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農業大學專項招生
A. 華中農業大學招生辦電話
華中農業大學招生辦電話:027-87280707、027-87395964
聯系方式
華中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hzau.e.cn
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獅子山街1號華中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學生綜合服務樓428室)
郵政編碼:430070
聯系電話:027-87280707、027-87395964

華中農業大學王牌專業
國家特色專業建設點:農學、園藝、動物科學、水產養殖學、農林經濟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動物醫學、農業資源與環境、園林。
國家專業綜合改革試點:農林經濟管理、生物工程。
國家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食品科學與工程、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國家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農林經濟管理、園藝、動物科學、農學(拔尖創新型)、園林、農業資源與環境、植物保護(復合應用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華中農業大學
B. 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時間
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將於4月25日截止,具體時間以高校發布的招生簡章為准。符合條件且有意向報考的考生須及時登錄有關高校招生網站,查詢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抓緊時間按要求網上報名,爭取更多上重點大學的機會!高校專項計劃,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台的一項優惠政策,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高校專項計劃與地方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隸屬於高考三大計劃。
報考流程
4月25日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6月7日-8日: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高考後-出分前:部分試點高校組織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確定並公示資格名單
高考出分後:考生單獨填報志願,高校完成錄取並公示

在全國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名單中,北京市參與該計劃的招生院校最多,其次是江蘇、上海和湖北等省份,以下為具體名單,供參考:
1、北京市(24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化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2、江蘇(11所):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江南大學、蘇州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葯科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3、上海(9所):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大學4、東華大學、華東理工大學;
5、湖北(7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6、陝西(7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大學、長安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北工業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7、四川(5所):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8、黑龍江(4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黑龍江大學、東北林業大學;
9、山東(3所):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10、遼寧(3所):大連理工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大學;
11、湖南(3所):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
12、重慶(3所):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
13、安徽(2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14、廣東(2所):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15、吉林(2所):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
16、天津(2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17、福建(2所):廈門大學、福州大學;
18、浙江(1所):浙江大學;
19、河南(1所):鄭州大學;
20、甘肅(1所):蘭州大學;
21、廣西(1所):廣西大學;
22、雲南(1所):雲南大學;
23、貴州(1所):貴州大學;
C. 華中農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的六位報名號是什麼啊
華中農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的六位報名號,
前兩位為報考年度,
如2019年報考,
前兩位是「19」,
第3到第7,
是華中農業大學的學校代碼。
D. 高校專項計劃 華中農業大學 怎麼考核
一、華中農業大學自主招生考務費繳費辦法:通過初審的考生於2016年5月10日17:00-5月20日17:00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支付筆試和面試考務費270元(收費依據為鄂價費[2009]331號),並通過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列印准考證。一旦繳費成功視為認可本簡章的各項規定,無論是否完成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各環節,恕不退款。二、考核 1.考核方式:筆試+面試。 2.考核內容:筆試為學科特長基礎測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內容包括信息收集與處理、批判思維、邏輯思維、空間思維以及創新思維等,總分100分。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素質和能力,總分100分。 3. 考核時間:2016年6月11日 4.考核地點:華中農業大學 5. 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學校按照筆試和面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於2016年6月20日在華中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網上公示,並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級招辦及中學公示。
E. 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指南
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已開始啟動,目前部分院校招生簡章已對外發布,但對於高考升學的另外一條通道---「高校專項計劃」許多家長和考生並不了解和掌握,很容易錯失報考機會,為此智通高報平台老師傾心整理一份「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指南,以方便廣大考生及家長參考。
一、什麼是「高校專項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又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台的一項優惠政策。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陝西省具體實施區域為:陝西省區域內所有國家級貧困縣和省級貧困縣
國家級貧困縣有:
西安市:周至縣
銅川市:印台區、耀州區、宜君縣
寶雞市:扶風縣、隴縣、千陽縣、麟游縣、太白縣
咸陽市:永壽縣、長武縣、淳化縣、旬邑縣
渭南市:合陽縣、澄城縣、蒲城縣、白水縣、富平縣
榆林市:橫山縣、綏德縣、米脂縣、佳縣、吳堡縣、清澗縣、子洲縣、定邊縣
延安市:延長縣、延川縣、宜川縣
漢中市:南鄭縣、城固縣、洋縣、西鄉縣、勉縣、寧強縣、略陽縣、鎮巴縣、佛坪縣、留壩縣
安康市:漢濱區、旬陽縣、紫陽縣、漢陰縣、石泉縣、平利縣、白河縣、嵐皋縣、寧陝縣、鎮坪縣
商洛市:商州區、洛南縣、山陽縣、丹鳳縣、商南縣、鎮安縣、柞水縣
省級貧困縣:
榆林市:定邊縣、靖邊縣
延安市:志丹縣、安塞縣、吳起縣、子長縣
延安市:延川縣、延長縣、宜川縣、黃龍縣、寶塔區
渭南市:合陽縣、大荔縣、潼關縣、澄城縣、白水縣、蒲城縣
二、哪些學生有資格參加「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參加高校專項計劃需要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具體進程安排
四、2022年參與高考專項計劃招生的高校有哪些?
