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分省招生計劃
Ⅰ 天津大學每個省的提檔比例是
天津大學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地區,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地區,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錄取時,天津大學將根據各省(區、市)生源狀況和預留計劃情況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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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天津大學今年錄取分為多少
你是哪個省的?
各省不同。
如天津市考生,根據2009年-2014年的分數變化,
預測專2015年文科屬630分-650分,理科610分-635分。
文科:
2009年599
2010年603
2011年611
2012年649
2013年630
2014年640
理科:
2009年584
2010年595
2011年617
2012年630
2013年612
2014年612
Ⅲ 天津大學天津大學在各省的提檔比例是多少
天津復大學根據在各省(區制、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於實行非平行志願的地區,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地區,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錄取時,天津大學將根據各省(區、市)生源狀況和預留計劃情況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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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關於天津大學自主招生
天津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創新項目)等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含)以上;
(二)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高中組全國決賽特等獎;
(三) 高中階段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四) 在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方面有突出才能或極大潛力(要求自附詳細材料說明)。
Ⅳ 天津大學有臨床醫學專業嗎
天津大學目前有臨床醫學專業招生。
天津大學醫學部2019年新生迎來第一批臨床醫學專內業本科生。
如果你容想報考天津大學臨床醫學專業,可以查詢查詢高考當年天津大學的招生計劃,看看醫學部有沒有安排臨床醫學專業在你的省份招生。只有安排了招生計劃才能夠報考。
Ⅵ 天津醫科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證學校依法招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天津醫科大學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醫科大學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情況:
天津醫科大學的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於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後原國家政務院批准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著名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彝教授為首任校長。1994年6月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正式組建成立天津醫科大學。1996年12月成為天津市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市屬院校,2015年10月成為天津市人民政府、國家衛生計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天津醫科大學積極投身於我國醫學高等教育事業,是國家最早批准試辦八年制的2所醫學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學校目前有氣象台路與廣東路2個校區和7所大學醫院。現有本科專業22個,設有19個學院(系),1個教學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291人,其中本科生5327人,碩士生3292人,博士生655人,學歷留學生1017人。
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天津市級教學團隊18個,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天津市級教學名師27人,國家級精品課程7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5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國家級雙語示範課程3門,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國家級大學生課外創新實踐基地2個,國家臨床教學培訓示範中心2個,國家虛擬模擬實驗教學項目1個。2002年和2008年,學校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和七年制高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2、2013和2014年分別通過教育部護理學專業、口腔醫學專業認證和臨床醫學專業認證。2017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2009年以來,學校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2項,二等獎15項。2019年度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醫學影像技術和護理學)。學校於1997年正式成立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部門國際醫學院,留學生生源來自95個國家,留學生教育規模與質量居全國醫學院校前列,現有國家級來華留學生英語授課品牌課程8門,天津市來華留學生英語授課品牌課程25門,「來華留學生臨床醫學專業全英文教學與質量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實踐」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學校被教育部認定為首個來華英語師資培訓中心(醫學)。
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0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7個。博士後流動站6個。博士生導師369人,碩士生導師1100人。
現有國家重點學科5個,天津市重點學科18個;天津市一流學科4個,天津市特色學科(群)4個;6個學科領域進入全球基本科學指標資料庫(ESI)學科排名前1%;省部級重點實驗室23個,研究所15個,天津醫學表觀遺傳學協同創新中心獲批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十五」以來,學校共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3817項,獲省部級及其以上科技獎勵323項,其中國家級科技獎勵10項、省部級一等獎29項。2016年學校獲批科技部「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
學校大學醫院有13個專科為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腫瘤醫院是全國首批國家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總醫院獲批天津市神經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腫瘤醫院獲批天津市惡性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學校有7所直屬醫院、19所非直屬臨床學院。
學校先後與24個國家和地區的96所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在醫學和生物醫葯領域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聘請159位世界知名醫學專家、教授擔任學校各學科的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成立了「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推動學校國際化發展。
學校以醫學科學為核心,以生命科學為依託。學校堅持教育教學為立校之本,科學研究為強校之路,努力培養高素質醫學人才,產出高水平醫學研究成果,提供高質量醫療服務,培育並傳承有特色的大學文化,為建設高水平研究型醫科大學而不懈地努力奮斗。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察辦公室常務機構設在監察處,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六條 學校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質量和社會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招生計劃,面向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2020年分省分專業本科招生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同時我校還將通過媒體及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在總計劃內可對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七條 收費標准
我校學費和住宿費標准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津發改價費〔2013〕1220號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專業學費標准為:醫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800元;工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各專業所屬學科門類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5+3」一體化專業學費標准為:第1-5學年(本科階段)按照醫學類每生每學年5800元收費;第6-8學年(研究生階段)按照轉入研究生階段當年研究生學費標准收費。
如遇國家和天津市調整收費標准,我校按照新規定執行。
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標准為:4-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願錄取執行所在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相關政策。分為順序志願、平行志願和綜合改革三種錄取規則。
