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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學招生

發布時間: 2022-08-27 15:45:04

『壹』 河海大學馬院2022年招生人數

河海大學每年在每個地方的招生人數不同,具體看所在地方。
河海大學每年按往年的招生比例,每個專業的招生人數同時也會受當年分數線的影響。和其他招生地區政策的影響。
河海大學有常州校區南京校區和江寧校區招生人數也不同。所招專業也有所不同,分數線過了招生線才可以報考河海大學。

『貳』 河海大學博士研究生2023年要在什麼時候報名

一般在12月份,具體日期看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
河海大學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是為了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攻讀博士學位的標准學制為 4 年(直博生為 5 年),學習年限最短不少於 3 年(直博生為 4 年),最長不超過 8年。學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的規定收取學費,學費標准為 1.0 萬元_年。學校建立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等多元獎助體系,實行動態管理。具體評定按河海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執行。

『叄』 河海大學2022圖書情報專碩招生人數

河海大學2022年研究生學碩名額144和專碩招生人數148。
今年報考個別學校的錄取分數
四川省
官方報道:今年四川考研報名人數再創新高,據統計,網上有效報名人數為26.5萬人,較去年增加4萬餘人,增幅為22%。
四川省圖情院校:四川大學(985)
四川大學圖書情報專業碩士隸屬於公共管理學院,該學院成立於2001年6月,是四川大學為實現不同學科門類交叉,優勢互補而組建的新型學院。

『肆』 2022河海大學研究生錄取時間

2022河海大學研究生錄取時間大約在四月中下旬。
各學院(學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報考志願情況和考生的初試與復試成績,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提出各專業建議錄取名單。對於錄取的最後一名,如果出現多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由所在學院(學部、系)再次組織復試。
河海大學(Hohai University),簡稱「河海(HHU)」,是以水利為特色,工科為優勢,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教育部直屬,教育部、水利部、國家海洋局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的單位,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以及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入選國家「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級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
河海大學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15年創建於南京的「河海工程專門學校」,是中國第一所培養水利人才的高等學府。1924年與國立東南大學工科合並成立河海工科大學,1927年並入國立第四中山大學,後更名為國立中央大學、南京大學。1952年南京大學水利系、交通大學水利系、同濟大學土木系水利組、浙江大學土木系水利組以及華東水利專科學校合並成立「華東水利學院」。1960年被中共中央認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85年恢復傳統校名「河海大學」。

『伍』 河海大學常州校區有第二批次招生嗎

沒有。
河海大學常州校區的四個學院中的專業均沒有學院招收第二批的學生。
根據2018年3月校區官網簡介,河海大學常州校區位於常州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與常州市行政中心毗鄰,佔地436畝;設有機電工程學院、物聯網工程學院、企業管理學院和基礎學部

『陸』 河海大學2022高考錄取江蘇投檔線

河海大學2022年在江蘇招生投檔線,(歷史等科目類)569,(物理等科目類)571。依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22年普通類本科批次平行志願投檔線」。

『柒』 河海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河海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擁有百餘年辦學歷史,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國家「雙一流」學科建設以及經國家批准設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

學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設有西康路校區、江寧校區和常州校區。學校住所地為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江寧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常州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常州市晉陵北路200號。學校網址是http://www.hhu.e.cn。

第三條本科專業標准學制4年。學生根據錄取專業分別在西康路校區、常州校區、江寧校區就讀。學業合格者頒發河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符合規定條件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者可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本科生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含藝術專業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國家專項計劃考生、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等),華僑港澳台學生及中學保送生。

第五條學校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為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處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年度招生總計劃及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

(二)審核學校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各種特殊類型招生政策;

(三)審議學校招生宣傳的總體方案;

(四)定期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形勢,提出指導性意見;

(五)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2020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210名,招生專業62個。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省(區、市)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計劃為准。

第十條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編制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願省份已進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超出計劃部分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調檔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學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對填報河海大學志願且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擇優錄取。如投放計劃未完成,剩餘計劃公開徵集,徵集仍未完成的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對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院校志願採用「志願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第一志願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河海大學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三條我校專業排序分採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投檔分,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科類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順序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各省(區、市)如遇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以語數總分、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對江蘇進檔考生採取「等級級差法」確定排序總分(選測科目等級級差設置加分標准為:物理或歷史A+=3分、A=1分,另一門A+=1分)。

第十四條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項目。學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錄取規則前提下,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五條凡獲得學校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保送生認定資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2020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辦藝術類招生政策和學校有關招生章程錄取。

第十七條大禹學院以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工程力學(大禹徐芝綸班)兩個專業進行招生。學生本科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養要求者可推薦免試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水利類(大禹強化班)學生入校後按大類培養,在第三學期結束後進行專業選擇,主要有: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2個專業按數學類招生。學生入校後按大類培養,一年後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學校和英國阿伯瑞斯特維斯大學(Aberystwyth University)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區、市)招收環境科學專業學生。

河海里爾學院為學校和法國里爾大學(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面向北京、河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貴州、陝西等省(區、市)招收土木工程和機械工程專業學生。

第十九條學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國家專項計劃,按照國家專項計劃招生政策錄取。

第二十條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只招收英語或法語語種考生,其他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一條錄取考生無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別限制。

第二十二條各招生專業對身體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並報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試機構,做出進一步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提供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和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區、市)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五條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第二十六條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及以上(不指定具體科目),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其他招生類型等級要求參見學校江蘇錄取辦法。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准收費標准,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專業收費),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環境科學專業學費每生每年26400元,河海里爾學院的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每生每年58000元。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江寧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區住宿費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購買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關費用自理。如遇收費標准調整,按調整後標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設有20餘項學生獎學金,獎學金覆蓋面達50%,其中單項獎學金最高額度為8000元/年。

