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招生處
1. 蘇州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計劃數不超過320名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結合學校堅持培養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獨立之人格、社會之責任」拔尖創新人才的目標,2018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為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特製訂本招生簡章。
一、領導機構
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申請對象及條件
1、申請對象:品德優秀、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自覺踐行,具有遠大理想及高度社會責任感,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2、申請條件:符合生源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2018年高考報名條件,並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一)免筆試類: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全國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復賽獲一等獎及以上者。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獲全國一、二、三等獎者。
以上具體獲獎信息以中國科協青少年科技中心公示的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http://gs.cyscc.org.cn/)為准。
(二)筆試類: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省級賽區二等獎者(獲獎證書分別由中國數學會、中國物理學會、中國化學會、中國植物學會及中國動物學會、中國計算機學會加蓋公章)。
(2)其他具有學科特長、並對該學科具有濃厚興趣及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三、招生計劃
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自主招生計劃數不超過320名。
四、招生專業(類)
考生僅能選擇報考一個專業(類),所選報專業(類)須與自身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相關。
同時,上海、浙江考生須符合所報考專業(類)對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江蘇考生須符合所報考專業(類)對高考科類及選測科目的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報考專業(類)對高考科類的要求。各專業(類)招生計劃、筆試科目、享受優錄政策類型詳見附件。
五、報名辦法
即日起至4月4日18時止,考生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流程要求進行報名。請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①從報名系統列印的自主招生申請表,請按頁碼從小到大的順序上傳;
②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和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證明材料;
③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④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⑤個人陳述,著重突出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方面的內容,字數在800字左右。
注意:上述所有材料均須考生本人親筆簽名,保證其真實性。其中材料①、②、③須由所在中學審核人親筆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材料⑤須本人親筆書寫;申請材料③、④、⑤請在報名系統的附加材料中上傳。
考生所在中學校長(單位負責人)、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統稱推薦者)均可實名推薦,提供推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須由推薦者親筆簽名並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由推薦者按報名系統要求自行上傳。以筆試類申請條件第2條申請報考者必須提供中學校長及對應學科特長領域專家個人的推薦材料各一份。
考生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的電子掃描件須清晰可讀。所有申請材料、推薦材料均無需寄送。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進行資格初審。
六、選拔程序
1、資格初審
學校成立資格初審小組,對考生思想品德、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學業水平考試及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結合考生所報考專業(類)進行資格初審。對於考生提供的專利、論文等,將進行論文查重、真偽鑒定、質量評估,並在考核環節進行針對性的深度考核。
初審結果將於4月30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2、考試確認、考試費繳納及准考證列印
通過初審的考生考試確認、考試費繳納及准考證列印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考試費收費標准為60元/人。
3、筆試
6月10日上午進行筆試,具體安排詳見准考證。
4、面試
參加筆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分專業(類)從高到低排序,分別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無筆試要求的考生直接參加面試。6月10日晚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筆試成績、面試資格線及面試事宜。6月11日進行面試,可參加面試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參加面試。
5、入選資格認定
有筆試要求的考生按筆試與面試成績之和排序,無筆試要求的考生按面試成績排序。兩類考生分專業(類)分開排序,分別認定入選資格,入選總數原則上控制在各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130%以內。入選考生享受所報專業(類)對應的優錄政策。
6、入選名單公示
入選名單經學校審定後,將於6月25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2. 蘇州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及計劃 哪些專業招生
蘇州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我整理了招生專業及計劃相關內容,來看看吧!
