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招生簡章遼寧
㈠ 華北理工大學2022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學校錄取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七條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平行志願政策錄取;對於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院校志願中第一志願為華北理工大學的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依次考慮其它志願的考生。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調檔比例要求,學校根據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志願級差。考生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調劑到其它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成績相同情況下,錄取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錄取規則。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市、區),投檔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官方網站公布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最終以當地公布為准。上海、北京、天津、海南、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在專業組內依次分配專業,考生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調劑到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其它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浙江、山東、河北、遼寧、重慶,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次錄取,當考生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志願錄取條件時,不進行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九條
對於加分和降分投檔的考生,學校均按投檔成績分數對待。
第十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考生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藝術類考生報考條件和相關招生要求,達到所在省相應批次省統考合格標准,高考文化成績及專業省統考(聯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高考志願填報我校考生,按照該省相應批次藝術類投檔規則,檔案投到我校者,在已投檔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進檔考生按各省投檔規則計算的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者,優先錄取專業省統考(聯考)成績較高者;如果專業省統考(聯考)成績也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第四章考生類別、各專業錄取要求、學費及學歷證書
第十一條
2022年學校招生對象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二條
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第一學年秋季學期結課後按「志願+考核」的原則進行專業分流。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慣用左手的考生。建築學、工業設計專業歡迎有美術基礎考生報考。工業設計專業不建議色盲、色弱考生報考。
第十三條
英語、日語和匈牙利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翻譯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俄語的考生。學校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及男女比例沒有要求,但由於小語種考生在入學後難以為其安排外語教學,故希望非英語語種考生亦有較好的英語基礎。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英語文化成績不低於110分(滿分150分)。翻譯專業方向為俄漢口筆譯。匈牙利語專業為中匈聯合培養項目,採用1+3培養模式,第一階段(第1年)在我校學習,第二階段(後3年)在匈牙利佩奇大學學習,具體要求按學校《匈牙利語專業聯合培養項目管理辦法(暫行)》執行。匈牙利語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錄取後不允許轉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德)、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德)、化學(中俄)),採用3+1培養模式,第一階段(前3年)在我校學習,約三分之一課程由外方教師用英語講授,第二階段(後1年)在外方院校學習,具體要求按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管理辦法執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志願的考生,不建議小語種考生報考。報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外語文化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150分)。
第十四條
各專業對考生的身體狀況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准。
第十五條
2022年學校在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要求詳見各省招辦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按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條
各專業學費標准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學校本科專業學費:文科類優勢專業5000元/年/人、文科類其他專業4600元/年/人,理科類優勢專業5300元/年/人、理科類其他專業4900元/年/人,醫學類優勢專業5700元/年/人、醫學類其他專業52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8000元/年/人;匈牙利語專業國內1年學費4900元/年,國外3年就讀期間國內學費減免50%,匈牙利學費約為3400歐元/年,具體按國外辦學機構標准執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德)、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德)、化學(中俄))國內就讀期間學費18000元/年/人,國外就讀期間:德國海德堡應用技術大學學費約為11000歐元/年,俄羅斯托木斯克國立大學學費約為人民幣3萬元/年,具體按國外辦學機構標准執行;專科專業學費5000元/年/人。住宿費標准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第十七條
學校建有完善的資助體系,以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開通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設有勤工助學補助、臨時困難補助,並開展各類專項資助活動;協助學生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應征入伍、直招士官學生辦理學費補償和學費減免,並為退役士兵學生發放助學金;嚴格落實河北省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免一助」政策等。
第十八條
本科: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華北理工大學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華北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專科: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華北理工大學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十九條
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化學)學生畢業時達到相關要求,可獲得華北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外方合作學校學士學位證書。匈牙利語專業學生畢業時達到相關要求,可同時獲得華北理工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佩奇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條
各省專業志願設置及投檔方式以各省招生辦規定為准。第二十一條
