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教育管理招生簡章
① 想請教下廈門大學的學長與學姐,我是江大大二在校生,大三想報考廈門大學教育經濟與管理的研究生,我想...
下載廈門大學的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參考書目看看,裡面很詳細
② 請問廈門大學的研究生有學前教育專業嗎
廈門大學教育學最優勢的是高等教育這一塊,潘懋元、鄔大光等,那在國內很牛的教育學家。
不過感到很奇怪,正兒八經的本科學前教育,很好就業賺錢,並不需要研究生學歷就可很好就業啊。廈門大學學前教育,你可參考今年的招生簡章。
高學歷不一定就好就業的。畢竟早就業一年就多賺一年的錢。
③ 廈門大學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條件:
1 、教育部直屬重點高校或211工程或985工程高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所在專業為全國重點學科或者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 、道德品質良好、刻苦學習、勤於思考,有創新意識,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潛力和素質。
3 、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前茅。
4 、已獲得國家英語六級水平考試合格證書(或參加英語六級新題型考試成績達到 425 分以上者)。
5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獲得推薦免試資格者,經三名以上所在專業教授聯名推薦,上述條件可適當放寬。

二、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往屆本科畢業生。
3 、國家承認研究生學歷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4 、同等學力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已滿兩年及其以上的人員;成人高校、網路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須具備以下條件:
已修過 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提供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基礎課。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 40 歲。參加工商管理碩士( MBA )聯考、法律碩士 ( JM ) 聯考的報考條件請閱相關的招生簡章。
三、單考條件
我校 2008 年繼續在部分專業定向招收與我校有產學研關系的單位推薦的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 95 名。單考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備索。
以上內容參考廈門大學研究生院
④ 報考廈門大學MBA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報考廈門大學MBA需要符合的條件是(以2019年報考條件為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2016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
2、大專畢業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2014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
3、已獲研究生學歷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2017年9月1日前獲得學歷證書)。

(4)廈門大學教育管理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報名方式及考試安排(以2019年為例)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10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報名。(9月底開始預報名)。
2、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11月,網上報名成功後根據相關要求到報考點參加現場確認。
3、考試時間:2018年12月下旬或次年1月初,參加由國家教育部組織的全國招收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即「全國MBA聯考」。
4、考試科目:全國聯考的考試科目:英語、綜合能力(含數學、邏輯和寫作)。
註:以上報名時間、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地點均以我校考試中心公布為准。
⑤ 廈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廈門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在數學類、物理學、化學類、生物科學、歷史學、哲學等專業領域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高出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按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行,下同),理科考生高出60分及以上、文科考生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改革省份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總分750分折算並四捨五入計算)。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任一競賽中獲得國家一、二等獎的優秀高中畢業生,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招生專業及計劃
聚焦國家關鍵領域以及人才緊缺領域,突出基礎學科支撐引領,結合學校國家一流建設學科、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以及學校優勢學科,在數學類、物理學、化學類、生物科學、歷史學、哲學等6個專業進行招生。具體招生專業情況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詳見附件。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總規模120人,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
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錄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進行填報(填報專業有先後順序),每位考生最多可報考我校6個專業志願,不設置專業調劑。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對於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理工類專業(數學類、物理學、化學類、生物科學)只招科類為理科的考生。文史類專業(歷史學、哲學)可招收科類為文科或理科的考生。
對於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符合有關專業2020年選考科目要求即可報考。
(二)報名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入圍學校考核辦法
1.7月26日前,確定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單並公示入圍標准。
2.對於達到我校第一類報考條件的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以我校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3倍,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確定入圍考生名單以及考核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順序進行排序比較:理科按高考數學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排序比較;文科按高考語文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排序比較。對於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順序進行排序比較:第1位序,比較高考語文成績加高考數學成績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高考語文成績和高考數學成績中最高分科目成績的高低,高者優先;第3位序,比較高考外語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4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最高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5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對於達到我校第二類報考條件的考生,入圍考核專業為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
(四)學校考核
7月28日至29日舉行學校考核(含學科專業考核和體育測試)。
1.學科專業考核:學科專業考核含筆試和面試。考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素養與綜合能力。面試將依據考生的現場考核表現並結合學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綜合評定成績。
2.體育測試:體育測試內容含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和引體向上(男)、一分鍾仰卧起坐(女)。體育測試得分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准為准。對於筆試和面試成績相同者,體測成績較高者優先考慮,但未按我校要求參加體育測試者,其參加筆試和面試成績視為無效。
