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2014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Ⅰ 2015藝術類招生有承認寧夏舞蹈聯考成績的學院嗎
2015年承認各省美術聯考成績的院校名單
北京市高校
中國傳媒大學
影視動畫專業承認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江蘇、 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北京化工大學
2015年承認重慶、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北京工商大學
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原則上要求省統考成績(摺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須在80分及以上(含80分),單科須在75分及以上(含75分)。
北京聯合大學
2015年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
中華女子學院
環境設計(室內陳設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山東、河南、湖南、四川、陝西計劃招生155人,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北京農學院
2015年承認北京 山西美術統考成績
北京城市學院
2015年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市高校
天津工業大學
動畫專業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師范大學
在上海、重慶、內蒙古、黑龍江、福建、河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江西、廣西、陝西、青海、新疆、西藏等省(區、市)使用藝術類省級統考(或聯考)成績錄取,考生無需參加校考。
全部藝術類專業在北京、山西、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湖北、甘肅、雲南、寧夏等省(區、市)使用我校校考成績錄取。
天津科技大學
2015年承認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理工大學
動畫專業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商業大學
2015年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外國語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農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河北高校
河北師范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燕山大學
承認河北、黑龍江美術統考成績
河北工業大學
承認河北、天津美術統考成績
華北科技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石家莊經濟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石家莊學院
承認河北省美術統考成績
衡水學院
承認安徽、福建、河北、湖北、江西、寧夏、山東、山西、浙江、江蘇、新疆美術統考成績,
邢台學院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山西高校
山西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太原理工大學
除山東省外,其他招生省份承認美術統考成績
中北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西財經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西農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太原工業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沂州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西傳媒學院
天津、內蒙古、浙江、福建、河南、廣西和四川等省份的動畫專業,使用當地美術類統考成績。
內蒙古高校
內蒙古師范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內蒙古工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
內蒙古農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內蒙古民族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內蒙古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呼和浩特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河套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黑龍江高校
哈爾濱工業大學
承認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北京、山東、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東北林業大學
承認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南、河北、北京、山東、湖南和西藏美術統考成績
黑龍江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牡丹江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綏化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黑河學院
承認各省(不含山東省)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高校
吉林藝術學院
藝術設計(二年制專科)、影視動畫(二年制專科)承認吉林美術統考
吉林師范大學
承認內蒙古、吉林美術統考成績
北華大學
承認湖南、吉林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動畫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建築大學
承認吉林、浙江、湖南、湖北、河南、甘肅、內蒙古、江西、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長春工業大學
承認湖南、吉林美術統考成績
通化師范學院
承認吉林、山東、安徽、 河北、江西、廣西、 江蘇、山西、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農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可先參考2013年招生簡章
長春建築學院
承認吉林、江蘇、浙江、湖北、河南、河北、遼寧、黑龍江、天津、山東、新疆、江西美術統考成績
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
承認吉林、內蒙古、遼寧、浙江、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高校
大連工業大學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2013年承認湖南、遼寧、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師范大學
2015年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招生省份為遼寧、湖北、山東、內蒙古、黑龍江、河北、山西
沈陽建築大學
2015年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
考沈陽理工大學
2015年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2013年承認遼寧、吉林、河北、湖南美術統考)
大連大學
承認湖南、遼寧美術統考成績
大連交通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
大連民族學院
承認內蒙古、遼寧、湖南、遼寧美術統考成績
鞍山師范學院
遼寧、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浙江、山東等七個省美術統考成績
大連海洋大學
承認遼寧美術統考成績(因為2014年該校藝術類招生簡章未公布,可能該校今年承認各招生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科技大學
承認遼寧、吉林、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遼東學院
承認各省(除雲南、江西)美術統考成績
大連藝術學院
除黑龍江、河南、廣西、江西外,其他招生省份承認美術統考成績
陝西高校
陝西師范大學
承認四川、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陝西科技大學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2013年承認黑龍江、浙江、山東、河南、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西北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石油大學
承認山東、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寶雞文理學院
承認陝西、寧夏、青海、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陝西理工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郵電大學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財經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安康學院
承認陝西、河南、江西美術統考成績
商洛學院
承認陝西、山東、河南、安徽、湖南、江蘇、山西等省美術統考成績
榆林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
承認河北、江蘇、福建、山東、河南、陝西、新疆、山西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歐亞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外事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培華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京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翻譯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甘肅高校
蘭州大學
承認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南、重慶、四川、陝西、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西北民族大學
除黑龍江、河南、貴州、山東、新疆、遼寧、廣西、山西、內蒙古、寧夏等使用校考,其他各省使用省級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
蘭州交通大學
舉行專業課校考的省份專業課成績以我校校考成績計分,不舉行專業課校考的省份以當地統考成績計分
青海高校
青海民族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廣告設計方向)承認山東、青海、湖北、河南、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寧夏高校
寧夏大學
我校組織考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課成績以校考成績為准;未組織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課成績以省統考成績為准。
北方民族大學
2015年我校在山東、山西、河北、廣西、新疆、雲南、貴州、江西、等8省(區)設立藝術類專業考點,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以上省(區)的考生必須在我校設立的藝術類考點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其他未組織校考的省(市、區),我校認可省級統考成績錄取。詳見2015年招生簡章
新疆高校
喀什師范學院
承認新疆區外各招生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湖北高校
湖北工業大學
承認北京、上海、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中南民族大學
承認湖南、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承認湖北、山東、江蘇、江西、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武漢工程大學
承認湖北、福建、湖南、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三峽大學
承認湖北、湖南、山西、福建、遼寧、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黃岡師范學院
承認湖南、湖北、廣東、福建、新疆美術統考成績
湖北民族學院