全國共有95所高校具備高校專項招生資格,其中72所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另有23所其它部委或地方高校,具體名單有:
五、高校專項計劃如何填報志願?
入選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單報志願、單獨錄取,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陝西省具體規定為:
4月10日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
4月25日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
省教育考試院將教育部下發我省的考生報名申請信息(已被高職分類考試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除外)分送各地,各市安排所屬有關縣(區)按照報名條件完成資格復審後,於5月15日前匯總上報。
5月31日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高考成績公布後,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專門欄目B段(高校專項類)填報志願(設1個院校志願,6個專業志願),單獨投檔錄取。
六、高校專項報名系統
https://account.chsi.com.cn/passport/login?entrytype=zzbmstu&service=https%3A%2F%2Fgaokao.chsi.com.cn%2Fzzbm%2Fj_spring_cas_security_check
七、報考注意事項:
1、高校專項的報名時間安排:
高校專項計劃從4月份陸續各高校招生簡章會以外發布,從高校發布簡章起至4月25日至,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在陽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報名申請,否則錯過時間就不能報名了。
2、高校專項選撥程序中幾個重要環節點:
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以院校為單位進行的,每所院校都會根據自己的培養方向及院校特色有所差異,但選撥程序中的幾個環節考生應提前注意。
a、2022年4月25日前,提交報名申請
b、考生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網址: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冊並登錄後,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填寫各項申請信息,並提交。 報名申請材料中的幾點信息說明:
申請表中「個人陳述」部分,一般需明確表述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社會活動、個人理想及申請報考院校的理由;
高中階段獲獎情況及其它證明特長與優勢的材料(系統中需上傳獲獎證書及相應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附加材料一般要求上傳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考生戶籍頁的掃描件。
c、2022年5月31日前,高校審核並公布考生通過名單
4月25日後,各高校會組織本校相關老師及專家,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競賽成績、平時成績、愛好特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多方面情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名單會在2022年5月31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上進行公示。
d、校測安排
高校會根據各自的時間計劃安排通過審核的考生進行校測。校測一般為筆試,考試的科目多為數學、物理等學科,重點考察考生相關學科基礎、邏輯思維能力和運算能力。學校根據校測成績認定資格生。
3、志願填報環節注意事項:
①高校專項在本科一批自主招生類B段「高校專項計劃」中進行填報,限填報1所院校、6個專業志願,設專業調劑選項;
②報名系統中需確認報考志願,未確認志願的考生不能報考高校專項計劃;
③高校專項錄取在提前批結束後一本錄取前,填報高校專項計劃未被錄取,不影響後續批次錄取。
截止4月8日,已有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浙江大學、中國農業大學、華中農業大學、重慶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中南大學、雲南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鄭州大學、四川農業大學等12所院校已發布高校專項招生簡章,現已將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進行了匯總,統一提供給大家,以便查閱了解。
距離2022年高考僅剩整整60天時間了,全國的高三學子即將迎來自己人生當中最重要的檢驗---高考。「十年寒窗苦讀,一朝追夢成功」!高考是孩子人生的重要節點,同樣也承載著父母的殷切期望,高考後的志願填報對孩子尤為重要,「考的好更要報的好」,志願填報好壞將直接影響孩子未來所就讀院校層次及專業選擇,也決定了未來可能從事的職業選擇,一個合理科學的志願填報將助力孩子實現更好的飛躍。贏得高考的路徑不至一條,但如何選擇需要科學合適的規劃,希望智通高報平台能給您更多參考和幫助。
F. 華中農業大學在四川要擴招嗎
四川省2020年離職擴招專項工作
招生考試及錄取辦法
為食徹落實性中頭、因務洗里大決築部署,根據國家和我省商職擴招專項工作的有關機定,特製定本辦法.