各省錄取結束後,學校將及時通過學校校園網公布錄取結果,最終結果以各省招辦公布的錄取結果為准。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後,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於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華北理工大學招生就業處。
學校網址:http://www.ncst.e.cn
本專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yc.ncst.e.cn/col/1589180017916/index.html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
0315-8816666
0315-8805354
㈡ 遼寧省老幹部大學招生簡章
摘要 您好,遼寧老幹部大學開設聲樂、器樂、書法、繪畫、太極、柔力球、舞蹈、瑜伽、模特、英語、日語、文學、國學、攝影、保健、旅遊欣賞、計算機、手機軟體、朗誦、手工藝、服飾與禮儀等20餘個專業,共194個教學班。分北陵、三好兩個校區組織教學。
㈢ 沈陽葯科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1.高校名稱:沈陽葯科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葯學(理科基地班)在校本部辦學,地址為沈陽市瀋河區文化路103號
其他招生專業均在南校區辦學,地址為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佗大街26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佔地面積133.0萬平方米(約合1994.2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2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13.2平方米;生師比21.1;專任教師664人,具有碩士學位以上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95.0%;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6564.0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9713.3元/生;產權紙質圖書83.2萬冊,生均圖書53.1冊。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學校將按照國家要求,落實面向中西部和貧困地區的招生計劃,並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學生就業和各省市生源質量等實際情況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重點培養葯學領域特色學科和重點學科專業人才。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高校官方網站公布為准。
2.外語要求
語種不限,所有外語課程及部分專業課程均為英語授課與考試,請其它語種考生慎報;
3.其他要求
學校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應往屆畢業生一視同仁。
三、專業設置
學校本科專業設置情況如下:

註:最終收費標准以物價局審批為准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葯科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葯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葯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准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准並辦理收費許可的標准向學生收費。
住宿費:1200(元/年/生)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依據遼寧省教育廳、省物價局及省財政[2006]76號文件規定執行。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生獎助學金:學校為鼓勵學生勤奮學習,設立了多類獎助學金。其中有國家資助體系的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遼寧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學校設立的獎學金有優秀學生獎學金(150—1500元/學期/生);還有一些關心葯學教育事業發展的國內外企業及校友設立的專項獎助學金,金額從1000—18000元/年/生不等,形成了學校獨具特色的獎學金體系。
學校構建了「獎、助、貸、勤、免、補」的全方位、立體化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以解決學生的實際困難為基本原則,切實從物質和精神兩方面幫助貧困生排難解惑,不讓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一)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本校同批次錄取(按招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准批次執行);
(二)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納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的學生在結束國內階段學習後,符合申請簽證條件並且成績符合要求者,可自願申請辦理赴國外學習。國外就讀階段學費執行國外合作學校規定標准;
(三)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葯科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葯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葯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達到外方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美國特萊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錄取辦法
1.投檔比例
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從葯學人才培養和葯學類專業學生就業、工作崗位的特殊性考慮,對考生身體狀況提出以下要求:
(一)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錄取到我校葯學相關專業,包括:葯學(理科基地)、葯學類、葯學(日語強化班)、葯學(英語強化班)、制葯工程、環境科學、應用化學、葯物化學、中葯學類、中葯學(日語強化班)、生物工程、生物制葯、臨床葯學、生物制葯(生命基地班)、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醫療產量管理、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二)根據葯學類專業培養特點,建議肢體殘疾、行動不便、化學試劑過敏、嗅覺遲鈍的考生慎報我校各專業;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慎報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等專業。
3.院校志願及錄取
學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的文件要求,確定該省投檔錄取方式。普通類(不含提前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對實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報專業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在順序志願投檔錄取的省(市、自治區)按考生報考志願錄取,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多於招生計劃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願考生檔案;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志願的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願考生,該專業入學後,不參與專業調整。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院校志願投檔錄取中學校執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檔等照顧錄取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享受國家規定政策照顧的考生。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進檔考生以「分數清(分數優先)」的方式錄取,學校以「投檔成績」為基準成績,基準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則參考化學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同時又有未錄滿專業,將由學校調劑到相應未錄滿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考生報考專業時需符合我校設置的選考科目要求。投檔及錄取規則按其所在招生省(市)確定的相關政策執行。
6.特殊類型招生提示