美術類本科專業面向湖北、湖南、山東、河北、河南招生,認可各省統考(聯考)成績
湖北經濟學院
承認湖北、湖南、河南、山東、江西、浙江、福建、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湖北科技學院
承認湖北、湖南、內蒙古、重慶、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湖北工程學院
承認湖北、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高校
湘潭大學
承認北京、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長沙理工大學
承認遼寧、浙江、湖南、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城市學院
承認湖北、湖南、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衡陽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東高校
山東藝術學院
繪畫(鑒定與修復)本科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山東省藝術類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線的線上考生,按山東省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山東大學
產品設計專業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青島科技大學
承認山東、湖北、新疆、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聊城大學
承認安徽、湖南、山東美術統考成績
濟南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東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東財經大學
承認山東、江蘇、浙江、山西、陝西、福建、河南、河北、遼寧、黑龍江、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臨沂大學
承認山東、江蘇、浙江、河南、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泰山學院
承認江蘇、福建、山東美術統考成績
棗庄學院
承認河南、河北、安徽、山東美術統考成績
齊魯師范學院
承認山東、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煙台南山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曲阜師范大學杏壇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安徽高校
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
除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外,其他專業承認安徽美術統考成績。
江蘇高校
南京藝術學院
繪畫、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承認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南京師范大學
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藝術方向)、環境設計(裝飾方向)、環境設計(展示方向)產品設計(玩具方向)、動畫專業承認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南京工業大學
承認浙江、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南通大學
承認浙江、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南京財經大學
承認江蘇、山東、浙江美術統考成績
常州工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鹽城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鹽城工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高校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美術類專業(除SIVA-德稻實驗班之外)承認上海、黑龍江、遼寧、四川、山西、重慶、廣東、江西、貴州、河南、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師范大學
承認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湖北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交通大學
承認上海、江蘇、浙江美術統考成績
同濟大學
承認上海、北京、江蘇、浙江、山東、湖南、廣東、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理工大學
承認各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承認上海、浙江、江蘇、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海事大學
承認上海、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承認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
承認上海、浙江、江蘇、江西、河南、山東、安徽、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商學院
承認各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建橋學院
承認各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杉達學院
承認上海、江蘇、河南、浙江、安徽美術統考成績
浙江高校
浙江工業大學
承認浙江、山東、江蘇、湖南、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浙江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溫州大學
承認浙江、山東、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浙江工商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浙江科技學院
承認浙江、黑龍江、河北、江蘇、安徽、天津、遼寧、福建、山東、江西和廣西等11個省美術統考成績
紹興文理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嘉興學院
承認浙江、江蘇、湖南、安徽、河南美術統考成績
台州學院
承認浙江、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福建高校
廈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福州大學
承認吉林、河南、天津、四川、重慶、陝西、內蒙古、海南美術統考成績
華僑大學
承認福建、江蘇、山東、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集美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泉州師范學院
承認福建、山東、廣東、浙江、河北、湖南、湖北、重慶美術統考成績
三明學院
承認河北、陝西、山西、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貴州、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武夷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江西高校
江西財經大學
承認江西、遼寧、雲南、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井岡山大學
承認江西省、上海市、湖南省美術統考成績
江西理工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高校
汕頭大學
承認廣東、江蘇、浙江、湖北、山東、四川、廣西、江西、河南、安徽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工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承認黑龍江、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和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韓山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五邑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惠州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嘉興學院
承認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仲愷農業工程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西高校
廣西師范學院
承認廣西、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廣西財經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西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欽州學院
承認廣西、湖南、江西、江蘇、山東、河南、河北、雲南、新疆美術統考成績
賀州學院
承認廣西、河北、山東、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廣西民族師范學院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海南高校
瓊州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三亞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海口經濟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重慶高校
重慶交通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長江師范學院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重慶文理學院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重慶三峽學院
承認重慶、福建、新疆、浙江、寧夏、四川、河南、內蒙古、海南美術統考成績
重慶人文科技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四川高校
四川師范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華師范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華大學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西南民族大學
承認四川、黑龍江、廣東、湖北、湖南、重慶、西藏、寧夏和新疆
四川傳媒學院
承認貴州、湖北、吉林、黑龍江、天津、河北、重慶、陝西、江蘇、山西、北京、新疆、廣東、內蒙古、雲南、浙江、福建、湖南、廣西、四川、青海、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四川農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成都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成都信息工程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四川文理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四川理工學院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貴州高校
銅仁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雲南高校
雲南大學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雲南民族大學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雲南財經大學
承認雲南、山東、湖北、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四川、重慶、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昆明理工大學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玉溪師范學院
除廣西外,其他招生省份承認美術統考成績
昆明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曲靖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大理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楚雄師范學院
承認雲南美術統考成績
文山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藏高校
西藏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Ⅱ 2015級藝考按聯考成績招收學生的學校有哪些
不知道你是哪個省的 !下面的你自己參考下!!