一、很名對象
(一)符合如下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符合普港離校招生報名條件,具有四川省戶能或在川務工半年以上外省戶e(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員農民,以R企業員工和基層衣熱人員、莎層幼兒數師、「一材一幼」結與西、各層醫療衛生人員等在崗整體.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E參加2020年普通商考報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學歷數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三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格的學生;
3,因速反因流數育考試規定,被給予哲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強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常程
(一)本次招生任務由省內符合條件的普語高等學校(以下稱「高校")承擔,生計劉分四戰羊列.第一類:在 層幼兒數師、「一村一動"輔與員:第二類:在熱層醫療2生人五:第三:濕役軍人:第四美:下崗失業人5、衣民工、高素員衣民,以R企業a工和落層農被人品.
(二)高校根據困家和我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有關規危科學制訂招生單程,內容必須合法、真實、准粥.表遠規范.
(三)招生常程中須明附招生類別及條件、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如公辦或民辦高校或獨立學院、本科高校或高等專科學校等)、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形式、考試求、錄取規則、就讀地點、學習形式、學受標准、學賠增輯、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四)凡商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狀況有將殊求的,應在招生程中子以明略.
(五)招生常程於10月2:日:7:00前報數育廳和省數育考試院,經牢旅告素後向社會公布.
招生草程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動,招生學校依據單程開展考試、錄取工作.
三、報名及主尼填報辦法(一)網上填報英確信思
1,本次擴招報名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應選擇戶籍所在(在川務工的外省產箱考生選擇務工出)縣(市、區)招考機構作為報名的認點.所有考生報名時須使用居民身i證.
並作為審旅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思的依據.
2,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於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登錄四川省數y考試院網站chtay://ww.eea.en)報名,考生應准胱填寫本人英本信想,選擇類別並對其真實性m表.
退役三人須選擇退役是否滑1年及是否自主業.
(二)網上填報志願及繳費
1,考生報名時應填報學校志願及專業志願。考生可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或招生學校網站查詢招生專業及計劃情況,在報名期間根據本人情況和意願,依據招生高校的招生計劃、招生章程等相關要求,在符合招生高校報考條件和招生類別的前提下,選報學校及專業志願。
志願設置為:1所學校志願和1個專業志願,及願否服從校內專業調配(系統默認為不服從)。
考生完成志願填報後應及時保存。
報名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實時公布高校志願填報情況,考生可根據分學校的志願填報實時統計信息,結合本人實際,修改學校及專業志願。報名時間截止後,不得再修改。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志願填報的,視為自願放棄。考生應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網登錄賬戶密碼,並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在崗基層幼兒教師、「一村一幼」輔導員只能填報面向體類別的招生高校和專業;在崗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只能填報面向本類別的招生高校和專業;退役軍人只能填報面向本類別的招生高校和專業;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只能填報面向本類別的招生高校和專業。
3,考生網上完成基礎信息和志願填報後,應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時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報名考試費標准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關於重新發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67號)執行,即每生130元。未繳費的考生其報名無效。
(三)資格審核
1·報名結束後,各縣(市、區)招考機構生成考生號後康即下載報名數據,於11月5日17:00前將報名考生名單按類別交由縣(市、區)相關部門進行考生資格審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在崗基層幼兒教師、「一村一幼」輔導員身份;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審核在崗基層醫療人員身份;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審核退役軍人身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身份;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審核高素質農民、在崗基層農技人員身份;企業員工憑企業同意參加學習的證明直接報名。各縣(市、區)相關部門應於11月7日12:00前將審核完畢的考生名單返回縣(市、區)招考機構。
2,縣(市、區)招考機構在現場確認階段負責審核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戶籍等基礎信息,審核時考生應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由縣(市、區)招考機構收取復印件,原件查驗後歸還考生。
(四)現場確認
1,縣(市、區)招考機構負責將資格審核合格考生導入身份驗證管理平台,開展考生現場確認工作。考生須在11月8日至11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薄等材料(外省戶籍考生還須提供6個月以上合同證明)及其復印件,到本人報名時選擇的縣(市、區)招考機構對網報信息進行現場確認,並採集面頰特徵及指紋特徵信息。
2,現場確認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驗證系統採集考生居民身份證信息,核對並校準考生網上報名信息;(2)比對考生面頰和身份證照片,成功後為考生現場拍照(嚴禁通過翻拍或掃描照片或直接採用已有的數碼照片等手段採集考生照片信息);(3)採集考生雙手拇指指紋(若任一拇指指紋無法採集,則採集雙手食指指紋,以此類推);(4)列印《考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交考生本人核對並簽名確認。未到現場完成確認的考生,其報名信息無效。各市(州)招考機構應於11月13日12:00前將考生確認名單匯總後報省教育考試院。
3,考生完成現場確認並取得報名號後,須於11月17日至11月20日12:00前登錄志願填報學校網站查詢考試時間、地點等相關要求,並按學校規定的辦法和要求參加考試。
四、考試實施
(一)各招生高校要遵循安全、公平、科學、規范的原則組織考試。認真制定組考方素,於11月20日12:00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素。
(二)對於在崗基層幼兒教師、「一村一幼」輔導員和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由高校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方式組織進行,成績總分350分(其中,文化素質150分,職業技能200分)
對於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由高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測試內容及形式由高校自行確定,成績總分為350分。
對於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相關專業免予職業技能測試。
鼓勵高校通過聯合測試或成績互認等方式,減輕考生考試負擔。
(三)高校應在12月1日前完成考試工作,12月5日17:0前將考生成績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於12月5日起登錄學校網站,查詢本人成績或擬錄取情況。
(四)各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關要求,加強對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教務、招生、紀檢監察、醫務、安全保衛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管理,落實責任,形成過程嚴密、運作高效、監督有力的工作機制,確保考試安全順利。要切實做好各環節工作,要加強對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和法治教育,堅決防範和打擊考試違紀舞弊。
五、錄取辦法
錄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各高校按照我省相關規定和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組織進行。