保送生的錄取工作依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學校招生就業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者提交沈陽葯科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核。符合保送條件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測試,合格後方可被錄取。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在學校校園網上公示,並報所在高中進行公示。同時將考生上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批准,報教育部備案,並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待錄取手續辦理完成後,將通過學校校園網公布保送生錄取名單,並於高考錄取期間發正式錄取通知書。
經教育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和高校學生司核准,學校繼續配合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聯合招收港、澳、台地區學生。
7.其他
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故逾期15天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將有關情況向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通報;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以弄虛作假,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大類培養的學生經過基礎課程階段學習後,根據成績及志願情況分流到專業,定向培養學生專業以協議為准,不參與專業分流。具體招生類別和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准。
8.聯系電話、網址
咨詢電話:024-43520666
招生網站:http://zs.syphu.e.cn
微信公眾平台:沈陽葯科大學招生就業
㈣ 遼寧中醫葯大學有專科嗎
遼寧中醫葯大學統招計劃都是本科招生專業。但大學自考和函授可能有專科招生,但不是統招生。
遼寧中醫葯大學招生政策主要有五類:
1、本科教育
2、研究生教育
3、留學生教育
4、繼續教育
5、高學研究

遼寧中醫大學2021招生專業:
中醫學(共四類)、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學、中葯學、葯學、葯物制劑、中葯制葯、中草葯栽培與鑒定、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信息工程、中西醫臨床醫學、市場營銷、物流管理、數據技術與大數據技術等等。
以上內容參考遼寧中醫大學-2021招生簡章
㈤ 沈陽農業大學2022年招生簡章
沈陽農業大學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專業是在設施園藝學科基礎上建設而成,設施園藝學科方向可追溯到1952年成立的蔬菜教研室,1978年成立的蔬菜保護地課程組,2021年成立沈陽農業大學現代設施園藝工程技術中心,是我國設施園藝領域最早且堅持至今的課程組。2003年設立設施園藝學博士授權點,2006年成立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專業,設置「設施與環境」和「設施農業生產」兩個模塊方向,先後入選沈陽農業大學示範專業、遼寧省創新創業改革試點專業、遼寧省一流本科專業和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023年計劃招生90人,其中創新班30人。
一、專業定位
面向農業現代化建設目標,緊緊圍繞鄉村振興與東北振興戰略,立足遼寧,面向全國,針對傳統園藝專業工科基礎薄弱問題,融合園藝與農業建築、工程等專業知識,培養能從事設施農業相關領域工作的復合應用型人才。
二、培養目標
貫徹「立德樹人」的教育思想,堅持「成果導向、學生中心、持續改進」的培養理念,遵循「厚基礎、寬口徑、精專業、強能力、創新型」的培養思路,面向國家需求和東北地區經濟發展的主戰場,培養系統掌握設施農業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具備分析和解決「三農」領域問題的實踐能力,能從事設施農業及其他涉農領域的科研、教學、技術研發、推廣及經營管理等業務工作,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復合應用型人才。
三、專業優勢
①科研/教學平台
建有北方園藝設施設計與應用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遼寧)、設施園藝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農業農村部園藝作物農業裝備重點實驗室等國家及省部級科研機構和平台11個。
依託的設施園藝學科為博士點學科,可以接收碩士生、碩博連讀、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在校內建有配套齊全的設施園藝科研和教學實習基地13000_,擁有裝備精良的專業實驗室5000_,實驗室儀器設備總值4000餘萬元。
②科研成果
「十二五」以來團隊共承擔科研項目112項,其中國家級課題65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42項。發表論文共430餘篇,其中SCI收錄152篇。
獲得科研獎勵11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6項,農業部神農中華農業科技優秀創新團隊獎1項,省農業科技貢獻二等獎1項,沈陽市農村科技推廣一等獎1項、三等獎1項,中國園藝學會華耐園藝科技團隊獎1項。
申報發明專利60餘件,其中17項已授權。
制訂遼寧省地方標准19部。
③教學成果
「十二五」以來共承擔國家級教改課題1項、教育部產學研合作項目2項,遼寧省教改課題5項、校級教改課題8項;主編教材2部,副主編教材4部,參編教材5部;出版科技著作10部。團隊入選國家級教學團隊和首批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相關成果獲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遼寧省教學成果一等獎2項、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設施園藝學》課程先後入選國家級精品課、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教育部課程思政示範項目;《園藝作物設施栽培》課程入選遼寧省精品課程。《設施蔬菜栽培學》教材獲評國家教材二等獎。
④近三年設工專業
本科生獲獎情況
近年來設工專業本科生獲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本科生校一等獎學金、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各類榮譽獎勵累計319人次,其他校級文體科創類獲獎百餘人次。2019級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1班獲沈陽農業大學先進班集體和紅旗團支部稱號、2019級馬蓉同學被學校推薦參評2021年沈陽市優秀大學生。
⑤師資隊伍
專業由23名教師組成,擁有目前中國設施農業領域唯一的院士李天來教授,教授8人,副教授(副研究員)7人,講師(助理研究員)6人;18人具有博士學位,9人具有海外留學經歷;博士生導師8人,碩士生導師17人。專業教師有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人、國家教學名師和全國教書育人楷模1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崗位專家2人、國家級人才稱號2人、省級教學名師1人、15人次入選各類省市級人才稱號。
㈥ 蘇州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蘇州大學
學校地址:天賜庄校區坐落於江蘇省蘇州市十梓街1號;獨墅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工業園區仁愛路199號;陽澄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市相城區濟學路8號;未來校區坐落於蘇州市吳江區。
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2011計劃」入列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國防科技工業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三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蘇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蘇州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獨墅湖校區炳麟圖書館)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蘇州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天賜庄校區東吳門)
第三章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依據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並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
第十條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大類及其包含專業,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江蘇省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學校部分本科專業開展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試點,本科畢業並達到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只發放一本學位證書,所授兩個學位在證書中予以註明。項目管理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項目簡介可查閱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十一條報名條件