蘇州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及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數遵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安排。具體招生專業(類)、報考要求等詳見下圖。學校原則上根據各省(區、市)考生報名情況,確定分省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並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蘇州大學簡介
蘇州大學前身是1900年創辦的東吳大學,是中國最早以現代大學學科體系舉辦的大學,在中國最先開展法學(英美法)專業教育、最早開展研究生教育並授予碩士學位,也是中國第一家創辦學報的大學。1952年院系調整,東吳大學的文理學院、蘇南文化教育學院、江南大學的數理系合並組建蘇南師范學院,同年更名為江蘇師范學院。1982年,學校更復名蘇州大學。其後,蘇州蠶桑專科學校(1995年)、蘇州絲綢工學院(1997年)和蘇州醫學院(2000年)等相繼並入蘇州大學。
截至2020年12月,學校有天賜庄、獨墅湖、陽澄湖、未來4個校區,佔地面積4586畝,建築面積159萬余平方米;設有30個學院(部);14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教職工5254人;有全日制本科生27824人、碩士研究生11510人、博士研究生1894人,留學生2097人。
3. 蘇大研究生招生電話
研究生招生信息
http://yjs.suda.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蘇州大學研究生部招生處
TEL:(0512)65112816,65227655,65227656
FAX:(0512)65112816
研究生處地址:蘇州市十梓街1號蘇州大學校本部蘊秀樓二、三樓
郵編:215006
4. 蘇州大學招生辦電話號碼
電話如下:
根據蘇州大學官網信息顯示,
招生就業處咨詢熱線(7月4日前):0512-67509412、67504735、67503407、67503542。
招生咨詢QQ:800039119。
聯系電話:0512-67507943、67507941。
傳真電話:0512-67507941、67507942。
地址:蘇州市東環路50號凌雲樓17樓。
郵編:215021。

招生政策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並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大類及其包含專業,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蘇州大學
5. 蘇州大學專轉本招生條件
蘇州大學專轉本招生條件如下:
1、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文憑的社會從業者。
2、成人高校應屆生報考專升本須持有相關證明,且入學時獲得國家承認、學信網注冊可查的專科畢業文憑。
3、報考醫學類專業需具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從業證明等。
4、異地報考需提供本地居住證明等。自學考試專升本報考要求:年滿18周歲,熱愛祖國,擁護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的公民;本科段:取得專科證書的應往屆畢業生。

遠程教育專升本招生是經批准試點遠程教育的高校,多為國內高校,比如有北京大學(醫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江南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東北財經大學、東北農業大學、東北師范大學。
6. 誰知道蘇州大學及各專業代碼
蘇州大學學校代碼:10285,各專業代碼如下:
一、

招生章程
1、蘇州大學學校地址:
天賜庄校區坐落於江蘇省蘇州市十梓街1號;獨墅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工業園區仁愛路199號;陽澄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市相城區濟學路8號;未來校區坐落於蘇州市吳江區。
2、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3、辦學層次及類型:
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2011計劃」入列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國防科技工業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4、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uda.e.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suda.e.cn
招生就業處地址:江蘇省蘇州市東環路50號郵政編碼:215021
聯系電話:0512-67507943、67507949傳真:0512-6750794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咨詢QQ:800039119
微信公眾號:蘇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監督舉報電話:0512-67507343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蘇州大學
7. 蘇州大學文正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國標代碼:13983
江蘇省招生代號
普通文、理及藝術類專業招生代號:1833;
人力資源管理(空乘)專業招生代號:1853;
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招生代號:1876。
收費許可證號:05004806400
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32050600000311號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事證第232000003295號
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號:蘇教發廣字(2015)第A002-2號
一、學校名稱: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
二、辦學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三、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四、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五、學歷層次:本科。
六、學制與學習年限:學制4年;學習年限3—8年。
七、收費項目及標准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費。
1.學費:以學位授予類別為依據,人文社科類專業每學年學費標准為14000元/人;理工科類專業每學年學費標准為15000元/人;藝術類專業每學年學費標准為16500元/人;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每學年學費標准為25200元/人(第四年赴美國愛達荷大學學習者,國外學習費用按照相關規定另收);金融學(教改實驗班)學費按照省物價局等部門批準的收費標准執行。
2.書籍、講義等代辦費按實收取。
3.住宿費:2000元/年。
八、退費辦法
對已錄取考生因各種原因退學、轉學、出國而終止學業的,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規定,退還全部或部分學費、住宿費。
九、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
1.招生計劃、錄取批次等以相關省份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准。今年我院在江蘇、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甘肅等16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均有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見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報(招生計劃專刊)或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sdwz.cn。
2.我院在江蘇省招生錄取批次: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錄取批次為藝術類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第一小批,其它專業錄取批次為本科第三批,填報志願時間參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江蘇招生考試報》。
3.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只招江蘇省考生,專業成績採用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
十、報考條件
1.凡符合當年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我院在該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招生的專業。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同時,報考人力資源管理(空乘)專業的考生必須取得江蘇省空中乘務專業(含高鐵、海乘)專業聯合考試空中乘務合格資格。
3. 高考外語語種及要求
報考我院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考試語種必須為英語;報考我院日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考試語種必須為英語或日語;報考我院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及金融學(教改實驗班)的考生,因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報考我院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50分。
4.江蘇省考生報考我院的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
提前批次藝術類專業: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
普通本科第三批:除人力資源管理(空乘)專業及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兩門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於CC外,其它專業兩門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低於1B1C,四門必修測試科目等級均不低於C,技術科目合格。
十一、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相關省份的要求執行。
3.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規則:普通類專業考生按先分數後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50分,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高考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非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規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總分從高到低按其填報專業志願順序安排錄取專業。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選考科目及其成績的認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規定執行。
十二、預留計劃及使用說明
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本科高校可以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我校1%預留計劃將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並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順延錄取。
十三、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規定的考生將視情況予以調整專業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證書類別:本科學歷證書
十五、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證書。符合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可授予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學士學位。
