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高考招生
Ⅰ 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情況
南京理工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我校2015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擇優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考生。
一、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申請我校自主招生。
A、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英語、作文等各類學科競賽,科技創新,電腦製作,創新實踐,發明創造等方面獲得省市級及以上獎項或者專利。
B、其他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和特殊才能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根據自己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結合興趣愛好,申請以下類別中的一類,並具體到專業(類),不可兼報,支撐材料必須與所申請類別學科特點相關;獲得資格後專業志願必須填報所申請的專業(類)。具體類別如下:
1、武器類:理科考生可報考,專業可申請武器系統與工程、武器發射工程之一。
2、機械材料電子信息類:理科考生可報考,專業可申請機械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材料類、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之一。
3、數理力學類:理科考生可報考,專業可申請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物理學、工程力學之一。
4、化工類:理科考生可報考,專業可申請化工與制葯類、輻射防護與核安全、生物工程之一。
5、經濟管理類:理科考生可報考,專業可申請工商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之一。
6、人文社科類:文科考生可報考,專業可申請公共事業管理、社會工作、廣播電視學之一。
7、語言特長類:文科、理科考生均可報考,專業可申請英語、日語之一。
三、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3月1日至3月20日
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申請人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網上報名,並按提示信息填寫相關內容。
2、郵寄材料
書面申請材料統一使用A4紙規格(裝訂時將網上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製作封面)。材料包括:
(1)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列印的申請表。
(2)個人陳述,要求手寫,字數不超過1000字,能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理由、愛好特長、意向報考專業(類)及理由等情況。
(3)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等復印件並加蓋學校公章、身份證復印件。
(4)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在年級位次的匯總表(中學教務處出具一頁紙考生本人成績匯總證明,並加蓋公章)。
3、截止時間
書面申請材料須在信封正面註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字樣,並於2015年3月20日前(以寄出的郵戳為准)用郵政EMS快遞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報名截止後,我校成立專家組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未按要求准備者不予審核),考生申請類別如與獲獎材料不吻合,視為不合格。我校將於 2015年4月15日在「南京理工大學[微博]本科生招生網」公示初審合格名單。請考生於4月15日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不再另行通知。
2、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於2015年4月25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繳費須知,並按要求繳納測試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江蘇省物價 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費[2007]153號、蘇財綜[2007]26號)文件,測試費標准為60元/ 生。
3、准考證列印
初審合格並且已繳費的考生可於2015年4月30日後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准考證,准考證貼照片後由中學蓋騎縫章方能生效。准考證內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測試時間、測試項目及注意事項。
4、測試
測試地點:南京市孝陵衛200號南京理工大學。
測試說明:測試內容根據申請類別所需考核知識點分別進行設置,但不突破教學大[微博]綱,不需提前准備;測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通過者方可參加面 試,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名單,並按「報考條件」分別組織面試;筆試時間2015年6月14日、面試時間2015年6月17 日,如有調整,以招生網公布信息為准。
(1)符合申請類別第1、2、3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數理綜合、面試
(2)符合申請類別第4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化學、面試
(3)符合申請類別第5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數學、面試
(4)符合申請類別第6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語文、面試
(5)符合申請類別第7類的考生
測試科目:英語、面試
5、資格確定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筆試與面試成績之和,按「報考條件+申請類別+專業(類)」分別擬定取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名單。
所有獲得資格考生名單於2015年6月22日在「南京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示並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測試結果分為A類、B類、C類三類。
五、優錄政策
1、取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須經所在省份省級招辦審核並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微博]信息平台公示無異議後,最終被確認為我校自主招生優錄對象。
2、被確定為優錄對象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且按各省(區、市)要求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志願,方可按類別享受以下優錄政策:
類別 降分錄取
A類 考分達到所在省(區、市)一本錄取控制線上,即可予以錄取
B類 考分達到所在省(區、市)一本錄取控制線上、南京理工大學模擬投檔線下20分內(江蘇省考生15分內),即可予以錄取
C類 考分達到所在省(區、市)一本錄取控制線上、南京理工大學模擬投檔線下10分內(江蘇省考生5分內),即可予以錄取
註:南京理工大學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考生所在中學應在校內張榜公布名單,以接受公眾的監督。凡被舉報者,經核查屬實,確系弄虛作假,即取消優錄資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所有報名、測試、合格名單以及志願填報等相關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後果自負。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招生工作組,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審查、監督整個自主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堅持自主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南京市孝陵衛200號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微博]公室 郵編:210014。
