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壹』 南京大學2017年提前批次專業有什麼
社會科學試驗班(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國際政治、社會學、社會工作、應用心理學、圖書館學、檔案學、編輯出版學)
經濟管理試驗班(經濟學、金融學、金融工程、保險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經濟學(產業經濟)、工商管理(人力資源))
人文科學試驗班(漢語言文學、歷史學、考古學、哲學、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考古學(文物鑒定))(人文藝術傳播類)

(1)南京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體育類、藝術類高校,免費師范生,部分高校的小語種專業,部分重點大學的特殊類專業或實驗班,軍事類院校、公安(武警)類院校,教育部批準的其他(航海類、飛行類等)在提前批次招生的高校及專業。
在報考錄取時,如果考生已被提前批次的院校錄取,就不能參加其他批次院校的錄取。這樣也容易錯過一些重點名校。如軍校生、國防生一般需要在部隊服役5-8年,盡管國防生在大學里不是軍人,可畢業後拒絕服役,還是需要退還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還要繳納3倍的違約金。
免費師范生在入學前需要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6年以上優先自主找就業學校,也可以參與安置到重點學校編制內就業,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2年。
『貳』 2017年南京大學錄取分數線是多少
每個專業都不一樣,2016年都是在647以上
『叄』 往屆生戶口在湖北,報考南大會計專碩,在哪報考
A、往屆生戶口在湖北,報考南大會計專碩,可選擇在戶口所在地報名,也可以在工作所在地報名報考。
B、《南京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
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
1、報考條件
一般而言,符合全國統考(含推薦免試)或單獨考試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而且不要求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過學術論文。但是:
(1)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項目管理)、教育碩士(教育管理)要求:大學本科畢業後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大專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研究生畢業後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2)法律碩士(非法學)要求:非法學專業畢業(法學專業即學科代碼【0301】的畢業生不得報考)。法律碩士(法學)要求:法學專業(必須是法學專業即學科代碼【0301】)的畢業生才能報考)。
2、錄取類別
全日制專業學位可以非定向或定向培養,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定向培養。非定向研究生通過雙向選擇就業,定向培養研究生回原單位工作。
3、報名手續
按照全國統考或單獨考試的辦法於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網上報名,再於各省級教育招生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到相應的報名點現場確認信息(網上報名時請注意查看報考點公告)。
4、非全日制專業學位
南京大學以下專業學位招收非全日制:審計碩士、會計碩士、MBA(含EMBA)、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MPA、戲劇、美術、新聞與傳播碩士、教育管理、工程管理學院金融碩士、工業工程、項目管理、物流工程、光學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集成電路工程、化學工程、軟體學院軟體工程、計算機技術、材料工程、建築與土木工程。具體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學制等信息詳見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定向培養,不轉戶口、檔案,不安排學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
C、《2017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考試網上報名須知》規定:
湖北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一、報考條件
(一) 報考201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的考生,應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各類考試方式所規定的報考條件。
(二) 我省僅接受本省高校應屆本科畢業考生、本省戶籍往屆考生和長期在本省工作但戶口未隨遷(有居住證)的往屆考生報考。
應屆本科畢業生須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單獨考試考生須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須選擇戶口或工作所在地報考。
二、報名步驟
1.網上報名。
網報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高校應屆本科生可提前預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已參加預報名的應屆本科生報名有效,無需重復網報。
網報方式: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 按網頁提示和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首次登錄的考生先實名注冊,一個身份證號只能注冊一個賬戶,每個賬號可以填報多條報名信息。網報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網報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湖北省教育廳政務大廳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現場確認。
已經網報成功的考生於11月9日至13日到所選擇的現場確認點進行報名確認。
考生憑報名號進行現場確認。確認時須出示二代身份證、規定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和應屆成人本科畢業生須出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現場確認時未能提交認證報告的,不予現場確認。
本省戶口往屆考生選擇在戶口所在地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本省戶口往屆生在工作所在地報名須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長期在本省工作但戶口未隨遷的往屆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和派出所開具的居住證,以及報考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虛假證明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因未按規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報名點不予現場確認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2017年9月1日前可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須持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籍考生201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資格申請表》、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持所就讀高校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方可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現場確認前未能取得自考畢業證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籍考生201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資格申請條件及流程》,於2016年10月19日-11月9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沙湖考試基地進行現場審查。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2017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全部安排在標准化考場進行,考生必須持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入場,沒有二代身份證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場考試。
二、2017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考試報考點設置一覽表(詳見附表)
三、各報考點接受考生生源范圍
2017年我省共設碩士研究生考試報考點28個,其中高校22個,市(州)考試機構6個。
各報考點的生源范圍劃分如下:
(一)武漢地區設立了報考點的招生單位網上報名時只接受報考本單位的考生,社會報考點及另有規定的除外。
報考武漢體育學院的考生到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報考點報名。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湖北大學、武漢科技大學、湖北中醫葯大學等8所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省外招生單位以及報考武漢地區未設報考點的招生單位的,均在本校報考點報名。
(二)報考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的考生,必須到這兩個招生單位設立的報考點報名。
(三)武漢市武昌區招考辦、洪山區招考辦、江岸區招考辦、湖北工業大學、中南民族大學、武漢紡織大學等6個單位為社會報考點,接受武漢市及其周邊地區(孝感、咸寧等地)報考省外招生單位的考生以及報考武漢地區未設報考點的招生單位的考生報名。上述地區的考生,除第(一)條中8所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外,可從6個社會報考點中任選一個進行網上報名。
由於受考點考場容量所限,報名期間,將根據以上報考點已報名考生人數,實時關閉相應報考點接收報考省外招生單位的功能,以對報考省外招生單位的考生進行分流。
中南民族大學不接收報考北京地區招生單位的考生報名。
武漢紡織大學不接收報考中國科學院大學的考生報名。
長江大學報考點接收荊州市及周邊地區(荊門、潛江、天門、仙桃等地)的考生報名。
三峽大學報考點接收宜昌市及周邊地區的考生報名。
襄陽市教育考試院報考點接收襄陽市及周邊地區(隨州等地)的考生報名。
湖北醫葯學院報考點接收十堰市及周邊地區的考生報名。
恩施州教育考試院報考點接收恩施自治州及周邊地區的考生報名。
黃岡師范學院報考點接收黃岡市、鄂州市的考生報名。
黃石市教育考試院報考點接收黃石市的考生報名。
『肆』 南京大學研究生專業有哪些
南京大學研究生專業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
2021年度南京大學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和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5800名左右(最終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准)。
其中擬招收校內外推薦免試生2300名左右(最終以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准)。錄取時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計劃數及生源情況對專業招生計劃數進行適當調整。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文件精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後,均可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021年南京大學研究生報名條件說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培養單位的同意;在職人員須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他人員由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同意。
以上內容參考:南京大學—南京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目錄
『伍』 2017年南京大學自招審核通過後進行測試如通過測試就一定要讀嗎
百加教育提示:
首先恭喜你通過初審,獲得南京大學復試資格!
南大對自招通過回學生的降答分政策是:「優秀」者享受一等優錄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優錄政策。優錄對象公示總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優錄政策的人數比例不超過公示總人數的40%。具體優錄政策如下:
一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直接錄取;
二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線下20分內可直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省(區、市)教育考試院提供。
也就是說如果通過自主招生考試,可以獲得降分錄取的優惠條件,但並不強制在高考時一定要報考南京大學,如果成績優異可以報考更好的學校是完全不受影響的。但是如果成績沒有超過更好學校的分數線,在獲得南大加分的情況下建議報考南大,畢竟可以用相同的分數進入更好的學校,何樂而不為!
百加與你一路同行,祝你考試順利!另外官網最近開啟「知源計劃」,贈送面試輔導網 課!
『陸』 求南京大學應用化學研究生招生簡章
首先聲明,人家不是每個專業都要發一個簡章的,
而是,所有專業就一個招生簡章,
2017年的招生簡章如下:

