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7招生計劃
①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網球)招生簡章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入選高校、廣西重點建設高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網球)資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學校現有網球場18片,其中室內場地4片。擁有優秀的教練員團隊,在中國大學生網球賽事中,曾獲得男子團體、女子團體、男子雙打、女子單打冠軍等優異成績。根據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我校2020年繼續招收運動水平突出、學習情況優良、綜合表現優秀網球(男、女)項目高水平運動員。根據教育部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有關文件精神,特製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項目及計劃
1、招生項目:網球
2、招生計劃:擬招 50人
3、招生范圍:全國(除青海、寧夏、西藏外)
二、報名條件
1、符合國家規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從2017年7月至今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個人單打項目前六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從2017年7月至今在全國(或國際)比賽中獲得個人單打項目前八名者。
2、參加高水平運動隊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3、考生所持運動員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我校招生項目一致。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我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歷考生不得報考。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考生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照網上填報說明進行網上報名。凡有意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通過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報名高水平運動隊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個,若已報考的高校數超過該數時,則考生不能報考我校該報名類型的志願。
2、材料上傳
學校不接收紙質報名材料。考生須將加蓋所在學校或單位公章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申請表》、加蓋所在學校或單位公章的《2020年高考網上報名成功後列印報名申請表》、運動員等級證書、相關比賽秩序冊、相關比賽成績證明或獲獎證書、學歷證明(應屆高中畢業生提供學校蓋章的證明材料,往屆高中畢業生提供高中畢業證書)等材料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中。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還須將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資格認定文件的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中。以上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後,須點擊「完成上傳」後方視為完成網上報名,未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3、其他說明
(1)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的考生必須在當地保險公司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現場報到時核查保險單據原件,否則不能參加測試。
(2)考生須與我校簽訂《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興奮劑抽查檢測不合格者費用由考生本人負擔,並不予錄取。
四、資格審核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名單於2020年3月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s://www.guet.e.cn/zs/)公布。
五、考核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
1、報到及現場確認
(1)報到時間:2020年3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5:00
(2)報到地點: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金雞嶺校區體育部辦公室(體育館北側)
(3)現場確認:
請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查:
運動員登記證書、相關比賽秩序冊、相關比賽成績證明或獲獎證書、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據。
請考生上交以下材料原件至學校留存: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申請表》、《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反興奮劑承諾書》、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
未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的考生不予安排測試。
2、測試
(1)測試時間:2020年3月21-22日。
(2)測試地點: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花江校區網球館
(3)測試項目:網球
(4)測試內容
a、教學比賽
b、專項:正、反手底線,網前正、反手截擊
c、身體素質:扇形跑
(5)測試成績要求:專項測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公布的測試成績標准。
3、學校根據考生測試成績,擇優確定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合格考生名單。公示的合格考生人數不超過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倍。
4、合格考試名單將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六、錄取
1、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如生源省份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測試,考生須參加測試,合格者方能作為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入圍人選。
2、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或生源省份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擇優錄取。
3、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網球運動水平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只要高考文化成績不低於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或生源省份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我校將擇優錄取。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4、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自2017年起高水平運動隊試點高校不再為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的考生單獨招生組織文化課考試,相關考生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2020年文化課考試時間為2020年4月18日至19日,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共4科,相關考生應於2020年3月1日至10日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手機APP上進行考試報名。
我校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下載報考本校高水平運動隊單獨招生考試的文化課考試成績後,將根據本校辦學定位和培養要求,結合有關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成績分布情況,劃定我校文化課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並於5月中旬後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布文化課考試合格線及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5、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專業:金融學類(大類招生,含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工程專業)、工商管理類(大類招生,含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大類招生,含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專業),以上專業文理科及綜合改革類考生均可報考。
6、我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擇優錄取到相應專業學習。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學生,既要按所錄取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專業學習任務,也要認真履行參加學校相關訓練和比賽的任務。
七、監督機制
1、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高水平運動隊的招錄過程;學校成立仲裁小組,負責處理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中涉及專項測試的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參加測試考生名單和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示。
2、新生入學後,學校將組織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一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3、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並完成運動隊的訓練和比賽任務,學生無故不參加運動隊正常訓練視為曠課,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聯系方式
