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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電話

發布時間: 2022-09-17 09:11:44

1. 北京交通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北京交通大學本科及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交通大學章程》,結合學校高考招生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北京交通大學,簡稱為北京交大;英文名稱為BeijingJiaotongUniversity,縮寫為BJTU。學校法定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在山東省威海市南海新區現代路69號建有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高校。2017年學校正式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行列。
學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學(國標10004)和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國標19004)兩個代碼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相應專業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北京交通大學本科招生除普通類招生外,還有學校本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國家專項計劃、南疆計劃、民族班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港澳台僑招生、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等。高職(專科)招生全部為普通類招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專業中,有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等7個本科專業在威海校區就讀(以下簡稱「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他本科專業均在學校本部就讀。高職(專科)在北京市海淀區清河鎮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團公司黨校)就讀。
本科標准學制建築類專業為五年,其他專業為四年,第二學士學位為二年。高職(專科)標准學制為三年。
第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北京交通大學設立由校長、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以及本科生院、學生工作處、就業創業指導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根據工作內容下設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組,各工作組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對學校高考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本科生院,負責學校本科及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訂學校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
(五)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組織協調對錄取新生進行復查等工作;
(七)組織本校單獨招生考試和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並對考試安全、疫情防控負責,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九)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往年分省計劃情況,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國家政策導向、近年來各地高考報名人數和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程度、各特殊類型招生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和有關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人數、選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准。
第十條
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高職(專科)招生無預留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招生計劃用於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等招生以及藝術類專業的預留。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
北京交通大學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投檔(提檔)
1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2
本部校區和威海校區所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方合作院校均為英語國家學校,大量課程為全英文授課,專業課採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較高的英語基礎。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
各類招生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錄取
1
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和分專業。分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承認投檔成績中所含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2
按學校或院校專業組進行志願填報的進檔考生,錄取和分專業時,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或省區有特殊要求的,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科目分數排序錄取。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願但符合各項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按照專業(類)進行志願填報,或志願所填報的院校專業組中只包含一個專業(類)的進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直接錄取到其所填報志願專業(類)。
3
在內蒙古自治區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類型外,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4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設計學類、全部中外合作辦學以及全部高職(專科)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只設英語,其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專業有大量課程為全英文授課,要求較高的英語基礎,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5
體檢標准參照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6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相應省份安排實行徵集志願錄取。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根據相應省份安排實行徵集志願錄取。徵集志願仍不足的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特殊類型招生
1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第二學士學位等各類型招生按照相應的招生簡章及相關規定執行。
2
民族班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根據有關文件,考生的投檔成績不得低於學校普通類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提檔線下40分。
內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區,所報專業應符合相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
對經由省級招辦審核通過並被我校確認錄取的本科及高職(專科)考生,將發放由校長簽發並蓋有北京交通大學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指定校區報到。
第十七條
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威海校區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入北京本部校區。威海校區不同合作方所辦專業之間不能互轉。轉專業具體政策按學校當年發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學校本部本科各專業除藝術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學費標准一般為每學年5000元或5500元,軟體工程專業三、四年級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設計學類專業每學年10000元。
納米材料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60000元,在加拿大滑鐵盧大學(UniversityofWaterloo)學習期間學費標准按當年該校學費標准繳納。機械電子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60000元,在澳大利亞伍倫貢大學(UniversityofWollongong)學習期間的費用按照對方標准收取。以上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在外方學習期間保留我校學籍,每年按照國內同級理工科在校生學費標準的一半繳納學費。
威海校區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每學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學年80000元。
在本部校區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每學年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區住宿費為每學年1200元。
如果國家調整收費標准,則執行新規定。
第二十條
高職(專科)各專業學費標准為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
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錄取到高職(專科)專業的學生一律不遷戶口。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償」資助體系,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新生報到當天專門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學生持有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可暫不用繳納學費先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二條
接受考生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條咨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51688441
威海校區咨詢電話:0631-3806000
高職(專科)(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咨詢電話:010-62905445
學校網址:https://www.bjtu.e.cn
招生資訊網:https://zsw.bjtu.e.cn
微信公眾號:bjtuzs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六條
港澳台僑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對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准。

