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學碩士招生簡章
㈠ 西南政法大學2021年審計專碩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我校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准。
二、招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我校規定為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在校非應屆提前畢業生,須在現場報名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方能報考。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 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且於現場確認時提交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符合(一)中第1、2、3各項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4.報名參加新聞與傳播、翻譯(英語筆譯)、審計碩士、金融碩士、稅務碩士和國際商務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符合(一)中各項要求。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3.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專業目錄”。
(五) 我校既是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單位,又是接受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推薦和接收辦法將公告在校園網主頁上。具有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項目的推免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報考我校並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六)我校擬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15名,招生目錄中所有專業均接受報考。報考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為法律(非法學)和法律(法學),報名須符合報考條件(三)中的相應要求,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報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或者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的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研究方向)。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2)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西南政法大學的一個專業(研究方向),就近選擇工作單位所在省份的報名考試點報名和考試。
(3)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任選一種。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以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歷(學籍)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報名時將認證報告交我校核驗。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現役軍人、國防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相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
1.報名考試點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請以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告為准;逾期不再補辦。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方式:考生按網報時所選擇報考點“報名公告”中的確認方式在網上或到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
3.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檢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同等學力考生須一並提交在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單考生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前,須及時將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推薦函,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各一份,以及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材料等寄送我校研招辦審核。報名材料不齊備或審核未通過者,我校將不予准考。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2)考生應按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考生應按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交納報考費。
(4)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准考證(考生應於2020年12月19日- 28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招生單位在復試時對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一)初試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初試科目:請查閱《專業目錄》。
(二)復試時間:2021年4月(具體時間以復試通知為准)。復試規則和程序等信息將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園網主頁上,復試內容請閱《專業目錄》。復試通知書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園網主頁下載列印。
六、復試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信息為准)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在復試中須加試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兩門。加試內容請詳閱《專業目錄》。
七、體檢
考生應按我校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並於擬錄取後將體檢報告寄(送)我校。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八、錄取
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考核是錄取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現實表現。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學費、獎助學金等相關事宜
(一)學費:經濟學、法學、文學、管理學7000元/年,哲學6000元/年;全日製法律碩士(非法學)10000元/年,全日製法律碩士(法學)13000元/年;非全日製法律碩士10000元/年;翻譯碩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碩士13000元/年,新聞與傳播碩士13000元/年, 審計碩士13000元/年, 金融碩士13000元/年,國際商務碩士13000元/年,稅務碩士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學-凱斯西儲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法律碩士研究生教育項目(國際商法與爭端解決方向)32000元/年。
(二)獎助學金:我校將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研究生獎助政策通過各種途徑為符合條件的碩士生提供獎學金和助學金,詳細內容參見西南政法大學學生工作部網頁。
(三)學制:全日制學術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審計、法律(非法學)、新聞與傳播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其他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兩年。
(四)學習方式:全日制就讀方試為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就讀方式為規定時間集中學習。
(五)畢業就業:學生根據我校有關規定,按期完成培養計劃,由我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由我校頒發碩士學位證書。相關規定參見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我校人才培養質量較高,就業狀況好,詳細信息參見西南政法大學就業信息網。
(六)培養校區:渝北校區
(七)住宿情況: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於渝北校區,按照4人/間的標准提供住宿。
十、其餘事項
(一)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我校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定向就業考生(含單獨考試考生)被錄取為碩士生後,按國家規定簽定相關定向就業合同。
若有未盡事宜,請直接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23-67258893、023-67258892;圖文傳真:023-672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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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西南政法大學2020年審計專碩招生簡章
西南政法大學2020年審計專碩招生簡章:
(一)學費:審計碩士13000元/年, 金融碩士13000元/年,國際商務碩士13000元/年,稅務碩士13000元/年。
(二)獎助學金:我校將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研究生獎助政策通過各種途徑為符合條件的碩士生提供獎學金和助學金,詳細內容參見西南政法大學學生工作部網頁。
(三)學制:全日制學術型、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審計、法律(非法學)、新聞與傳播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三年;其他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兩年。
(四)學習方式:全日制就讀方試為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就讀方式為規定時間集中學習。
(五)畢業就業:學生根據我校有關規定,按期完成培養計劃,由我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由我校頒發碩士學位證書。相關規定參見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我校人才培養質量較高,就業狀況好,詳細信息參見西南政法大學就業信息網。
(六)培養校區:渝北校區
(七)住宿情況: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於渝北校區,按照4人/間的標准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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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2010年西南政法大學的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你怎麼現在這時候發2010年的啊?
