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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大學招生

發布時間: 2022-08-25 19:53:43

㈠ 重慶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試工作相關文件,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學校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校名為重慶大學,英文名稱為ChongqingUniversity。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為國有公辦、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綜合性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學校共有A、B、C、虎溪四個校區,A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B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沙北街83號,C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渝碚路131號,虎溪校區位於重慶市高新區大學城南路55號。
第四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重慶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教學工作副校長、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副組長,本科生院、學工部、招生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主任,委員由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條重慶大學招生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監察專員任組長,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對學校本科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本科招生工作中關於違規違紀行為的信訪、投訴和申訴。
第九條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招生類別和計劃
第十條學校2022年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文理科(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及高考改革省份的綜合改革)、強基計劃、藝術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體育教育、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港澳台僑聯招、台灣學測生、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
第十一條除少數按專業招生的專業外,學校全面實施大類招生、大類培養、大類管理。新生入學後在相應的專業(類)進行大類培養,大類培養結束後根據大類分流原則,結合學生意願和專業計劃分流到具體的專業繼續學習。
第十二條學校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的原則,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學校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在各省的錄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三條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和學校預留計劃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五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學校在調檔和安排專業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學校在錄取和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數點部分,下同)為依據。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等招生項目。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
(一)錄取時,第一批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願順序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不設專業級差,專業志願靠前者優先安排專業;專業志願也相同者,按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排序優先安排;相關科目成績仍相同時,則與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商議同意後調整專業計劃錄取。
非第一批投檔(或順序志願的非第一志願)進檔的考生,依據本條上述規定,在未錄滿專業中進行專業安排。
(二)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其中:
1.按專業組投檔的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廣東、福建、江蘇、湖南、湖北等省市的考生只能在同一個院校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2.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屬於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錄取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若考生沒有填報該專業志願,將不會被調劑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該兩專業錄取的學生入校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專業(類)學習。
(三)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廣東、福建、江蘇、湖南、湖北、河北、遼寧、重慶)考生的選考科目應符合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類)選科要求,學校錄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台灣學測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相應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2022年藝術類各專業不組織校考,認可各省相應類別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為專業成績,報考我校相關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高考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的相應類別專業省級統考(或聯考),並取得統考本科合格證。具體報名條件、錄取原則等詳見《重慶大學202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普通學生體檢標准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外國語言文學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師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二十一條建築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臨床醫學學制為五年,其他專業(類)學制四年。
第五章入學及復查復測
第二十二條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入學報到期間,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強基計劃等特殊類型錄取的新生,須參加專業或特長復測,復測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復查報考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在校期間,一經發現並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六章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第二十六條學校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學費採取預收制,年終按照專業學費和選修學分學費結算。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按統一標准收取學費,學費標准預定為:各專業(類)4500-6875元/年之間,待專業分流確定後,再按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另外:設計學類、繪畫專業11500元/年;舞蹈表演專業13225元/年;音樂表演、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15000元/年;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五年平均53000元/年,第五年在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學習期間,按辛辛那提大學標准繳納學費。
第二十七條住宿費:學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八條學校實行助學金、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及助學金。
第七章招生紀律
第二十九條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徇私舞弊行為。
第三十條學校招生工作自覺接受各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機關、考生及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三十一條招生工作人員在報名、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出現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在陽光高考平台和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三條特別申明,學校未委託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考試、招生、錄取、培訓等相關工作。
第三十四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咨詢人員的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招生章程即時廢止。若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聯系方式:
重慶大學主頁
http://www.cqu.e.cn
重慶大學微信公眾號
cqdx19291012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haosheng.cqu.e.cn/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箱
[email protected]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
CQU_Admission1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
023-65102371
重慶大學招生監督電話與郵箱
023-65106714
[email protected](僅限投訴舉報)

㈡ 2022年第一次招生的大學

2022年有7所首次招生的本科院校,他們分別是坐落在浙江杭州的西湖大學、中法航空大學,廣東廣州的廣州交通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廣州校區,山東青島的康復大學、廣東深圳的深圳海洋大學、河南南陽的張仲景國醫大學。