『柒』 南京大學專業
南京大學招生專業:
漢語言文學、歷史學、哲學、新聞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行政管理、數學與應用數學、天文學、英國語言文學、法語、地質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軟體工程等。

南京大學簡介
南京大學坐落於鍾靈毓秀、虎踞龍蟠的金陵古都,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創建於1902年的三江師范學堂,此後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國立東南大學、國立第四中山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南京大學等歷史時期,於1950年更名為南京大學。
1952年,在全國高校院系調整中,南京大學調整出工學、農學、師范等部分院系後與創辦於1888年的金陵大學文、理學院等合並,仍名南京大學。校址從四牌樓遷至鼓樓金大原址。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南京大學
『捌』 南京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南京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南京大學(NanjingUniversity)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國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南京大學擁有鼓樓校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漢口路22號)、仙林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63號)、蘇州校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太湖大道1520號)和浦口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學府路8號)四個校區。
第三條南京大學向取得學籍並在規定年限內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南京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學校人才培養要求的優秀學生。
第五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考生和家長等社會各界的監督。
02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本科招生總體目標,審議本科招生總體方案,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七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八條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03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南京大學2022年繼續實行按專業和學科大類(以下統稱「專業」)相結合的招生模式,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學校根據辦學發展需要繼續對大類設置進行優化,2022年招生專業和分流方向以學校公布的《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2022年)》為准。
第十條南京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按照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的原則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南京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將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04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南京大學按照文史類、理工類分類錄取考生。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工作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南京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線。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執行該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除強基計劃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特殊類型招生外,南京大學在調檔時認可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採用最高一項加分,且原則上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六條南京大學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考生高考實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下同)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考成績相同時,按照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的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第十七條南京大學錄取時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徵集志願。生源仍不足,南京大學將剩餘招生計劃調配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條南京大學戲劇影視文學為藝術類專業,報考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或首選科目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應批次規定,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高考實考成績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十九條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小語種等專業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錄取。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第二十條南京大學國家專項、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南京大學強基計劃、勵學計劃(高校專項)、外語類保送生、江蘇省綜合評價、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相應類別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05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南京大學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三條除外語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南京大學其他專業學生均要求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課程和學位英語考試,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南京大學智能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智能化軟體)、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數字經濟等4個專業在南京、蘇州兩地學習。
第二十五條南京大學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相關規定,實行學分制收費政策。新生在入校時按照所學專業的學年收費標准預收學費,分流後按照準入專業所對應的學分制學費標准收費,並按學年進行學費結算。其中,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四學年學費為16000元/生·學年。南京各校區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200-1500元/生·學年,蘇州校區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六條南京大學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南京大學將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組織專家組對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新生進行專業復測和復核。
第二十八條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通過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學校不會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公布後,遇有教育部及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的情形,南京大學將做相應調整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發布之日起生效。
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傳真電話:025-89686606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藍鯨(ndzsxlj)
監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玖』 南京大學現在校外聯部聯系方式,謝謝
南京大學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