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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師范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2-08-13 19:26:32

⑴ 上海高考走綜評需要什麼條件除了高考分數達到控分線外,各高校是否有自己獨立的入圍條件

摘要 你好,上海考生們想進入綜評9校,2021年高考分數需要達到503分以上,才能進行後續綜評批次志願錄取。今年各校仍按學校各專業組招生計劃的1:1.5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以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學校測試成績按85%、15%的比例計算綜合評價總分,具體計劃數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

⑵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高考成績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獎項考生可破格入圍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名單:全國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即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專業組
招生專業
2020年新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類要求
招生計劃
理科組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理科
20
物理學
物理
理科
20
生物科學
物理
理科
20
文科組
哲學
不限
文科
15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不限
文科
15
招生省份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其中天津、吉林、山東、湖南、重慶、雲南只招理科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考生只可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三個專業,並填報是否服從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止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暫定7月26日前(具體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一類考生,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從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學校考核
暫定於7月29日至7月30日舉行學校考核(含面試考核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准。
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參考綜合素質檔案,採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體育測試:體育測試科目為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准參考高中生健康體質標准。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於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考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體育測試申請表》,並於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學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後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考生在面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育測試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學校以面試考核成績作為學校考核成績。沒有參與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佔85%、學校考核成績佔15%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滿分)。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優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下同。
綜合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報專業組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若所報專業計劃已滿,專業服從調劑將進行調劑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者,參考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專業錄取原則,錄取到相關專業。若考生綜合成績達不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學校將退檔。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暫定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養成、課程學習、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學分制和學業支持系統等方面多措並舉,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1.小班制教學和導師制。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優秀教師擔任導師。
2.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制。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志向、學業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原則上分流至同專業普通班或其他強基計劃招生專業普通班,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政策。空缺名額由表現優異的其他學生補入。
3.高質量國際交流。設立專項經費選派「強基計劃」學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國際化能力。
4.本碩博銜接培養。實施學分制和開放的選課制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提早選修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校鼓勵「強基計劃」學生深造,經學生申請、學校考核通過者即可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並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校系統考慮本碩博不同階段的學術訓練,以進階式學術訓練推動「強基計劃」學生接受系統的研究方法訓練和基於真實問題的課題研究,堅定學術志趣。
「強基計劃」學生可依據個人興趣和志向申請制定個性化培養方案。
5.過程性支撐。學校以「強基計劃」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示範和引領,帶動整體人才培養模式的變革。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和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五)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華東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郵編:200062
招生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傳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www.zsb.ecnu.e.cn
華東師范大學紀委(監察處):
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⑶ 華東師范大學自主招生只針對江浙滬嗎 沒參加過什麼比賽的,但成績尚可,能去參加自主招生嗎

華東師范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實施方案
二、報名條件及方式
、中學推薦:我校將根據歷年來各中學報考我校情況,針對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三地重點中學發放優秀生推薦表,由中學根據學生成績情況和高考意願進行推薦。要求學生高中階段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學業成績名列年級前茅。
B、考生自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按照有關報名程序進行自薦: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學科比賽,如「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全國『語文之星』」、「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 「上海市中學生作文競賽」 獲獎者;
(3)高中階段因創造發明獲省級以上獎勵或獲專利者;
(4)在某些專業領域表現出特殊潛能的學生。

大學自主招生簡章一般11月公布,12月報名,通過初審的2月考試,成績符合要求的會參加面試。

高校自主招生評價標準的相似點

一、所在中學要求
屬於普通中學學生的機會不多,根據高校對中學的要求,可預估自己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可能性
在目前的教育體制下,每所中學的師資力量、辦學條件還是相差較大的,因此,一個學生在哪一所學校求學,是省重點、地區重點,還是一般學校,一定程度決定外界對你的整體素質的評價。由於自主招生高校都是一本院校,因此參加這些高校自主招生的學生主要集中在省重點和地區重點中學。屬於普通中學學生的機會不多,這是現在的客觀現實。
自主招生高校對學生所在中學的要求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有的學校實行學校推薦制或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目前這些學校只把推薦名額給一些好的中學;二是有的高校對申請者實行篩選,會對學校層次和學生成績排名提出建議要求等。根據高校的這種要求,同學們也可評估自己參加自主招生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可能性。