2. 北京交通大學電話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聯系電話_網址等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外上園村三號,聯系電話:010-51688441

3. 求北京交通大學建築設計及其理論 招生電話

005 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招生人數:285 聯系電話:010-51687240王老師
註:各專業推免生人數不超過各專業招生人數的35%
專業、研究方向 招生人數 考試科目 復試科目 備注
080102固體力學
01 新型材料與結構的力學行為及設計
02 多尺度計算材料力學
03 材料和結構的動力學分析及應用
04 納米材料和納米復合材料宏細觀力學分析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 俄語或203日語
③301數學一
④950材料力學 理論力學或流體力學選一 博士學位授權點

080103流體力學
01高速運動體空氣動力學
02地下空間空氣環境調節與火災控制研究 2
080104工程力學
01 材料和結構的力學分析及工程應用
02 先進工程材料設計及力學分析
03 工程力學中的計算機模擬
04 細觀力學及其實驗技術 9
081401岩土工程
01岩土材料的工程性質
02岩土工程中的數值分析
03岩土工程與環境
04地下空間的利用與開發
05邊坡穩定性
06土動力學與岩土地震工程
07地基與基礎工程 34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 俄語或203日語
③301數學一
④950材料力學 鋼筋混凝土結構或土力學選一 博士學位授權點
081402結構工程
01混凝土結構與砌體結構
02鋼結構
03組合結構與混合結構
04新型結構及復雜結構
05新型材料與結構
06工程結構抗震、減震與控制
07工程結構鑒定與加固
08土木工程建造與管理 54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 日語
③301數學一
④951結構力學 鋼筋混凝土結構 博士學位授權點
081403市政工程
01市政工程規劃、設計與管理
02水處理理論與技術
03城市垃圾處理處置理論與技術
04市政基礎工程
05 金屬和混凝土設備腐蝕與防護技術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01 數學一
④957工程流體力學 水處理工程或環境監測選一 博士學位授權點
081405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01工程結構抗震減災
02振動控制與試驗分析
03城市地震危害性評價和綜合抗震減災
04岩土地震工程和減災工程
05基於斷層的強地震動與建築物抗震 13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 日語
③301數學一
④951結構力學或950材料力學 鋼筋混凝土結構 博士學位授權點
081406橋梁與隧道工程 橋梁方向:
01橋梁結構理論及應用
02橋梁振動理論及應用
03橋梁非線性動力性態與控制
04新型材料及在橋梁中的應用
05橋梁工程水力學及水文
50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 日語
③301數學一
④951結構力學或950材料力學 鋼筋混凝土結構 博士學位授權點
081406橋梁與隧道工程 隧道方向:
06隧道支護結構設計與計算理論
07隧道工程與環境影響分析理論
08隧道防水材料與防水設計理論
09隧道施工動態監測與分析系統
10隧道運營養護維修 32
081422地下工程
01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02地下工程設計與施工 9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 俄語或203日語
③301數學一
④950材料力學 鋼筋混凝土結構 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博士點
081602攝影測量與遙感
01數字攝影測量技術及應用
02遙感技術及應用
03 GPS技術及應用
04 GIS技術及應用
05工程測量、線路勘測新技術及應用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01 數學一
④953測量學
攝影測量與遙感概論
081803地質工程(工學)
01地質災害與防治
02工程建設對地質環境影響與控制
03地下水環境影響與控制
04工程地質環境的勘察與監測技術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02 數學二
④954工程地質 工程岩土學
082301道路與鐵道工程
01線路規劃設計理論與技術
02軌道結構設計理論與技術
03列車線路動力響應分析
04建設管理與工務管理
05路基工程
06路面工程
07交通環境、自然災害理論與技術 40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 俄語或203日語
③301數學一
④953測量學或951結構力學 鐵道方向:鐵道工程
公路方向:路基路面工程 博士學位授權點
082324城市軌道工程
01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與線路設計
02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規劃、設計與施工
03新型城市軌道交通理論與技術
04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工務管理
05城市軌道交通振動與雜訊環境影響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301數學一
④953測量學或951結構力學 鐵道工程 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博士點
083001環境科學(工學)
01污染物的環境行為研究
02環境地質
03生態環境研究
04環境規劃與管理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02 數學二
④955環境工程微生物學 環境監測或水處理工程選一
083002環境工程(工學)
01水污染控制理論與技術
02大氣污染控制理論與技術
03固體廢物污染控制及資源化 8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02 數學二
④955環境工程微生物學 環境監測或水處理工程選一
120405土地資源管理
01城市交通與土地利用規劃
02交通用地經濟評價與政策
03土地資源管理信息技術
04工程建設用地管理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3日語
③303數學三
④808地理信息系統 城市規劃
參考書目
科目或代碼 參考書名 出版社 作者 備注
808地理信息系統 《地理信息系統——原理、方法和應用》 科學出版社(第1版)2001年 鄔倫、劉瑜等編著
950材料力學 《材料力學》
《材料力學學習指導》 《材料力學》高教出版社(第4版)
《材料力學》西南交大出版社(第4版)
《材料力學學習指導》清華出版社 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 劉鴻文
孫訓方