2015年承認各省美術聯考成績的院校名單
北京市高校
中國傳媒大學
影視動畫專業承認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江蘇、 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北京化工大學
2015年承認重慶、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北京工商大學
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原則上要求省統考成績(摺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須在80分及以上(含80分),單科須在75分及以上(含75分)。
北京聯合大學
2015年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
中華女子學院
環境設計(室內陳設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山東、河南、湖南、四川、陝西計劃招生155人,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北京農學院
2015年承認北京 山西美術統考成績
北京城市學院
2015年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市高校
天津工業大學
動畫專業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師范大學
在上海、重慶、內蒙古、黑龍江、福建、河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江西、廣西、陝西、青海、新疆、西藏等省(區、市)使用藝術類省級統考(或聯考)成績錄取,考生無需參加校考。
全部藝術類專業在北京、山西、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湖北、甘肅、雲南、寧夏等省(區、市)使用我校校考成績錄取。
天津科技大學
2015年承認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理工大學
動畫專業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商業大學
2015年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外國語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天津農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河北高校
河北師范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燕山大學
承認河北、黑龍江美術統考成績
河北工業大學
承認河北、天津美術統考成績
華北科技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石家莊經濟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石家莊學院
承認河北省美術統考成績
衡水學院
承認安徽、福建、河北、湖北、江西、寧夏、山東、山西、浙江、江蘇、新疆美術統考成績,
邢台學院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山西高校
山西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太原理工大學
除山東省外,其他招生省份承認美術統考成績
中北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西財經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西農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太原工業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沂州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西傳媒學院
天津、內蒙古、浙江、福建、河南、廣西和四川等省份的動畫專業,使用當地美術類統考成績。
內蒙古高校
內蒙古師范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內蒙古工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
內蒙古農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內蒙古民族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內蒙古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呼和浩特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河套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黑龍江高校
哈爾濱工業大學
承認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北京、山東、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東北林業大學
承認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南、河北、北京、山東、湖南和西藏美術統考成績
黑龍江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牡丹江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綏化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黑河學院
承認各省(不含山東省)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高校
吉林藝術學院
藝術設計(二年制專科)、影視動畫(二年制專科)承認吉林美術統考
吉林師范大學
承認內蒙古、吉林美術統考成績
北華大學
承認湖南、吉林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動畫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建築大學
承認吉林、浙江、湖南、湖北、河南、甘肅、內蒙古、江西、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長春工業大學
承認湖南、吉林美術統考成績
通化師范學院
承認吉林、山東、安徽、 河北、江西、廣西、 江蘇、山西、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吉林農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可先參考2013年招生簡章
長春建築學院
承認吉林、江蘇、浙江、湖北、河南、河北、遼寧、黑龍江、天津、山東、新疆、江西美術統考成績
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
承認吉林、內蒙古、遼寧、浙江、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高校
大連工業大學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2013年承認湖南、遼寧、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師范大學
2015年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招生省份為遼寧、湖北、山東、內蒙古、黑龍江、河北、山西
沈陽建築大學
2015年承認各省市美術統考成績
考沈陽理工大學
2015年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2013年承認遼寧、吉林、河北、湖南美術統考)
大連大學
承認湖南、遼寧美術統考成績
大連交通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
大連民族學院
承認內蒙古、遼寧、湖南、遼寧美術統考成績
鞍山師范學院
遼寧、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浙江、山東等七個省美術統考成績
大連海洋大學
承認遼寧美術統考成績(因為2014年該校藝術類招生簡章未公布,可能該校今年承認各招生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科技大學
承認遼寧、吉林、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遼東學院
承認各省(除雲南、江西)美術統考成績
大連藝術學院
除黑龍江、河南、廣西、江西外,其他招生省份承認美術統考成績
陝西高校
陝西師范大學
承認四川、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陝西科技大學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2013年承認黑龍江、浙江、山東、河南、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西北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石油大學
承認山東、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寶雞文理學院
承認陝西、寧夏、青海、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陝西理工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郵電大學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財經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安康學院
承認陝西、河南、江西美術統考成績
商洛學院
承認陝西、山東、河南、安徽、湖南、江蘇、山西等省美術統考成績
榆林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
承認河北、江蘇、福建、山東、河南、陝西、新疆、山西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歐亞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外事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培華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京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安翻譯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甘肅高校
