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
Ⅰ 華東師范大學藝術類要校考嗎
華東師范大學藝術類不需要校考。
華東師范大學所有藝術類專業不再舉行校考。其中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須不低於滿分的70%才能報考。錄取時按照投檔考生的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專業統考成績、高考語文外語數學總分、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例如設計類的報考條件:
1.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考報名條件。
2.考生必須參加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美術類(或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並獲得本科報考資格,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我校該藝術類(或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設計學類專業錄取時認同各省統考成績為專業考試成績,不舉行校考。
3.考生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考,高考成績達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我校設計學類專業對應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華東師范大學2021年設計學類招生簡章
Ⅱ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高考成績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且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獎項考生可破格入圍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名單:全國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即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理科學科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科類要求及招生計劃見下表:
專業組
招生專業
2020年新高考改革錄取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類要求
招生計劃
理科組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理科
20
物理學
物理
理科
20
生物科學
物理
理科
20
文科組
哲學
不限
文科
15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不限
文科
15
招生省份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其中天津、吉林、山東、湖南、重慶、雲南只招理科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考生只可選擇一個專業組,填報該專業組內招生專業,文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一至三個專業,並填報是否服從調劑。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止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准確、完整地成功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暫定7月26日前(具體根據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時間確定),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一類考生,學校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從高到低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四)學校考核
暫定於7月29日至7月30日舉行學校考核(含面試考核和體育測試),具體時間以學校招辦網站公告為准。
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參考綜合素質檔案,採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體育測試:體育測試科目為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測試標准參考高中生健康體質標准。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育測試的考生,均須自行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於測試當天提交保險單據原件。考生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體育測試申請表》,並於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將申請表掃描件、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掃描件、所在中學出具的考生體育情況達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須簽字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學校招辦郵箱,經我校審核通過後可免予參加體育測試。考生在面試報到時須攜帶以上相關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育測試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學校以面試考核成績作為學校考核成績。沒有參與學校考核的考生不能進行強基計劃錄取,視為自動放棄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以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佔85%、學校考核成績佔15%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滿分)。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優先原則,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下同。