值得一提的是中法航空大學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與法國國立民航大學合作建立的,目標是打造成為擁有新機制的國際化航空大學,專門為培養頂尖航空領域人才而建立。

張仲景國醫大學的前身曾有過招生經歷,不過當時的辦學層次是專科,後來在高等教育改革中,並入了南陽理工學院,並成為二級學院。不過這次招生是以本科大學的身份進行的。

西湖大學(Westlake University)

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社會力量舉辦、國家重點支持的新型高等學校,前身為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於2018年2月14日正式獲教育部批准設立,按照高起點、小而精、研究型的辦學定位,致力於集聚一流師資、打造一流學科、培育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

學校選址在浙江省杭州市,這是由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學校,但是有了國家的重點支持,再加上學校將借用的國外的辦學理念,學生們考上這個學校肯定也不吃虧,曾任清華大學副校長的施一公是創辦人,所以在教書育人這一方面,家長們也是不用擔心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西湖大學

㈢ 什麼是高校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依據我國相關教育法規和教育部要求制訂的,是高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教育部明確指出:「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准確、表述規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後方能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招生章程包含內容:

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錄取規則(如有無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准,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招生章程查詢途徑:

招生章程作為高校向社會公布的規范性文件,必須公示。根據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規定時間內(一般在每年4月)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經高校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向社會公示。

此外,考生還可以從本省招辦下發的材料中查看招生章程,或登錄各高校的官方網站查看。

㈣ 東北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東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東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東北大學,國標代碼為10145。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為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辦學層次為本科及以上。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進入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行列。東北大學在遼寧省沈陽市設有南湖、渾南等校區,在河北省秦皇島市設有秦皇島分校。
第三條東北大學本科招生採用東北大學(校本部)(10145)(以下簡稱「校本部」)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以下簡稱「秦皇島分校」)兩個招生代碼,分別填報,分別錄取。校本部錄取的新生在遼寧省沈陽市就讀,南湖校區地址為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渾南校區地址為沈陽市渾南區創新路195號。秦皇島分校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島市就讀,地址為河北省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泰山路143號。
第四條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東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問題,統籌決策招生重大事項,監督招生活動,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地區)招生組,負責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咨詢和生源組織工作,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六條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各專業(類)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東北大學將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八條東北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錄取、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等考生)、保送生、華僑及港澳台地區學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生等。秦皇島分校不承擔特殊類型招生任務。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調檔比例。東北大學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到校考生,在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根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第十條體檢要求。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藝術類招生體檢要求詳見招生簡章。
第十一條加分政策。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6、47、48條有關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優先順序。在已調檔考生中,如投檔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關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四條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徵集志願(二志願)。當平行志願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調取徵集志願(順序志願投檔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對徵集志願(非第一志願)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的省(區、市)錄取。
第十六條校本部計算機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原則上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錄取到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校後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十七條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大類,錄取時不分具體專業,入校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部分專業教學時對外語語種有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建議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法語的考生報考。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經濟管理試驗班(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理科試驗班(含化學、應用化學)、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自動化類(含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電子科學與技術、工業智能)、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生物工程類(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葯)、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人工智慧、智能醫學工程、機器人工程、環境工程、采礦工程(創新實驗班)、智能采礦工程專業入學後部分課程採用英文教材和英語授課,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即進檔後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考生,再依次錄取其他專業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藝術類專業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辦法見《東北大學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在投檔考生中按照錄取基準分從高到低錄取,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專業測試成績,錄取基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則參照第十三條規定的優先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定向就業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生等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在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分別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按照屬地化原則,校本部按遼寧省發改委核定和教育廳備案的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年按學年制收費標准預收,實際結算時多退少補。校本部大部分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5760—6240元/年;藝術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12000元/年;軟體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45000元/年,第四年達到赴英國鄧迪大學學習要求的學生,學費標准按照英國鄧迪大學學費標准由鄧迪大學收取,同時東北大學收取學籍注冊費4500元/年;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30000元/年,國外學費(含注冊費)標准4148歐元/年。住宿費標准為700—1200元/年。學分制收費具體情況參照學校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實際收取學費以遼寧省教育廳備案的「學費標准」為准。
第二十四條學校構建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三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綠色通道、愛心物資、社會獎(助)學金多種資助形式並存的綠色物質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同時注重精神引領與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長成才計劃,全面促進學生成長成才。
第二十五條秦皇島分校在招生中的相關要求、收費標准、大類招生及專業分流等詳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本科招生實施辦法》。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是東北大學與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應用統計學三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招生,原則上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學生進校後應當在錄取專業完成學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費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條東北大學校本部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24-83687392,傳真為024-23891272,電子郵件為[email protected],東北大學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e.cn。秦皇島分校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335-8051798,傳真為0335-8051799,秦皇島分校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q.e.cn。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校三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審查,凡復查不合格者,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有關實施細則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國家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申訴監督電話:招生辦公室電話為024-8368739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電話為024-83687318。

