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大學廣東招生
❶ 江漢大學是一本還是二本
江漢大學是一本。
據悉,江漢大學2021年高考在全國24個省市均有招生,在其中的3個省份為本科一批招生,其中8個省份為本科二批招生,在其中已經合並了一本二本的11個省份中均為本科批招生,在山東、浙江省的一段招生。所以我們可以認為江漢大學是名副其實的一本院校。
江漢大學,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是一所綜合性大學實行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辦學體制,入選湖北省「雙一流」建設「國內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學校前身是創辦於1981年的原江漢大學和華中理工大學漢口分校、創辦於1952年的原武漢教育學院、創辦於1958年的原武漢職工醫學院。2001年10月,經教育部批准在四校合並基礎上組建新的江漢大學。

院系專業:
截至2020年8月,學校設有17個學院,開設有75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江漢大學
❷ 關於江漢大學在廣東招生情況
我簡單說一下,江漢大學百分之八十招武漢的,招外地的比較少,分數偏高,接近一本線,大約低一本線10分的樣子,如果分數做夠報武漢工程比較好啊,我是江大的,客觀評價
❸ 江漢大學第二批次地方專項計劃及專業分數線文科
以2020年為例,江漢大學本科第二批次地方專項面向湖北省的錄取分數線為527.105分,依據其招版生權信息網發布的2020年招生計劃顯示,該年度其地方專項文科的招生計劃人數為46人。
江漢大學第二批次地方專項對應的專項招生計劃專業(面向湖北省)分別為漢語言文學專業10人、歷史學專業10人、應用心理學專業10人、教育學專業(含高水平運動隊)合計11人。

(3)江漢大學廣東招生擴展閱讀:
一、2020年江漢大學地方專項理科招生計劃:
1、物理學專業計劃招生10人。
2、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計劃招生15人。
3、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計劃招生10人。
二、2020年江漢大學地方專項理科錄取情況:
1、地方專項理科最高分522分。
2、地方專項理科最低分515.106分。
3、地方專項理科平局分517分。
❹ 江漢大學在哪幾個批次招生
由於江漢大學綜合性較強,涉及的招生類型較多,有美術、音樂、播音、服裝表演、體育類、普通文理科,涉及的省份、批次也較多,各省、各批次錄取情況也不一樣,有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以及專科生。
❺ 2022江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招生行為,保證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簡稱招生工作,下同)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為江漢大學(國標代碼:11072),注冊地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三角湖路8號(郵政編碼:430056)。學校網址:www.jhun.e.cn,招生就業信息網:zjc.jhun.e.cn。
第三條
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公辦、綜合性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四條
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別為:普通高考生(含統考錄取學生、藝術體育類學生、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地方專項計劃學生、定向對口援疆計劃學生)、運動訓練專業單招學生。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並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七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教師、學生、傑出校友代表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
第八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招生政策和規定,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在湖北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依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以及促進地方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預留少量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踴躍、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十二條
學校將湖北省教育廳批准後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要求報送到各省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省級招辦),並通過各省級招辦和其它官方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入學考核
第十三條
報考全日制普通本科的考生(除運動訓練專業考生、部分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外)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運動訓練專業和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參加按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組織的專業測試和文化考試。
第十四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按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的要求,參加相關省級專業統(聯)考。
第十五條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級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測試。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和錄取分數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並已投檔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05%,對招生計劃量大的省份,學校可根據生源分布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十八條
學校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委員會有關考生加分的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於本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結合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對於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通過徵集志願錄取。對於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同時,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專業志願須符合我校的選考科目要求。學校不錄取無我校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學校原則上遵循考生專業志願,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含同分排序成績)排序,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對部分報考超額或缺額專業,經省級招生機構批准,學校根據生源和志願情況,對相關專業和計劃進行調增或減停,實行調劑錄取,其中: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只能在同一專業組內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辦法。
第二十一條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考成績合格並已投檔的考生中,按以下規則錄取:對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序錄取;對沒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60%+文化投檔成績×40%]排序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
音樂類與舞蹈表演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考成績合格並已投檔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序錄取,且身高均須達到規定的標准,相關專業考試科目須符合下列要求:
音樂表演(器樂表演)專業:主科器樂須為鋼琴、竹笛、二胡、揚琴、琵琶、古箏。
音樂表演(聲樂表演)專業:主科須為聲樂。
舞蹈表演專業:只招中國舞、芭蕾舞、現代舞等藝術舞蹈。
第二十三條
表演(服裝表演與設計)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聯)考成績合格並已投檔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序錄取,且身高須達到規定的標准。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於文科和理科(含首選科目為歷史和物理,下同)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對於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不分文理、統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則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不含運動訓練專業)在專業術科成績和文化投檔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並已投檔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關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由學校確定錄取標准,經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審批錄取,並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具體錄取標准按當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按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報考外語類專業和會計學(ACCA)、金融學(CFA)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於110分(滿分150分)。
第二十九條
外語類專業只招本語種和英語考生,其它本科專業原則上不受語種限制,但進校後公共外語課程以大學英語為主。學校另開設有大學日語、大學德語和大學法語等語種課程,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一個語種修讀。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ACCA)、金融學(CFA)等專業均以英語組織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三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下列專業考生身高須達到規定的標准:
音樂類與舞蹈表演專業: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表演(服裝表演與設計)專業: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第三十一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會計學(ACCA)、金融學(CFA)專業只在明確填報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中錄取,且錄取後不得轉入其它專業。
第六章收費及獎、助、貸學金
第三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費等費用。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包括專業注冊費和課程學分學費,具體收費標准和辦法,按湖北省物價局規定執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照學年收取學費,其中出國留學學生第四學年國內學費按普通同類專業學年學費標准收取。會計學(ACCA)和金融學(CFA)專業除正常學費外,另須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准每年單獨收取課程培訓費。
第三十三條
學校制定了一系列學生獎勵、勤工儉學、助學貸款等方面的制度。學校設立了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以及各類單項獎學金等項目。另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市)政府獎學金、社會團體(單位)、個人設立的專項獎學金等。
第三十四條
凡取得江漢大學學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入學前在生源所在地辦理。同時,學生入學後還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第三十五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困難,更好地完成學業,學校積極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實踐機會,推薦和安排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要進行全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對藝術、體育類專業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復查不合格者,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第三十七條
學生修滿規定的學業學分,成績合格,由江漢大學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江漢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八條
學校通過江漢大學校園網(www.jhun.e.cn)和招生就業信息網(zjc.jhun.e.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27-84237298;微博:@江漢大學_招就處;微信公眾號:江漢大學本科招生。
第三十九條
學校不委託也不允許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