綜合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所報專業組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若所報專業計劃已滿,專業服從調劑將進行調劑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進行退檔處理。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者,參考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專業錄取原則,錄取到相關專業。若考生綜合成績達不到所在省份所報專業組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學校將退檔。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暫定於8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匯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養成、課程學習、名師引領、高質量國際交流、進階式學術訓練、本碩博銜接培養、學分制和學業支持系統等方面多措並舉,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1.小班制教學和導師制。配置高質量的師資開展小班化教學,選聘優秀教師擔任導師。
2.階段性考核和進出機制。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志向、學業狀態、學術成果等進行全方位考察和全過程評估,未通過考核者將退出「強基計劃」,原則上分流至同專業普通班或其他強基計劃招生專業普通班,不再享受強基計劃有關政策。空缺名額由表現優異的其他學生補入。
3.高質量國際交流。設立專項經費選派「強基計劃」學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國際化能力。
4.本碩博銜接培養。實施學分制和開放的選課制度,在第3-4學年,學生可以提早選修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校鼓勵「強基計劃」學生深造,經學生申請、學校考核通過者即可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並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校系統考慮本碩博不同階段的學術訓練,以進階式學術訓練推動「強基計劃」學生接受系統的研究方法訓練和基於真實問題的課題研究,堅定學術志趣。
「強基計劃」學生可依據個人興趣和志向申請制定個性化培養方案。
5.過程性支撐。學校以「強基計劃」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示範和引領,帶動整體人才培養模式的變革。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考信息通過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和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五)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在學校招辦網站發布公告。
(六)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華東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咨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郵編:200062
招生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傳真:021-6260167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www.zsb.ecnu.e.cn
華東師范大學紀委(監察處):
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進入直播:2020年強基計劃試點招生高校直播咨詢會5月10日上午10點舉辦
Ⅲ 上海華東師大招生網微信公眾號是多少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Ⅳ 急求: 請問: 上海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同濟大學、上海華東師范大學 自主招生信息
最正式的自主招生信息請看各高校專門的招生網站。每個學校的官網上都有的,這是最標准和權威的。
Ⅳ 2021年華東師范大學MPA招生預審申請的通知
相關鏈接:2020年全國各省份院校考研復試公告匯總
>>>【MPA考研當前要事】成績查詢以及MPA真題
MPA初試21號已經結束,而MPA成績預計會在2020年2月10日左右陸續公布,小編已為大家整理好全國各省份2020MPA考研成績查詢時間及入口,為避免錯過成績查詢時間,考生可以 免費預約簡訊提醒服務,屆時可提前收到成績查詢時間提醒簡訊,今天為大家分享2021年華東師范大學MPA招生預審申請的通知:
2021年華東師范大學MPA招生預審申請的通知
為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掌握系統的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和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夠綜合運用管理、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知識和科學研究方法解決公共管理實際問題的德才兼備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華東師范大學MPA特別啟動了招生預審工作,預審成績獲得優秀的考生當年筆試只要達到國家東部線將直接獲得MPA招生復試資格。同時在同等條件下,預審成績為優秀的考生將獲得優先錄取的權利。該預審成績保留兩年有效!
我校MPA預審說明主要內容如下:
一、考生登陸官方微信“華東師范大學MPA”進入“【權威發布】關於2021年華東師范大學MPA招生預審申請的通知”,進入下列網址:
http://ohvox4ii06t4n782.mikecrm.com/Odtdvu0,在線完成預審內容填寫。
二、考生完成在線申請後,MPA招生辦將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通知考生提交書面預審材料,具體提交書面材料清單如下:
①MPA申請表(申請表由招生辦公室在學員微信提交申請後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考生);
②所有高等教育階段(含境內外)的學歷、學位復印件(如有專科、本科或研究生學歷的則均需提交);
③學歷認證報告:如有多個學歷,請以符合報考年限(碩士畢業滿兩年、本科畢業滿三年,專科畢業滿五年)且最高的學歷進行認證。特別提醒:此次認證的學歷必須和10月中國研招網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學歷一致,否則會因學歷不一致影響考生的最終錄取;
④(如有)大學成績單(由學校或檔案所在處出具的蓋有紅章的成績單) ;
⑤(如有)榮譽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稱或聘書、技術專利證書等復印件;
⑥(如有)英語以及其他小語種等級證書復印件;
⑦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三、招生辦公室收到考生提交的書面預審材料後,預審結果公布時間為實際收到預審材料三個工作日內發布,預審結果的發布形式以電子郵件的發到考生微信申請時所留的郵箱。
四、2021年華東師范大學MPA預審材料提交分批次進行,最後批次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