蔣永莉 梁小燕 王正道
951結構力學 《結構力學》(不包含結構的動力計算、穩定計算、極限荷載和矩陣位移法部分)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3版) 李廉錕
953測量學 《測量學》 中國鐵道出版社 楊松林,楊騰峰
954工程地質 《工程地質分析原理》 地質出版社1994年 張倬元
《工程地質基礎》 中國鐵道出版社2003年 許兆義
955環境工程微生物學 《環境工程微生物學》 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庭耀
957工程流體力學 《工程流體力學》 高等教育出版社 聞德蓀等
水處理工程 《給水工程》(第四版)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99年 嚴煦世、范瑾初 復試科目
《排水工程》(第四版)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3年 張自傑、林榮忱
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 奚旦立 復試科目
鐵道工程 《軌道》 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年 李成輝主編 復試科目
《鐵路選線設計》 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01年 易思蓉主編
路基路面工程 《路基路面工程》 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年 鄧學均 復試科目
攝影測量與遙感概論 《攝影測量與遙感概論》 測繪出版社2004年 李德仁等 復試科目
流體力學 《流體力學》 高等教育出版社 李玉柱、苑明順
工程岩土學 《工程岩土學》 地質出版社1999年 唐大雄 復試科目
鋼筋混凝土結構 《混凝土結構》(上)第3版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5年 四校合編 復試科目
理論力學 《理論力學》 華東水利學院出版社(第2版) 理力教研室 復試科目
《理論力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出版社(第5版) 理力教研室
土力學 《土力學》 清華大學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 趙成剛等 復試科目
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原理》 建築工業出版社(第3版) 李德華 復試科目

4.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電話

招生辦電話:010-51688441。

對外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郵編:100044。

聯系方式:微信、微信視頻號、微博、頭條、百家號、抖音、B站、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

學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

北京交通大學錄取原則

1、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和分專業。分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承認投檔成績中所含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2、按學校或院校專業組進行志願填報的進檔考生,錄取和分專業時,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北京交通大學

5.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和經濟管理學院的聯系電話是什麼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10-51688153,010-51688162。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園村3號,郵政編碼:100044 。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園村3號北京交通大學思源東樓,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學院郵編:100044,辦公電話:010-51684684,辦公電話:010-51688399。

2017年12月28日,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公布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我院三個一級學科名列前茅。其中,工商管理學科排名前10%,位居A-行列;應用經濟學學科排名前20%,位居B+行列;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排名前20%,位居B+行列。

目前學院擁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學與工程、公共管理4個一級學科。其中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學與工程3個學科擁有一級學科博士點及博士後流動站,均有教授入選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擁有1個國家重點學科產業經濟學、3個北京市重點學科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和企業管理。


