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招生電話
A. 重慶大學自考招生辦的電話是多少呀........
聯系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渝碚路131
郵政編碼:400030
重慶大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辦公室:
(023)65118888
65118285
B. 重大C區招生辦電話
重慶大學C區主要是繼續教育學院,成教和自考。
重慶大學繼續教育招生辦公室電話為(023)65118285 ,65118888。
重慶大學C區:
地址: 重慶市沙坪壩區渝碚路131號
電話: (023)65118112
重慶大學(Chongqing University),簡稱重大(CQU),坐落於中央直轄市重慶,是中共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屬的副部級全國重點大學,中國著名的「建築老八校」之一,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高校,也是「2011計劃」、「111計劃」、「中俄工科大學聯盟」、「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重慶市大學聯盟」、「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主要成員。是國家31所副部級中管高校之一,教育部批准建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研究生自主劃線的34所名牌大學之一,由教育部和重慶市共建。
重慶大學創辦於1929年,1942年更名為國立重慶大學,1952年進行院系調整,1960年成為全國重點大學。截止2014年6月,學校佔地面積近5500畝,有A、B、C、虎溪四個校區,校舍建築面積150萬平方米,累計藏書420萬冊;全日制在校學生50000餘人,其中有碩士、博士研究生近20000人,本科生近30000人,留學生1200餘人。
C. 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的招生咨詢電話是多少
023-65112864/3/2/1,61133880/1/2/3/5/6/7/9
D. 重慶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重慶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綜合性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A類)」建設高校。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主要選拔培養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重慶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專業,總招生計劃90名,招生省份如下表所示,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詳見報名系統。強基計劃只招收理科生,2020年施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分文理,考生選擇專業時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
招生計劃
選考科目要求
招生省份
數學與應用數學
45
物理
安徽、北京、福建、甘肅、廣東、廣西、貴州、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蘇、江西、遼寧、內蒙古、山東、山西、陝西、四川、天津、新疆、雲南、浙江、重慶
物理學
45
物理
二、招生定位及報名條件
重慶大學強基計劃聚焦國家關鍵領域,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採取「3+1+X」本碩博銜接培養模式,碩士、博士階段可分流至高端晶元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國家安全等領域的相應專業、或原專業學習和研究(詳見各專業培養方案)。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堅定、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精神,且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秀且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即中國數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任一科目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http://gs.cyscc.org/)公示為准。
以上兩類考生的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下同,以下簡稱「一本線」)。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考生於5月10日至30日登錄陽光高考平台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注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學統一提供,考生無須在報名系統中上傳。
(二)費用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考生無需繳納任何報名、考核費。
參加考核考生往返我校的交通費、食宿等費用由考生自理。
(三)入圍學校考核辦法
我校於7月26日前,確定入圍考核名單,並公示入圍標准。入圍辦法如下:
對於第一類考生,在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中,依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按不超過分省總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末位同分同入圍)。
對於第二類考生,在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中,學校審核通過且高考成績達到生源地「一本線」的考生即可入圍。該類考生入圍不佔用第一類考生的入圍名額。
考生可於7月26日後在報名系統內查看入圍考核結果,並於7月29日起在報名系統中列印准考證。考生須持准考證、身份證參加學校考核。
(四)考核安排
1.學校考核:
學校考核分為學科能力面試和體育科目測試。
①學科能力面試:對於第一類考生,主要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掌握和靈活運用基礎知識能力、學術發展潛力、思辨能力、專業志向等進行考核評價。對於第二類考生,我校將單獨組織面試。考生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作為學科能力面試的重要參考。
②體育科目測試:立定跳遠、擲實心球、引體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三選一,具體測試合格標准和實施細則見附件。測試結果作為強基計劃錄取的重要參考(不計入綜合成績)。體育科目測試不合格,或未參加體育科目測試者不予錄取。建議購買測試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未購買保險者,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因身體殘疾等原因無法參加體育科目測試的考生,可向學校申請免測,申請通過者可予以免測,視為合格。
2.考核時間:
7月31日8:30-20:00,具體考核時間詳見准考證。根據准考證上的考核時間安排,考生須提前1小時到場候考。
3.考核地點:重慶大學A/B區(詳細地點見准考證)。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總分750.0分,精確至小數點後一位)由高考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兩部分組成,折算辦法如下:

(三)其他激勵機制
1.強基計劃實行小班化教學,實行導師制(學業導師、學術導師)。
2.設立「強基計劃」專項基金,支持學生參與科創活動、科學研究、海外交流等。
3.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優先享有出國交流學習的機會,在獎學金評定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4.通過畢業資格審核的學生,可獲得榮譽畢業生證書。
5.符合條件的學生,均享有免試攻讀銜接階段相關領域相關專業方向研究生的激勵政策。
(四)詳細培養方案請查詢重慶大學教務處官網。
五、其他說明
(一)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學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強基計劃錄取的新生入校時不得重新選擇和調整專業,培養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轉到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外的專業就讀,可以申請在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間調整。學校強化質量保障,建立動態進出機制,對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科學分流,具體參見強基計劃專業培養方案。
(三)學校未委託任何中介機構、組織和個人開展強基計劃相關的輔導、培訓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冬令營、夏令營等。若發現以重慶大學名義進行非法輔導、培訓、招生等活動的機構、組織或/和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學校關於強基計劃招生的宣傳和釋疑途徑、方式均以重慶大學官微、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和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為准,請考生/家長審慎選擇其他途徑、方式的宣傳和解答。
(四)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如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強基計劃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機構,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學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強規范管理、信息公開與監督制約。嚴格遴選考核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准,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面試時,專家和考生面試順序抽簽隨機確定,且測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公平公正。
(三)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四)重慶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強基計劃的招生錄取工作,並接受社會監督。在強基計劃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請聯系紀檢監察辦公室,聯系方式:023-65103501,[email protected](僅限投訴舉報)。
(五)本簡章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公布後,若教育部相關政策有調整,學校將按照調整後的政策執行。
七、咨詢方式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重慶大學A區辦公樓
郵編:400044
電話:023-65102370,65102371
傳真:023-65105206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cqu.e.cn/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CQU_Admission1
強基計劃報名系統: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
重慶大學強基計劃咨詢QQ群:1104152821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