蘭州大學
承認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南、重慶、四川、陝西、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西北民族大學
除黑龍江、河南、貴州、山東、新疆、遼寧、廣西、山西、內蒙古、寧夏等使用校考,其他各省使用省級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
蘭州交通大學
舉行專業課校考的省份專業課成績以我校校考成績計分,不舉行專業課校考的省份以當地統考成績計分
青海高校
青海民族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廣告設計方向)承認山東、青海、湖北、河南、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寧夏高校
寧夏大學
我校組織考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課成績以校考成績為准;未組織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課成績以省統考成績為准。
北方民族大學
2015年我校在山東、山西、河北、廣西、新疆、雲南、貴州、江西、等8省(區)設立藝術類專業考點,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以上省(區)的考生必須在我校設立的藝術類考點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其他未組織校考的省(市、區),我校認可省級統考成績錄取。詳見2015年招生簡章
新疆高校
喀什師范學院
承認新疆區外各招生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湖北高校
湖北工業大學
承認北京、上海、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中南民族大學
承認湖南、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承認湖北、山東、江蘇、江西、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武漢工程大學
承認湖北、福建、湖南、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三峽大學
承認湖北、湖南、山西、福建、遼寧、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黃岡師范學院
承認湖南、湖北、廣東、福建、新疆美術統考成績
湖北民族學院
美術類本科專業面向湖北、湖南、山東、河北、河南招生,認可各省統考(聯考)成績
湖北經濟學院
承認湖北、湖南、河南、山東、江西、浙江、福建、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湖北科技學院
承認湖北、湖南、內蒙古、重慶、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湖北工程學院
承認湖北、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高校
湘潭大學
承認北京、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長沙理工大學
承認遼寧、浙江、湖南、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城市學院
承認湖北、湖南、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衡陽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東高校
山東藝術學院
繪畫(鑒定與修復)本科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山東省藝術類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線的線上考生,按山東省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山東大學
產品設計專業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青島科技大學
承認山東、湖北、新疆、內蒙古美術統考成績
聊城大學
承認安徽、湖南、山東美術統考成績
濟南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東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山東財經大學
承認山東、江蘇、浙江、山西、陝西、福建、河南、河北、遼寧、黑龍江、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臨沂大學
承認山東、江蘇、浙江、河南、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泰山學院
承認江蘇、福建、山東美術統考成績
棗庄學院
承認河南、河北、安徽、山東美術統考成績
齊魯師范學院
承認山東、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煙台南山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曲阜師范大學杏壇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聊城大學東昌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安徽高校
安徽師范大學皖江學院
除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外,其他專業承認安徽美術統考成績。
江蘇高校
南京藝術學院
繪畫、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承認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南京師范大學
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藝術方向)、環境設計(裝飾方向)、環境設計(展示方向)產品設計(玩具方向)、動畫專業承認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南京工業大學
承認浙江、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南通大學
承認浙江、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南京財經大學
承認江蘇、山東、浙江美術統考成績
常州工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鹽城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鹽城工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高校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美術類專業(除SIVA-德稻實驗班之外)承認上海、黑龍江、遼寧、四川、山西、重慶、廣東、江西、貴州、河南、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師范大學
承認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湖北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交通大學
承認上海、江蘇、浙江美術統考成績
同濟大學
承認上海、北京、江蘇、浙江、山東、湖南、廣東、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理工大學
承認各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承認上海、浙江、江蘇、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海事大學
承認上海、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承認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
承認上海、浙江、江蘇、江西、河南、山東、安徽、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商學院
承認各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建橋學院
承認各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上海杉達學院
承認上海、江蘇、河南、浙江、安徽美術統考成績
浙江高校
浙江工業大學
承認浙江、山東、江蘇、湖南、河北美術統考成績
浙江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溫州大學
承認浙江、山東、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浙江工商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浙江科技學院
承認浙江、黑龍江、河北、江蘇、安徽、天津、遼寧、福建、山東、江西和廣西等11個省美術統考成績
紹興文理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嘉興學院
承認浙江、江蘇、湖南、安徽、河南美術統考成績
台州學院
承認浙江、江蘇美術統考成績
福建高校
廈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福州大學
承認吉林、河南、天津、四川、重慶、陝西、內蒙古、海南美術統考成績
華僑大學
承認福建、江蘇、山東、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集美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泉州師范學院
承認福建、山東、廣東、浙江、河北、湖南、湖北、重慶美術統考成績
三明學院
承認河北、陝西、山西、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貴州、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武夷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江西高校
江西財經大學
承認江西、遼寧、雲南、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井岡山大學
承認江西省、上海市、湖南省美術統考成績
江西理工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高校