6. 北京交通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北京交通大學本科及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交通大學章程》,結合學校高考招生具體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北京交通大學,簡稱為北京交大;英文名稱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縮寫為BJTU。學校法定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在山東省威海市南海新區現代路69號建有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高校。2017年學校正式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行列。
高考招生包括本科和高職招生。對取得我校學籍,在學校規定學制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對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本科畢業生,頒發北京交通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北京交通大學本科招生除普通類招生外,還有學校本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高校專項計劃、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國家專項計劃、南疆計劃、民族班計劃、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港澳台僑招生等。高職招生全部為普通類招生。
第四條2020年招生專業中,有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等7個本科專業在威海校區就讀(以下簡稱「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他本科專業均在學校本部就讀。高職專業在北京市海淀區清河鎮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團公司黨校)就讀。
本科標准學制建築類專業為五年,其他專業為四年。高職標准學制三年。
第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北京交通大學設立由校長、分管高考招生工作的校領導、分管紀委工作的校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以及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內容下設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外語類保送招生工作組,各工作組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學院及威海校區領導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 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與公平,學校紀委監察處對學校高考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並給予答復。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學校本科及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l.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按照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聯絡組,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招生咨詢等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5.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6.組織協調對錄取新生進行復查等工作;
7.組織本校單獨招生考試和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並對考試安全負責,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並將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9.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往年分省計劃情況,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國家政策導向、近年來各地高考報名人數和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程度、各特殊類招生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和有關專項計劃。招生計劃具體人數、選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第十條 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本科錄取平行志願超過計劃數提檔且符合錄取要求並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或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高職招生無預留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未做分省編制的其他類計劃用於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等招生以及藝術類專業的預留。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北京交通大學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投檔(提檔)
學校本部和威海校區均有招生計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分別按照「北京交通大學」和「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兩個招生院校代碼或投檔單位進行錄取。
1.調檔比例一般為100%,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本部和威海校區的所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方合作院校均為英語國家高校,外語單科高考成績須不低於滿分的70%。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各類招生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4.江蘇省考生一般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B+,學校本部和威海校區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B。
5.高考改革試點省區選考科目按照提前公布的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
1.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含全國性政策加分,有投檔校驗位的省區含投檔校驗位,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類型)和專業志願進行錄取和分專業。分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對投檔成績中所含的政策性加分承認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
2.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參考高考實考分數、相關科目高考成績、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成績。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對選考科目要求僅為「物理」的專業參考的相關科目高考成績順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物理;選考科目為其他類型的專業依次參考為數學、語文、外語成績。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選拔中試點使用。
其他省區參考的相關科目高考成績順序:法學、外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專業依次參考語文、外語、數學、理綜或文綜成績,其他專業將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或文綜成績。
江蘇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所錄專業。規定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B+B+、B+B、BB。
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願但符合各項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江蘇省按先分數後等級)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當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同一投檔院校代號下投檔時,如考生沒有填報任何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將不會被調劑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3.在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即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范圍內,按專業志願順序依高考投檔成績排序錄取,若有退檔則順延錄取。
4.外國語言文學類、軟體工程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單科高考成績不低於滿分的三分之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單科高考成績不低於滿分的70%。如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外語口語加試,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口語加試並成績合格(一般為等級B或不低於70分)。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軟體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設計學類、全部中外合作辦學以及全部高職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只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5.體檢標准參照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6.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相應省安排實行徵集志願錄取。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根據相應省安排實行徵集志願錄取。徵集志願仍不足的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特殊類招生
1.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各種特殊類型招生按照相應的招生簡章及相關規定執行。
對江蘇省高校專項計劃認定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B+,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B,高水平運動隊認定考生、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於C。
2.民族班計劃、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是國家指令性計劃,按照這些計劃類型錄取的考生,學生畢業後鼓勵回生源地就業、創業,允許在內地就業、創業。民族班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考生的投檔成績不得低於學校普通類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提檔線下40分。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條 對經由省級招生機構審核通過並被我校確認錄取的本科及高職(專科)考生,將發放由校長簽發並蓋有北京交通大學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指定校區報到。
第十七條 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校本部與威海校區之間不能互轉專業。威海校區不同合作方所辦專業之間不能互轉。轉專業具體政策按學校當年發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學校本部本科各專業除藝術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學費標准一般為每學年5000元或5500元,軟體工程專業三、四年級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設計學類專業每學年10000元。
納米材料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鐵盧大學(University of Waterloo)學習期間學費標准按當年度該校學費標准繳納。機械電子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52000元,在澳大利亞伍倫貢大學(University of Wollongong)學習期間的費用按照對方標准收取。以上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在外方學習期間保留我校學籍,每年按照國內同級理工科在校生學費標準的一半繳納學費。交通運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學年50000元,在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學習期間還需按該校學費標准向該校繳納學費。
威海校區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學年80000元。
在學校本部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每學年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區住宿費為每學年1200元。
如果國家調整收費標准,則執行新規定。
第二十條 高職各專業學費標准為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
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錄取到高職專業的學生一律不遷戶口。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償」資助體系,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新生報到當天專門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學生持有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可暫不用繳納學費先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二條 接受考生申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三條 咨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51688441
威海校區咨詢電話:0631-3806000
高職(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咨詢電話:010-62905445
學校網址:https://www.bjtu.e.cn
招生資訊網:https://zsw.bjtu.e.cn
微信公眾號:bjtuzs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六條 港澳台僑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准。

