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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范大學mba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2-12-22 18:21:02

『壹』 2021湖南師范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湖南師范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湖南師范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貳』 湖南師范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錄取原則是什麼

湖南師范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含藝術類)已經發布,我整理了相關內容,來看一下吧!

湖南師范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一、錄取原則

第1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綜合考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情況,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願為依據,公平公正錄取。

第2條 我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3條 我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定,按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全國性高考加分)提檔,依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錄取,專業志願不設定分數級差。

第4條 對於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進檔考生,同一專業(類)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生源省份如有同分排序規則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生源省份沒有同分排序規則的,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數、外、文綜,理工類依次比較語、數、外、理綜。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增加計劃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類)。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5條 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我校錄取原則按相關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規定執行。

第6條 若批次投檔完成生源不足,按生源省份相關規定進行徵集志願。對於填報徵集志願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的缺額計劃擇優錄取。若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7條 對於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原則,依據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湖南師范大學202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8條 對於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含體育教育、運動人體科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區、市)對應專業錄取原則執行;對於報考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專項招生簡章執行。

第9條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支援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職高對口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公費定向師范生、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運動員、港澳台聯合招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台灣學測等招生錄取工作按國家和我校有關政策執行。

第10條 我校自2021年起試點書院制培養模式,選拔優秀學生進入書院培養,具體選拔、培養方式見專項簡章。

第11條 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錄取時不分具體專業,入學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12條 我校各專業(類)不限制報考語種,但學校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13條 報考我校外國語言文學相關專業(類)的考生,如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高校專項、高水平運動隊、民族預科及貧困地區民族專項招生、華僑和港澳台地區學生不受此條件限制。

第14條 除特殊註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因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二、招生計劃

第1條 學校根據國家的政策方針和湖南省教育廳的統籌安排,結合學校近年來各地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兼顧地區平衡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2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將分省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備案,所有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由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

第3條 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平衡各省(區、市)優質生源以及解決同分考生錄取的問題。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投放原則。

『叄』 湖南師范大學mpacc好嗎

湖南師范大學MPAcc相比下挺不錯的。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首批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教育部與湖南省重點共建的部省共建「雙一流」建設高校。
想要了解更多有關MPAcc信息,關注社科賽斯。社科賽斯在全國各主要城市設立分校近40家,整合近千所考研院校資源,匯總全國260餘家mpacc招生院校信息。
社科賽斯MPAcc考試輔導班型有:詞彙提高班、基礎梳理班、系統強化班、模考講評班、串講點題班、筆試全程聯報精品班、線上全程直播精品課、導學班、暑假集訓營、秋季集訓營、冬季集訓營、考前沖刺營、復試集訓營。

『肆』 2021年哪些院校發布了圖書情報專碩招生簡章

1、湖北文理學院2021考研招生簡章


近日其文學與傳媒學院發布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公告,裡面涉及到招生專業、學習方式、學制、專業課參考書目、收費標准政策等內容,非常完整全面。


並且,我們可以發現該學院21考研新增了中國語言文學碩士這一專業,去年只招新傳碩士這一個專業。


大家要及時跟進、詢問,看看所報專業是否今年還會招生,或者又有哪些新增的。首次招生的專業,一般都比較好考些,說不定可以幸運“撿漏”。進一步我們也注意到了,新傳專業334的初試參考書目也發生了改變。如果依舊按照之前的復習,就肯定有偏差了。但一般學校都不會大改,或者是不改,這個要重點留意。



2、湖南師范大學2021考研招生簡章


湖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動作也是非常迅速,3月份就發出了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預告,包括招生專業目錄、自命題科目等內容。


最暖心的是該院還公布了考試大綱、參考書目以及歷年真題,並表示這些與20考研基本相同,同學們可以盡早安心復習了。


3、湖北師范大學2021考研招生簡章


湖北師范大學2021教育管理碩士專業的招生簡章也公布了,但該專業有年限限制,應屆生是報考不了的。


總之,招生簡章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游戲規則”,由院校自己制定,裡面有我們報考的所有信息內容,一定要細心查看。雖然新的招簡還未發布,但是大家可以參考去年的進行分析研究,每年變化應該不大。等學校公布後根據他們的改變,我們再進行調整,基本都是這么個節奏。

『伍』 湖南師范大學考研招生信息網

一、招生類型及招生人數

我校2023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分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兩大類,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在部分專業學位中招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預計為3500人左右,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預計為400人左右。各二級招生單位擬招生人數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實際招生人數需學校根據國家正式下達計劃數、實際錄取推免碩士生人數並結合各專業生源狀況等最終確定。

