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醫葯大學富陽校區郵編
『壹』 浙江中醫葯大學的介紹
浙江中醫葯復大學是一所以中醫中制葯為主,醫理工管文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高校。是全國首批招收和培養中醫葯研究生、獲得港澳台地區招生權、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高等中醫葯院校,是浙江省屬高校中首批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國家重點學科的高校,也是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工作基地。學校前身是創辦於1953年6月的浙江省中醫進修學校,座落於歷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杭州市錢塘江南岸,佔地面積900畝,其中本部400畝,富春校區500畝,總建築面積逾47萬平方米,設有濱文校區和富春校區。1截至2015年9月,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3526人(含獨立學院),其中本科生11288人、碩士生1795人、博士生178人、學歷留學生265人。學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建立了從學士、碩士、博士到博士後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擁有附屬第一醫院(浙江省中醫院)、附屬第二醫院(浙江省新華醫院)、附屬第三醫院(浙江省中山醫院)3所直屬附屬醫院和20所非直屬附屬醫院。

『貳』 富陽有什麼大學
富陽的大學有:
一、浙江中醫葯大學
浙江中醫葯大學(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是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入選第二批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浙江中醫葯大學始創於1953年6月,時名為浙江省中醫進修學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醫學院,校址位於杭州市慶春街原浙江大學舊址;1998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2000年3月,整體遷至杭州市濱江高教園區辦學;2006年2月,更名為浙江中醫葯大學;2015年9月,富春校區投入使用。
二、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是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學院前身是杭州成人科技大學和杭州廣播電視大學兩所學校,兩校均始建於1978年;2009年,杭州成人科技大學、杭州廣播電視大學合並升格為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據2017年8月學校官網信息顯示,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有杭州城區、富陽高橋、建德嚴州三個校區,總佔地面積850畝,總建築面積37萬平方米,教科研儀器設備值1億元,建有7個二級學院,開設31個高職高專專業,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人,教職工530人。

(2)浙江中醫葯大學富陽校區郵編擴展閱讀:
浙江中醫葯大學科研成果:
據2019年4月學校網站信息顯示,「十二五」以來,浙江中醫葯大學共承擔廳局級及以上科研項目近2000項,其中國家級科研項目250餘項。
共有200餘項科技成果獲得廳局級及以上科技獎勵,其中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二等獎3項、浙江省科學技術獎44項、廳局級科技獎勵一等獎33項,獲授權發明專利88項,在中國國內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500餘篇,SCI收錄論文近800篇。
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科研成果:
2014-2015 學年,學院共縱向科研項目立項40項,橫向課題 116項,到賬經費 54.6 萬元,獲得授權專利 33 項;獲省部級課題立項 3 項,廳局級課題立項 27 項,發表核心期刊 18 篇,獲省社科聯第五屆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 項。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富陽
網路—浙江中醫葯大學
網路—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叄』 浙江都有哪些大學
1、浙江大學
中國人自己最早創辦的新式高等學校之一,前身是創立於1897年的求是書院。1998年,同根同源的原浙江大學,杭州大學,浙江農業大學和浙江醫科大學四校合並,組建新的浙江大學。
2、浙江工業大學
軟科排名全國第89位,浙江省高校第三位,校友會排名全國第85位,浙江省高校第三位。
3、寧波大學
軟科排名全國第101位,浙江省高校第6位,校友會排名全國第82位,浙江高校第2位。寧波大學創辦於1986年,1996年,原寧波大學,寧波師范學院和浙江水產學院三校合並組建新的寧波大學,教育部、浙江省、寧波市共建高校。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浙江省重點大學。
4、浙江師范大學,軟科排名全國第91位,浙江高校第四位,校友會排名全國第87位,浙江高校第四位。
前身為杭州師范專科學校,創辦於1956年,1965年遷至浙江金華。1980年被列為省屬重點高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全國知名師范大學。

5、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軟科排名全國第97位,浙江省高校第五位,校友會排名全國第92位,浙江省高校第五位。
始建於1956年,是中國較早成立的一所以IT學科為主導的高等學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的五所高校之一,浙江省屬重點大學,國防科工局與浙江省共建高校。
『肆』 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富春街道浙江中醫葯大學富春校區的郵政編碼是多少
浙江中醫葯大學富春校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富春街道高科路,郵政編碼為311402
『伍』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有幾個校區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目前有兩個校區: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內富春校容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富春街道高科路。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是浙江中醫葯大學利用現有的優質教育資源、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2000年1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復,學院正式創立,並於同年秋季起正式招生。2004年11月,經教育部確認。
學院採用民辦機制,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具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辦學設施,實施相對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頒發學歷證書,獨立進行財務核算。
『陸』 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規定,結合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28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獨立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