溫馨提醒:預審結果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為了保證材料安全到達,建議選用順豐快遞,考生快遞預審材料需向招生辦核實材料是否到件,材料寄出10天內還沒有收到郵件的考生,請及時郵件聯系MPA招生辦公室(寒暑假除外),郵箱地址為:[email protected]。否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如遇其他任何問題,請致電招生部電話咨詢↓↓↓
工作日咨詢:021-3252 7423
24小時微信咨詢:招生辦公室胡老師15901834918,添加時請備注“姓名+2021MPA考生”。
★ 華東師范大學MPA簡介 ★
華東師范大學始建於1951年10月,是新中國建設的第一所社會主義師范大學。1959年,學校被中共中央確定為全國首批16所重點高校之一,1986年成為全國首批設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進入“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行列,2006年成為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2018年入圍中國“雙一流”建設大學行列。
華東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下轄公共管理學院、經濟學院、工商管理學院、統計學院、中法合作辦學的亞歐商學院、國際航運物流研究院、專業學位教育中心及經管書院。擁有教職工230餘人,其中,國家“千人計劃”特聘教授5人,長江學者1人,紫江講座教授5人,教授48人,副教授87人。學部建立了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現有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8個專業碩士學位授予點,還擁有4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6個本科專業。為了更有效發揮學部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集聚效應,專門成立專業學位教育中心,將包括MPA、MBA在內的九大專業學位集聚到一起,打通公共管理碩士(MPA)、工商管理碩士(MBA)、旅遊管理碩士、圖書情報碩士、金融碩士、保險碩士、國際商務碩士、會計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等九大專業學位的培養、教學、實踐訓練各大環節,集中優勢力量,為我們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提供更加多元的專業視角、更加豐富的學習資源、更加完備的師資體系。
華東師范大學是我國24所首批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試點高校之一。自2001年開始招收第一屆MPA研究生以來,經過多年的探索和發展,形成了具有自己優勢和特色的MPA項目模式。在2006年11月的全國首批MPA試點單位合格評估中,我校MPA項目的辦學定位、辦學特色、教學管理等方面得到了評估專家組的充分肯定,並被評定為優秀。
根據我國公共管理實踐范圍寬泛的實際情況,結合華東師范大學作為綜合性大學的多學科特點,我校經濟與管理學部MPA項目共設置行政管理、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障管理等專業方向。今後將根據我國及上海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公共管理人才的現實需求對專業方向進行調整。2001-2019年期間,我校合計共錄取了2700名左右MPA研究生。目前,在讀MPA研究生共約450人。
華東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MPA項目特色如下:
一、教學與培養環節匯聚雄厚的師資力量
目前參與MPA教學和論文指導的課程教學任課教師、人文社會科學精品講座系列教師、公共管理論壇講座教師共100多人。其中,擔任課程教學的教師約50名,包括教授和博士生導師20名、副教授和碩士生導師20多名;擔任人文社會科學精品講座系列教學的教授和博士生導師20多名,絕大多數為國內知名的學者;擔任公共管理論壇講座的專家學者近40名,包括20多位在上海市有關黨政部門擔任領導工作的實踐專家和10多位海外專家學者。
二、課程充分挖掘人文社會科學綜合優勢
華東師范大學MPA項目高度重視培養質量,不斷完善培養體系,為MPA研究生提供各種高水平的系列講座和專題講座。近5年來,華東師范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科的著名教授,先後為各屆MPA研究生開設了60多個涉及文學、歷史、哲學、文化、政治、經濟、社會、心理、國際關系等領域的專題講座;同時邀請國內外公共管理領域的著名學者、公共管理實踐專家、政府高層官員,舉辦了各種講座40多場次。人文社科精品、局長論壇、公共管理前沿論壇三個系列講座開拓了學生的視野,豐富了學生的知識,提升了學生的素養,受到歷屆學生的熱烈歡迎。
三、培養過程注重提升MPA學生實踐能力
華東師范大學MPA項目在上海市區兩級黨政機關聘請了一批學者型、專家型的領導幹部擔任MPA兼職導師,並在上海市的市區兩級黨政部門簽約了8個單位為教育實踐基地,為實踐教學提供了常態的資源條件。加強案例開放、案例教學、主題研討等互動教學方式,以培養學生的思考、分析、解決實踐問題的意識和能力。注重學生案例分析能力的培養,開設了《公共管理實務》課程指導案例開發與寫作,組織學生積極參加校內外案例大賽,提高理論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多途徑拓寬MPA學生國際視野
經濟與管理學部積極推進國際化進程,目前已於美國、法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以色列、日本、韓國及港澳台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關系,在學術科研、人才培養、社會服務等多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交流與合作。MPA項目除了開設公共管理前沿系列講座,不定期邀請國內外公共管理學界及相關領域的著名學者(如前美國公共管理學會會長、前澳大利亞公共管理學會會長等),為MPA學生做理論與實踐的專題講座外,還定期組織學員赴國外頂尖高校(如“美國MPA教育搖籃”的雪城大學馬克斯維爾公民與公共事務學院、英國牛津大學)進行短期研修,開闊學員公共管理理論與實踐的國際視野。
華東師范大學MPA項目的使命和目標是:依託華東師范大學作為著名綜合性大學的優勢,通過不斷探索和優化公共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為國家和上海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其它公共機構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掌握系統的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和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夠綜合運用管理、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知識和科學研究方法解決公共管理實際問題的德才兼備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
歡迎您報考我校MPA項目!