「單獨考試」招生計劃預計為5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預計為20人,最終計劃數以教育部文件為准。

「湖南師范大學與美國特拉華大學合作舉辦學科教學(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項目,2023年招生計劃為30人。

「湖南師范大學與美國聖約瑟夫大學合作舉辦學前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項目,2023年招生計劃為30人。

「湖南師范大學與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合作舉辦護理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項目,2023年招生計劃為40人。

「湖南師范大學與湖南第一師范學院聯合培養教育碩士」項目,2023年在小學教育、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音樂)三個領域進行招生,招生計劃為小學教育25人、學科教學(思政)15人、學科教學(音樂)10人。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由於考場容量有限,湖南師范大學報考點只接受湖南師范大學(含湖南師范大學樹達學院)應屆畢業生及必須選擇湖南師范大學為報考點的單獨考試考生報考。

(2)我省報考點實行網上繳納報考費,選擇我省報考點的考生若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完成網上繳費將不能參加網上確認。考生網上繳費成功,但網上確認未成功的考生,一律退還報考費。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4)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並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5)單考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先選擇統考考生的初試科目,網上確認後由我校統一調整為單考考試的初試科目。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7)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 網上確認時間:具體見各考點報考公告。

2. 網上確認要求:

(1)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2)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大學階段成績單、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的介紹信、專家推薦信(兩份)到湖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考務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後,再辦理網上確認。網上確認時由工作人員將網上報名時單考考生填寫的統考考試科目統一調整為單考考試科目。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考試

1.准考證: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

2.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初試時間: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築設計等安排在12月26日考試的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4. 初試科目設置、考試大綱及命題: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以及體育、應用心理、臨床醫學、護理、公共衛生、文物與博物館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會計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其他學科門類(含專業學位)初試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

全國統一考試的部分或全部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原教育部考試中心,下同)負責統一命題。

其他考試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考試大綱可在湖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hunnu.e.cn/)下載。

5.初試地點: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6.考生初試成績單不郵寄。考生可通過湖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hunnu.e.cn/)查詢。

7.我校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再次進行全面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加復試。復試時間、地點、方式等由我校自定,並在復試前通知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生和網路教育考生復試時,需參加同等學力加試。

8.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單獨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

七、體檢

1.體檢時間: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後進行。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2.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進行。

八、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招生考試(包括初試、復試)的成績並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及檔案審查意見確定錄取名單。考生的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按所在招生單位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九、學費和獎助體系

學費:根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文件精神,現行學費標准如下。(如有變動,按省物價局最新文件執行。)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准

學位類別 學費標准(單位:元/生·年)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

所有專業 8000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

1、經濟學類(02) 14000

2、法學類(03) 10000

3、教育類(04) 10000

4、文學類(05) 13000

5、歷史學類(06) 8000

6、工學類(08) 12000

7、醫學類(10) 10000

8、管理學類(12)(不含MBA) 14000

9、藝術學類(13) 9000

10、工商管理碩士(MBA) 20000

11、湖南師范大學與美國特拉華大學合作舉辦學科教學(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項目(國內學費標准) 70000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准

學位類別 學費標准(單位:元/生·年)

1、會計碩士 30000

2、應用心理碩士 25000

3、藝術碩士 18000

4、旅遊管理碩士 22000

5、護理碩士 18000

6、生物與醫葯碩士 20000

7、工商管理碩士 35000

8、應用統計碩士 18000

9、法律碩士 16000

10、公共管理碩士 22000

11、教育碩士 15000

12、體育碩士 15000

13、漢語國際教育碩士 15000

14、翻譯碩士 18000

15、新聞與傳播碩士 18000

16、出版碩士 18000

17、文物與博物館碩士 13000

18、金融碩士 19000

19、電子信息碩士 17000

20、機械碩士 17000

21、材料與化工碩士 17000

22、公共衛生碩士 15000

23、社會工作碩士 15000

24、臨床醫學碩士 15000

獎助體系: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在國家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情況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我校設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設立「三助」崗位,並提供崗位津貼。

『陸』 湖南師范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專業

湖南師范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專業有MPA、MBA、計算機技術、MPAcc、電子與信息、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語文)、機械工程、法律(非法學)等。