汕頭大學
承認廣東、江蘇、浙江、湖北、山東、四川、廣西、江西、河南、安徽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工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承認黑龍江、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和四川美術統考成績
韓山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五邑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惠州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嘉興學院
承認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仲愷農業工程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西高校
廣西師范學院
承認廣西、廣東美術統考成績
廣西財經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廣西科技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欽州學院
承認廣西、湖南、江西、江蘇、山東、河南、河北、雲南、新疆美術統考成績
賀州學院
承認廣西、河北、山東、湖南美術統考成績
廣西民族師范學院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海南高校
瓊州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三亞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海口經濟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重慶高校
重慶交通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長江師范學院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重慶文理學院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重慶三峽學院
承認重慶、福建、新疆、浙江、寧夏、四川、河南、內蒙古、海南美術統考成績
重慶人文科技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四川高校
四川師范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華師范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華大學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西南民族大學
承認四川、黑龍江、廣東、湖北、湖南、重慶、西藏、寧夏和新疆
四川傳媒學院
承認貴州、湖北、吉林、黑龍江、天津、河北、重慶、陝西、江蘇、山西、北京、新疆、廣東、內蒙古、雲南、浙江、福建、湖南、廣西、四川、青海、甘肅美術統考成績
四川農業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成都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成都信息工程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四川文理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四川理工學院
承認部分省份美術統考成績:
貴州高校
銅仁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雲南高校
雲南大學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雲南民族大學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雲南財經大學
承認雲南、山東、湖北、河北、江蘇、浙江、福建、四川、重慶、陝西美術統考成績
昆明理工大學
承認部分美術統考成績
玉溪師范學院
除廣西外,其他招生省份承認美術統考成績
昆明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曲靖師范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大理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楚雄師范學院
承認雲南美術統考成績
文山學院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西藏高校
西藏大學
承認各省美術統考成績,
Ⅲ 浙江工商大學 招生計劃
業) 4400 6
2350 浙江工商大學 60人
經濟學(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金融學(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法學(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法語(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新聞學(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信息與計算科學(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應用化學(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外語語種:
英語) 4400 2
環境科學(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測控技術與儀器(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電子信息工程(外語語種:英語) 4400 4
通信工程(外語語種:英語) 4400 4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軟體工程(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網路工程(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給水排水工程(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環境工程(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食品科學與工程(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食品質量與安全(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生物工程(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外語語種:英
語) 4400 2
工程管理(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工商管理(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財務管理(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電子商務(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行政管理(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城市管理(外語語種:英語) 4400 2
預科班(1年;招恩施州、宜昌市的五
峰縣、長陽縣且辦理了少數民族
優錄證明的考生) 4400 2
3750 浙江理工大學 30人
應用物理學 4400 4
應用化學 4400 6
應用心理學 4400 2
工業設計 4400 2
機械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電子
工程 4400 4
測控技術與儀器 4400 2
建築學(5年) 4400 2
土木工程 4400 2
紡織工程 4400 2
電子商務 4400 2
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
人力資源管理) 4400 2
以上專業外語語種:英語
3832 寧波諾丁漢大學 12人
國際文化交流(國際傳播學(與法語/
德語/西班牙語/日語)(英語單
科在115分及以上) 60000 2
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英語單科在115
分及以上, 該專業下分國際學;
歐洲學;國際學與法語/德語/西
班牙語/日語/漢語) 60000 2
土木工程(2+2模式)(英語單科在11
5分及以上,前兩年在寧波諾丁漢
大學就讀,學費為人民幣60000/
學年;後兩年在英國諾丁漢大學
就讀,學費按英國諾丁漢大學當
年國際生學費的特殊優惠價格收
取) 60000 2
土建類(中外合作辦學)(建築環境與
設備工程,2+2模式)(英語單科
在115分及以上, 前兩年在寧波
諾丁漢大學就讀,學費為人民幣60
000/學年;後兩年在英國諾丁漢
大學就讀,學費按英國諾丁漢大
學當年國際生學費的特殊優惠價
格收取) 60000 2
財務管理(金融財務與管理)(英語
單科在115分及以上) 60000 2
國際商務(英語單科在115分及以上,
該專業下分國際商務管理;國際
商務與國際傳播學;國際商務與
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日語/漢語;
國際商務與歐洲學;國際商務經
濟學) 60000 2
以上專業外語語種:英語
Ⅳ 浙江工商大學是一本嗎
目前根據教育部公開信息規定,已經沒有明確的本科一批次、二批次概念。浙江工商大學是一所理工類型院校,有會計、統計、財務管理、金融等專業。

2019年浙江工商大學共有61個本科招生專業,具體分為14個招生專業類(含36個專業)、25個招生專業(含5個藝術類專業)。為強化學科優勢、優化專業結構,學校今年暫停了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海洋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3個專業的招生,新增網路與新媒體專業,致力於培養新媒體內容生產與運營管理人才。
按照專業(類)錄取的新生,入學後可在類內任選專業。學校設有14個招生專業類,包括:工商管理類、旅遊管理類、會計學類、公共管理類、經濟學類、金融學類、新聞傳播類、英語類、法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電子商務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
學生入學以後,如果發現自己選擇的專業並不合適,學校的轉專業政策是怎樣的?