1、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體育部
聯系人:韋老師,聯系電話:0773-2216502,13507730206
2、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鄒老師,聯系電話及傳真:0773-2290010
九、本簡章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體育部負責解釋。
②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院校代碼:10595。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廣西共建高校、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入選高校、廣西重點建設高校,培養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高職(專科)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
第四條 學校現有桂林市花江校區、金雞嶺校區、六合路校區和北海市北海校區。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是直接責任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政策規定,研究決定學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項,領導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負責本專科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職責為:執行有關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宣傳,編報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有關問題,組織對新生錄取資格進行復查等。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監督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接受並處理有關舉報投訴。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向考生和社會公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的加分政策,但原則上考生加分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部分特殊類型招生除外)。
第十二條 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 以內。平行志願的省份(批次),若計劃未完成則參加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的徵集志願錄取;非平行志願的省份(批次),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第十三條 非藝術類專業,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分(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根據錄取情況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當考生總分(含加分)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時,則按照以下排序規則排出位次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理工科類考生按以下規則排出位次:
總分(總成績+加分分值)——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數學科成績——語文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
文史科類考生按以下規則排出位次:
總分(總成績+加分分值)——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
第十五條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有關文件規定,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分=藝術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摺合成百分制)×40%)。若出現綜合分相同的情況,則按藝術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藝術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參照第十四條)。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報考我校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8cm,女生身高不低於168cm。
第十八條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要求。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類型的考生,按國家有關文件和學校的相應規定投檔錄取。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第二十條 我校各專業外語教學中,主要採用英語教學(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除外)。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方合作院校均為英語國家院校,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統考外語語種限定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我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入學一年或兩年後,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在專業大類內確定專業。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錄取時對考生性別、應往屆均無限制。
第二十三條 錄取體檢標准按教育部和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公布。
第五章 入學與錄取資格復查
第二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應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新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並通報給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和中學,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入學報到後,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錄取的新生,應參加專業或特長復測,復測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貧困地區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復查報考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在校期間,一經發現並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六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九條 學費標准
(一)普通本科專業按學分收費
新生報到時,藝術類專業預收12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預收5500元/人·學年。
(二)應用型本科專業:物流管理專業7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7500元/人·學年。
(三)與印度國家信息技術學院(NIIT)合作辦學項目:網路工程專業12500元/生·學年。
(四)中外校際交流本科項目:國內學習期間,工科類專業22000元/人·學年,管理類專業21000元/人·學年;國外學習期間,費用執行外方標准。
(五)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8500—9000元/人·學年;工科類專業7500—8500元/人·學年;經濟、管理類專業7000—8000元/人·學年。
(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預科期間按學年收費:8000元/人·學年,升入普通本科專業後按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准收費。
(七)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期間按所在培養學校規定的學費標准收費,升入普通本科專業後按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准收費。
第三十條 住宿費標准
(一)桂林校區:學生宿舍分四人間、六人間、八人間和十人間,住宿費500—1550元/人·學年。
(二)北海校區:學生宿舍為八人間,住宿費1100元/人·學年。
第三十一條 以上各項收費最終以自治區發改委批復的標准為准。
第七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三十二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獎勵。學校貫徹國家資助政策,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並提供國家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臨時困難補助等多種資助辦法,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八章 招生咨詢與監督
第三十三條 針對我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我校面向社會開通招生咨詢服務。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73-2290010(兼傳真)
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www.guet.e.cn
招生網址:www.guet.e.cn/zs/
通信地址:廣西桂林市金雞路1號(郵編541004)
第三十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徇私舞弊行為,並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773-2290659(兼傳真)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學校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公布後,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准。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③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專科今年有多少個專業招生