『柒』 2019年湖南師范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和報名條件

湖南師范大學 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為進一步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經教育部批准,我校繼續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實施自主選拔錄取。選拔錄取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自主選拔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由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選拔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專業與范圍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約104人。招生專業為我校本科一批文史類和理工類專業(不含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自主選拔錄取面向湖南省。

三、招生對象與條件

具備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

1.高中階段參加中學生學科競賽獲得省級一等獎及以上者。

2.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綜合素質高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四、選拔程序

1、報名。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採取個人自薦的方式。考生於3月10日――3月30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網上報名,列印報名表,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附個人自薦信(需手寫)、有效獲獎證書復印件及有關證明材料,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由推薦單位、推薦人直接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我校以郵寄至我校的紙質報名材料為准。材料收寄截止日期:4月20日。

2、材料審查及復試名單確定。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於4月30日之前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公示,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初審以及測試安排,我校不再以書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確認、繳費(測試報名費200元/人,依據湘價教[2014]76號文件)、列印准考證。

3、測試時間、地點

測試時間:6月14日(周日)

測試地點: 湖南師范大學

測試形式:面試

面試內容主要為學科特長展示和綜合知識分析與應用等方面。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見准考證。

4、合格證的發放

我校將根據考生測試成績於6月22日之前劃定合格線,發放合格證。獲得合格證的考生名單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公示。

五、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於自主選拔錄取文件精神,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證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投檔成績(含高考政策性加分)達到湖南省本科一批文史類或理工類最低控制分數線,在自主招生志願欄中填報我校志願,我校予以錄取。

六、監督管理機制

1、切實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嚴肅認真的考核,對整個自主選拔錄取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3、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名單向所在中學和社會公示。

4、學生本人及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並通報其所在中學和教育主管部門。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瀟湘中路122號

湖南師范大學 招生辦公室

郵編:410081

電話:0731-8887216888872412

傳真:0731-88872168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731-88872094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hunnu.e.cn ;

『捌』 湖南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全稱為「湖南師范大學」,中文簡稱「湖南師大」,學校國標代碼為10542,英文校名為「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條 學校位於歷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會長沙市,現有二里半、天馬、南院、桃花坪、咸嘉湖、張公嶺和附屬湘東醫院(位於湖南省株洲醴陵市)共7個校區;注冊地址為「長沙市嶽麓區麓山路36號」,郵政編碼:410081;學校網址:http://www.hunnu.e.cn。

第四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由學校統一頒發湖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則授予相應學位。

第五條 我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與湖南省重點共建「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學校擁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第六條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主要類別有:普通類、藝術體育類、南疆單列計劃、支援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職高對口計劃、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公費定向師范生、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中外合作辦學、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運動員、港澳台聯合招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台灣學測」)等。

第七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八條 我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負責為學校提供決策咨詢建議;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執行學校黨委、行政關於招生工作的決議,接受學校招生委員會指導,研究制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工作方案,領導、組織招生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有:

1.執行教育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學校黨委和行政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決議;

2.提出本科招生錄取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本科招生錄取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3.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學校依據相關政策確定的原則,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和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普通本科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

6.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8.配合學校有關部門或單位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

9.完成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國家的政策方針和湖南省教育廳的統籌安排,結合學校近年來各地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兼顧地區平衡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將分省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備案,所有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由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三條 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平衡各省(區、市)優質生源以及解決同分考生錄取的問題。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投放原則。

第四章 考試與考核

第十四條 我校是面向全國選拔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員的高校。學校依據招生計劃組織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根據專項測試成績,結合學校運動隊組隊需求,確定考生名單並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五條 我校面向全國具有保送資格的16所外國語中學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學校組織外語類保送生的考核,根據考核成績,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並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六條 我校是面向全國進行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招)的院校。學校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並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對應專業的統考。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體育教育、運動人體科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對應專業的統考。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2個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體育總局組織的全國統一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測試。

第二十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組織港澳台相關類型的招生考試(考核)。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綜合考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情況,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願為依據,公平公正錄取。

第二十二條 我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二十三條 我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定,按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全國性高考加分)提檔,依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錄取,專業志願不設定分數級差。

第二十四條 對於進檔考生,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數、外、文綜,理工類依次比較語、數、外、理綜。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增加計劃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我校錄取原則按相關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對於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最低等級要求為AB+(含高校專項計劃),必測科目要求執行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規定。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對於進檔考生,我校實行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規則,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選測科目等級高的考生;在分數和選測科目等級相同的情況下,文科類依次比較語、數、外,理科類依次比較數、語、外。

