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藝術招生簡章
⑴ 蘇州大學是幾本
你好,我是蘇大學生,蘇州大學大部分專業都是一本,但是也有不少專業專是二本專業,你可以上網看蘇屬大去年的專業介紹,不過這幾年蘇大的錄取分數比較高,即使是二本的專業分數也要比二本的分數線高不少,你要繼續努力啊!!
⑵ 蘇州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蘇州大學
學校地址:天賜庄校區坐落於江蘇省蘇州市十梓街1號;獨墅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工業園區仁愛路199號;陽澄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市相城區濟學路8號。
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2011計劃」入列高校,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蘇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蘇州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蘇州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 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依據上級部門的要求並結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辦公布的為准。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並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
第十條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有: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師范)、漢語言文學(基地)、漢語國際教育、秘書學];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告學、網路與新媒體];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含檔案學、信息資源管理];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基地)、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信息與計算科學];化學類[含化學(師范)、化學、應用化學];材料類[含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功能材料];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機械類[含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紡織類[含紡織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
1.凡通過生源地省級招辦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可報考。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除此以外,根據相關專業培養及就業的實際情況,報考材料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者,要求無色盲、色弱;報考醫學影像學專業、護理學專業者,建議身高男生不低於1.65米、女生不低於1.55米;報考法醫學專業者,建議身高男生不低於1.70米、女生不低於1.60米。
3.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
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基礎扎實、英語成績優秀,以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4.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5.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等特殊類型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考並享受我校相應類型錄取政策。
6.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提前批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中不合格(或D級)不得超過三門;地方專項計劃(院校代號1261)、本科一批(院校代號1261、1508),兩門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於AB;本科一批(院校代號1266)、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院校代號1635),兩門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於BB。
7.江蘇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和學業水平測試科目要求,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
2.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3.我校本科招生實行按志願錄取。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若首輪投檔完成生源不足,剩餘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調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5.江蘇省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選修測試科目等級加分政策:物理或歷史科目等級達A+的考生加3分、等級為A的考生加1分,其他選修測試科目等級達A+的考生加1分,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高水平運動隊考生不享受選修測試科目等級加分政策。
6.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在特殊類型招生中,將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
7.普通類專業錄取方法:
⑴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
江蘇省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加分後的總成績安排錄取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若考生加分後的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原始投檔分、選測科目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A+A+、A+A、AA、A+B+、A+B、AB+、AB、B+B+、B+B、BB)、語文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內蒙古自治區採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
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⑵非江蘇省進檔考生在安排專業時,按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實際投檔成績是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實際投檔成績相同時,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再依次按選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文史類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數學、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數學、語文、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⑶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有此類志願的考生。
8.體育教育專業,對進檔考生按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江蘇省考生當實際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9.保送錄取運動員、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10.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面向江蘇省部分地區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考生、南疆單列計劃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畢業生、定向就業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後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高考成績優異且錄取在有關專業的考生,入學後有機會選拔進入敬文書院、唐文治書院、巴斯德英才班學習。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十五條 我校錄取新生實行完全學分制,學分制學費收費標准按江蘇省有關部門審批的標准執行;大類招生的,專業類的年學費標准按《江蘇省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准表》(蘇價費〔2014〕136號)規定的本專業類別學費標准執行,分流後按所在專業收費標准執行。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在國內學習階段的學費按學年收取,在國外學習階段的費用按《關於印發<蘇州大學學生赴國(境)外大學交流學習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大財〔2014〕5號)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設立以「扶持培育、獎勵優秀、勵志助學」為宗旨的評獎評優體系,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為主的「六位一體、聯動助學」保障機制,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努力實現資助體系獎優助貧的價值理性和人文關懷,激勵廣大學子成長成才。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准和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uda.e.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suda.e.cn
招生就業處地址:江蘇省蘇州市東環路50號 郵政編碼:215021
聯系電話:0512-67507943、67507949 傳真:0512-6750794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QQ:800039119
微信公眾號:蘇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監督舉報電話:0512-67507343
第十九條 蘇州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准。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蘇州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蘇州大學
2020年6月
⑶ 蘇州大學自主招生