3.考核成績折算辦法: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占學校綜合考核成績權重均為50%。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考生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85%+學校綜合考核成績/學校綜合考核總分×10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強基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專業入圍我校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對於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順序進行比較:理科按學校考核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排序比較;文科按學校考核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排序比較。對於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優先比較考生學校考核成績,對於學校考核成績和高考成績均相同時按以下順序進行比較:第1位序,比較高考語文成績加高考數學成績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高考語文成績和高考數學成績中最高分科目成績的高低,高者優先;第3位序,比較外語高考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4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最高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5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培養方案
學校配備一流的師資、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努力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全球視野、追求卓越、志存高遠、學術基礎扎實、科研創新能力突出的拔尖創新人才。
(一)德才兼顧的學生選拔機制
堅持「德才兼顧、嚴進嚴出」的原則,建立「兩條路徑、多次選拔、動態進出」的選拔機制,從高考生、在校優秀學生中選拔人才。加強過程管理,完善階段性評價機制,根據不同學科、年級特點制定評價標准,多維度綜合考查,實現學生動態進出,適時分流不適應強基計劃學習的學生。
(二)協同育人的全程導師制度
注重大師引領,匯聚熱愛教育、造詣深厚、德才兼備的專家學者主持計劃實施,擔任導師,為學生授課、指導科創項目、開設講座等。建立導師、班主任、輔導員等協同育人機制,打造師生學習、文化、生活共同體,促進文理滲透、知識融合、思想碰撞。
(三)因材施教的育人模式
支持學生在導師指導下量身定製個性化培養方案,自主安排學習進程,支持提前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獲得畢業所要求的學分的學生提前一年畢業。建立本碩博銜接的知識結構、課程體系、培養模式,提升課程挑戰度,實施小班化教學,促進專通結合、交叉融合。建立循序漸進的科研訓練體系,推進優質科研教學資源向本科生開放,鼓勵學生早進課題、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鼓勵學生參加課程學習、科研訓練、學術會議等境外學術交流活動。
(四)人才培養的綠色通道
實施靈活的課程替代、免修、免聽、緩修、學分認定等制度,在境外交流、獎學金、推免等方面予以適當優先考慮。鼓勵學生本科畢業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生在本科期間修完規定學分要求的課程、學業成績達到規定要求,並通過畢業資格審核等,可獲得榮譽學員證書。
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今年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於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嚴格選拔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參加考核工作,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
(三)我校將對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評委和考生面試順序由「雙隨機」抽簽的方式確定。
(四)我校對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五)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方式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
郵政編碼:361005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網址:http://zs.xm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592-2188888
傳真:0592-2180256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聯系方式:
網址:http://kszx.xm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592-2184166
傳真:0592-2184117
對我校強基計劃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紀委(監察處)申訴,聯系電話:0592-2180299。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廈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

⑥ 廈門大學研究生招生要求
(一)接收推免生的條件
接收推免生的辦法詳見我校招生辦網頁《廈門大學2015年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網址:http://zs.xmu.e.cn)。
(二)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的相關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須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已修過6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④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已修過6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⑤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註: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⑦ 想報考廈門大學的研究生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廈門大學的研究生入學考試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Unified National Graate Entrance Examination)條件相同。

其報考條件為:
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
(一)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簡稱推免生)的條件
1.具備推免資格且符合廈門大學規定條件的考生既可申請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也可申請本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自2017年開始,廈門大學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數,同時專門設立直博生新生獎學金。
凡是被廈門大學錄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將享受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人2萬元,在新生入學後和通過中期考核後分兩次等額發放。直博生獎學金可與其它各類獎、助學金同時兼得。
2.招收推免生(含碩士生和直博生)的具體條件和詳細辦法請見推免文件《廈門大學2019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簡章》
(二) 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須在2019年9 月1日 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 年(從畢業後到2019年9 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 已修過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 、GMAT 、TOEFL 、IELTS、GRE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④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A、已修過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B、提供CET 、GMAT 、TOEFL 、IELTS、GRE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⑤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註: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2.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 中的各項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代碼為0301] 畢業生不得報考、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 中的各項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代碼為0301] 畢業生方可報考、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廈門大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和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 中第 (1 )、(2 )、(3 )各項的要求。