桂電專科今年共開設高等專科專業24個:數控技術、機械製造與自動化、模具設計與製造、製冷與冷藏技術、微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計算機通信、軟體技術、通信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多媒體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電腦藝術設計、裝潢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製作、工業設計、會計、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社會體育、法律事務、應用英語。2010年計劃招生人數省內計劃招生:2600人,省外計劃招生:900人。
④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計劃
2012年招生計劃表
專業 省份 合計 廣西 北京 河北 山西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河南 湖北 湖南 廣東 海南 貴州 雲南 陝西 天津 四川 重慶 遼寧 內蒙古 黑龍江 甘肅
總計 2100 540 30 140 30 80 160 50 60 110 20 80 110 140 60 70 60 30 120 40 10 20 20 50 40 30 。。。。。。(群共享里有詳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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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往年招生
去桂電主頁的招生就業可以找到每年的招生情況。
www.guet.e.cn
⑥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和桂林理工大學哪個更好
1、側重方向對比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和桂林理工大學都是非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高校。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側重信息通信軟體類,桂林理工大學側重地礦冶金測繪。
想去讀通信,計算機,電子類等專業,那肯定是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完勝。如果是地質勘探,土木,經管類專業,那肯定是桂林理工大學好了。畢竟兩個都是同檔次的大學。
2、專業對比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是全國四所電子科技大學之一,落在桂林,這也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入選高校、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建設高校。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從2017年起全面實施按大類招生,分為機械、電子信息、計算機等11個專業大類。
這是桂電進一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的重大舉措,為培養寬口徑、厚基礎、能力強、素質高的人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實施大類招生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盲目性,給學生提供了更多的專業選擇空間。
桂林理工大學屬廣西比較好的大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研究生、本科生兩個層次「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具有「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
資源勘查工程、旅遊管理、化學工程與工藝、勘查技術與工程、環境工程等專業等都是桂工的優勢專業。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相比桂林理工大學起點要高,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是廣西省級的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目前電子通信是大熱門,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雖然在同類高校中實力並不強悍,但也受益匪淺,無論是招生,還是經費,都給予了最大的支持,所以近些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發展極其迅速。
3、學科評估對比
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有4個B類學科,4個C類學科,其中最高評級為B-級的機械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而桂林理工大學有1個B類學科,8個C類學科,其中最高評級為B級的環境科學與工程。
⑦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有自主招生嗎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自主招生指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即通過對口高考招錄中職優秀學生計入大學專科或本科深造。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符合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已經參加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的中職應、往屆畢業生和區內中等職業學校2年級在校生。
二、招生計劃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中職對口升高職招生計劃
共計31個專業,招生人數共計1500。
註: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學費標准最終以自治區教育廳、物價局批準的為准。
三、報名方式
採用網上報名方式。凡報名我校的考生於2016年3月28日至4月18日在我校《2016年中職升高職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gdbh.guet.e.cn:8089/index.asp
)中進行報名,填報有關報考信息,並列印《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中職升高職報名表》,本人簽名後交所在中職學校加蓋公章。
四、考核方式及時間安排
1、按照自治區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我校採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對考生進行文化素質測試與職業技能測試。
文化素質測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測試內容以教育部頒布的相應科目的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為准,滿分100分。職業技能測試著重考察學生的專業技能與基本理論,滿分100分。
2、測試時間:
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現場確認;
2016年4月23日下午2:30-4:00,測試。
3、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件、加蓋公章的中職升高職報名表,參加現場確認及測試。免收考試報名費。
五、免試條件
1、凡符合報考條件,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者可申請免試,我校優先錄取(註:國家級技能比賽是指由教育部、國家有關部委舉辦或委託行業舉辦的比賽;自治區級技能比賽是指由自治區教育廳、有關委廳舉辦或委託行業舉辦的比賽)。
2、凡與我校簽訂《中職對口升學聯合培養協議》學校的考生,可以申請免試。由所在中職學校提供考生中職階段前三個學期的文化素質綜合成績與職業技能綜合成績,我校擇優錄取。
3、已參加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考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我校承認其考試成績,可以申請免試。由所在中職學校出具中職升本考試成績證明,我校擇優錄取。
六、材料報送
請各中職學校按照要求及時報送下列材料:
1、必須參加測試的考生材料:有考生親筆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的中職升高職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
2、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材料:
(1)有考生親筆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的中職升高職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
(2)符合免試條件1的:獲獎學生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3)符合免試條件2的:所在中職學校提供的考生中職階段前三個學期的文化素質綜合成績和職業技能綜合成績證明(加蓋學校公章);
(4)符合免試條件3的:所在中職學校出具的考生中職升本考試成績證明(加蓋學校公章)。
⑧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的專業有哪些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專業共計有23個,分別為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生物醫學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新能源材料與器件、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統計學、英語等,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重點特色專業名單
1、國家級特色專業: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信息與計算科學、測控技術與儀器、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2、國家綜合改革試點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3、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電子通信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⑨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沒有書法系。
你上「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點擊上方導航條「普通高考」,進入後,再點擊左邊導航條「院校招生章程」,找到你想了解的大學,點擊打開,看左邊的導航條,進入「招生計劃」可以知道它招哪些專業,進入「招生簡章」和「招生章程」可以了解它的具體招生的情況和學費等。
⑩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在川招生計劃(專業he 實招人數)
嘿嘿。。志願我也填了這個學校的。。
不曉得你要的是本科還是專科。。
http://w3.gliet.e.cn/zfb/zs/news/zsnews.asp?id=313
這個是本科2010招生計劃。
http://w3.gliet.e.cn/zfb/zs/news/zsnews.asp?id=318
這個是專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