立同濟大學,是中國最早的七所國立大學之一。
同濟大學始終把培養拔尖創新人才作為崇高使命和責任,造就了一大批傑出的政治家、科學家、教育家、社會活動家、企業家、醫學專家和工程技術專家,校友中當選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兩院院士的有140餘人。
截至2014年12月,同濟大學設有36個學院(系)和二級辦學機構,7家附屬醫院,4所附屬中學;學校有全日制本科生18005人、碩士研究生13644人、博士研究生4504人,另有攻讀學位外國留學生2477人;學校佔地面積2567863平方米;圖書437.1萬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