②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 年或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 年或5 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 年或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考廈門大學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1 中第 (1 )、(2 )、(3 )各項的要求。
②西醫臨床醫學五年制或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五年制醫學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應屆生),且符合相應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實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研究生教育相結合的培養模式,對於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不得報考。同等學力人員可以報考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但不能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5)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和項目管理之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1 中的各項要求。
3.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和相關規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其中漢族考生不超過10%)」招收學生。
考生除滿足報考碩士研究生的條件之外,還須提交經生源所在省教育廳審批蓋章的《少民骨幹報考登記表》(提供PDF格式掃描件即可,請在2018年11月30日前將掃描件發送至廈門大學招生辦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以及附件的名稱請以「少民骨幹計劃」 +考生姓名+ 「報考登記表」命名)。未能按時提供《報考登記表》的考生將被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
為了避免考生扎堆報考個別熱門專業,確保各招生專業之間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19年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25300)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不超過5名。敬請相關考生特別留意此計劃信息,及早規劃,理性報考。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廈門大學2019年面向新疆地區招收約40名(准確招生計劃請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計劃為准)符合報考條件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相關考生除了要達到國家規定的公共管理碩士基本報考條件外,還需遵守新疆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具體要求請向新疆自治區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和自治區組織部人才辦予以了解。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
高等學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現場確認時應提供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另外,考生須在2018年10月30日前將《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的PDF格式掃描件發送至廈門大學招生辦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以及附件的名稱請以「退役士兵計劃」 +考生姓名+ 「入伍批准書」(或「退出現役證」)命名。
未能按時提供掃描件的考生將被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
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廈門大學教育管理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報名流程
一、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為避免多佔考位,影響其他考生報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計劃余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考生應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凡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研招網」報考須知。建議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開報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網路擁堵。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時間
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二)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現場確認時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
三、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四、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列印准考證
⑧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關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廈門大學嘉庚學院(以下簡稱「嘉庚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屬重點高校廈門大學與廈門嘉庚教育發展有限公司共同舉辦,並按新機制、新模式運作的全日制獨立學院,是一所應用型綜合性大學。嘉庚學院位於廈門灣南岸的廈門大學漳州校區。
第三條 嘉庚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嘉庚學院成立由主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五條 嘉庚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辦學特色
第六條 名校辦學是嘉庚學院發展的品質保證。廈門大學在教學資源等方面給予共享,滿足了嘉庚學院高起點高水平的發展需求。從2014年開始,嘉庚學院與廈門大學研究生院開展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條 強化實踐能力培養的教學體系。學校遵循「教學與科研並舉,以有效教學見長」的發展思路,強調面向人才市場需求,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基於以上思路,學校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制定與修訂:創新實踐教學理念,強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育,加大實踐教學活動的比重,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不少於總學分的25%、藝術類專業不少於總學分的40%、理工類專業不少於總學分的35%;尊重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充分滿足學生的個體發展需求,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最大選擇空間,選修課程學分佔總學分的比例不低於40%,專業課程學分佔總學分的比例不高於55%;精心打造創新創業課程體系,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第二課堂實踐活動,學生參與的學術科研、學術競賽、社會實踐,以及各類創新創業活動均納入學分管理。此外,學校還通過設置實踐教學周、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鼓勵新型的實踐教學形式、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舉措,著力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提升教師科研能力、增強服務地方經濟和企業的能力。