7. 北京交通大學2021會計專碩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如果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幹課程;b.在所報考專業領域有關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一篇(含)以上文章或獲得科技獎勵證書;c.國家英語四級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人員報考前須徵得報考學院的同意。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0351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03510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一)中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單獨考試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第一條(一)中1、2、3各項的要求。


2.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須考生所在單位專家)(附件:專家推薦書下載),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須考生所在單位專家)(專家推薦書下載),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二)2021年我校計劃招收單獨考試碩士生25人,招生學院有: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交通運輸學院、機械與電子控制工程學院,招生專業詳見:《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單獨考試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2)。


(三)單獨考試初試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各專業考試科目詳見:《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單獨考試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2)。


(四)單獨考試考生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報考點只能選擇“北京交通大學”。


三、報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請於報考前,仔細閱讀教育部、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招生單位的網報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報名,誤填、錯填報考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而導致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初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推薦免試考生的報考程序見《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辦法》,其他考試方式報考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登錄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專題網站(網址http://gs.bjtu.e.cn/cms/zszt/),仔細閱讀招生相關信息,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後於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間每天9:00~22:00,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瀏覽相關信息,並按教育部、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重要提示:


1.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北京交通大學”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2. 選擇“北京交通大學”報考點的考生,須於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網上報名期間網上支付報名費,未按要求網上支付報名費的考生,報考點將不予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3.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建議考生在2020年10月10日網上報名開始前,先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按照查詢到的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信息填報。未查詢到學歷(學籍)的考生必須盡早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進行認證;若為境外或港澳台學位學歷獲得者,須登錄教育部網站(網址http://www.moe.e.cn/)查詢認證,並獲取書面認證報告。


4. 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2020年11月10日前,將認證報告通過郵政掛號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辦。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導致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同時寄(送)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本(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


5.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2020年11月10日前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有經辦人簽字、聯系方式以及部門蓋章的原件)。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 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還應當提交兩份專家推薦書、單位人事部門的介紹信(介紹信須註明考生為單位業務骨幹並同意報考我校單獨考試碩士研究生)、已發表的論文或技術報告。


3.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 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 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列印准考證


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期間,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四、考試及錄取


(一)初試


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全國統一初試時間: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招生學院、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擬招生人數、自命題考試大綱等信息請登錄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專題網(網址http://gs.bjtu.e.cn/cms/zszt/)查詢《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


初試成績由考生自行在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專題網(網址http://gs.bjtu.e.cn/cms/zszt/)查詢並下載列印,我校不寄發紙質成績單。


(二)復試


1. 滿足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復試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進行,復試具體要求屆時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專題網和學院網站進行查詢。