蘇州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發展,積極探索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模式,根據教育部有關自主選拔錄取的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學校將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能力強、具有培養潛能和特殊才能的優秀人才。具體實施辦法如下:無論晨起黃昏,孩子們在這里坐擁青山綠水,誦讀四書五經,站樁養氣……畢業收入可成大學績效指標[高等學校績效評價報告][高校現打工皇帝]·90後大學生:面對親情來襲 既感動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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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 | 哥本哈根:悲情北極熊因飢餓吃幼仔一、 招生對象具有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考:1、奧賽獲獎類: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者;2、創新發明類: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或在某一學科專業領域有突出表現和培養潛能,且取得蘇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專家組認可的成果者(含專利、公開發表論文等);3、文學特長類:具有文學、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專著,或者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得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具體賽事名稱:「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4、英語(論壇)特長類: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優勝獎,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者;5、德育優秀類:高中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本人或父母具有見義勇為行為者(以政府頒發的證書和新聞稿為准);6、學習優秀類:各省(市、自治區)重點中學思想品德優良、綜合素質優秀,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綜合排名位於年級同科類學生中的前20%者。符合上述1—5類的考生稱為A類考生,第6類稱為B類考生。二、招生人數自主選拔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我校2010年總招生計劃的5%。三、報名方式符合招生條件的考生「以中學推薦為主,個人申報為輔」的方式提出申請,報名採用網上申請形式。報名時間:2009年12月4日—2010年1月10日(2010年1月10日24時網上報名系統自動關閉)。申請人登錄蘇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站( http://zsb.suda.e.cn),點擊「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後用A4紙列印。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蘇州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為封面裝訂,於2010年1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蘇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江蘇省蘇州市東環路50號 郵編:215021),並請在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具體書面材料如下:①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蘇州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③身份證(無身份證使用戶口簿)復印件;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章的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勢的材料;⑤個人陳述,須由本人用藍黑或黑色水筆手寫,字數在1000—1200字。學校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後將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請注意查詢。四、選拔程序1、初審報名截止後,蘇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專家委員會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於2010年1月22日前在蘇州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通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結果。通過初審者須在網上確認參加考試(截止時間為2010年1月27日)。2、報到通過初審的考生於2010年2月5日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蘇州大學東校區(東環路50號)辦理報到、繳費手續(測試費人民幣60元/人),並領取准考證。3、測試考試科目:理工類:數學、英語、物理;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測試時間:2010年2月6日,具體考場安排詳見准考證及考場外通知。4、確定入選考生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文化基礎測試成績進行評定,擇優選拔。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在A類考生評定優秀、合格兩個等級,B類考生均認定為合格等級。5、入選名單公示蘇州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將通過學校招生辦網站和考生所在中學公示,並在規定時間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論壇)」平台進行公示,接受學校和社會監督。6、入選名單上報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與考生簽訂《蘇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誠信承諾書》,並將名單上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辦公室備案。五、錄取政策根據國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關於自主選拔錄取的有關政策,我校對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的優錄政策。凡獲得蘇州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並在填報高考志願時將蘇州大學填寫為本科一批(重點本科批次)第一志願。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如未設置自主招生志願,則仍須將我校填報為平行志願第一順序。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1、測試成績優秀者高考成績只要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重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上,學校將滿足其所報第一專業志願予以錄取。2、測試成績合格者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重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上,如專業服從調劑,我校確保錄取。學校將在總分上加20分(江蘇省考生加10分)參加專業排序予以錄取。對於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其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2B以上,所報專業符合我校選科要求。六、開設理科強化班、文科強化班我校針對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將組建理科強化班和文科強化班。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均可選擇參加強化班的學習。學校將依託全校學科齊全的優勢,集中教學師資,以強化基礎、分流培養為特色,實行全學程學分制管理和導師制。前兩年主要強化自然科學基礎和人文科學基礎課程,同時強化外語、計算機,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意向及興趣愛好選修其他課程。兩年後根據學習成績、本人興趣及分班計劃進入相關專業學習。學校對強化班的學生在學習條件、導師指導、出國深造、推免攻讀研究生(論壇) 、獎學金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七、監督機制1、學校將根據「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認真做好自主選拔工作,我校紀監部門對自主選拔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2、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隨時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資格,並保留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權利。八、聯系方式 電話:(0512)67507941、67507943 傳真:(0512)67507942地址:蘇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江蘇省蘇州市東環路50號)郵編:215021九、其它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本招生簡章由蘇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⑷ 江蘇省考生蘇州大學播音主持專業多少分能上
蘇州大學是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折換比例來算的,一般都是文化佔40%+專業的60%綜合排名。不只看文化課和專業的。
⑸ 蘇州大學研究生招生專業有哪些
蘇州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專業有: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倫理學、科學技術哲學等(招生計劃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83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85個)。
一、蘇州大學2022年計劃招生情況:蘇州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83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85個。2022年度計劃擬招生5520人左右(含推薦免試生等),其中全日制招生規模約4600人,非全日制招生規模約920人(具體專業可登錄蘇州大學研究生院《蘇州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網頁鏈接查看)。

二、蘇州大學簡介:蘇州大學坐落於歷史文化名城蘇州,是國家「211工程」,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雙一流」建設高校,覆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十二大學科門類。
三、蘇州大學專業設置情況:蘇州大學有132個本科專業,33個專業學位碩士點,49個一級學科碩士點,31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專業學位博士點,30個博士後流動站。
以上內容參考:蘇州大學研究生院-蘇州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蘇州大學-學校簡介
⑹ 蘇州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蘇州大學