(-)高校根據相關規定和考生成績及招生計劃等情況,分類劃定各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要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規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考生,經高校審核通過,可由該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在崗基層幼兒教師、「一村一幼」輔導員、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可免職業技能考試,須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本次報名,並向學校提供相應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填寫《四川省2020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見附件2)。如發現考生對免試資格弄虛作假的,將按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納入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高校組織的考試。
(三)招生高校應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門戶網站首頁公示5天,公示有關信息時須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並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對舉報事項及時調查處理。公示期滿後將擬錄取考生名單,於12月10日12:00前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常規工作結束後,省招考委將根據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確定是否補錄,具體事宜另行公布。
(四)考生被錄取後不得換錄。
(五)錄取新生名冊和錄取通知書
錄取新生名冊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列印、審核,並加蓋「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錄取專用章」及領導簽章,以此作為正式錄取的依據。高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章及加蓋本校公章後直接寄送錄取考生。
(六)新生注冊與冥查
1,錄取新生於2021年春季入學,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2.新生入學後,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後發現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檔案組建及管理由招生高校負責。高校將報名材料復印件及《考生報名登記表》等材料裝入檔案。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由招生高校在新生入學時進行,對身體條件不適合普通高校相關專業就讀要求的,由學校按相關規定處理。
(七)錄取新生因故暫時不能按期入學的,按照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可以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時限按照學校規定執行。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組織保障
(一)落實工作職責。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履行責任。各地招考委負責本地擴招專項工作的組織統籌與協調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做好在崗基層幼兒教師、「一村一幼」輔導員宣傳動員和生源組織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做好在崗基層醫療人員宣傳動員和生源組織等工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做好退役軍人宣傳動員和生源組織等工作;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做好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宣傳動員和生源組織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做好高素質農民、在崗基層農技人員宣傳動員和生源組織等工作;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做好工業企業在崗員工宣傳動員和生源組織等工作;工會部門負責按照教育部和全總「求學圓夢」計劃工作要求做好宣傳動員和牛源組織等工作。
)強化宣傳引導。各市(州)相關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各高校要加大宣傳力度,統籌運用好各類媒體尤其是新媒體,通過答問、圖解、訪談等形式,全面准確解讀我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和政策內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嚴肅招考紀律。高校要嚴格執行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相關政策規定,加強監督管理,針對不同類別考生特點,嚴格人才選拔標准,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禁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
對報名、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做好疫情防控。各地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職擴招工作,確保廣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各擴招高校要協調本地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高職擴招防疫工作,認真研判疫情情況,在屬地聯防聯控機制的指導下,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合理制定考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考點考場防疫。要做好對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對考試招生場所逐一進行消毒,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通風。考點應配備充足防疫物資,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特殊通道、專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要對涉考工作人員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試安全培訓,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相關工作規定辦理。
G. 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學校名單
2022年全國共有89所高校實行高校專項計劃,各省市的數量分布情況如下表所示:

1)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農村」)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專項計劃中的「農村」戶籍地區劃分標准參考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有關標准和我省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實際情況確定。
H. 華中農業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華中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華中農業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華中農業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和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注冊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獅子山1號,郵編430070。
第三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華中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華中農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中外合作辦學、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類型。
第五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文件精神,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綜合考核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學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辦公室等機構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辦公 室是執行機構。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教育部關於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負責執行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起草普通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解決方案;
