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4年招生簡章
『壹』 2014年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的收費標准
非珠海是18000,珠海本地9000多,藝體生22000左右
『貳』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4年錄取分數線和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分校2014年錄取分數線。。。。。。。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4年錄取分數線和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分校2014年錄取分數線
=====================
你是哪個省的?
文科,還是理科?
各省、各科類不同。
如廣東省考生2014年分數線理科分數:

祝你好運。
『叄』 我想問問2014 就是今年的1.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北師大是2本~分數最高,2b學校北理和吉珠分數相差不大,這三間珠海的分數是最高的,其他的2b都差不多,分數差不遠
『肆』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317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鳳路;郵政編碼:519087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主辦單位: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市人民政府
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並頒發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金融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准證書號:MOE44CA2A20131463N)學生達到培養要求後,可同時獲得加拿大聖瑪麗大學頒發的主修金融學專業的商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Commerce Degree with a Major in Finance)證書。
視覺傳達設計(中德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准證書號:MOE44DE2A20141639N)學生達到培養要求後,可同時獲得德國品牌學院——漢堡傳播與管理應用科學大學頒發的品牌設計專業藝術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漢語國際教育、廣告學、金融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管理、服裝與服飾設計(藝術類)2+2學分互認項目學生達到培養要求後,可同時獲得境外合作院校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校在各省招生層次均在第二批本科,其中在廣東省為第二批本科A類。
港澳地區和台灣省學生的錄取批次為聯招第二批。
第十六條 預留計劃:本年度預留計劃數一般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實行平行院校志願的省份,提檔比例不高於105%;其他省份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願,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以下規則錄取:高考原始成績(不含政策加分)高者優先錄取;如高考原始成績相同,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外語成績相同,則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先按其所在省份錄取系統中的專業自然順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如不符合專業單科成績要求,則按系統專業自然順序向下依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外語語種及相關科目成績要求如下: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同時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98分(總分為150分)以上。
日語專業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同時要求英語或日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98分(總分為1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條 報考金融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115分(總分為150分)以上,數學單科成績必須達到100分(總分為150分)以上。
第二十五條 除藝術教育專業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如下:
1.視覺傳達設計(中德合作辦學項目)、電影學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30%+文化考試成績×70%。
2.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德學分互認)、數字媒體藝術: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40%+文化考試成績×60%。
3.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70%+文化考試成績×30%。
4.休閑體育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50%+文化考試成績×50%。
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按文化考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考生文化考試成績仍相同,按考生語文科目考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考生語文科目考試成績仍相同,按考生數學科目考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六條 藝術教育專業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普通類本科第二批(廣東省為第二批A類)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教育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七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
第二十八條 在廣東省第二批本科:報考學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廣東省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學校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九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處理。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一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收費標准:學校學費為18000元/學年-23000元/學年,金融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視覺傳達設計(中德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學費標准按廣東省相關部門的批復執行。住宿費為1200元/學年-2800元/學年。詳情可登錄http://www.bnuz.e.cn查詢。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優秀考生獎勵金:對於學校錄取的高考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學校按文件規定提供一定數額的獎勵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6-6126773,6126787,6126843,6126844
傳真:0756-612686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bnuz.e.cn
招生網址:http://zsb.bnuz.e.cn
第三十四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檢部門
聯系人:王菊元
監督電話:0756-6126518
傳真:0756-612651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學校辦公會審查通過,適用於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授權 北京師范大學 珠海分校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
『伍』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的歷史沿革
2000年10月24日,北京師范大學與珠海市政府簽署了合作建設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的協議。
2001年12月16日,北京師范大學在珠海市舉行了珠海校園暨教育園區奠基儀式,珠海園區第一期建設投資2.8億元,由北京師范大學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籌措。12月16日被定為校慶日。
2001年12月17日,廣東省教育廳下達《關於同意北京師范大學在珠海設立園區的意見函》批准北師大在珠海設立教育園區。
2002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出文件,批准北京師范大學在珠海設立珠海教育園區,並將珠海教育園區定性為「高等教育綜合性教育改革試驗園區」。
2002年4月,國家編制委員會特批准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編制名為「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全國重點大學)。
2002年10月18日,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正式開學。
2003年3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原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支持北師大在珠海辦學。
2003年,北京師范大學向教育部發出《北京師范大學關於將「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更名為「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的請示》。
2003年7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出文件,批復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更名為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二級學院)。此舉引發了學生大規模遊行抗議。
2003年9月28日,教育部復函北師大,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作為特殊情況,同意珠海分校02、03級學生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者,頒發類似北京師范大學校畢業證書、學位證,內芯註明在珠海校區學習。
2004年3月,教育部公布03年批准新專業名單,特別批准北京師范大學試辦特許經營管理專業、物流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專業三個專業,實際由珠海分校舉辦。
2004年,珠海分校開始以分校名義面向全國單獨招生,並堅持在第二批本科以上批次招生,並因此而不在湖北、湖南等省份招生。
2004年6月30日,教育部部長周濟視察分校,對珠海分校堅持在第二批本科以上批次的招生政策予以肯定。
2004年7月,廣東省教育廳【粵教外(2004)84號】文件批復,批准珠海分校校接受外國留學生,至此珠海分校擁有招收外國留學生資格,並面向海外招生。
2004年10月22日珠海分校與深圳眾望投資有限公司簽署了合作辦學協議,雙方商定在廣東省惠州市合作創辦「北師大珠海分校惠州附屬學校」,開展基礎教育合作(包括學前教育、小學和中學)。
2004年12月6日,中共北京師范大學委員會下發《中共北京師范大學委員會關於成立珠海分校黨委的決定》,中國共產黨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委員會正式成立。同時,撤銷「中國共產黨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臨時黨委」。
2005年1月4日下午,珠海分校董事會成立暨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在校本部英東學術會堂三層小會議室舉行。董事會為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最高決策機構,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試實行校董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許嘉璐擔任董事會名譽董事長,北師大原黨委書記陳文博為校董事會董事長。
2006年,珠海市委、市政府決定全額出資1.3億元,按照省一級高中標准建一所高水平、在省內具有競爭力和示範性的公辦高中。附屬高中由市教育局直接領導,北師大珠海分校實行全面管理。附屬高中最終定名「北京師范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
2006年6月20日,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首屆畢業生畢業,走出校園。北師大校友總會會長、北師大原黨委書記陳文博寫信寄語祝賀。註:珠海分校畢業生被視為北師大的會員納入北師大校友會體系。
2007年9月17日,北師大珠海分校附屬外國語學校開工奠基,北師大珠海分校附屬外國語學校是珠海市「十一五」規劃項目,總投資1.2億元,規劃在校生4000人,為12年制寄宿學校。
2008年6月,珠海市委書記甘霖對北師大珠海分校作出重要批示,將北師大珠海分校辦學定位為「公益性、開放式、國際化、高水準」,支持北師大珠海分校建設高水平有特色的國際性一流大學。
2008年10月,北京師范大學黨委經商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由主辦方北京師范大學和珠海市人民政府聯合成立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領導小組,取代分校董事會領導珠海分校工作。至此,分校董事會完成了歷史使命解散,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概念被再次提起。
2008年11月19日,北京師范大學校本部發出文件,決定在北師大珠海教育園區成立北京師范大學珠海研究院。
2008年12月16日,北京師范大學珠海研究院揭牌儀式在北師大珠海分校國際交流中心報告廳舉行。儀式後與多家單位簽署合作協議,標志著北京師范大學珠海研究院的工作正式啟動,並開始實質性運作,象徵北師大在南粵的二次創業的開始。並納入珠海教育園區,定性為北師大珠海教育園區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8年12月17日下午,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召開行政會議指出北師大珠海教育園區將計劃再設立北師大珠海研究生培養基地(即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北師大國家大學科技園珠海分園,按照四位一體(分校、研究院、研究生院、科技園)的發展規劃進行發展。
2009年3月25日,國家高新區、珠海林業局與北師大珠海分校共建「森林式大學」工程項目正式啟動。「森林式大學」工程是珠海市全民綠化運動森林建設系列項目之一,項目計劃在5至8年內,將珠海北師大建設成一個人與自然和諧、生態環境優美、富有南國地域風情、文化特色鮮明的森林大學。
2011年11月11日,為抗議珠海市未經環評聽證與公示,將在珠海分校校名石廣場與粵華苑學生生活區之間建設金琴高速高架橋,萬名學生在校名石廣場舉行了大規模的簽名抗議活動,此舉引起全國媒體關注,高架橋方案受輿論壓力暫時擱淺。
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迎來建校10周年紀念日,同日北京師范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落戶珠海分校,學校舉行了建校10周年慶祝活動,全面總結和廣泛宣傳了珠海分校10年的辦學成就,促進珠海分校各項事業大發展。
2013年7月1日,聯合國學術影響力項目證書頒發暨揭牌儀式就在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國際交流中心舉行,北師大珠海分校獲批准為「聯合國學術影響力成員」。
2013年11月30日,肇慶市人民政府與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合作創辦了北京師范大學(珠海)肇慶附屬學校。該校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全面實施管理,是北京師范大學基礎教育改革創新實驗基地。
2014年4月25日,廣東省教育廳公布自2015年起,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所有專業在廣東省的招生錄取批次調整為二批本科A類,且不分區域全省招生。