學校建立了「獎、貸、助、勤、免、補、減、償」八位一體的資助政策體系,構建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的聯動助學體系,扎實做好精準資助和發展型資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優秀學子奮發成才。

第二十九條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 話:025-58099483(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傳 真:025-58099489(南京)、0519-85106013(常州)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w.hhu.e.cn

監督及申訴電話:025-83786255

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河海大學。

『捌』 河海大學今年招生辦電話號碼是多少

河海大學今年招生辦電話號碼是:025-58099483、58099489。

河海大學今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不少專於學校本科招屬生規模的2%。選拔程序:

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校將組織專家對其報名材料進行綜合審核。本著「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確定入選考生,並於5月底前在校招生信息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同時,校將根據各省考生報名情況,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並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校志願,如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考生生源地河海大學模擬投檔線下30分(含)之內(江蘇考生為20分(含)以內),且高於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校招生章程中的規定確定錄取專業。

『玖』 2022年河海大學MBA報名人數

總:250-330人
河海大學2019年MBA招生情況:招生人數:總:250-330人。學費:16.7萬(在職班2年半)。分數線:總分160,綜合82,英語41.(注意是同時滿足三條線)

『拾』 河海大學自主招生

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校自主考核與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人才選拔方式,推進中學深入開展素質教育,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經教育部批准,河海大學2011年繼續實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學校將緊密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切實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的拔尖人才。

一、招生對象

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高中畢業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A類:競賽獲獎學科特長類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或兩個不同學科三等獎者。

2、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各類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獎;或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某一學科專業領域有突出表現和培養潛能且獲得成果者(含專利、公開發表優秀論文等)。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經學校專家組認可的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高質量文學作品(除詩歌外),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優勝獎,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二等獎及以上者。

5、高中階段獲得省級或地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優

秀共青團員(幹部)等榮譽稱號者。

B類:重點中學綜合推優類

6、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中學推薦的學習成績優異且高中階段綜合成績排名位於年級前10%(河海大學優質生源基地中學可放寬至前15%),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

二、招生人數

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1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申請程序

1、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的考生,採取「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

申請者必須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cn/zsw),進入河海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新用戶須首先注冊,注冊成功後,在自主選拔錄取報名頁面中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並牢記報名號及密碼,以便隨時查詢錄取狀態。

考生網報成功後系統將自動生成「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請下載並用A4紙列印,交由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照片須蓋騎縫章)。

網上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6日17:00,報名系統到時自動關閉。

3、申請材料

①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②高中階段課程成績、

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該材料

須由中學負責提供並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③身份證(無身份證使用戶口簿)復印件;④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的材料;⑤個人自薦報告,須由本人用藍黑或黑色水筆手寫,字數在1000字以內。

無論考生被我校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4、郵寄地址

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郵編:211100

截止時間:2010年12月31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用特快專遞郵寄,並請在信封正面註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字樣。

學校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後將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請注意查詢。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

報名截止後,河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專家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2011年 1月7日前我校將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在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

2、信息確認

務請考生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相關測試信息並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我校自主選拔測試資格。

3、自主選拔測試內容

(1)特色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學科特長與創新能力。分為數學組、物理組、化學組、信息組、文學組、英語組、管理綜合組以及實踐創新組。僅限符合A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參加。學校將根據考生獲獎的學科或特長指定其到相對應的學科組進行測試。

(2)綜合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高中階段的文化基礎,對知識的靈活運用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其中,

A類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

B類考生考試科目為:

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文綜;理工類:語文、數學、英語、理綜

同時,學校還將對考生進行心理素質測試,測試結果作為學校認定的參考。

4、測試時間

2011年2月18日報到,2月19日測試(測試日程安排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5、測試地點

南京市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校本部

6、資格認定

在自主選拔測試中,特色測試和綜合測試按7:3折算成總成績為A類考生最終測試成績;綜合測試為B類考生最終測試成績。資格認定採取「分開排序,分級評定,擇優選拔」的原則。對於A類考生,學校按不同的學科組分別進行排序和認定;對於B類考生,學校按文史類、理工類分別進行排序和認定。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評定優秀、合格兩個等級。

7、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招生認定名單經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將在規定時間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並在考生所在中學公示,接受學校和社會監督。如有被舉報者,經核查屬實,確系弄虛作假,學校將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

8、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招生認定資格,並將名單上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辦公室備案。同時,向考生寄送《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通知書》,學校按照通知書上有關內容進行錄取。

五、錄取政策

凡獲得河海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江蘇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為2B及以上,下同)達到我校優錄條件,其第一志願(或平行志願A志願)報考河海大學,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考生所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專業志願須填滿,不得重復)且專業服從調劑:

1、測試成績優秀者

高考成績只要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並滿足其所填的專業志願之一。若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學校將滿足其所填的第一個專業志願。

2、測試成績合格者

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下20分(江蘇考生為10分)以內,

且不低於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並給其加10分(江蘇考生為5分)參加專業排序。若江蘇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為兩個A+,其高考成績只要達到省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

3、對於學科專業或實踐創新表現突出的少數特別優秀的入選考生,經專家組推薦和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考生高考成績只要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

六、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七、自主選拔錄取的聯系方法

1、聯系部門及電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傳真)

2、監督部門及電話:河海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

025-83786240,83786276

八、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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