第八條 靈活自由的轉專業制度。給予學生轉專業的權利,是嘉庚學院始終堅持的一項政策,其出發點是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和個性發展,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只要學校教學資源許可,學生符合學校規定的轉專業條件就可轉入心儀的專業。
第九條 強力推進國際合作。學校自辦學以來,已與來自美國、英國、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紐西蘭、澳大利亞、荷蘭等國家以及台灣地區的二十餘所高校開展校際交流與合作,建立了各種人才培養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學期交流、寒暑假營等多種合作模式,為學子們提供了多元選擇。每年有數百名畢業生進入國外高校繼續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條 雙語教學的模板——國際班。2007年1月,嘉庚學院開設了國際班,該班每年在國際商務學院、管理學院、會計與金融學院大一新生中選拔60名學生,分為兩個班,推行純英文環境下的專業教學,培養真正的雙語人才。
第十一條 倡導快樂體育的體育教學俱樂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學院在全校范圍內推行體育教學俱樂部制,學生可自選鍛煉項目、自選鍛煉時間、自選授課教師。學校意在通過實施這一教學模式,培養學生對某些體育項目長期的興趣,幫助他們樹立「終身體育」的意識。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條 嘉庚學院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藝術類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類在浙江、山東、上海、廣東、遼寧、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廣西、內蒙、湖北、江西、貴州、雲南、重慶、江蘇、安徽、河南、吉林、甘肅、陝西、寧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龍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批次,分別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准。
第十三條 嘉庚學院2020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涵蓋理學、工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54個本科專業,82個專業方向。在錄取過程中,如報考各專業人數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協調下,嘉庚學院可以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嘉庚學院根據生源省份的出檔規定和報考我校的生源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 120% 以內(內蒙古自治區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
第十五條 錄取時,專業投檔採取「分數優先」方式(浙江、山東除外),不設級差分。考生所填專業志願均未錄取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根據分數情況調劑到相關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江蘇考生選測科目均不低於「C」,專業投檔不考慮等級,亦採用「分數優先」方式。若出現同分情況,按照《關於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專業錄取原則》中的相關規定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六條 嘉庚學院在浙江省、山東省按照「專業+學校」的組合方式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專業組」的方式進行投檔錄取,有關志願填報及錄取規則考生可咨詢各省招生主管部門。
第十七條 嘉庚學院原則上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種優惠政策的相關細則。
第十八條 嘉庚學院面向全國招收非師范藝術類專業考生,其中音樂學專業只招收鋼琴和聲樂方向的考生,音樂表演專業不招收古琴、口琴、巴烏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專業不招收體育舞蹈和健美操專業的學生。各專業遵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考生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後,按專業考試成績排序,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福建省美術類投檔後按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音樂及舞蹈類投檔後按專業分排序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時按照《關於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專業錄取原則》執行)。福建省美術類綜合分計算方式:
美術類專業 綜合分 = 文化投檔成績(含位次的平行志願特徵分)× 50%+ 專業省統考成績× 2.5 × 50% 。
第十九條 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以及教學廳(2010)2號、教學司函(2010)22號文件為基本依據。
第二十條 除報考英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外,其餘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嘉庚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課有英語、日語。
第六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一條 嘉庚學院實行學分制管理,並參照教育成本收費。根據閩價費〔2015〕171號文件,收費標准如下:
1.漢語言文學、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稅收學、法學、英語、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旅遊管理、電子商務、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國際商務、工程管理(工商項目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文化產業管理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 18000 元人民幣。
2.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建築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機械電子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項目管理)、風景園林、城鄉規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物聯網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 20500 元人民幣;
3.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0000元人民幣;
4.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1000元人民幣;
5.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 22500 元人民幣;
6.每人每學年住宿費1380元人民幣(獨立衛生間)、1150元人民幣(非獨立衛生間),四人間。
第二十二條 上述收費,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收費標准為准。退費辦法按閩價費〔2013〕41號文件執行。
第七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梵谷考總成績(文化成績,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願(或第一輪)填報我校且被錄取者,獎勵人民幣 10 萬元。
第二十四條 各省份梵谷考總成績(卷面分數,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浙江省參照浙江省第一階段分數線、廣東省參照廣東省高考優先投檔線、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就高不就低)執行,以下簡稱「本一線」。江蘇省統考科目總分在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且選測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類)考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填報我校且第一輪投檔被錄取者(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且被錄取者),如超出普通類本一線10分以上(含10分),獎勵人民幣4萬元;如超出普通類本一線18分以上,獎勵人民幣6萬元。
第二十五條 被錄取的考生如果同時符合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條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獎勵。
第二十六條 嘉庚學院設立「廈門大學嘉庚學院獎學基金」,每學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學生頒發各項獎學金。香港道德會在嘉庚學院設立「香港道德會廈門大學嘉庚學院貧困學生扶助基金」,用於每年資助200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各院系設立了富儀獎學金、重宇合眾崇慧獎學金、學生科技創新獎學金、孝敬長輩獎勵基金等獎助學金項目,獎勵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學生。