二、學業成績要求
在自主招生體系裡,學習成績很重要,不要誤以為高校要招「偏才」和「怪才」
有同學問,自主招生還要看學習成績嗎?你們不是要「偏才」和「怪才」嗎?這其實是一個誤解。
高校在自主招生時,通常會要求學生提供中學平時成績,包括高一、高二重要考試的成績,不僅有絕對分數,還要有你在這個班級或者整個年級里的排名,因為這樣的排名可以反映你的學習能力。
大學會以學生的排名來看他的學習能力是否達到學校的基本要求。比如,有的大學提出,申請者最好是市示範性高中的前50名,區重點的前20名,普通中學的前3名等。在學校審閱學生的材料時,會根據這所學校的總體情況和學生的成績排名,考察學生的學業。比如,如果某所中學往年考進某大學的學生,學業成績位列這所中校的前50%,那麼,大學在篩選學生時,就可能會參照這一標准,成績在這所中學50%左右者,入圍這所大學的筆試的希望就很大。

三、競賽獲獎要求
競賽又分為兩類。一類是硬性競賽,也可稱為學科競賽。很多高校的自主招生都向學生提出了五大類學科競賽成績的要求。所謂五大類學科競賽,就是數學、物理、化學、信息科學、生物科學的全國競賽。這與教育部對保送生資格界定所要求的學科競賽成績一致,只是高校的要求相對低一些,比如獲得全國三等獎以上或者省市的二、三等獎。
另一類是軟性競賽,也可稱為非學科綜合能力競賽,比如創新大賽、創業大賽、才藝競賽、辯論賽、演講賽、技能大賽等。這些競賽可以反映出一名同學的綜合素質情況,也受到高校的重視。

上海: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江蘇: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航 蘇州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⑷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積極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依據《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繼續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一、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招生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招生專業組情況見附表。
三、報名方式及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需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進行注冊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10日-6月25日17點,按要求填寫完整報名信息後並在線提交申請表。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列印,每頁須考生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綜合信息等。個人陳述限1000字內,內容包含自我評價、展示個性或特長、選擇華東師范大學的理由、未來生涯發展規劃等。考生須上傳完整申請表至報名平台,上傳申請表請使用掃描件,不要採用翻拍方式,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2.學校初審
對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檔。初審結果將於2020年6月底在報名系統中公布。
3.志願填報
考生參加高考。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達到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信息。填報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
4.學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綜合評價批次志願填報情況、高校初審合格名單,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確定入圍面試資格名單。面試資格信息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布。
學校將組織對入圍面試資格名單的考生進行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布。不參加學校面試考核者,學校考核成績以零分計入總分。
四、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高考投檔成績佔85%、學校考核成績佔15%的比例計算綜合分【綜合分=1000×(85%×高考投檔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滿分)】從高到低排序,分專業組依據考生志願填報情況進行預錄取。專業錄取時採取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級差。綜合分相同情況下,依次以高考投檔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高考總成績、語文數學2門高考總成績、語文單科高考成績排序錄取。
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予以正式投檔錄取。錄取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五、注意事項
1.考生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申請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參與後續錄取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2.學校在初審和考核期間,將按照《華東師范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要求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作為學校評審的參考。
3.高考體檢結果不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的,將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其他合適專業。
4.我校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或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願填報工作以上海市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為准。
5.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6.若教育部、上海市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7.學校考核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領導與監督機制
1.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七、聯系方式及其他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cn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附表: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組及科目要求
院校專業組
選考科目要求
專業(類)名稱
華東師大1
不限
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英語、翻譯、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俄語、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編輯出版學2個專業)、歷史學、哲學、政治學與行政學
華東師大2
不限
金融學類(含金融學、經濟學2個專業)、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會計學、旅遊管理3個專業)、工商管理(中法創新實驗班)、公共管理類(含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2個專業)、法學、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2個專業)、教育學類(含學前教育、藝術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康復學、公共事業管理、教育技術學6個專業)。
華東師大3
物理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2個專業)、物理學類(含物理學、材料科學與工程2個專業)、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含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2個專業)、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華東師大4
物理或
化學
心理學類(含心理學、應用心理學2個專業)、統計學類(含統計學、金融工程、保險學3個專業)、化學、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2個專業)、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生態工程2個專業)、生態學
註:所有招生專業(類)為普通類專業(不含公費師范專業),最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