網址:http://zsb.njust.e.cn。
微博:http://weibo.com/njustzsb http://t.qq.com/njlgdxzsb
咨詢電話:400-110-2882 025-84315260 84315761 傳真:025-84432546。
監督電話:025-84315226。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我校相關政策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後為准。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Ⅱ 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一、學院名稱: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
二、辦學地點: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瀾路89號
三、辦學性質:民辦普通本科教育(獨立學院)
四、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五、學歷層次:本科
六、學習年限:四年
七、外語語種:英語專業限考英語,其他專業不限,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八、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九、收費項目及標准:1.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學年,工業工程專業14000元/學年,其餘理工類專業15000元/學年,嵌入式培養專業17000元/學年;2.住宿費:1200或1500元/人·年;3.各項收費如有變動以省物價局最新核准為准。
十、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十一、招生人數:具體招生人數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批准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准。
十二、證書類別及頒發辦法: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畢業證書;經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學位委員會審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學紫金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三、錄取原則:
1.新生錄取按照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全面衡量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2.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一般接近1:1。
3.專業(大類)之間以投檔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專業計劃數錄取。錄取江蘇省考生時,同等分數下等級高的優先;錄取江蘇省以外考生時,遵循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4. 生源地為浙江省、上海市和山東省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相一致。我校錄取時按照相應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5.我校認可各省(市)照顧加分政策,在錄取時按照加分後的成績安排專業。
十四、聯系方式:
地址:南京仙林大學城文瀾路89號
郵編:210023
電話:(025)85786088,85786089,85786122,85786033
傳真:(025)85786132
網址:http://zj.njust.e.cn
Ⅲ 高考後南京理工大學對外自助招生嗎
不自主招生,這是屬於南理工自考 和南理工統招生沒有關系,如果你第二志願滑檔的話可以考慮來
Ⅳ 南京理工大學有計劃招生嗎
?沒有的,除非是掛南理工名義的獨立學院,不在南理工學習的
Ⅳ 南京理工大學可以通過專升本進入嗎
不可以。南京理工大學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計劃、第二學士學位,沒有專升本招生。

(5)南京理工大學高考招生擴展閱讀
江蘇省普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理科專業物理達到A,另一門達到B;文科專業選測科目達到AB。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B。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考生等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根據江蘇省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江蘇省對於選考物理的進檔考生,專業之間採用「等級級差法」計算排序成績,選測科目物理為A+加級差分3分,其他選測科目為A+加級差分1分,若加分後分數仍相同,數學成績高者優先安排專業;對於選考歷史的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安排專業,即分數相同時,等級高者優先安排。
第十六條在實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所報考專業(類)必須符合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條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計劃、第二學士學位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區、市)和我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Ⅵ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電話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電話是:400-110-2882。
南京理工大學是隸屬於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由創建於1953年的新中國軍工科技最高學府——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工程學院(簡稱「哈軍工」)分建而成,經歷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工程學院、華東工程學院、華東工學院等發展階段,1993年更名為南京理工大學。

師資力量: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隊伍結構合理。具有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權和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審批權。現有教職工3500餘人,專任教師2200餘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1500餘人。
高層次人才400餘人,包括:兩院院士25人,外國院士4人,國家級領軍人才56人,國家級青年人才90人,「國家級教學名師獎」獲得者4人,首屆全國教材建設獎先進個人1人,「全國創新爭先獎」獲得者5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14人,國家級、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6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7人等。
以上內容參考學校官網-學校簡介