1.凡通過生源地省級招辦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可報考。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除此以外,根據相關專業培養及就業的實際情況,報考材料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者,要求無色盲、色弱。
3.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
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基礎扎實,以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4.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5.報考我校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的考生,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考並享受我校相應類型錄取政策。其中,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需經國家體育總局公示無異議。
6.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辦公布為准,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第十二條錄取原則
1.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2.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3.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經省級招委批准後調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關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5.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在特殊類型招生中,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當考生按同分排序規則比較後分數仍相同時,作為安排專業的參考。
6.普通類專業錄取方法:
⑴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⑵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於錄取規則另有規定,按其規定執行。其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⑶進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
⑷進檔考生同分排序規則。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再依次按選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兩科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有此類志願的考生。
7.體育教育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8.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9.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10.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面向江蘇省部分地區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考生、南疆單列計劃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畢業生、對口援疆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後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未來校區學術交流中心)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高考成績優異且錄取在有關專業的考生,入學後有機會選拔進入敬文書院、唐文治書院、巴斯德英才班學習。
第十四條錄取在未來科學與工程學院的考生,安排至未來校區就讀。未來校區地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核心區域,圍繞「面向未來、面向國際、面向產業」的辦學定位,開設社會急需的高精尖專業,培養新工科復合型創新人才。其他新生,結合所屬學院(部)、書院的辦學地址等實際情況,分別安排至天賜庄校區、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就讀。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十六條收費標准
1.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准可在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財務處網站、本科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蘇州大學新生報到手冊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來校區住宿費如有變化,按學校報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執行。
第十七條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間可申請轉專業,具體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以「扶持培育、獎勵優秀、勵志助學」為宗旨的評獎評優體系,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為主的「六位一體、聯動助學」立體保障機制,構建「發展型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賦能個人發展,激勵廣大學子成長成才。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本科招生網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准、錄取規則、招生專業介紹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uda.e.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suda.e.cn
聯系電話:0512-67507943、67507949
傳真:0512-6750794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QQ:800039119
微信公眾號:蘇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監督舉報電話:0512-67507343
第二十一條蘇州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准。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蘇州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㈦ 東北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東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東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東北大學,國標代碼為10145。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為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辦學層次為本科及以上。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進入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行列。東北大學在遼寧省沈陽市設有南湖、渾南等校區,在河北省秦皇島市設有秦皇島分校。
第三條東北大學本科招生採用東北大學(校本部)(10145)(以下簡稱「校本部」)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以下簡稱「秦皇島分校」)兩個招生代碼,分別填報,分別錄取。校本部錄取的新生在遼寧省沈陽市就讀,南湖校區地址為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渾南校區地址為沈陽市渾南區創新路195號。秦皇島分校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島市就讀,地址為河北省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泰山路143號。