(官網原文:http://zhaosheng.cqu.e.cn/Home/ContentPage?ID=1416%20&KeyWord=zhaoshen&menuID=1
含【重慶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體育科目測試實施細則】文件)
E. 重慶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試工作相關文件,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學校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校名為重慶大學,英文名稱為ChongqingUniversity。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為國有公辦、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綜合性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學校共有A、B、C、虎溪四個校區,A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B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沙北街83號,C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渝碚路131號,虎溪校區位於重慶市高新區大學城南路55號。
第四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重慶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教學工作副校長、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副組長,本科生院、學工部、招生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主任,委員由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條重慶大學招生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監察專員任組長,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對學校本科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本科招生工作中關於違規違紀行為的信訪、投訴和申訴。
第九條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招生類別和計劃
第十條學校2022年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文理科(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及高考改革省份的綜合改革)、強基計劃、藝術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體育教育、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港澳台僑聯招、台灣學測生、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
第十一條除少數按專業招生的專業外,學校全面實施大類招生、大類培養、大類管理。新生入學後在相應的專業(類)進行大類培養,大類培養結束後根據大類分流原則,結合學生意願和專業計劃分流到具體的專業繼續學習。
第十二條學校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的原則,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學校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在各省的錄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三條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和學校預留計劃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五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學校在調檔和安排專業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學校在錄取和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數點部分,下同)為依據。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強基計劃等招生項目。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
(一)錄取時,第一批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願順序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不設專業級差,專業志願靠前者優先安排專業;專業志願也相同者,按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排序優先安排;相關科目成績仍相同時,則與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商議同意後調整專業計劃錄取。
非第一批投檔(或順序志願的非第一志願)進檔的考生,依據本條上述規定,在未錄滿專業中進行專業安排。
(二)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其中:
1.按專業組投檔的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廣東、福建、江蘇、湖南、湖北等省市的考生只能在同一個院校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2.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屬於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錄取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若考生沒有填報該專業志願,將不會被調劑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該兩專業錄取的學生入校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專業(類)學習。
(三)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廣東、福建、江蘇、湖南、湖北、河北、遼寧、重慶)考生的選考科目應符合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類)選科要求,學校錄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台灣學測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相應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2022年藝術類各專業不組織校考,認可各省相應類別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為專業成績,報考我校相關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高考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的相應類別專業省級統考(或聯考),並取得統考本科合格證。具體報名條件、錄取原則等詳見《重慶大學202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普通學生體檢標准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外國語言文學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師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二十一條建築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臨床醫學學制為五年,其他專業(類)學制四年。
第五章入學及復查復測
第二十二條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入學報到期間,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強基計劃等特殊類型錄取的新生,須參加專業或特長復測,復測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復查報考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在校期間,一經發現並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六章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第二十六條學校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學費採取預收制,年終按照專業學費和選修學分學費結算。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按統一標准收取學費,學費標准預定為:各專業(類)4500-6875元/年之間,待專業分流確定後,再按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另外:設計學類、繪畫專業11500元/年;舞蹈表演專業13225元/年;音樂表演、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15000元/年;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五年平均53000元/年,第五年在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學習期間,按辛辛那提大學標准繳納學費。
第二十七條住宿費:學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八條學校實行助學金、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及助學金。
第七章招生紀律
第二十九條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徇私舞弊行為。
第三十條學校招生工作自覺接受各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機關、考生及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三十一條招生工作人員在報名、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出現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在陽光高考平台和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三條特別申明,學校未委託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考試、招生、錄取、培訓等相關工作。
第三十四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咨詢人員的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招生章程即時廢止。若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聯系方式:
重慶大學主頁
http://www.cqu.e.cn
重慶大學微信公眾號
cqdx19291012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haosheng.cqu.e.cn/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箱
[email protected]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
CQU_Admission1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
023-65102371
重慶大學招生監督電話與郵箱
023-65106714
[email protected](僅限投訴舉報)
F. 重慶大學招生就業辦的電話
就業辦電話023-65102385
招生辦023-65102371
要給分哦!!