環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是2021年華東師范大學MPA招生預審申請的通知,《2020MPA考研真題答案及解析匯總》已為大家上傳至資料頁,
Ⅵ 華東師范大學播音與主持專業在江西招生嗎
據我的了解 是不會在江西招生的!!你可以看今年的招生簡章!!
華東師范大學2011年播音與主持藝術招生簡章
閱讀次數:6096
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現有「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新聞學」、「廣告學」和「編輯出版學」五個本科專業,擁有「廣播電視藝術學」、「電影學」、「新聞學」、「傳播學」、「文學與傳媒」、「新聞與傳播」、「藝術」七個碩士點,擁有「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和「文學與傳媒」二級學科博士點。學院師資力量雄厚,辦學經驗豐富,形成了專業綜合性強、理論素養和實踐能力並重的培養特色,為上海市和全國新聞單位、政府部門、出版社、廣告公司、節目製作和網路傳播公司培養輸送了大批專門人才,受到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一、培養目標
為上海市和國內各級電台、電視台培養具有專業素質、文化素質、藝術素質的主持人和播音員、出鏡記者;為各類機關、企事業等單位培養社會活動及禮儀公關活動主持人。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本科,學制四年,學費每年10000元。2011年計劃招生26人 (最後以各省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
三、報名條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報考條件。
2.專業要求:身材勻稱,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熱愛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有一定的藝術特長。
四、專業考試
1.專業考試: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如考生所在省有該專業的省統一測試要求的,則考生須按照有關要求參加並取得省考合格證。
2.考試科目
①指定稿件播讀:考生當場播讀指定稿件;
②朗誦:考生朗誦自備的文字材料300—500字;
③即興評述:閱讀指定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做准備後發表評述;
④模擬主持:根據提供的材料,按提示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做准備,然後進行模擬主持(當場錄像)。
五、報名方式
採用先網上報名,後進行確認的報名方式。
(一) 網上報名
考生必須先進入我校網上報名系統(點此進入...)進行注冊報名,按要求准確無誤地填寫信息並列印報名表。請務必記住本人網上報名號和密碼,以便報名確認時核定身份以及查詢具體的考試時間和地點。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15日-2011年2月22日。
(二) 報名確認
確認分為現場確認和信函確認兩種方式,參加上海考點考試的考生可採用現場確認和信函確認,參加武漢及山東考點的考生採用現場確認。
上海考點確認:
1.現場確認
(1)考生進行現場確認需要攜帶的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戶籍證明、報名表(網上填報後自行列印)、一寸報名照兩張(背後註明姓名和網上報名號)、報考費220元,確認時須提供網上報名號。
(2)現場確認的時間地點:即日起至2011年2月25日,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301室(每天8:30-16:30,雙休日及2月1日―2月10日除外)。
2.信函確認
(1)信函確認需郵寄的材料: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名表(網上填報後自行列印)、一寸照片兩張(其中一張自行貼在報名表上,另一張背後註明姓名和網上報名號),請於2011年2月22日前通過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形式郵寄到上海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郵編200062),以當地郵戳為准。信封上請註明「2011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報名」。
(2)信函確認需郵寄的報名考試費:報考費220元請通過郵政匯款到上海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郵編200062),匯款單上請務必註明考生的網上報名號和考生姓名(為了方便查找,請不要填寫考生家長的姓名)。請勿在報名信封里夾寄現金,以免遺失。
3.考生請於2月28日起登錄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查詢具體的考試時間,並按網上通知准時到考試地點,憑考生身份證和報名號領取准考證並參加考試。
武漢考點確認:
1.考生進行現場確認需要攜帶的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戶籍證明、報名表(網上填報後自行列印)、一寸報名照兩張(其中一張自行貼在報名表上,另一張背後註明姓名和網上報名號)、報考費220元,確認時須提供網上報名號。
2.現場確認的時間地點: 2011年2月11日早上8點-晚上8點,地點待定,考生可於考試前一周登陸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查詢。
山東考點確認:
1.考生進行現場確認需要攜帶的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戶籍證明、報名表(網上填報後自行列印)、一寸報名照兩張(其中一張自行貼在報名表上,另一張背後註明姓名和網上報名號)、報考費220元,確認時須提供網上報名號。