2. 復試階段,我校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考生須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單、政審表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還須提交輔修本科課程的正式成績單(需加蓋輔修學校教務處公章)、公開發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獎勵證書、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的原件。


3.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內容咨詢報考學院)。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的同等學力人員可以不加試。


4. 報考025700審計、125300會計、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4物流工程與管理專業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5. 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參加復試考生每人需交納復試費100元。


(三)體檢及政審


1. 體檢在考生擬錄取後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


2. 復試時不僅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還將結合其學習工作單位的政審意見進行評價,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考察其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業務素質以及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五、其他事項


(一)修業年限


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一般為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一般為2年,有特殊規定的專業除外。全日制碩士生延長期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在基本修業年限外不超過2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不超過5年。


(二)學費和獎助學金


我校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收取學費,學費標准見表一和表二,同時向符合政策的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申請評選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標准見表三)以及其他專項獎學金。另外設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崗位(統稱為“三助”崗位),經雙向選擇承擔“三助”崗位的研究生,可以獲得相應的崗位津貼。


表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准



表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准



表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學金獎勵標准(定向除外)



(三)學習方式


我校碩士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碩士生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生為非脫產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生,學校不解決住宿,無獎助學金,不提供公費醫療,錄取前須簽訂培養協議。我校學術型碩士生只招收“全日制”。


(四)錄取類別


我校碩士生錄取類別按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碩士生戶口和檔案不轉入我校,錄取前須簽訂培養協議,畢業時不納入派遣計劃,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碩士生檔案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轉入我校,戶口可自願選擇是否轉入我校(如戶口選擇轉入,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過期將無法轉入),畢業時納入派遣計劃,學校為畢業生辦理報到證等手續。我校“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業”碩士生。


(五)推薦免試研究生


我校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辦法、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計劃詳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專題網(網址http://gs.bjtu.e.cn/cms/zszt/)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辦法》和《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


(六)招生計劃


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後期因正式招生計劃下達或實際錄取推免生可能產生各專業招生人數的變動,招生人數以最終實際錄取人數為准。


(七)專項計劃


1.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招收專業詳見《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3)。考生應在2020年11月10日前將《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通過郵政掛號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辦,網報時須在備注信息欄內註明省、市民族教育處名稱。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協議進行派遣,不得改派。


2. 我校2021年計劃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招收專業詳見《北京交通大學2021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4)。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網報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在2020年11月10日前將《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通過郵政掛號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辦。


3. 我校2021年計劃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後備人才培養專項支持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招生專業:030500馬克思主義理論,招生政策及招生計劃參照教育部相關規定。


(八)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專業招收碩博連讀生。


(九)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參照教育部及軍隊相關部門規定。


(十)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請廣大考生切勿輕信以北京交通大學名義舉辦的研究生考前輔導班。


(十一)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六、聯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辦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學逸夫樓東801室


聯系電話(傳真):010-51688153


網址:http://gs.njtu.e.cn/cms/zszt/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號:bjtuyzb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44。


北京交通大學2021會計專碩招生簡章的內容小編就說到這里了,更多關於會計專碩考研的備考技巧,備考干貨,新聞資訊等內容,小編會持續更新。祝願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滿意的成績。

8. 北京交通大學高考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發放,附EMS快遞查詢方法

熱情八月,陽光總是那麼耀眼,你是否在期待著刻有你名字,承載著你希冀的標志著你一路走來榮耀的錄取通知書,就在馬上送到你手裡呢。本文我整理了關於北京交通大學的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及EMS查詢方法的相關知識。

一、北京交通大學高考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發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北京交通大學錄取了,但是不知道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據往年考生的反映,北京交通大學錄取通知書會在高考考生錄取結果公布後,大概10天左右會受到錄取通知書,偏遠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被錄取了,在根據錄取時間推算北京交通大學錄取通知書什麼時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還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的話,可以致電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電話,查明原因。

二、北京交通大學高考錄取通知書查詢方法

1、北京交通大學通知書網上查詢:

進入中國郵政速遞物流EMS高考錄取通知書特快專遞郵件全程跟蹤查詢,輸入你的准考證號,就可以看到錄取通知書的物流信息了。

2020北京交通大學通知書高考錄取通知書查詢入口:http://www.ems.com.cn/mailtracking/lu_qu_tong__shu_cha_xun.html

2、北京交通大學通知書微信查詢:

關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隨時查詢掌握錄取通知書的動態!