這時候都2012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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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西南政法大學15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西南政法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包含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6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並在現場確認時已於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專業學位無須發表學術論文):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一)中第1、2、4各項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畢業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4.報名參加新聞與傳播、翻譯(英語筆譯)、審計碩士和金融碩士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即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
(四)符合條件(一)中第1、2、4項要求的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可以報名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五) 我校既是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單位,又是接受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推薦和接收辦法已公告在校園網主頁上。具有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項目的推免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報考我校並參加復試。到2015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及聯考。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修改或查詢本人報名信息,其中招生單位、考試方式、報考專業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內容。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的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研究方向。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餘缺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西南政法大學的一個學科專業研究方向,只能選擇西南政法大學報名考試點。
(3)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任選一種。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以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報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6.現役軍人、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相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網報時自己選擇的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
1.報名考試點現場確認時間:重慶地區定於11月10日至12日;選擇其他省市考點的,請以省級招辦公告為准;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按網報時所選擇報考點的「報名須知」中指定的地址辦理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照像。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檢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同等學力考生須一並提交在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單考生另加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推薦函、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並備復印件一份,以及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報名考試點按教育部規定當場攝像採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級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交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後,不退報考費。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准考證(准考證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下載列印。網上下載列印《准考證》系統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開通,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列印《准考證》)。並在復試時對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一)初試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初試科目:請查閱《專業目錄》。
(二)復試工作一般在2016年4月底完成。復試規則和程序等信息將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園網主頁上,復試內容及形式請閱《專業目錄》的「說明」及「復試欄」。復試通知書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園網主頁下載列印。
六、復試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一律加試。復試時加試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兩門,加試方式為筆試,筆試科目請詳閱《專業目錄》的「加試欄」。
七、體檢
考生復試時應按我校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八、錄取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在初試、加試、復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學費、獎助學金和學制
(一)學費:據國家有關規定,西南政法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
(二)獎助學金:我校將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政策通過各種途徑為符合條件的碩士生提供獎學金和助學金,詳細內容參見西南政法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網頁(http://www.swupl.e.cn/yjsgzb/)。
(三)錄取為定向就業(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學術型、專業學位研究生,不享受學業獎助學金。
(四)學制:學術型研究生學制為三年,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兩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為三年)。
十、其餘事項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後,按國家規定簽定相關定向就業合同。
若有未盡事宜,請直接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23-67258892、023-67258875;圖文傳真:023-672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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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2011年招生簡章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5日 15:08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訊 西南政法大學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西南政法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西南政法大學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公平競爭、擇優錄取、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西南政法大學。
第五條 院校代碼:10652。
第六條 辦學性質和類型: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重點大學。學生畢業時,由我校頒發相應專業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條 辦學地點: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
第九條 經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備招收港澳台僑生、保送生、國防生、第二學士學位生、高水平運動員和內地西藏班考生、內地新疆班考生等特殊類別考生的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要求,把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作為招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2011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4700名(不含港澳台華僑考生計劃,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計劃數量詳見各省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 根據各省人口基數,考慮生源質量、就業需求等因素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上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辦公室將經教育部批復的招生來源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寄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並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提前批公安武警類專業、招收國防生的專業由於有身體條件及性別限制,調檔比例控制在150%以內。