(三)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四)起草、報批和發布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五)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
(六)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七)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九)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十)協調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普通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門、學校監察室和社會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及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 學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發布。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二條 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於平衡各省(區、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提前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學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
第十四條 對於符合學校錄取標準的考生,學校按照投檔成績排序進行錄退。學校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的具體情況,不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確定錄取專業。同一專業錄取時,如果考生等效基準分相同,按相關科目排序擇優錄取,依次比較考生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江蘇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排序進行錄退,如果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選測科目等級、語文、數學、外語。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按照相應省市投檔排序規則進行錄退。
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區、市),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江蘇考生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不分先後),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招生要求為BB。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和藝術類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只錄取選考科目與專業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含特殊類型招生考生)。
內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序錄取」的規則錄取。
第十六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外國語言文學類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如果生源地省級招辦對英語口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錄取。其他專業(類)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志願。
第十八條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市場營銷(國際農產品營銷),外方合作單位為英國哈珀·亞當斯大學。該專業按國家及生源地省級招辦關於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政策錄取,只錄取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錄取後不能轉入其他專業學習。授課語言主要是英語,外語成績110分以下或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志願。學生第一、二學年在華中農業大學學習,學費標准為25000元/人/年;從第三學年開始赴哈珀·亞當斯大學學習,按哈珀·亞當斯大學學費標准收取學費(2019年為11700英鎊/人/年),學業完成後達到標准,授予華中農業大學和哈珀·亞當斯大學兩校學位。如果沒有達到哈珀·亞當斯大學的入學要求而繼續留在我校學習,後續學習期間學費標准仍為25000元/人/年,學業完成後達到標准,授予華中農業大學學位。
第十九條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學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第二十條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華中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體檢補充規定》等體檢規定。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後,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校生物科學類實施生命科學英才計劃,依託國家生物學理科基地和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人才培養基地,實施本碩博貫通培養、國際名校聯合培養和學術精英型人才培養模式。
第二十三條學校部分專業按專業大類招生,具體是: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國家生物學理科基地班)、生物技術(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等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國家卓越工程師計劃)、食品質量與安全等專業;農業工程類含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國家卓越工程師計劃)、能源與動力工程等專業;機械類含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自動化等專業;水產類含水產養殖學(國家卓越農林人才計劃)、水族科學與技術等專業;植物生產類含農學(國家卓越農林人才計劃)、植物科學與技術、種子科學與工程、植物保護(國家卓越農林人才計劃)等專業;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農業資源與環境(國家卓越農林人才計劃)、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生態工程、生態學等專業;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等專業;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統計學、農林經濟管理(國家卓越農林人才計劃)、農村區域發展等專業;工商管理類含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工商管理等專業;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商務英語等專業;公共管理類含土地資源管理、行政管理等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等專業。
第二十四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湖北省相關規定核定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學費標准: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學年10350元,生物科學類、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學、信息與計算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外國語言文學類、廣告學、風景園林、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地理信息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等專業(類)每學年5850元,林學、茶學等專業每學年3375元,其他專業為每學年4500元。如果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收費標准,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學費。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1080-1320元(含空調安裝的費用等)。
第二十五條學校開辟新生入學綠色通道,設立獎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減免學費「五位一體,聯動助學」的激勵和保障機制,獎勵品學兼優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學校陽光招生熱線:027-87280707,陽光招生信息平台網址:http://zs.hzau.e.cn,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監察舉報受理電話:027-87282056。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八條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華中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