G. 重慶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聯系方式
您好,來文都資訊網為源您解答!
招生辦公室:主任:鄭小林常務副院長(兼)(主持各項招生工作),副主任(副科):戴元淑65105286(協助主任開展各項招生工作),副主任(副科):李宏65105286 (工程碩士招生等工作),張松青65105286(招生工作),姜學煤65102374 (博士生招生等工作),楊華65102374(招生工作)。重慶大學研究生院官網上有,文都教育論壇上也有。
希望能幫到你!
H. 重慶大學的招辦的電話
重慶大學招辦的電話:023-65102371或者023-65102370
I. 重慶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咨詢電話
聯系電話:023-65105286、023-65102374
聯系部門:重慶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重慶大學A區重慶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
工作時間: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郵政編碼:400030
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重點學科介紹:
1、世界一流建設學科: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土木工程;
2、國家重點學科:機械工程、電氣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精密儀器及機械、材料學、工程熱物理、城市規劃與設計、岩土工程、采礦工程、技術經濟及管理;
3、重慶重點學科:機械工程及自動化、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建築學、土木工程、信息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測控技術與儀器、生物工程、城市規劃、市場營銷、采礦工程、軟體工程、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工程、車輛工程。

J. 重慶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校名為重慶大學,英文名稱為Chongqing University。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為國有公辦、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綜合性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設有研究生院和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學校共有A、B、C、虎溪四個校區,A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B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沙北街83號,C校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渝碚路131號,虎溪校區位於重慶市高新區大學城南路55號。
第四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重慶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教學工作副校長、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副組長,教務處、學工部、紀檢監察部門、招生辦公室等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擔任主任,委員由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條 重慶大學招生監督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對學校本科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本科招生工作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
第九條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類別和計劃
第十條 學校2020年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考改革省份的綜合改革)、強基計劃、藝術類、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體育教育、香港免試生、港澳台聯招、台灣免試生、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和內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一條 學校除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民族班等部分特殊類型按專業招生外,其他均按專業(類)招生。按專業(類)錄取的新生入學後在相應的專業(類)進行大類培養,大類培養結束後根據大類的分流方案分流到具體的專業繼續學習。按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後進入專業所在的大類進行大類培養,大類培養結束後可不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二條 學校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學校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的錄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
第十三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和學校預留計劃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學校在調檔和安排專業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學校在錄取和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數點部分,下同)為依據。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一)錄取時,第一批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願順序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並安排專業。當投檔成績相同時,不設專業級差,專業志願靠前者優先安排專業;專業志願也相同者,按數學、外語、語文科目成績排序優先安排;相關科目成績仍相同時,則調整專業計劃錄取。
非第一批投檔(或順序志願的非第一志願)進檔的考生,依據本條上述規定,在未錄滿專業中進行專業安排。
(二)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其中:
1.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考生只能在同一個院校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2.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屬於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調劑時,只錄取填報有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若考生沒有填報任何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願,將不會被調劑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該學院錄取的學生入校後不得轉入其它學院學習。
(三)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物理或歷史)、B(其他科目);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等級要求為B(物理或歷史)、B(其他科目);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
(四)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選科要求符合,學校錄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強基計劃、藝術類、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香港免試生、台灣免試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各類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 普通學生體檢標准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軟體工程、會計學(ACCA方向)、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和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師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二十條 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以及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的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制為五年,其他專業學制四年。
第五章 入學及復查復測
第二十一條 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入學報到期間,藝術類(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等特殊類型錄取的新生,須參加專業或特長復測,復測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復查報考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在校期間,一經發現並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第二十五條 學校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學費採取預收制,年終按照專業學費和選修學分學費結算。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相關文件精神,本科各專業學費標准預定為:文理科各專業(類)4500-6875元/年之間,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按統一標准收取學費,待專業分流確定後,再按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其中:軟體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慧專業實行按年收費,1、2年級為5625元/年,3、4年級15000元/年;會計學(ACCA方向)除繳納學費外,還需繳納ACCA培訓費(12000元左右/年)以及教材、考試等費用(隨匯率會有波動),入學後單獨繳納;設計學類、繪畫專業11500元/年;舞蹈表演專業13225元/年;音樂表演、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15000元/年;重慶大學-辛辛那提大學聯合學院相關專業:五年平均53000元/年,第五年在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學習期間,按辛辛那提大學標准繳納學費。
第二十六條 住宿費:學生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七條 學校實行助學金、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及助學金。
第七章 招生紀律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徇私舞弊行為。
第二十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自覺接受各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三十條 學校招生監督電話:023-65103501,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僅限投訴舉報)。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在陽光高考平台和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三十二條 特別申明,學校未委託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考試、招生、錄取、培訓等相關工作。
第三十三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咨詢人員的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招生章程即時廢止。若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聯系方式:
重慶大學主頁:http://www.cqu.e.cn
重慶大學微信公眾號:cqdx19291012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cqu.e.cn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CQU_Admission1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3-65102370、65102371
重慶大學
2020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