㈤ 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優質高校而出台的一項優惠政策,面向農村和原貧困地區招收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經教育部同意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高校,錄取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按照教育部規定,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考生資格審核

專項計劃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各省(區、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系統信息,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建立省、市、縣三級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准確。

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不再區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省(區、市),要根據本地推進城鎮化進程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確定本省(區、市)農村的區域范圍,並據此進行考生戶籍資格審核,配合有關高校進行資格復查。城鄉區域劃分標准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有關標准。

㈥ 教育部公布2021高考時間,高校考試招生改革有哪些變化

第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要求有較大的變化;第二,加強評卷工作人員管理;第三,各省級招辦規范做好高考成績發布工作;第四,高校特殊類型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需報省級教育廳行政部門核定;解除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前各級招生辦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有關高校的禁令。

㈦ 教育部發布高校招生工作通知,高考時間恢復,還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教育部發布了高校的招生工作通知,高考的時間恢復,讓我們很多的人覺得開心的同時,其實也有很多的高考學子還是一個十分多的失望的。不過竟然能夠恢復高考時間,就說明我們現在疫情已經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教育部發布的這些招生的工作通知,讓我們很多的人都覺得特別的欣慰,因為畢竟疫情伴隨著我們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但目前很多的人對於疫情還是十分擔心的。

所以這件事我們很多的人關注的,其實除了教育,我們還有很多的人關注的,一方面就是關於餐飲在疫情發生期間,餐飲行業受到了非常大的重機,而且也有很多的餐飲行業因為承受不住壓力而導致關門,所以在疫情期間,我們要做到的就是要保證自己的生活水平。

㈧ 大學招生歸中央教育部那個部門管理,另外中央教育部直屬大學招生歸中央教育部那個部門管~

教育部招生司~!

㈨ 2024年高校招生選科要求

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編報了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經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後,由教育部匯總分發至各省,現予以公布,並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由各普通高校依據教育部2021年新修訂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對學生學習基礎的要求自主確定。選考科目要求分為4類:1科、2科、3科或不提。選擇1科的專業,表示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選擇2科或3科的專業,表示考生必須同時選考規定的2科或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可選考任意3科。
2.根據教育部規定,本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從2024年高考招生開始適用。如無重大調整變化,不再每年組織編報。
3.各普通高校在我省實際招生的專業(類)及招生人數安排以當年實際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本次公布的院校、專業(類),有部分不會在我省安排招生計劃。
4.公布數據分為本科層次、高職(專科)層次兩部分,兩部分均按地域、院校國標碼順序編排。其中地域按照華北、華東、華南、西南、西北、軍隊院校依次編排。

㈩ 高考人數超千萬201教育部大學招生人數是多少

1、目前還沒有公布2019年高考准確的招生人數,不過目前按照教育部要求,各版省份高職專科院校權都在擴招,擴招人數為100萬,最後的錄取率肯定會增加的。
2、雖然據統計2019年高考報名人數已經超過一千萬,但實際上比去年增加只有25萬左右。由於招生計劃擴照約100萬,報名人數增量約為25萬,今年的高考錄取率應該要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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