第二十七條 嘉庚學院依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閩教辦財〔2007〕44號)及其相關文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幫助有需要的優秀學生完成學業。
第八章 文憑發放
第二十八條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頒發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實行電子注冊;經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位委員會審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章 就業情況
第二十九條 嘉庚學院始終堅持從學生角度出發,提供切合學生特點、符合學生需求的指導和服務,已形成就業、創業、國內升學、國外留學多元化協調發展的格局。學校從「工作體系、招聘市場、多元指導、重點幫扶、細致服務」五個層面上深耕細作,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優化就業工作機制,形成了「一點五面」的就業工作全方位布局。歷屆畢業生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歷年就業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評估研究中心發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畢業生競爭力報告》中,嘉庚學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調查項中,嘉庚學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畢業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綜合類高校畢業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學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綜合高校總監級別佔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招生錄取期間,廈門大學嘉庚學院設立舉報、投訴電話(電話: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二條 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http://www.jgxy.xmu.e.cn (教育網) , http://www.xujc.com (公網)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開發區廈門大學漳州校區嘉庚學院 郵編: 363105
聯系電話: 0596-6288416
傳真: 0596-6288814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咨詢QQ: 651042041
招生網站(WEB&WAP): http://zsb.xujc.com
新浪微博: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招生辦
微 信 號: xujc_zsb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嘉庚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⑨ 廈門大學招生簡章2020
廈門大學招生簡章,這個你有外語類的嗎?應該是有的,像大學本身就招收外語類的。這個你應該放心放心吧
⑩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廈門大學嘉庚學院(以下簡稱「嘉庚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屬重點高校廈門大學與廈門嘉庚教育發展有限公司共同舉辦,並按新機制、新模式運作,實施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的獨立學院,是一所應用型綜合性大學。
嘉庚學院位於廈門灣南岸的廈門大學漳州校區。
第三條
嘉庚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嘉庚學院成立由分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五條
嘉庚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辦學特色
第六條
名校辦學是嘉庚學院發展的品質保證。
廈門大學在教學資源等方面給予共享,滿足了嘉庚學院高起點高水平的發展需求。
從2014年開始,嘉庚學院與廈門大學研究生院開展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91人。
第七條
強化實踐能力培養的教學體系。
學校遵循「教學與科研並舉,以有效教學見長」的發展思路,強調面向人才市場需求,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人才。
基於以上思路,學校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制定與修訂:創新實踐教學理念,強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育,加大實踐教學活動的比重,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不少於總學分的25%、藝術類專業不少於總學分的40%、理工類專業不少於總學分的35%;尊重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充分滿足學生的個體發展需求,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最大選擇空間,選修課程學分佔總學分的比例不低於40%,專業課程學分佔總學分的比例不高於55%;精心打造創新創業課程體系,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第二課堂實踐活動,學生參與的學術科研、學術競賽、社會實踐,以及各類創新創業活動均納入學分管理。
此外,學校還通過設置實踐教學周、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鼓勵新型的實踐教學形式、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舉措,著力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提升教師科研能力、增強服務地方經濟和企業的能力。
第八條
靈活自由的轉專業制度。
給予學生轉專業的權利,是嘉庚學院始終堅持的一項政策,其出發點是貫徹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則,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和個性發展,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高素質人才。
只要學校教學資源許可,學生符合學校規定的轉專業條件就可轉入心儀的專業。
第九條
實現創新創業教育的全覆蓋。
自辦學以來,我校一直非常重視對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
學校以創新創業競賽為抓手,以營造「雙創」環境為落腳點,以推動成果轉化為導向,以提升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為根本目標,形成了「堅持一個中心(以學生為中心)、搭建兩個平台(『校企』『校地』兩個平台)、構築三級體系(以『意識培養』為基礎,『種子選育』為路徑,『協同共育』為特色,分類分段培養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打通四大渠道(打通教學、競賽、校企合作平台、校友四個渠道,挖掘優秀項目和人才)、培養五種能力(『創意、創新、創造、創優、創業』能力)」的工作特色。
第十條
強力推進國際合作。
學校自辦學以來,已與來自英國、美國、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紐西蘭、澳大利亞、荷蘭等國家及地區的二十餘所高校開展校際交流與合作,通過專業深度合作,建立了適應學生跨境學習需求的人才培養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學期交流、寒暑假營等多種合作模式,為學子們提供了多元選擇。
每年有數百名畢業生進入境外高校繼續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一條
雙語教學的模板——國際班。
2007年1月,嘉庚學院開設了國際班,從國際商務學院、管理學院、會計與金融學院大一新生中選拔學生。
國際班推行純英文環境下的專業教學,培養真正的雙語人才。
第十二條
倡導「快樂體育」的體育教學俱樂部制。
2008年2月,嘉庚學院在全校范圍內推行體育教學俱樂部制,學生可自選鍛煉項目、自選鍛煉時間、自選授課教師。
學校意在通過實施這一教學模式,培養學生對某些體育項目長期的興趣,幫助他們樹立「終身體育」的意識。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十三條
嘉庚學院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批次,分別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准。
第十四條
嘉庚學院2022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涵蓋工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53個本科專業。
在錄取過程中,如報考各專業人數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協調下,嘉庚學院可以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嘉庚學院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出檔規定和報考我校的生源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內蒙古除外)。
第十六條