3、北京交通大學通知書電子渠道查詢:

通過關注EMS微信服務號、支付寶服務窗,下載手機APP,在錄取通知書查詢入口,輸入報考時的准考證號、考生號、手機號或錄取通知書郵件號碼均可查詢,如果注冊綁定的手機號與填報志願時的號碼一致,還能隨時收到EMS的主動推動信息。

4、北京交通大學通知書電話查詢:

撥打11183全國統一客服熱線,通過郵件號碼即可查詢到郵件狀態。「如果查詢到錄取通知書已寄出,但發生長時間未收到、網上沒有信息的情況,一定要及時通過我們的客服電話11183進行郵件查詢。」該負責人說道。

三、北京交通大學簡介

北京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建設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高校。學校牽頭的「2011計劃」「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是國家首批14個認定的協同創新中心之一。2017年,學校正式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行列,將圍繞優勢特色學科,重點建設「智慧交通」世界一流學科領域。

北京交通大學作為交通大學的三個源頭之一,歷史淵源可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清政府創辦的北京鐵路管理傳習所,是中國第一所專門培養管理人才的高等學校,是中國近代鐵路管理、電信教育的發祥地。1917年改組為北京鐵路管理學校和北京郵電學校,1921年與上海工業專門學校、唐山工業專門學校合並組建交通大學。1923年交通大學改組後,北京學校更名為北京交通大學。1950年學校定名北方交通大學,毛澤東主席題寫校名,著名橋梁專家茅以升任校長。1952年,北方交通大學撤銷,學校改稱北京鐵道學院。1970年恢復「北方交通大學」校名。2000年與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合並,由鐵道部劃轉教育部直屬管理。2003年恢復使用「北京交通大學」校名。學校曾培養出中國第一個無線電台創建人劉瀚、中國第一本鐵路運輸專著作者金士宣、中國鐵路運輸經濟學科的開創者許靖、中國最早的四大會計師之一楊汝梅,以及中國現代作家、文學評論家、文學史家鄭振鐸等一大批蜚聲中外的傑出人才。中國第一台大馬力蒸汽機設計者應尚才,「東京審判」擔任首席檢察官的向哲浚,中國著名的經濟學家、人口學家馬寅初等都曾在學校任教。

9.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和經濟管理學院的聯系電話是什麼

北京交通大學報考點代碼:1104,北京交通大學代碼:10004,咨詢電話:010-51688153。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經濟管理學院辦公電話表 部門 電話 辦公地點 教學科 51685602 思東501 就業指導中心 51684179 團委 51684187 研究生科 51688128 51688459 (傳真) 思東502 MBA中心 51687046 思東504 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中心 51684065 思東505 工程碩士中心 51687166 51684682 (傳真) 思東507 培訓中心 51683979 思東508 國際交流中心 51688591 思東509 EMBA中心 51683652 51684683 (傳真) 思東510 學院辦公室 51687040 51684925 (傳真) 思東608 基礎產業研究中心 北京市交通發展研究基地 51684066 思東610

10.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聯系電話是什麼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聯系電話為010-51688441、0631-3806000。

北京交通大學(簡稱北京交大,專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於1896年始屬建,坐落於北京市,是中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由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共建,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其前身是清政府創辦的北京鐵路管理傳習所。

該校入選「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是北京高科大學聯盟、中俄交通大學聯盟成員高校。

北京交通大學作為交通大學的三個源頭之一,是中國第一所專門培養管理人才的高等學校,是中國近代鐵路管理、電信教育的發祥地;1921年參與合並組建交通大學;1923年更名為北京交通大學;1970年恢復使用「北方交通大學」校名;2003年恢復使用「北京交通大學」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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