第二十七條 若批次投檔完成生源不足,將徵集志願。對於填報徵集志願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的缺額計劃擇優錄取。若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八條 對於有選考科目的省(區、市),在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參照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也可錄取其他科目並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九條 對於湖南省高考文化科目單科成績位於全省前萬分之一的考生,若專業服從調劑,我校將根據湖南省相關部門的文件要求按照相應科目安排專業錄取。

第三十條 對於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原則,依據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湖南師范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對於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體育教育、運動人體科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區、市)對應專業錄取原則執行;對於報考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專項招生簡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支援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職高對口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公費定向師范生、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運動員、港澳台聯合招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台灣學測等招生錄取工作按國家和我校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我校物理學類按大類招生,包含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專業,就讀一年以後分流為三個方向(不含定向培養計劃):物理學(師范)、應用物理學、光召班(應用物理學專業實驗班)。

第三十四條 英語、翻譯、德語、西班牙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者日語;俄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者俄語;朝鮮語、法語專業不受語種限制;其他非外語專業考生不受語種限制,但我校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三十五條 報考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130分(滿分150分,滿分不為150分需折算分數),報考俄語、日語、朝鮮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120分(滿分150分,滿分不為150分需折算分數),且均要求外語口試合格。高校專項、高水平運動隊、民族預科及貧困地區民族專項招生、華僑和港澳台地區學生不受此條件限制。

第三十六條 報考金融學、會計學、經濟學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115分(滿分150分,滿分不為150分需折算分數)。高水平運動隊、民族預科及貧困地區民族專項招生、華僑和港澳台地區學生不受此條件限制。

第三十七條 除特殊註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因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其他

第三十八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第三十九條 考生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本省(區、市)招生考試網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四十條 新生入校1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審查、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十一條 我校依據有關規定採取設立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四十二條 我校招生咨詢電話:0731-88872222,招生信息網:https://zsb.hunnu.e.cn,微信公眾平台: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監督電話:0731-88872406。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和我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為准。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於湖南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變更,以變更後的規定為准。

『玖』 長沙有哪些院校當前招收mba

湖南大學MBA/中南大學MBA/湖南師范大學MBA/南華大學MBA/湘潭大學MBA/湖南工業大學MBA/長沙理工大學MBA/國防科學技術大學MBA/湖南農業大學MBA
關於MBA的更多信息,推薦咨詢下社科賽斯社科賽斯主要從事MBA考前培訓,面試輔導師資均畢業於北大、清華、南開等國內優秀商學院,且曾擔任北大、清華等知名商學院的面試考官,熟悉國內商學院的面試規律,具有19年的MBA輔導經驗。
社科賽斯MBA提前面試輔導內容:考生背景評估,幫助擇校;一對一材料修改,亮點提升;面試專業課輔導;一對多真實模擬面試。面試輔導班型有:私密直通車班、鑽石直通車班、VIP精品直通車班、面試直通車班、面試精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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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2016年湖師大在職研究生一月統考招生簡章

供參考
【報名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獲得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請學位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成績。

【課程介紹】

湖南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專業

教育學原理、課程與教學論、學前教育學、高等教育學、職業教育技術學、教育技術學、基礎心理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應用心理學、教育經濟與管理。
學習與考試:

1、申請人與在校研究生一起參加課程學習,修完所申請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並通過全部考試(含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達到規定的學分。

2、各專業的學位課程考試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試要求和評卷標准進行。

3、需參加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科範圍以當年國家文件的規定為准。

4、外國語水平、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一般每年3月報名(先網上報名,後現場確認)、5月考試。具體考試規定與報名辦法均依照當年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請考生及時在我校網站查詢有關信息,本處不再另行通知。

5、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通過我校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四年內未全部通過我校組織的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學費學制】

學費按當年省物價部門核定批準的標准執行,目前的學費為:

1、學位課程學習費用:16000元,全部課程費於報名時一次性交納。

2、學位評審費(含論文指導):7000元,凡通過全部考試且批准撰寫學位論文的學員,在進入學位論文撰寫階段前一次性交納。

3、課程學習和論文研究工作所必須的調研、查閱資料等費用自行解決。

【頒發證書】

1、申請人在通過所申請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含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後應及時向我校研究生處提出撰寫學位論文申請,取得撰寫學位論文資格者方能進入論文撰寫階段的學習。

2、經批准進入撰寫學位論文階段的申請人,須在一年內完成論文,提出論文答辯和學位申請(有關要求及操作程序詳見我處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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