普通類錄取時,除內蒙古及按「專業(類)+院校」模式投檔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投檔採取「分數優先」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順序均低於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志願的考生)」方式,不設級差分。
考生所填專業志願均未錄取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根據分數等情況調劑到相關錄取未滿額專業,其中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只能在專業組內調劑。
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若出現同分情況,按照第二十三條
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嘉庚學院在內蒙古普通類按「招生計劃1:1的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有關志願填報及錄取規則考生可咨詢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第十八條
嘉庚學院普通類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專業(類)+院校」模式或「院校+專業組」模式投檔錄取。
有關志願填報及錄取規則考生可咨詢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應符合嘉庚學院招生專業規定的選考科目要求。
按照「院校+專業組」模式投檔錄取的省份,對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時,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信息。
第十九條
嘉庚學院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按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和《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條
嘉庚學院原則上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種優惠政策及相關細則。
第二十一條
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以及教學廳〔2010〕2號、教學司函〔2010〕22號文件為基本依據。
藝術類專業體檢要求按《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
除報考英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外,其餘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嘉庚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課除英語外還有日語。
第二十三條
同分專業錄取原則
嘉庚學院原則上遵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關於同分考生專業錄取排序規則。
福建普通類或藝術類考生如出現同分情況,則按照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實施。
若無相關規定,如考生出現同分情況,普通類各專業錄取則先以投檔分(含平行志願特徵分或同分排位)高者優先;如投檔分相同,以高考原始分高者優先;如高考原始分又相同,原則上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註:「綜合」科目在「3+3」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先看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看次高成績;在「3+1+2」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先看物理或歷史成績,再看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
若以上成績仍相同,則參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信息擇優錄取。
藝術類各專業錄取時出現排序分數相同的情況,按照《廈門大學嘉庚學院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四條
嘉庚學院實行學分制管理,並參照教育成本收費,2022年學費標准如下:1.漢語言文學、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稅收學、法學、英語、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旅遊管理、電子商務、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國際商務、工程管理(工商項目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文化產業管理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18000元人民幣。
2.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建築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機械電子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項目管理)、風景園林、城鄉規劃、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物聯網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0500元人民幣;3.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0000元人民幣;4.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1000元人民幣;5.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2000元人民幣;6.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各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2500元人民幣;7.舞蹈表演專業,每人每學年學費24500元人民幣。
第二十五條
每人每學年住宿費1380元人民幣(獨立衛生間)、1150元人民幣(非獨立衛生間),四人間。
第二十六條
上述收費,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收費標准為准。
第七章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
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設立國家助學金、提供生源地助學貸款,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嘉庚學院獎、助政策
嘉庚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學生頒發各項獎學金。
香港道德會在嘉庚學院設立「香港道德會廈門大學嘉庚學院貧困學生扶助基金」,用於每年資助200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
嘉庚學院及各院系還設立了中國銀行獎學金、令相自強之星獎學金、富儀獎學金、重宇合眾崇慧獎學金、學生科技創新獎學金、孝敬長輩獎勵基金等獎助學金項目,獎勵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學生。
第八章文憑發放第二十九條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頒發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實行電子注冊;經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由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章就業情況
第三十條
嘉庚學院始終堅持從學生角度出發,提供切合學生特點、符合學生需求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已形成就業、創業、國內升學、國外留學多元化協調發展的格局。
學校從「工作體系、招聘市場、多元指導、重點幫扶、細致服務」五個層面上深耕細作,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優化就業工作機制,形成了「一點五面」的就業工作全方位布局。
歷屆畢業生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招生錄取期間,廈門大學嘉庚學院設立舉報、投訴電話(電話:0596-6288720)。
第三十二條
嘉庚學院未委託、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對以嘉庚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嘉庚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嘉庚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學校網址:https://www.jgxy.xmu.e.cn(教育網),https://www.xujc.com(公網)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開發區廈門大學漳州校區嘉庚學院郵編:363105聯系電話:0596-6288416傳真:0596-6288814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咨詢QQ:651042041招生網站(WEB&WAP):http://zsb.xujc.com新浪微博: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招生辦微信號:xujc_zs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