按照順序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志願優先、按志願順序依次投檔」為原則,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報考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依次類推,院校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按照平行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高校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高校。
綜合改革志願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條 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個以上專業的錄取條件時,則錄取到序號在前的專業;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的錄取條件,則直接錄取到該專業;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一、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必測科目為4C及以上,技術合格。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高考錄取時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二、對於天津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高考錄取時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等級性考試3門科目中最高成績、次高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再相同時,依次按照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三、對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原則執行。
四、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北京、山東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臨床醫學(「5+3」一體化)、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口腔醫學(「5+3」一體化)專業,在全國所有省市錄取時均不考慮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體檢標准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醫學類各專業、生物醫學工程專業色盲、色弱考生不予錄取。各專業所屬學科門類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按照《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學校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護理學專業有性別限制,具體見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學校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因患疾病、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等正當理由可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為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可保留入學資格1年。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新生,向學校提供應征參軍證明,由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可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後2年。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學校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管理,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介紹、獎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天津醫科大學2020年招生簡章》。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資助優秀生源。學校依據國家政策、辦學條件和資源,一年級學生有轉專業政策,詳見當年招生簡章細則及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
第二十一條 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學、康復治療學四個專業按照醫學技術類(大類)招生;臨床葯學、葯學、葯物制劑專業按照葯學類(大類)招生。第一學年末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智能醫學工程專業與天津大學聯合培養。
預防醫學專業學生經選拔可進入本碩連讀學習。在學期間依據學業成績實行滾動淘汰機制。
第二十二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我校在高考改革省市招生專業(類)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示為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及承諾。
第二十八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網址:http://www.tmu.e.cn/bkzs/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期間咨詢電話:022-83336711
郵編: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Ⅶ 天津大學強基計劃入圍分數線2021
天津大學強基計劃入圍分數線2021如下

生物科學專業
天津大學生物科學專業入選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依託生物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所在學科領域(生物與生物化學)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形成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學位的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
生物科學專業強基計劃學生進行單獨編班,實施全員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培養。啟用全新的人才培養方案,採用本博貫通培養(3+5),實行多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優化培養環節,縮短本科-博士培養年限。發揮學校新工科建設領軍高校優勢,加強生物科學與工科、理科、醫科、人工智慧的深度融合,為學生個性化發展提供多種路徑與選擇。
工程力學專業
工程力學專業是天津大學首個入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的專業,2019年入選首批國家「雙萬計劃」,獲批「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單位。旨在培養具有扎實數、力基礎和創新思維方式、掌握工程分析方法和先進實驗手段、精通工程科學理論,具有國際競爭力,達到行業領域新需求的復合型、多面型創新領軍人才。
工程力學專業強基計劃學生專業實行小班授課,本碩博銜接,「書院導師+學術導師」個性化培養,以「力學+」為載體,實行多模塊主/輔修制,鼓勵學生選修交叉學科方向,增強創新能力。超萬平米力學國家級實驗示範中心、共享基礎實驗室與未來科學實驗室(結構基因、人工智慧、虛仿技術、深度挖掘、未來材料等)全部對強基計劃學生開放,激發學生創造性思維,為拔尖人才培養提供重要的創新實踐平台。
Ⅷ 天大,202信息與通信工程專業錄取多少人
2021年本市計劃92人。
2021年天津大學招生計劃已經公布,天津市各專業招生人數,這是填報志願時非常重要的參考數據,以學校官方公布為准。天津大學前身為北洋大學,是我國近代高等教育史上建校最早的高等學府。天大品格天津大學前身為北洋大學,是我國近代高等教育史上建校最早的高等學校。
Ⅸ 天津大學在河北高考錄取分數線2021
2021天津大學在河北高考錄取分數線是631分。
天津大學(Tianjin University),簡稱 「天大」 ,坐落於天津市,是由教育部直屬的首批全國重點大學,副部級大學,是國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國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中國工程院和教育部10所工程教育改革試點高校之一。
學校擁有國家級精品課程42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範課程6門;國家級第一類特色專業建設點20個;國家級第二類特色專業建設點4個,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特色專業2個。

天津市重點學科:
教育學、數學、化學、力學、機械工程、光學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天津大學
Ⅹ 天津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天津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全面、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科目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為准。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對於以第一類條件報名的考生,高考成績還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高考滿分的75%。考生高考成績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我校提供的成績為准。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強基計劃招生計劃及范圍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總計劃150名。
在施行新高考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招收符合所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肅省招收理科考生。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看我校招生專業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計劃。
2.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重點投放優勢基礎學科相關專業。考生須選擇1個專業志願,且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一經確認志願,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報名截止後,網站報名信息均不予退回處理。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
招生專業
高考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色弱
色盲
數學與應用數學
物理
應用物理學
物理和化學
#
應用化學
物理和化學
#
#
生物科學
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
#
工程力學
物理
(1)標記「#」的專業表示不招收患有相關色覺異常(俗稱色盲、色弱)的考生;