浙江工商大學明確表示按專業類錄取的2019級新生,在專業分流時,可完全根據個人意願在專業類內任選專業。這既可解除學生專業分流的後顧之憂,又能最大程度激發學生的學習動力。
學校實施寬松的轉專業政策,學生享有多次轉專業機會。包括:
1.新生入學時,兩個不同專業的新生經學校審批可申請互換專業;
2.經過一學期或一學年學習,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改選專業;
3.第二、三、四學期初,在滿足學院規定的前提下,可在本學院內申請改選專業;
4.符合條件的藝術、體育特長生,可在第二學期初或第二學年初申請改選專業;
5.在滿足必要條件的前提下,學生可在第二學期初申請從高分專業轉到低分專業;
6.專業學習確有困難的學生,可在第三、四學期初申請降級轉專業。
Ⅳ 浙江工商大學藝術類招生
答:
浙江工商大學2017年美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內專業考生,容錄取時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佔50%,文化成績佔50%;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Ⅵ 急!關於浙江工商大學招生簡章內容的疑問
我是浙商大中文專業抄的。像招生簡章這種很官方正式的文件,標點符號肯定是很講究的。第一句話是「第一批以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報考的浙江省進檔考生」。然後後面是逗號,接著闡述的其他內容,意思就是後面的內容只適合「第一批以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報考的浙江省進檔考生」。所以這條規則只針對浙江籍考生。你是想報商大的金融工商類專業吧。如果你想報浙商大我很樂意為你解答其他關於分數線的問題,也希望你能如願以償的進入自己心儀的商大專業。
Ⅶ 浙江工商大學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浙江工商大學
二、
院校國標碼
10353
三、
校址
下沙校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學正街18號);教工路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教工路149號)。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區就學。
四、
層次
本科
五、
辦學類型
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
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
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浙江工商大學
證書種類: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工商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十三、
收費標准
學費標准:工商管理類、會計學類、法學類、金融學類等四大類12個專業6095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生.學年,工科類專業6000元/生.學年,泰隆金融學院金融學專業18000元/生.學年,薩塞克斯人工智慧學院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88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53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標准:1600元/學年。
十四、
資助政策
學校具備「獎、貸、助、補、減」五位一體的資助政策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能力突出獎學金、考研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等。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並開通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五、
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8840567,
舉報投訴郵箱:
[email protected]。
十六、
網址及聯系電話
浙江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haoban.zjs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71-86989998
招生咨詢微信:zjgsdxzsb(浙江工商大學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QQ:800057228
十七、
其他須知
(一)優秀學生可進入章乃器學院創新實驗班學習。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第一段)錄取的學生,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符合選拔條件者,入學後可申請進入章乃器學院創新實驗班學習。
(二)學校實施「按類招生、類內任選專業」的人才培養舉措,部分學院實施專業大類招生,分流時學生可在專業類內根據個人意願任選專業。
(三)學校為學生提供多次自主選擇專業的機會,同時提供輔修專業、雙專業的機會。
(四)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Ⅷ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290,浙江省代碼:0096。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獨立學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校址:桐廬校區:浙江杭州桐廬環城南路66號,郵編:311508;教工路校區:浙江杭州西湖區教工路149號,郵編:310012。
第八條 就學地點:統一高考錄取本科新生在桐廬校區就學。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第十條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依託浙江工商大學辦學,為1999年首批經浙江省政府批准設立的獨立學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確認。
第十一條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堅持「創新型、應用型、國際化、區域化」的發展定位,順應中國高等教育轉型發展趨勢,適應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要求,堅持開放辦學,強化理論與實踐、通識與專業、產業與教育的交互與融合,構建並實施「新商科」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打造新商科特色明顯、應用型內涵豐厚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學校與浙江工商大學建立了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機制,截止目前,學校共有24位碩士研究生導師(含博士生導師)。學校與中國科學院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建立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機器人應用與管理方向)專業本科生聯合培養機制。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的人工智慧團隊提供大數據、虛擬現實、機器視覺、機器人等相關課程開發支持以及實驗實訓支持。
第十二條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下設管理學院、經法學院、人文與藝術設計學院、外語學院、人工智慧與電子商務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和基礎教研部,共有32個本科專業,涉及經濟學、管理學、工學、文學、法學、藝術學等多個學科門類。現有在校本科學生8000餘人。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面向全國1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 、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地批次計劃錄取人數的105%以內。
第十六條 新生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該《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錄取參考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投檔成績相同者,參照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
(三)所有專業志願均未錄取者,再根據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處理服從專業調劑考生(浙江省、山東省除外)。
(四)浙江省、山東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只要政審、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五)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C(即兩門選測科目均為C級及以上等級),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取(具體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
第十九條 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佔50%,文化成績佔50%;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鼓勵和吸引優秀考生,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對於2020年浙江省進檔考生(不含藝術類考生):
(1)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50000名考生,免除在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就讀期間學費。
(2)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70000名考生,在校期間可免費參加校內「雅思英語卓越班」項目,免費參加一次短期國際交流項目。
(3)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90000名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後,可在全校范圍內任選專業。
(二)所有學生均享有全校范圍內申請調整專業的機會,學生入學後轉專業參照《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三)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後再衡量是否符合標准),進校後可獲得申請我校會計學(ACCA方向)、金融學(CFA方向)學習資格。
(四)學校面向學生設立金額為10000元的特別優秀獎學金。