第十七條 偵查學、治安學、經濟犯罪偵查專業及國防生招生的專業於重點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其餘普通本科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高職本科於重慶市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錄取。具體錄取批次原則上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准。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的規定。同時,針對部分專業的特殊性,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報考重點提前錄取批次公安武警類專業的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面試和體能測試,但考生原則上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規教育司關於印發〈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3〕16號)文件有關政治及身體條件的規定;
(二)報考國防生的考生,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的體格檢查標准》,達到指揮類合格的相關要求,且參加省軍區、考生所在學校和考生戶口所在地組織的政審、面試,並簽訂相關協議;
(三)報考應用技術本科法學(刑事執行方向)專業的考生按國家相關規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規教育司關於印發〈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3〕16號)文件執行;
(四)報考應用技術本科的法學(公安法制方向)、治安學(交巡警方向)、治安學(維穩處突方向)、經濟犯罪偵查(金融商貿偵查方向)、刑事科學技術(現場勘查技術方向)專業的考生,必須符合《公安部、教育部關於印發〈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號)文件的有關政治及身體條件的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採取志願清的方式,即對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且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准投檔的考生,我校優先錄取;在第一志願錄取未滿的前提下,不拒絕非第一志願考生,但嚴格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原則及我校錄取原則錄取。不錄取無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取分數優先,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及特長的方式進行。即按投檔成績高低根據考生專業志願逐個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專業志願未滿額,則將其安排在該專業,如已滿額,則看其下一志願,直至處理完該考生的所有專業志願,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由於江蘇省實行高考改革,我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為:選測科目成績為B以上,必測科目為4C1合格,進檔考生採取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一)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稱號;
(二)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特別是田徑、排球、籃球項目);
(三)獲得全國(高中)奧林匹克競賽(單科)二等獎以上;
(四)參加北大、清華藝術冬令營獲二級證書以上的藝術特長生。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我校重點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類專業女生錄取比例控制在15%以內;國防生限招男生;應用技術本科的法學(公安法制方向)、治安學(交巡警方向)、治安學(維穩處突方向)、經濟犯罪偵查(金融商貿偵查方向)、刑事科學技術(現場勘查技術方向)專業女生錄取比例控制在10%以內;法學(刑事執行方向)專業女生錄取比例控制在15%以內。其餘各專業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注意男女生比例的合理結構。
第二十四條 錄取時相關科目要求:所有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均及格;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原則上要求數學單科成績及格;外語專業和國防生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餘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在本科教學中,我校大學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教學班,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
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改革的省市,為減少退檔對考生的影響,我校要求投檔出來的考生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均及格;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專業還要求數學單科成績及格。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束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學校本科招生網站查詢。
第二十六條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在學校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提供的正式錄取審批名冊後,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學生自負。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條 收費標准: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6800元,其他重點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600元,應用技術本科法學(律師方向)和法學(刑事執行方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0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應用技術本科法學(公安法制方向)、治安學(交巡警方向)、治安學(維穩處突方向)、經濟犯罪偵查(金融商貿偵查方向)、刑事科學技術(現場勘查技術方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8000元。具體收費標准以物價部門最後核定的為准。
第二十八條 2011年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除法學(公安法制方向)、治安學(交巡警方向)、治安學(維穩處突方向)、經濟犯罪偵查(金融商貿偵查方向)和刑事科學技術(現場勘查技術方向)專業外,均在我校渝北校區住宿和就讀。
第二十九條 獎助學金制度:學生除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外,還可申請我校設立的多種社會捐資獎學金。具體獎項詳見我校學生工作部網站。
第三十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者,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一條 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wupl.e.cn
招辦電話:023— 67258088 67258828
招辦網址: http://zs.swupl.e.cn
招辦郵箱: xsczsb@supsl. cn
招生監察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辦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西南政法大學集美樓三樓 郵編:401120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學校未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
第三十三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校長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實行。
㈥ 西南政法大學報考條件是什麼
西南政法大學在研究生的相關的報考條件是有很多條的。然後其中的第一條就是需要是我國國籍的一些公民,第二條就是需要做到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第三條就是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國家和西南政法大學這所學校規定的一個體檢要求。

第四條就是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幾個條件中的之一,然後在第四條中的考生的學業條件具體就是由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第二種就是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第三種就是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兩年。
然後第四種就是疑惑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第五種就是在校研究生報考必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的。在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的報考條件的話就是主要有這些。