2.現場確認的時間地點:時間和地點待定,考生可登陸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查詢。
六、考試日期及考試地點:
考試日期
考試地點
2011年2月12、13日
湖北武漢
2011年2月19、20日(暫定)
山東濰坊(暫定)
2011年3月12、13日
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
註:如果3月12、13日考生數量超額,部分考生(根據報名時間先後決定)將安排在3月19、20日考試,安排在3月19、20日考試的考生報名號將於3月7日在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七、錄取原則
專業考試成績每門滿分為100分,專業考試總成績滿分共400分。我校將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並按一定比例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名單,報各省高招辦備案,同時向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寄送專業考試合格證。任意一門專業課考試成績不及格(低於60分)者不發放合格證。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或上海聲訊電話16862304查詢專業考試成績。如考生所在省有該專業的省統一測試要求的,則考生必須按照有關要求參加並取得省考合格證。
考生必須參加2011年全國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省高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分數線後,才獲得錄取資格。
錄取時不分文理科,按專業考試成績60%和文化考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合成分【合成分計算公式:合成分=專業考試成績×60%+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專業考試成績滿分×40%,2010年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400分】,學校將以合成分為主要依據,並參考學生的德育表現和英語成績擇優錄取。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 (200062)
聯系電話:021-6223293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www.zsb.ecnu.e.cn
學院相關情況介紹:http://www.comm.ecnu.e.cn/
公交線路:44,67,69,94,224,754,829,837,856,909,924;軌道三號線四號線金沙江路站。
Ⅶ 華東師范大學2022漢語國際教育招多少人
60人。
華東師范大學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招生計劃/招生人數。
60人錄取批次:本科批 專業學制,四年 學費標准:5000元/年 以上內容為華東師范大學招生網發布的部分專業。
Ⅷ 2021華東師范大學考研現場確認時間
華東師范大學考研現場確認時間由上海教育考試院公布,2021上海考研現場確認時間是11月5日至11月9日,2021考研確認方式參考研究生招生網公告。
近日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現場確認時間由該校的當地教育考試院指出,備考生在該時間段敬請關注教育考試院公告。教育部明確2021考研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條件如下:
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有關2021考研報考信息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有關2021考研現場確認時間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各省市2021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現場確認(網上確認)時間匯總】
Ⅸ 權威發布| 2020年華東師范大學MPA官方招生政策發布會
相關推薦:2020MPA管理類聯考提前面試院校時間匯總
》》》》2020年全國MPA管理類聯考網上報名入口
在2006年11月的全國首批MPA試點單位合格評估中,我校MPA教育的辦學定位、辦學特色、教學管理等方面得到了評估專家組的充分肯定,並被評定為優秀。
重點介紹
1、華東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副主任、專業學位教育中心主任——藍發欽教授致辭;
2、華東師范大學終身教授、原公共管理學院院長、MPA項目創始人——吳志華教授致辭;
3、全國MPA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孟溦教授致辭;
4、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系副系主任——謝煒副教授案例實踐教學解讀;
5、2020年華東師范大學MPA招生政策介紹;
6、“紅帆計劃”解讀(幫助考生克服備考過程中的一切問題或困難,實現名校MPA夢想)
活動安排
時間
2019年6月2日上午10:00-12:00
地點
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 逸夫樓一樓報告廳(公共管理學院後,建議從中山北路校門進入校園參加活動)
交通
軌道交通3/4/13號線金沙江路站5號口出向左 100米可至學校中山北路校門
溫馨提醒:當天參加發布會人數較多,校內停車位有限,建議選擇公共交通出行
聯系我們
華東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專業學位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范大學地理館216招生辦公室(毛主席像後面)
*溫馨提示:由於場地限制,此次活動只發放200張門票。報名成功會有簡訊郵件自動通知,請保存電子票!