學校地址:天賜庄校區坐落於江蘇省蘇州市十梓街1號;獨墅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工業園區仁愛路199號;陽澄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市相城區濟學路8號;未來校區坐落於蘇州市吳江區。
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2011計劃」入列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國防科技工業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三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蘇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蘇州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獨墅湖校區炳麟圖書館)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蘇州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天賜庄校區東吳門)
第三章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依據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並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
第十條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大類及其包含專業,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江蘇省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學校部分本科專業開展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試點,本科畢業並達到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只發放一本學位證書,所授兩個學位在證書中予以註明。項目管理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項目簡介可查閱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十一條報名條件
1.凡通過生源地省級招辦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可報考。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除此以外,根據相關專業培養及就業的實際情況,報考材料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者,要求無色盲、色弱。
3.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
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基礎扎實,以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4.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5.報考我校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的考生,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考並享受我校相應類型錄取政策。其中,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需經國家體育總局公示無異議。
6.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辦公布為准,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第十二條錄取原則
1.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2.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3.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經省級招委批准後調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關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5.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在特殊類型招生中,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當考生按同分排序規則比較後分數仍相同時,作為安排專業的參考。
6.普通類專業錄取方法:
⑴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⑵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於錄取規則另有規定,按其規定執行。其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⑶進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
⑷進檔考生同分排序規則。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再依次按選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兩科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有此類志願的考生。
7.體育教育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8.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9.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10.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面向江蘇省部分地區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考生、南疆單列計劃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畢業生、對口援疆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後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未來校區學術交流中心)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高考成績優異且錄取在有關專業的考生,入學後有機會選拔進入敬文書院、唐文治書院、巴斯德英才班學習。
第十四條錄取在未來科學與工程學院的考生,安排至未來校區就讀。未來校區地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核心區域,圍繞「面向未來、面向國際、面向產業」的辦學定位,開設社會急需的高精尖專業,培養新工科復合型創新人才。其他新生,結合所屬學院(部)、書院的辦學地址等實際情況,分別安排至天賜庄校區、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就讀。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十六條收費標准
1.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准可在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財務處網站、本科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蘇州大學新生報到手冊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來校區住宿費如有變化,按學校報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執行。
第十七條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間可申請轉專業,具體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以「扶持培育、獎勵優秀、勵志助學」為宗旨的評獎評優體系,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為主的「六位一體、聯動助學」立體保障機制,構建「發展型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賦能個人發展,激勵廣大學子成長成才。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本科招生網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准、錄取規則、招生專業介紹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uda.e.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suda.e.cn
聯系電話:0512-67507943、67507949
傳真:0512-6750794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QQ:800039119
微信公眾號:蘇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監督舉報電話:0512-67507343
第二十一條蘇州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准。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蘇州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⑺ 蘇州大學藝術生的錄取線
招的,可報名時間早過了,你怎麼現在才報名?錄取原則
1、遵照2010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區)藝術類招生文件有關錄取規定。
2、考生須達到所在省(市、區)對應專業的統考成績合格、參加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合格。
3、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院校志願、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藝術設計、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數碼媒體藝術設計)、美術學(插畫)專業:以校考專業成績×100%+文化成績×100%的綜合成績作為錄取成績依據;★藝術設計(時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以校考專業成績作為錄取成績依據;★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以校考專業成績作為錄取成績依據。
4、英語單科高考成績除藝術設計(時裝表演與服裝設計)專業外,其他專業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70分(滿分150分);另藝術設計學專業語文單科成績不低於90分(滿分150分)。
註:1、專業合格證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4倍發放;2、江蘇省考生報考藝術設計、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數碼媒體藝術設計)、美術學(插畫)、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執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有關錄取規定。成績都早出來了的,http://zsb.suda.e.cn/view.aspx?id=214(蘇州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⑻ 蘇州大學文正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32050600000311號
收費許可證號:05004806400
江蘇省首批完成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試點的獨立學院之一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983
江蘇省招生代號
文科類、理科類及藝術類專業:1833;