以上內容參考:西南政法大學-學校簡介
㈦ 西南政法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讓更多勤奮好學、品學兼優的農村學子進入我校就讀,我校2020年繼續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中學農村學生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組織機構
(一)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二)學校普通本科招辦負責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材料審核、資格認定等具體工作。
(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二、招生專業
法學、知識產權、刑事科學技術、經濟學類(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統計學、金融工程)、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勞動關系、電子商務與法律)、新聞傳播學類(新聞學、傳播學、廣播電視學、網路與新媒體)、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社會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哲學、英語、德語。(注意:浙江、山東、海南的考生只能選擇符合我校在所在省份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
三、招生計劃
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2%。
四、報名條件
來自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份確定後向社會公布)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報考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理想信念堅定、成績優良、品學兼優。
五、報名
(一)時間:簡章發布之日起至5月25日止。
(二)報名採取考生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
(三)方式:考生登陸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實名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填報西南政法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上傳相關證明材料以完成網上報名。
(四)報名材料及要求
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下述所有申請材料,按系統要求規格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考生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列印自動生成的《西南政法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中學審核蓋章);
2.連續3年就讀的學籍證明(須加蓋中學公章);
3.戶籍證明(以下三項材料必須同時具備:戶口簿首頁、考生所在頁、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口頁);
4.考生高中各學年的學習成績及年級排名證明(須加蓋中學公章);
5.學生個人申請陳述,1000字左右,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學習情況、能力素質、個性特長及選擇報考專業的理由、未來規劃及設想等;
6.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和可展現學生成長環境、綜合素質及學業能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上傳申請表時一並上傳。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准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均無效。
六、資格審核
報考我校且經所在省(區、市)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並進行公示的考生,我校將結合計劃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於6月底在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並同時報送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七、錄取辦法
(一)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所佔比例,分科類和專業確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並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二)凡被我校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考,按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對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填報和錄取的相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其專業志願必須填報我校在考生所屬省(區、市)有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
(三)被我校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的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被錄取到大類招生專業的,進校後按學校各專業大類分流方案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八、監督機制
(一)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監察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監督電話:023-67258879
(二)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未入學者,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並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中學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確保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的材料客觀、真實,應在中學和班級公示報考考生名單,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生入選或入學資格,並上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及中學上級主管部門。
(四)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試及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九、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01120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swupl.e.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023-67258088 67258830 (傳真)
十、本辦法由西南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嚴格執行教育部政策。
附件:高校專項常見問題答疑
㈧ 本科非法學專業 研究生想考西南政法大學或經濟法方向可以嗎,求備考書籍
1、本科非法學專業,建議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2019年不僅有招生,而且版還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權全日制。研招網或者學校官網查看專業目錄即可了解。
2、經濟法屬於學碩,可以跨考,難度大不大取決於自己的學習能力和效率。不管是報考什麼專業,考研難度和招生單位的名氣以及所處地域相關,所以報考西南政法屬於中等偏難。備考書籍可以使用大學教材,基本內容都差不多。
㈨ 請問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需要學位證嗎
不需要,抄同等學力人員都襲可以參加考試。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法學)專業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
④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法律碩士分為法碩(法學)與法碩(非法學),兩者的國家統一考試用書都是高教版考試分析及人大版的綠皮考試指南。西政法碩這兩年報名人數越來越多的趨勢,競爭較,激烈,法碩法學的初試分數按今年來說最少考到322以上,法碩非法學最少得三百四十多。

㈩ 西南政法大學考研科目有哪些
西南政法大學考研科目根據專業是不同的,下面列舉幾個:
一、哲學專業
思想政治理論、歷史唯物主義、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鄧小平理論、辯證唯物主義、中國哲學史(先秦部分)
二、馬克思主義理論
思想政治理論、馬克思主義、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政治經濟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當代世界經濟與政治、專業基礎(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三、政治學
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703政治學原理150分、803綜合考試(西方政治思想史80分、行政學原理70分)
四、公共管理
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707公共管理學150分、804綜合考試(行政管理學80分,公共政策學70分)

五、應用經濟學
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303數學三、805專業基礎(微觀經濟學75分、宏觀經濟學75分)
以上內容參考:西南政法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招生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