(2)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准;
三、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5月10日-31日
確定入圍校考考生名單:7月26日前
校考時間:8月4日前,具體時間安排屆時參見報名系統及我校本科招生網通知。
錄取時間:8月5日前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強基計劃報名、入圍、校考、錄取等相關工作,我校將調整工作安排並及時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四、報名方式
考生可登錄天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學2020年志願表》(以下簡稱為《志願表》):考生在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並完成志願填報後,系統將自動生成志願表。請下載後列印,並按要求在《志願表》最後一欄簽名處由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確認,將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材料2:對於第二類考生,還須按要求上傳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掃描件。
注意事項:
(1)所有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可通過「非破格」和「破格」兩種方式申請進入我校強基計劃校考環節。第一類考生須通過「非破格」方式申請,第二類考生須通過「破格」方式申請。對於第二類考生,若後續經我校審核不符合「破格」進入我校強基計劃校考環節的條件時,自動轉為第一類考生,且所報專業不變,考生無需重復填寫專業志願;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如實填寫高考選考科目。如因高考選考科目填寫錯誤而影響入圍校考和最終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上述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不接收考生紙質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須保證信息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文字清晰,格式為jpeg、jpg、png;
(4)考生報名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應在我校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不得事後補報;
(5)請考生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志願」前務必仔細檢查材料完整性。一經確認,報名系統中所有信息不允許修改;
(6)若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責任由考生自負。
(7)我校強基計劃招生不收取報名費。
(8)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五、選拔程序
(一)報名考生均須參加2020年全國統一高考
(二)入圍校考辦法
對於第一類考生,將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據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區、市)強基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確定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單,額滿為止,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全部入圍。若部分招生專業入圍名額未滿,則從暫未入圍且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相關專業入圍名單,額滿為止,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全部入圍。
對於第二類考生,我校將組織審核並確定考生是否符合該類報名條件。若考生符合該類報名條件,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破格入圍我校考核環節。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是否入圍我校考核環節。
(三)高校考核
入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列印准考證,逾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我校考核以及後續錄取的資格。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准考證,按我校規定參加面試和體質測試,具體測試安排詳見准考證。考生按規定參加我校考核後,我校將按照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對考生開展錄退工作。未按規定參加我校考核者視為放棄後續錄取的資格。
1.面試:依據不同專業培養特色分別制定測試方案,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和綜合素質。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作為面試考核參考資料。綜合素質檔案以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我校提供為准。
3.體質測試:測試項目為身高體重指數(BMI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准。
註:考生需提前自行購買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間涵蓋來校測試全部時段(未購買者,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我校將考生高考成績、校考面試成績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00)×85%+(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我校將依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部分專業未錄取滿額,則從暫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同省份第一類考生中,依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在上述錄取過程中,對於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績、單科成績(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體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額滿為止。對於江蘇省考生,當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則按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三門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按體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及時公布錄取結果並公示錄取標准。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六、培養方案
天津大學秉承「興學強國」建校使命,面向國家戰略需求、人類未來發展、思想文化創新和基礎學科前沿,致力於培養能擔當民族復興大任、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 人才培養模式
面對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天津大學將在「一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等有效人才培養模式基礎上,依託「新工科」建設優勢,注重培養學生分析、推理、解決基礎科學問題,並將基礎研究轉化應用於實踐、解決重大實際問題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學實施以研究型項目為主線的人才培養模式,強化大師引領,由院士、教學名師等高層次師資引導學生科研實踐。實施本—碩—博銜接的培養體系,建立本碩博人才培養方案的聯動機制,科學設計不同階段的教學內容,實現本碩博縱向跨層次選課、橫向跨學科選課,本科階段培養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學生在學業導師指導下有效銜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學習與科研。實施與世界名校名所聯合培養,推動國內外雙向合作,引導拔尖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發展、融入國際一流學術群體,培養學生國際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擔為解決人類共同面臨挑戰而奮斗的使命。強化質量保障機制,建立全方位學生立體成長檔案、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在校生及畢業生跟蹤調查機制,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為學生提供全面的學習檔案和能力清單,以數據和事實描述學生特點、特長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學生的人生成長。
2.其他激勵機制
(1)按照天津大學優異生培養政策進行培養和管理,在保研比例、獎學金評選等方面予以傾斜;
(2)除國家和學校的獎學/助學金外,將設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額外獎勵/鼓勵強基班中的優秀學生;
(3)設立強基班學生科研見習基金,支持學生開展科學研究;
(4)設立專項經費支持和資助學生到國內外知名高校進行訪問學習。
七、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對於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八、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天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准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天津大學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十、本實施方案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准。若教育部2020年相關政策變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准。
十一、本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內雅觀路135號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行政服務中心(杏蓀樓)A116室
郵編:300354
招生咨詢電話:022-27405486
傳真: 022-274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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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天津大學招生辦
2020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