(五)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設立對外交流獎學金,通過各種國際化合作項目、短期出國交流等方式,拓展學生國際視野,提升綜合素質能力。
(六)設立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符合條件的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入學後可獲得獎學金20000元/生,具體按《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第二十三條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學校按照《浙江省2020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並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面向中職單獨考試單獨招生 (簡稱「單考單招」):按考生總成績,分類別實行專業平行志願錄取,投檔比例為1:1。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
現行學費標准為: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機器人應用與管理方向)專業學生學費27750元/人·學年;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會計學(智能會計方向)、金融學、互聯網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電子商務、電子商務(跨境電商方向)專業學生學費2475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學生學費18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特別優秀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能力優秀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專項助學金等獎助學金,並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八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信息網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網址:http://www.zjhzcc.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zjhzcc.e.cn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71-6993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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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69936010,舉報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Ⅸ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獨立學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校址:桐廬校區:浙江杭州桐廬環城南路66號,郵編:311508;教工路校區:浙江杭州教工路149號,郵編:310035。
第七條 就學地點:統一高考錄取本科新生在桐廬校區就學。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
第九條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依託 浙江工商大學 辦學,為1999年首批經浙江省政府批准設立的獨立學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確認。
第十條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下設管理分院、經法分院、人文分院、外語分院、理工分院和基礎部,共有32個本科專業,涉及經濟學、管理學、工學、文學、法學、藝術學等多個學科門類。現有在校本科學生8000餘人。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全國1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 、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計劃錄取人數的105%以內。
第十四條 新生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六條 新生錄取參考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投檔成績相同者,參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等,擇優錄取。
(三)所有專業志願均未錄取者,再根據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處理服從專業調劑考生。
(四)浙江省內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報考我校必須滿足綜合素質評價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四個方面要求等第均為P(含)以上以及學習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七條 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佔50%,文化成績佔50%;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對相關專業設定英語單科合格線,英語高考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遇英語成績合格生源不足時,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合格線(按5分一檔降分)至額滿為止。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後再衡量是否符合標准。相關專業英語單科合格線為:
(一)英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100分。
(二)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澳學分互認班):105分。
第十九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為鼓勵和吸引優秀考生,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學校與 浙江工商大學 之間架構人才培養立交橋。即在第二學年末,選拔不超過2%的品學特優學生轉入 浙江工商大學 就讀。具體選拔辦法見《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關於選拔部分品學特優學生轉入 浙江工商大學 學習的實施辦法》。
(二)第二批以平行志願(不含徵求志願)報考我校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1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4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第一專業(類)志願。
(三)第二批以平行志願(不含徵求志願)報考我校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2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8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前三個不同的專業(類)志願之一。
(四)第二批以平行志願(不含徵求志願)報考我校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5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45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六個專業(類)志願之一(限填滿六個不同專業(類)志願的考生)。
(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在110分及以上者,可獲得申請我校會計學(ACCA方向)、金融學(CFA方向)學習資格。
(六)學校面向學生設立金額為10000元的特別優秀獎學金。
(七)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設立對外交流獎學金,通過各種國際化合作項目、短期出國交流等方式,拓展學生國際視野,提升綜合素質能力。
(八)經學校確認,參加清華大學2015藝術特長生測試活動或 北京大學 2015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藝術測試並取得聲樂、器樂、舞蹈、戲劇類相關項目藝術成績85分以上者和在高中階段獲得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非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考生,入學後可獲獎學金20000元/生。獎學金發放參照《 浙江工商大學 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學校按照《浙江省選快車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並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二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
現行學費標准為: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學生學費20000元/人·學年,財務管理、會計學、金融學專業學生學費21000元/人·學年,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澳學分互認班)專業學生學費19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類)學生學費16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特別優秀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能力優秀獎學金及多類單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五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網址:http://hsy.zjgsu.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hsy.zjgsu.e.cn/zhaosheng/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71—88803567