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金融學、英語專業):1856;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物聯網工程專業):1876;
一、學校名稱:蘇州大學文正學院。
二、辦學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三、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四、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五、學歷層次:本科。
六、學習年限:四年。
七、收費項目及標准:
根據價格部門核定學費標准進行收費。
1.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人·年;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人·年;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金融學、英語專業)14000元/人•年,赴國外高校學習期間,同時按照國外高校規定另繳納相關費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物聯網工程專業)27600元/人•年,赴國外高校學習期間,同時按照國外高校規定另繳納相關費用。
2.書籍、講義等代辦費按實收取。
3.住宿費:2000元/年。
八、退費辦法:
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九、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
1.招生計劃、錄取批次等以相關省份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准。今年我院在江蘇、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甘肅等1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均有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見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報(招生計劃專刊)或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sdwz.cn。
2.我院在江蘇省招生錄取批次: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錄取批次為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錄取批次為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其它專業錄取批次為本科第二批,江蘇省考生填報志願時間參見江蘇省招生考試報或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十、報考條件:
1.凡符合當年生源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我院在該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招生的專業。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
3.高考外語語種及要求
報考我院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考試語種必須為英語;報考我院日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考試語種必須為英語或日語;報考我院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金融學、英語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物聯網工程專業)的考生,因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4.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
我院招生專業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江蘇省考生報考我院的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要求:
藝術類專業:七門學業水平必修測試科目成績中不合格(或D級)科目不超過三門;
1833代號中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於BC,必修測試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高校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於CC,必修測試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
5.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只招江蘇省考生,專業成績採用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後方可報考。
6.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招生。江蘇省考生須報名參加2020年蘇州大學組織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我院認可蘇州大學校考成績,並按照規定比例向考生頒發合格證,取得我院合格證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江蘇省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相應批次控制線後即可報考。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考生參加所在省份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省統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該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批次控制線後方可報考。
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不限。
7.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江蘇省、貴州省招生。江蘇省考生須報名參加2020年我院組織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考試,我院按照規定比例向考生頒發合格證,取得合格證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江蘇省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相應批次控制線後即可報考。貴州省考生參加所在省份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統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該省藝術類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批次控制線後方可報考。
十一、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我校認可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照顧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後的投檔成績排序,參加專業安排。
3.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相關省份的要求執行。
4.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規則:文科類、理科類專業考生按先分數後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按照考生高考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5.非江蘇省文科類、理科類、綜合改革類進檔考生錄取規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其填報專業志願順序安排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6.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江蘇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調檔,我院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2020年河南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志願設置及投檔規則有調整,我院錄取規則將相應調整,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7.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江蘇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調檔,我院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擇優錄取;貴州省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十二、預留計劃及使用說明: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0.5%的計劃,將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並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順延錄取。
十三、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規定的考生將視情況予以調整專業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證書類別:蘇州大學文正學院本科畢業證書,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五、證書頒發辦法:
在允許學習年限內,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頒發國家承認的蘇州大學文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證書。符合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學士學位。
十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郵編:215104
學院網址:http://www.sdwz.cn
招生網址:http://zs.sdwz.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0512-66551901
咨詢Q Q:1849026034
微信賬號:蘇大文正招生(sdwzzs)
傳 真:0512-66551906
監督電話:0512-67227571
⑼ 蘇州大學MBA項目介紹、招生簡章
" 蘇州大學商學院(財經學院)成立於1985年6月,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江蘇省財政廳參與直接投資建設的經濟管理類學院,也是蘇州大學建立最早的二級學院。學院下設經濟系、財政系、金融系、經貿系、工商管理系、會計系、電子商務系7個系科和鄉鎮經濟研究所、企業發展研究所、世界經濟研究所。擁有金融學、財政學、會計學、經濟學、工商管理、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9個本科專業和經濟學、世界經濟、區域經濟、金融學、財政學、企業管理、會計學、農業經濟管理、MBA9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金融學專業碩士點,。。。jzh0908
其實完全可以考慮讀美國Churchman University的中英雙語遠程MBA課程,現在國內讀這個的人很多,拿美國學位還學到實用技能,學位對在外企就業很管用,學費也不太貴,比出國留學或讀國內大學的MBA要務實很多。"
⑽ 蘇州大學藝術類 學費
我是蘇大藝術09的,我們今年入學的時候交的是9600 其中學費是6800 其它的是書費 住宿費 軍訓服裝 體檢費 等等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