⑸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

第三條 學校法人注冊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編200062。學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校區除注冊地中山北路校區外,還有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郵編200241。

第四條 學校將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學校將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開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相關校領導以及學生工作部、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份、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3.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 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 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開展錄取新生復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份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份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計劃中不包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及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及平行志願情況下投檔不退檔的計劃需求。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收取相關費用。其中: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預收標准:藝術類專業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為5500元/年,第三、四學年為16000元/年;其他專業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為7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3. 對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中央財政承擔其在四年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安排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普通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

預科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漢語文、民族語文、數學單科高考分數。

藝術類和體育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同分處理原則按照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原則如下:

1.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體檢符合要求,將會被錄取。

2. 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預科錄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按照第十四條同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3. 對於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錄取批次,專業調劑和退檔根據相應的招生錄取原則實施。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2.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上述第1、2條(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修科目必須達到B B,必修科目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選修科目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兩門選修A+可加4分)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

第二十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分數清」(即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報考專業時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公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等招生原則

1. 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學校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和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強基計劃招生政策執行。

2. 報考綜合評價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3.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4.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執行。

5.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6.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體育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

第二十三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在學校正式錄取之前,必須將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親筆簽名的「報考高等學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書面申請」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否則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復合型創新性人才培養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和上海市學位委員會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實施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簡稱雙學位),通過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專業為依託培養專業1,依託培養的其他專業公布在招生專業備注或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中。雙學位的培養、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學校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按專業大類和按專業相結合方式進行招生, 招生專業(類)以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為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我校建有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資助體系,通過資助與育人的緊密結合,助力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新生沒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後再根據核實後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網址:www.ecnu.e.cn;招辦網址:www.zsb.ecnu.e.cn;微信公眾號:ecnuzsb,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公布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⑹ 2010年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說明

1.華東師范大學201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分兩大類別,學術型學位有9個學科門類的140個學科專業,專業學位有8個專業學位類別的30個專業領域(即專業代碼首位數為4或5)。均屬國家教育部全日制學歷教育。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對於學術型學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學位類型,其目的是培養具有扎實理論基礎,並適應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專業學位與學術型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培養規格各有側重。學術型學位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專業學位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考生報考時應注意類別選擇。
2.我校2010年新增招生單位是國際漢語教師研修基地(招生專業為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科學與技術跨學科高等研究院(招生專業為基礎心理學、無線電物理、有機化學、生理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基因組學)。
3.全國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報名條件、辦法、時間和地點,考試辦法、時間和地點,錄取和調劑等方面的政策和細則,需待國家教育部、省市招生部門統一下達有關文件規定。我校招生簡章的編制需待國家教育部、省市招生部門統一下達有關文件規定。
4.我校2010年招生計劃數未下達,實際錄取人數需綜合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招生計劃、學校發展及辦學條件、國家需求及就業狀況、考後生源情況等再行確定。招生專業目錄中各院系所專業的「招生人數」欄內數字供參考,最後錄取數有調整。院系所、專業接收推薦免試生數約占「招生人數」的50%。
5.我校實行按專業統一招生。我校數學系、計算科學與技術系實行按學科統一招生,即按學科(不按專業)確定進入復試和錄取名單的排序。我校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按學院統一招生,即按學院(不按專業)確定進入復試和錄取名單的排序。
6.按國務院學位辦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部分學科可自主設置招生專業,相關專業的備注欄有說明。
7.考試科目中凡有選考的(即「…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注意選擇。
8.報考我校「音樂學」「美術學」「設計藝術學」「學科教學「音樂」」「學科教學「美術」」「工業設計工程」專業的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上海考點,在規定日期內必須來上海考點現場確認,並必須來上海考試。
9.我校對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即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的設置為:①大專(不得跨專業)畢業滿2年(至2010年9月),②外語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其他應試語種四級),如應試語種為二外的也需提供應試語種四級證書,③大專畢業後有在普通高校本科段或成人高考專升本或自學考試本科段進修過或學習過與報考專業相關(亦不得跨專業)的8門本科專業課的主幹課程成績合格證明、須是高校教務部門或省市自考辦出具。上述條件①②③為報名時必備。
對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我校按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即上述①②③項、如屬本科一貫制則可免去①項)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對國家承認學歷的參加本科自學考試和本科網路教育未畢業的人員(即在2009年11月現場確認時未能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學力人員的報考條件(即上述①②③項)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
凡符合我校同等學力人員(以上第9款所表述的人員)的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來上海報考,即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上海考點,在規定日期內來上海考點現場確認(備齊上述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時,必須先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進行審核,考試也必須來上海參加。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請提前電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
10.我校在理科類部分基礎學科試行碩博連讀;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和部分人文學科與法國高師聯合選拔、培養博士研究生。
1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關信息: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初試范圍、復試內容、報名辦法、成績查詢、復試安排、錄取事項,往年報名錄取人數、招生院系所聯系電話、考生常見問題解答等,務請考生在招生工作相應的日期內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網頁。如有變更,以最新刊載為准。
1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間,國家和學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規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會有通告,並遵照執行,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網頁最新通知。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9年9月20日