Ⅶ 南京理工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南京理工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南京理工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由創建於1953年的新中國軍工科技最高學府---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工程學院(簡稱「哈軍工」)分建而成,經歷了炮兵工程學院、華東工程學院、華東工學院等發展階段,1993年更名為南京理工大學;2000年,獲批成立研究生院;2017年,學校入選「雙一流」建設高校,「兵器科學與技術」學科入選「雙一流」建設學科;2018年,王澤山院士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同年,學校成為工信部、教育部、江蘇省共建高校。進入新時代、開啟新征程,學校堅持「以人為本,厚德博學」的辦學理念,秉持「進德修業,志道鼎新」的校訓,弘揚「團結、獻身、求是、創新」的校風,以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推動社會進步為使命,為黨育英才、為國鑄利器,圍繞陸海空天信融合發展,向特色鮮明世界一流大學的目標奮勇前進。
辦學地點:南京校區(江蘇省南京市孝陵衛200號)、江陰校區(江蘇省江陰市福星路8號)。
第三條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南京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計劃、第二學士學位等。
第五條
我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為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領導機構,在制訂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閉會期間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
第七條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第八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地區、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四)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五)受權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七)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完成新生復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合理制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結合學校實際,在保持各省(區、市)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
第十條
我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一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二條
我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投檔時,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我校認可經各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第十四條
對於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
第十五條
根據有關省份招生錄取改革的建議要求,制定相應錄取方案。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採用「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即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第十六條
在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區、市),考生所報考專業(類)必須符合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專項計劃、第二學士學位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區、市)和我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藝術類招生統一使用生源省(區、市)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按照各省(區、市)投檔規則予以錄取。
第十九條
南京校區除保送生、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中外合作辦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考生外,符合條件的大學一年級學生每年春季學期可以申請在南京校區專業范圍內調整專業;江陰校區符合條件的大學一年級學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每年春季學期可以申請在江陰校區專業范圍內調整專業。
第二十條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
我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入學「綠色通道」,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恪守「絕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承諾,保證每一位新生能夠順利報到入學。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zsb.njust.e.cn/,咨詢電話:400-110-2882,微信公眾號: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監督電話:025-84315558。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Ⅷ 南京理工大學藝術招生
南京理工大學2007年自主招生方案
為深化我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深入進行人才選拔新機制的探討,拓寬優秀學生選拔新渠道,促進中學素質教育全面開展,現將我校 2007年自主招生實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導思想
1.通過實行「以文化課考試為主,多元化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選拔部分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長或綜合素質較好的優秀人才。
2.大學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生源地為江蘇、浙江、安徽、山東、北京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有特殊才能的考生不受省份限制),第一志願報考我校(江蘇為A志願),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經中學推薦和個人自薦,並由我校考核測試後,可認定為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人選:
1.在數學、物理、計算機以及相關學科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省級及以上獎項者。
2.在化學、生物以及相關學科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省級及以上獎項且第一專業志願填報生化類專業者。
3.平時成績優秀的省級重點中學文科考生或在文學、語言方面有突出特長(江蘇考生須選考歷史),且第一專業志願填報文史類專業者。
4.英語才能突出且第一專業志願填報英語專業者。
5.具有一定的藝術素養、審美能力和設計表現能力,且第一專業志願填報工業設計專業者。
6.在其他方面確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養潛能者。
7.高中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或對社會有重大貢獻者。
三.報名及測試程序
1.12月30日前(以郵戳為准),考生可從南京理工大學招生網下載自主招生表格,按要求填好後及其附件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附件應含以下內容:
符合我校第1、2項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省級以上獲獎證書復印件;
符合我校第3項條件的考生,須有中學平時成績優秀證明,亦可提供公開發行發表的作品、論文或專著等;
符合我校第4項條件的考生,可提供國家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各種獲獎證書復印件,或提供在校平時英語成績的中學證明等;