第四條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東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問題,統籌決策招生重大事項,監督招生活動,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地區)招生組,負責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咨詢和生源組織工作,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六條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各專業(類)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東北大學將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八條東北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錄取、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等考生)、保送生、華僑及港澳台地區學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生等。秦皇島分校不承擔特殊類型招生任務。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調檔比例。東北大學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到校考生,在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根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第十條體檢要求。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藝術類招生體檢要求詳見招生簡章。
第十一條加分政策。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6、47、48條有關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優先順序。在已調檔考生中,如投檔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關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四條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徵集志願(二志願)。當平行志願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調取徵集志願(順序志願投檔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對徵集志願(非第一志願)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的省(區、市)錄取。
第十六條校本部計算機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原則上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錄取到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校後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十七條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大類,錄取時不分具體專業,入校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部分專業教學時對外語語種有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建議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法語的考生報考。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經濟管理試驗班(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理科試驗班(含化學、應用化學)、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自動化類(含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電子科學與技術、工業智能)、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生物工程類(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葯)、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人工智慧、智能醫學工程、機器人工程、環境工程、采礦工程(創新實驗班)、智能采礦工程專業入學後部分課程採用英文教材和英語授課,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即進檔後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考生,再依次錄取其他專業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藝術類專業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辦法見《東北大學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在投檔考生中按照錄取基準分從高到低錄取,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專業測試成績,錄取基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則參照第十三條規定的優先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定向就業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生等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在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分別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按照屬地化原則,校本部按遼寧省發改委核定和教育廳備案的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年按學年制收費標准預收,實際結算時多退少補。校本部大部分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5760—6240元/年;藝術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12000元/年;軟體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45000元/年,第四年達到赴英國鄧迪大學學習要求的學生,學費標准按照英國鄧迪大學學費標准由鄧迪大學收取,同時東北大學收取學籍注冊費4500元/年;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30000元/年,國外學費(含注冊費)標准4148歐元/年。住宿費標准為700—1200元/年。學分制收費具體情況參照學校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實際收取學費以遼寧省教育廳備案的「學費標准」為准。
第二十四條學校構建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三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綠色通道、愛心物資、社會獎(助)學金多種資助形式並存的綠色物質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同時注重精神引領與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長成才計劃,全面促進學生成長成才。
第二十五條秦皇島分校在招生中的相關要求、收費標准、大類招生及專業分流等詳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本科招生實施辦法》。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是東北大學與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應用統計學三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招生,原則上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學生進校後應當在錄取專業完成學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費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條東北大學校本部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24-83687392,傳真為024-23891272,電子郵件為[email protected],東北大學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e.cn。秦皇島分校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335-8051798,傳真為0335-8051799,秦皇島分校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q.e.cn。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校三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審查,凡復查不合格者,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有關實施細則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國家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申訴監督電話:招生辦公室電話為024-8368739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電話為024-83687318。