詳細內容見網站

⑺ 華東師范大學特殊教育專業研究生要考什麼

華東師范大學特殊教育(專業學位)專業2015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1. 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
    ③333教育綜合
    ④932特殊教育專業綜合

  2. 復試科目、復試參考書:

    1.特殊教育學(筆試),
    《特殊教育學》方俊明,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2.特殊教育研究方法(口試)。
    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4. 932 特殊教育專業綜合
    特殊教育、特殊兒童、特殊需要兒童的基本概念;特殊教育發展簡史(主要是早期起源的歷史);各類特殊兒童(智力障礙、聽力障礙、視力障礙、學習障礙、言語語言障礙、自閉症、情緒行為障礙、超常)概念、分類、基本特徵與教育。

⑻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專業有哪些

文藝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中國古典文獻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廣播電視、中國史、世界史、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邏輯學、倫理學、宗教學、科學技術哲學、政治學理論、國際政治、政治哲學與思想史、政治傳播與政府公關、新聞與傳播、法學、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中共黨史等。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務院首批批准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院校之一;1959年開始培養研究生;1978年恢復招生,1981年首批獲准有權授予碩士和博士學位;1986年試辦研究生院,1996年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學校已基本完成學位授權點的整體布局,目前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5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3個;可授予1種博士專業學位,21種碩士專業學位。

隨著國家研究生教育事業的發展,我校研究生教育規模不斷擴大,目前我校共有在讀博士研究生3千餘人,在讀碩士研究生1.5萬餘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5千餘人。

以上內容參考華東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⑼ 高考的綜合評價招生是什麼意思

新高考下的綜合評價招生面向綜合素質比較高的學生。尤其注重全面的綜合素質,包括學回生的藝術素養、答身心健康及社會實踐的情況,其中主要的是綜合學業的成績,大家可以參考下面的介紹來了解是否適合綜合評價招生。
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的綜合評價面向全國招生,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以及南方科技大學,是面向全國多個省份進行招生,還有一些面向本省招生,比如江蘇的學校,江蘇的東南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和南京中醫葯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等,這些江蘇本省的學校面向江蘇省進行綜合評價招生。
綜合評價招生多的省是山東,山東大學、山東師范大學、中國海洋大學、青島大學、山東財經大學、青島科技大學等,面向山東進行綜合評價招生。廣東有幾所學校,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這兩所985面向廣東本省進行綜合評價招生。還有聯合學校、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
浙江大學等面向本省進行。上海的復旦大學、同濟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上海大學及華東師范大學,都面向上海舉行綜合評價招生。中南大學面向湖南和雲南進行綜合評價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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