2020考研預計2019年9月開始預報名,10月開始正式報名,如果怕自己錯過2020MPA考研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准考證列印時間和成績查詢時間......可以 免費預約簡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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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重點大學,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
第三條 學校法人注冊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編200062。學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校區除注冊地中山北路校區外,還有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郵編200241。
第四條 學校將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學校將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開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相關校領導以及學生工作部、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 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份、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3. 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 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考試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 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開展錄取新生復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收費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份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份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計劃中不包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及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同分數考生錄取及平行志願情況下投檔不退檔的計劃需求。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收取相關費用。其中:
1. 學費按學分收取,按學年預收。預收標准:藝術類專業為10000元/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為5500元/年,第三、四學年為16000元/年;其他專業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為700-1200元/年,閔行校區1200元/年。
3. 對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中央財政承擔其在四年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並給予生活費補助。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及投檔模式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安排專業時均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普通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
預科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漢語文、民族語文、數學單科高考分數。
藝術類和體育類批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原則,同分處理原則按照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徵求考生意見,具體原則如下:
1.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且被投檔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體檢符合要求,將會被錄取。
2. 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普通類錄取批次、預科錄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計劃不能滿足同時錄取時,按照第十四條同分原則進行錄取和退檔。
3. 對於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錄取批次,專業調劑和退檔根據相應的招生錄取原則實施。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需要指出:
1.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聽力與言語康復學;
2.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設計學類、地理科學;
3. 不能准確識別出紅、黃、綠、藍、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專業不能錄取:除上述第1、2條(色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公共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 考生如有身體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報考普通類本科專業的資格要求是選修科目必須達到B B,必修科目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選修科目成績達到A+的,給予投檔分加2分優惠(兩門選修A+可加4分)進入專業錄取;專業安排原則按第十四條執行。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是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三門。
第二十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分數清」(即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報考專業時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公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體育類、特殊類型等招生原則
1. 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學校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和教育部、省級招辦和學校有關強基計劃招生政策執行。
2. 報考綜合評價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錄取辦法按照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3. 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公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4. 經學校考核合格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藝術團的錄取政策執行。
5. 經學校考核合格並獲得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政策執行。
6.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華東師范大學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上海地區)》規定執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原則上以錄取系統中顯示的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體育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學2門總分。
第二十三條 填報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志願的學生在錄取後,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在學校正式錄取之前,必須將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長或監護人親筆簽名的「報考高等學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書面申請」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否則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生入學後必須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復合型創新性人才培養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辦和上海市學位委員會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實施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簡稱雙學位),通過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專業為依託培養專業1,依託培養的其他專業公布在招生專業備注或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中。雙學位的培養、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學校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按專業大類和按專業相結合方式進行招生, 招生專業(類)以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專業(類)一覽表》為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我校建有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資助體系,通過資助與育人的緊密結合,助力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新生沒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後再根據核實後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網址:www.ecnu.e.cn;招辦網址:www.zsb.ecnu.e.cn;微信公眾號:ecnuzsb,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54344605,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公布後,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