招生咨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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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9774903,0571—88905731。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Ⅹ 浙江工商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 浙江工商大學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 浙江工商大學 。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校址: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18號),教工路校區(杭州市教工路149號)。
第七條 就學地點:統一高考錄取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區就學。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 浙江工商大學 。
第九條 浙江工商大學 的前身是1911年創建的杭州中等商業學堂,是近代中國最早培養商業專門人才的學校之一。1980年成立杭州商學院,2004年更名為 浙江工商大學 。2006年獲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
第十條 學校擁有管理學、經濟學、工學、文學、法學、理學、歷史學、哲學、藝術學九大學科,擁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學生招生權和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
第十一條 學校下設23個學院和50餘個研究機構;擁有3個博士後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8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69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2個碩士專業學位門類(覆蓋21個招生領域);設有2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卓越農林(食品)人才培養基地、1個國家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5個省級重點專業、65個本科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6900餘人(含獨立學院),其中本科生22800餘人、研究生3300餘人,留學生750餘人。截止底,學校有教職工2210人,其中專任教師1719人,博士生導師57人,正高職稱280人,副高職稱701人,博士698人。
第十二條 學校佔地面積129.6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99.6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5億元,教學用計算機9400餘台。圖書館紙質圖書269萬冊,數字資源66000GB。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面向全國2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 、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計劃錄取人數的105%以內。
第十六條 新生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該《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錄取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投檔成績相同者,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等,擇優錄取。
(三)所有專業志願均未錄取者,再根據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四)浙江省內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報考我校必須滿足綜合素質評價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四個方面要求等第均為P(含)以上以及學習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九條 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佔50%,文化成績佔50%;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和前述第十八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對相關專業設定英語單科合格線。英語高考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英語成績合格生源不足,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合格線(按5分一檔降分) 至額滿為止。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後再衡量是否符合標准。相關專業英語單科合格線為:
(一)英語、商務英語專業:110分。
(二)日語、法語、國際商務專業:100分。
第二十一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鼓勵和吸引優秀考生報考,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第一批以平行志願(不含徵求志願)報考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0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第一專業志願(類);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3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前三個不同的專業志願(類)之一;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3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6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滿的六個不同的專業志願(類)之一。
(二)面向第一批以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錄取的考生設立新生獎學金。具體如下: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200名、理科前6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6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300名、理科前8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5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400名、理科前10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4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500名、理科前12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30000元。獎學金發放按《 浙江工商大學 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上述高考總分均不含各類加分。
(三)經學校確認,參加清華大學2015藝術特長生測試活動或 北京大學 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並取得聲樂、器樂、舞蹈、戲劇類相關項目藝術成績85分以上和在高中階段獲得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非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考生,入學後可獲獎學金20000元/生。獎學金發放按《 浙江工商大學 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四)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錄取的學生,高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符合我校章乃器學院選拔條件者,入學後可申請進入章乃器學院創新實驗班學習。
(五)志願報考並就讀哲學、歷史學專業的學生減免50%學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高水平運動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選愛揚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並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按照《 浙江工商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方案》(浙教高教〔2015〕40號)有關精神,由我校與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聯辦的“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以下簡稱“四年制高職”)專業物流管理(智能物流)(招生計劃50名)的招生工作按《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方案》精神和《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四年制高職”物流管理(智能物流)專業招生簡章》執行。“四年制高職”物流管理(智能物流)專業錄取的新生在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就學。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七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具體實施按學校學分制收費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現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能力突出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 浙江工商大學 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主頁網址:http://www.zjsu.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ban.zjsu.e.cn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71—28877228,0571—2887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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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8840567,舉報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 浙江工商大學 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