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是我院與美國愛達荷大學(University of Idaho,USA)合作辦學項目,實行“3+1”培養模式。前三年在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就讀,愛達荷大學派教師教授1/3專業課程,第四年符合條件者可赴美國愛達荷大學(University of Idaho,USA)就讀,兩校互認學分;第四年因故不赴美學習的學生,在我院繼續學習。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可授予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工學學士學位;符合美國愛達荷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可授予美國愛達荷大學理學學士學位。
金融學(教改實驗班),是教育部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與美方大學共同合作設立的,作為《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的子項目,已通過省教育廳批准備案。新生第一學年在我院學習,課程由我院教師和美方合作大學教師共同承擔,專業課程實施中英文雙語教學;第二、三學年學生將赴美進入121項目美方合作大學學習,第四學年返回我院學習;第二、三年因故不赴美方大學學習者,在我院金融學專業繼續學習,並按照我院金融學專業培養方案培養。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我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可授予 蘇州大學 文正學院經濟學學士學位;符合美方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可授予美方大學學士學位。
十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吳中大道1188號 郵編:215104
學院網址:http://www.sdwz.cn
招生網址:http://zs.sdwz.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0512-66551901
咨詢 Q Q:1849026034
微信賬號:sdwzzs
傳 真:0512-66551906;68230911
監督電話:0512-66576346
8. 蘇州大學研究生招生部在哪邊
http://www2.suda.e.cn/department/gssu/index.asp E-mail:[email protected]:(0512)65112544,6511281665112546,65112065,6511225765112207,65223359FAX:(0512)65112065,65112816研究生處地址:蘇州市十梓街1號蘇州大學校本部蘊秀樓二、三樓郵編:215006
9. 蘇州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蘇州大學
學校地址:天賜庄校區坐落於江蘇省蘇州市十梓街1號;獨墅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工業園區仁愛路199號;陽澄湖校區坐落於蘇州市相城區濟學路8號;未來校區坐落於蘇州市吳江區。
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2011計劃」入列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國防科技工業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三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蘇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蘇州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獨墅湖校區炳麟圖書館)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蘇州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天賜庄校區東吳門)
第三章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依據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並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
第十條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將大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大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大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大類及其包含專業,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江蘇省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學校部分本科專業開展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試點,本科畢業並達到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只發放一本學位證書,所授兩個學位在證書中予以註明。項目管理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項目簡介可查閱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十一條報名條件
1.凡通過生源地省級招辦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可報考。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除此以外,根據相關專業培養及就業的實際情況,報考材料類、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者,要求無色盲、色弱。
3.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課程。
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要求考生英語基礎扎實,以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以英文授課,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4.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5.報考我校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的考生,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考並享受我校相應類型錄取政策。其中,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需經國家體育總局公示無異議。
6.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辦公布為准,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第十二條錄取原則
1.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2.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3.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若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經省級招委批准後調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後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關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5.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在特殊類型招生中,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當考生按同分排序規則比較後分數仍相同時,作為安排專業的參考。
6.普通類專業錄取方法:
⑴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⑵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於錄取規則另有規定,按其規定執行。其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⑶進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
⑷進檔考生同分排序規則。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再依次按選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兩科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有此類志願的考生。
7.體育教育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8.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9.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調整方案執行。
10.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面向江蘇省部分地區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考生、南疆單列計劃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畢業生、對口援疆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後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未來校區學術交流中心)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高考成績優異且錄取在有關專業的考生,入學後有機會選拔進入敬文書院、唐文治書院、巴斯德英才班學習。
第十四條錄取在未來科學與工程學院的考生,安排至未來校區就讀。未來校區地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核心區域,圍繞「面向未來、面向國際、面向產業」的辦學定位,開設社會急需的高精尖專業,培養新工科復合型創新人才。其他新生,結合所屬學院(部)、書院的辦學地址等實際情況,分別安排至天賜庄校區、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就讀。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並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十六條收費標准
1.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准可在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財務處網站、本科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蘇州大學新生報到手冊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來校區住宿費如有變化,按學校報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准執行。
第十七條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間可申請轉專業,具體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以「扶持培育、獎勵優秀、勵志助學」為宗旨的評獎評優體系,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為主的「六位一體、聯動助學」立體保障機制,構建「發展型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賦能個人發展,激勵廣大學子成長成才。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本科招生網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准、錄取規則、招生專業介紹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uda.e.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suda.e.cn
聯系電話:0512-67507943、67507949
傳真:0512-6750794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QQ:800039119
微信公眾號:蘇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監督舉報電話:0512-67507343
第二十一條蘇州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准。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蘇州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