符合我校第5項條件的考生,須提供自已創作的美術作品一份;
符合我校第6、7項條件的考生,須提供具有說服力的材料。
2.我校組織專家組對自主招生申請者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學生的學業成績、競賽成績、特長及愛好、社會活動、個人陳述、推薦材料等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選拔出優秀考生參加自主招生冬令營測試活動。測試分為筆試和專家面試,測試內容按入選條件分類,不同學科對考生的素質要求不同而有所側重。
3.我校將在2007年1月20、21日進行測試,測試前10天左右,我校將在校招生網上發布測試名單及測試時間、地點,屆時將審核考生申報的各種證書原件,並與考生簽定相關協議,請申請考生做好各種准備。
四.錄取原則
1.學校根據學生在冬令營中的測試成績,確定自主招生認定名單和考生在高考錄取中享受的優惠政策。被我校認定的自主招生人選,如果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我校同類科目在當地的1:1投檔線下20分時(本一批次控制線上),即予錄取。成績特別優秀者,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可享有達各省本一批次線即可錄取的政策。
2.根據冬令營的測試成績,各類測試單獨排隊認定。
五.監督機制
1.為保證自主招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學校成立由職能部門、紀檢部門和專職教師組成的專家組,對考生進行測試考核。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經招辦上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後,入選考生名單須向考生所在中學公布,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2.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申報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推薦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認定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六.本實施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備註:申請參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需將申請表請點擊查看及相關材料於12月30日前(以郵戳為准)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字樣)。
郵寄地址:南京市孝陵衛200號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210094
聯系電話: 025-84315260 025-84315761
網 址:http://zsb.njust.e.cn
以下是06年藝術招生的情況:http://www.90ms.com/Article/Class91/Class92/a06/3202.html
Ⅸ 高考後南京理工大學對外自助招生嗎
這種招生一般都是高校的繼續教育學院放的煙霧彈。所謂自主招生,實際上是含金量很低的自考本科招生。建議該分段考生盡量報讀統招大專或統招本科。
Ⅹ 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2.辦學地點:江蘇省泰州市梅蘭東路8號
3.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4.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5.學歷層次:本科
6.學習年限:四年
二、招生計劃
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訪問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招生網(http://zs.nustti.e.cn)查詢。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0.5%,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三、報考和錄取
1.報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C。
江蘇省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不合格不得超過三門。
3)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學生入學後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4)英語專業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不限。學生入學後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2.錄取原則
1)新生錄取按照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2)我校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
3)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後的成績安排專業。
4)對於江蘇省內進檔考生,按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對於江蘇省外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不設專業級差。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順序均低於其他考生。若投檔成績分數相同,數學、外語兩門成績之和高者優先,如仍相同,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5)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在各省(市、自治區)相關政策范圍內,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人才培養
1.學校關心每一位學生成長,因材施教。學生入學第二學年,任意選擇適合自己學習的專業(藝術類僅限藝術專業互轉)。
2.學校按專業大類組建考研班。優秀學生入學後,直接編入考研班學習。
3.高考成績達本科一批省控線或者在各類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等方面獲得省(市)級及以上獎項或專利的學生,入學後學校將為其在考研輔導、學科競賽、實踐創新等方面配備導師。
五、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經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六、收費標准、獎助學措施及退費辦法
1.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人·年,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人·年。(各專業學費標准詳見招生計劃表)
2.住宿費:1400元/人·年。
3.獎助學措施: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以激勵學生奮發成才。另外,學校提供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4.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及我校《學分制收費暫行管理辦法》執行。
七、監督機制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信息公開的規定,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進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3.紀檢監察部門組成招生監督檢查小組,對招生工作中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
八、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23-86150066 招生網址:http://zs.nustti.e.cn
通訊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梅蘭東路8號 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監督電話:0523-86150100 郵 編:225300
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