『陸』 我兒子想考研,打算報北師大珠海分校。我了解一下是211工程嗎
北師大珠海分校是二本大學,是沒有研究生試點的,你想報的應該是北師大珠海校區
『柒』 北師大珠海分校和北師大珠海校區是同一所學校嗎
北師大珠海分校是民辦性質的獨立學院,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終止辦學。北師大珠海校區是公辦性質的985大學異地校區。兩個學校辦學性質,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完全不一樣。注意識別,防止混淆。
『捌』 2014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到
一本通知早就已經發了,應該早就收到了。二本通知絕大部分也都已經發了,也應該收到了,最遲本月8日收到。三本要到本月10日左右收到。專科更晚,可能要到15日以後才能收到。
請注意,到了這個階段,要防止假入學通知書(錄取通知書),正規通知書要蓋有兩個印章:所在省市區招生辦公室的印章和錄取你的學校的印章(不是院系的印章,如北京大學文學院錄取你了,錄取通知書上蓋的不是北京大學文學院的章,而是北京大學的章)。否則,這個通知書基本上就是假的!!!
『玖』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和北師大珠海分校有什麼區別
一、主體不同
1、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指由教育部於2019年4月批准設立的屬於北京師范大學直屬直管的異地校區。
2、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是一所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由北京師范大學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舉辦、進行本科層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二、位置不同
1、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校園位於中國廣東省珠海市的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內。

三、發展不同
1、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珠海校區是北師大「一體兩翼」發展戰略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按照與北京校本部同水平、同標准辦學,立足粵港澳大灣區,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服務廣東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2、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從2019年起逐年調減招生計劃,於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終止辦學。
四、辦學性質和層次不同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是公辦985大學的異地校區。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是民辦性質的獨立學院,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終止辦學,沒有研究生招生資格。
以上資料參考:網路-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
網路-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拾』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和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是同一所學校嗎
你好,這兩所大學是同一所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