㈧ 空軍軍醫大學招生簡章2022
空軍軍醫大學招生簡章2022:
(一)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外語語種僅限英語。
(二)招生區域
在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新疆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收本科生。
(三)報考條件
1、考生年齡不低於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未婚。
2、參加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格檢查,且結論均為合格。
(四)招收辦法
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考生成績不得低於所在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對於本科招生批次合並的省份,錄取考生成績不得低於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根據考生報考條件和統考成績擇優錄取。
(五)淘汰辦法
學員在校學習期間實行全程淘汰,學校依據有關規定,對達到相應淘汰標準的學員作淘汰處理。

無軍籍學員:
在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西、四川、陝西、甘肅12個省招收本科生。報考條件及其他相關信息,詳見學校本科學員招生信息網《空軍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2020年無軍籍本科學員招生章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空軍軍醫大學
㈨ 江蘇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面向遼寧省招生嗎
- 江蘇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的音樂表演,音樂學等專業2021年都沒有在遼寧省安排招生計劃,2020年也沒有安排招生,預計2022年也仍然不會安排招生。江蘇師范大學在遼寧省安排招生的都是普通文理科專業,招生總人數在30人左右。
- 參加遼寧省高考的藝術類考生要注意,根據2022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2022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在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音樂舞蹈類三個類別實行全省統一的專業考試。考生所報考藝術類專業屬遼寧省統考范圍內專業,必須參加遼寧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
- 音樂學專業考試內容包括:
演唱:滿分為150分。考生自選曲目一首,時間不超過4分鍾。
演奏:滿分為150分。考生自選相當於中級或以上樂曲一首(含練習曲),不超過6分鍾。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 音樂表演專業
考試內容包括:演唱:滿分為300分。考生自選曲目兩首,總計時間不超過8分鍾。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㈩ 2022年遼寧高考時間
2022年遼寧高考時間安排

資料拓展:2022年2月
港澳高校內地招生
2月,香港、澳門地區高校陸續公布在內地招生計劃,有意報考的考生可根據招生院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申請。
在內地招生的香港、澳門地區高校名單
2022年3月
遼寧省高職單招報名;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藝術類專業測試;體育類招生
3月起,擬參加遼寧省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或直接到招生院校報名。
3月中旬,高校開始進行藝術類招生專業測試。
3月下旬,高校公布強基計劃招生簡章,考生可提前准備好相關材料,於4月份進行網上報名。
3月底,遼寧省公布《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請考生留意報名時間安排。
2022年4月
高考體檢;強基計劃報名啟動;體育專業考試;外語口試;高職單招考試;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報名
4月起,擬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按照強基計劃試點高校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強基計劃報名門檻較高,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備。
高考體檢,考生將在學校組織下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身體指標有異常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避開限報專業。
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初審等特殊類型名單,將陸續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進行公示。
4月中旬——4月底,體育專業招生考試,遼寧省各市考生按照考試日程安排按時到沈陽體育學院參加考試。
外語口試,打算報考外語外貿類專業的考生請關注具體時間。
遼寧省高職單招考試,考生在同一時間節點只能選擇一所院校報考並參加考試。
有關高校公布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
2022年5月
高校發布招生計劃;高校開放日、高招咨詢會;專項計劃名單公示;公安專業招生報名
5月起,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陸續發布,考生可閱讀了解自己意向高校在遼寧省的招生情況。
5月初開始,高校開始招生咨詢會,高校開放日、招生咨詢活動一般安排在周末,考生和家長需提前規劃。
5月中旬,高校完成對高校專項計劃考生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5月下旬——6月上旬,遼寧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體檢體測網上報名。遼寧省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的考生,須經網上報名並審核通過後,才具備參加公安機關組織的面試體檢體測資格。
2022年6月
高考;綜合評價錄取簡章公布;強基計劃校測考核;公安面試、體檢、體測;軍校政治考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校考;批次線和一分一段表;填報志願
6月7——9日,高考。
6月中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陸續公布,面向遼寧實行綜合評價招生的學校有6所:東北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崑山杜克大學和上海紐約大學,有意向的考生請及時關注報名相關信息。
6月中下旬,強基計劃試點高校組織考核。考生要注意所報高校是否撞車,注意避開。考後要了解填報志願的相關政策和技巧,合理填報志願。
6月中下旬,報考普通類提前錄取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以及遼寧警察學院司法類專業的考生參加面試、體檢、體測。
6月下旬,有意向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攜帶近期1寸免冠照片,主動到報考所在地人武部參加政治考核,不按時到人武部參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高考後至出分前,部分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試點高校組織考核。
6月中下旬,省級招辦發放《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它匯總了所有在本地招生的高校、專業計劃、學校代碼和專業代碼等內容,是填報志願的重要參考資料。
6月下旬,考生查詢高考成績,省級招辦公布高考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和一分一段表。
2022年7月
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軍校軍檢;定向培養士官政審、體檢、面試
7月,高招錄取工作開始,遼寧省普通類本科批院校錄取基本在7月末結束。
7月上旬,報考軍隊院校且被列入軍檢名單的考生持准考證、居民身份證和1寸免冠照片參加體檢面試,根據通知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軍檢,具有參加軍檢資格的考生未按時參加軍檢視為自願放棄。
7月上旬,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入選考生參加政治考核,考生應按時主動到各市徵兵辦報名登記參加政治考核。
2022年8月
普通類高職(專科)批次錄取;高職單招錄取
遼寧省普通類高職(專科)批院校錄取在8月上旬進行。
高職單招錄取在8月上旬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