第八條 學校地址:富春校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百川街260號,郵編311402)、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郵編310053)。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委託浙江中醫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浙江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最新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為准。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招辦監督」的原則,結合本章程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考生報考我校各專業前應仔細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願,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新生入學後須進行體檢復查。
第十五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和院校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當批(段)次招生計劃數的1:1執行。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1倍以內。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
按院校平行志願投檔方案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結合考生高考體檢結果,依次擇優錄取,專業志願間無級差分。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區)的規定執行(未對同分考生做統一規定的,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高低排序,文化總分仍相同再按單科分數高低。單科排列順序: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未被填報志願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調劑至計劃未滿額專業錄取,未被填報志願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予以退檔。「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若仍有部分專業未滿額,在徵得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向社會公布未完成計劃的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進行「徵求志願」錄取。若徵求志願後部分專業仍未滿額,則按照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進行降分錄取或調整招生計劃。徵求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按專業平行志願投檔方案進檔考生,結合考生高考體檢結果,按照所投檔專業進行錄取,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後進行錄取,考生位次根據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規定執行。未滿額計劃由招生主管部門公布,進行再次填報。如在各階段完成後仍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在徵得省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適當擴大比例徵求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按順序志願投擋方案進檔考生,學校錄取工作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志願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
設有選考科目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其餘省份考生應按照所屬科類填報志願。
第十八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於90分(外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外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第十九條 專業報考建議。鑒於專業工作的特殊性,建議報考口腔醫學專業的考生為慣用右手考生,建議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身高在158CM(含)以上。
第二十條 對「三位一體」、「專升本」、「單考單招」、「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等類型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關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錄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二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各專業所屬校區安排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招生計劃表備注欄。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准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各專業預交學費與年度招生專業計劃一並公布,考生可在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1-86613520
傳 真:0571-86613520
聯系地址:浙江中醫葯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濱文校區)
學校網址:https://www.zcmu.e.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b.zcmu.e.cn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各項事務由浙江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執行,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浙江中醫葯大學濱江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浙江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柒』 浙江中醫葯大學高考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發放,附EMS快遞查詢方法
熱情八月,陽光總是那麼耀眼,你是否在期待著刻有你名字,承載著你希冀的標志著你一路走來榮耀的錄取通知書,就在馬上送到你手裡呢。本文我整理了關於 浙江中醫葯大學 的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及EMS查詢方法的相關知識。
一、浙江中醫葯大學高考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發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 浙江中醫葯大學 錄取了,但是不知道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據往年考生的反映, 浙江中醫葯大學 錄取通知書會在高考考生錄取結果公布後,大概10天左右會受到錄取通知書,偏遠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被錄取了,在根據錄取時間推算 浙江中醫葯大學 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還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的話,可以致電 浙江中醫葯大學 招生辦電話,查明原因。
二、浙江中醫葯大學高考錄取通知書查詢方法
1、 浙江中醫葯大學 通知書網上查詢:
進入中國郵政速遞物流EMS高考錄取通知書特快專遞郵件全程跟蹤查詢,輸入你的准考證號,就可以看到錄取通知書的物流信息了。
2020 浙江中醫葯大學 通知書高考錄取通知書查詢入口: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lu_qu_tong__shu_cha_xun.html
2、 浙江中醫葯大學 通知書微信查詢:
關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隨時查詢掌握錄取通知書的動態!
3、 浙江中醫葯大學 通知書電子渠道查詢:
通過關注EMS微信服務號、支付寶服務窗,下載手機APP,在錄取通知書查詢入口,輸入報考時的准考證號、考生號、手機號或錄取通知書郵件號碼均可查詢,如果注冊綁定的手機號與填報志願時的號碼一致,還能隨時收到EMS的主動推動信息。
4、 浙江中醫葯大學 通知書電話查詢:
撥打11183全國統一客服熱線,通過郵件號碼即可查詢到郵件狀態。「如果查詢到錄取通知書已寄出,但發生長時間未收到、網上沒有信息的情況,一定要及時通過我們的客服電話11183進行郵件查詢。」該負責人說道。
三、浙江中醫葯大學簡介
浙江中醫葯大學 是以中醫中葯為優勢特色學科的教學研究型大學,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國家中醫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學校始創於1953年6月,時名為浙江省中醫進修學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中醫學院,校址位於杭州市慶春街原 浙江大學 舊址;1998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2000年3月整體遷至杭州市濱江高教園區辦學;2006年2月更名為 浙江中醫葯大學 ;2015年9月富春校區(濱江學院遷建工程)投入使用,開啟兩校區辦學模式。學校佔地千畝,總建築面積逾47萬平方米。
『捌』 杭州市富陽區
一、浙江中醫葯大學富春校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高科路,郵政編碼如圖所示:二、浙江中醫葯大學富春校區的具體地理位置如圖所示:三、附近的公交站點是:
『玖』 浙江中醫葯大學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浙江中醫葯大學
二、院校國標碼
10344
三、校址
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郵編310053)
富春校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百川街260號,郵編311402)
四、層次
本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浙江中醫葯大學
證書種類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中醫葯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按照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最新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計劃為准。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考生報考我校各專業前應仔細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願,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新生入學後須進行體檢復查。
(二)專業報考建議。鑒於專業工作的特殊性,建議報考口腔醫學專業的考生為慣用右手考生,建議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身高在158CM(含)以上。
十二、錄取規則
(一)按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監督」的原則,結合本章程進行錄取。
(二)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三)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院校平行志願和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當批(段)次招生計劃數的1:1執行。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1倍以內。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
(五)按院校平行志願、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方案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結合考生高考體檢結果,依次擇優錄取,專業志願間無級差分。未被填報志願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調劑至計劃未滿額專業錄取(專業組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未被填報志願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予以退檔。「平行志願」錄取結束後,若仍有部分專業未滿額,在徵得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向社會公布未完成計劃的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進行「徵求志願」錄取。若徵求志願後部分專業仍未滿額,則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進行降分錄取或調整招生計劃。徵求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六)按專業平行志願投檔方案進檔考生,結合考生高考體檢結果,按照所投檔專業進行錄取,未滿額計劃由招生主管部門公布,進行再次填報。如在各階段完成後仍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在徵得省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適當擴大比例徵求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七)按順序志願投檔方案進檔考生,學校錄取工作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志願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
(八)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未對同分考生做統一規定的,先後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文理綜合單科/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九)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僅限英語且外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於110分(外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外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十)設有選考科目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報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其餘省份考生應按照所屬科類填報志願。
(十一)學校對「三位一體」「專升本」「高水平運動隊」「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港澳台僑」等類型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相關簡章和章程執行。
十三、收費標准
學費標准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准預交學費:中醫學、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針灸推拿學專業6900元/學年,中西醫臨床醫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骨傷科學、兒科學、中葯學、葯學(含專升本)、中草葯栽培與鑒定、食品衛生與營養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實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衛生檢驗與檢疫、聽力與言語康復學、醫學信息工程、護理學、助產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專升本)專業6000元/學年,公共事業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生物科學、生物技術、英語、市場營銷(含專升本)專業5300元/學年。
住宿費標准4人間(帶衛生間)收費標准為每人每年1600元;6人間(帶衛生間)收費標准為每人每年1200元。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1-86613517。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0571-86613520
傳真:0571-86613520
學校網址:https://www.zcmu.e.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b.zcmu.e.cn
十七、其他須知
(一)臨床醫學專業錄取後隨機分配歸屬培養學院,按照「統一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二)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各專業所屬校區安排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招生計劃表備注欄。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浙江中醫葯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四)本章程適用於浙江中醫葯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浙江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