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大學招生章程
『壹』 進入山西大學能否轉專業
一、申請對象和條件
(一)學習成績優秀申請轉專業,僅限一年級學生申請,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入學當年高考成績在同一生源地同批次同類別錄取考生中排名前10%,且入學後修完第一學期全部課程,無不及格現象,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在該年級專業排名前40%的;
2、學生已修完第一學期全部課程,且成績優秀,無不及格情況,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在該年級專業排名前10%的。
(二)其他情況申請轉專業,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學生入學後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校醫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並經校醫院復核同意,確屬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2、學生因學業困難,無法繼續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3、學生對某一專業有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確有專長並能提供有效證明,轉專業後能更有利於其自身發展的;
4、學生復學後,原專業不存在或未招生的;
5、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
6、休學創業或參軍入伍退役後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並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7、學校根據人才培養改革或創立試驗班的需求,需要進行專業調整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入學未滿一學期或三年級及以上的;
2、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3、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受過學校處分;
4、從外校轉入我校;
5、在校期間已轉過專業;
6、申請由下一批次錄取專業轉入上一批次錄取專業(以山西省入學當年專業錄取批次為准);
7、山西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且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入專業當年最低錄取分數線10分以上的;
8、體育類與藝術類之間互轉的;體育類、藝術類和其他專業類別之間互轉的;
9、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
10、可予退學的;
11、經學校認定不適合轉專業或無正當理由的。
『貳』 山西大學一本二本都有,有什麼區別呢
一本二本的畢業證上蓋章相同,但專業學位不同。二者區別如下
1、校區不同:塢城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大東關校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大東關紅溝南街36號
2、高考錄取時批次不同,同樣錄取分數不同,一本的學費低於二本。
3、專業設置和師資力量不同
如同一院系會有一本和二本專業,同一院系的師資力量相差不大,但培養側重點不同。如果一個學院全是二本學院,相比一本學院授課老師職稱高有區別,講座,嘉賓也比較有分量。
4、保研率差別
一本的保研率要大大高於二本保研率。這也和招生資源,師資力量有關系。一本專業要達到10%左右,但是二本大概是一本保研率的三分之一。

(2)2016山西大學招生章程擴展閱讀:
山西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山西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西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108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辦學地點:
塢城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
大東關校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大東關紅溝南街36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山西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山西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山西大學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編制預留計劃50人,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決由於平行志願產生的生源地上線同分段考生問題。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叄』 山西大學商務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為了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精神,做好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院概況
1、學院全稱:山西大學商務學院
2、學院代碼:13533
3、辦學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機場南
4、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5、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辦學層次:本科
第五條 組織機構
1、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成立了以院長為主任的招生就業委員會。招生就業委員會負責制定、審核學院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2、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3、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六條 體檢標准
執行教育部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七條 錄取規則及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1、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指標,以德智體全面衡量的錄取原則,採取“分數優先,專業優先”的錄取辦法錄取新生。即:
A、對於進檔考生,按照總分從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總分相同時按照專業志願優先原則錄取。
B、對於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C 、江蘇省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辦法。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進行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排序後的考生按投檔分數的高低進行專業安排,若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安排,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對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的等級要求是選測科目歷史為C、物理為C,其它選測科目為C,必測科目達到4C,技術科目為合格。
D、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
2、投檔比例: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劃定的投檔比例。
3、無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的要求。
4、應、往屆考生錄取時一視同仁。
5、計算機、經濟學專業的數學成績在錄取時作為參考,對英語專業的考生入校後進行口語、聽力的測試。
6、外語語種不限。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服從學校安排。
7、單科成績無要求。
8、男女比例不限。
9、對加分考生錄取時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定。
10、我院部分專業實施按大類招生,學生在第一、二年級學習基礎課程,然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方向劃分,原則上每個專業方向選報人數不少於20人,少於20人的原則上不開班。
11、藝術、體育類招生嚴格按照國家和各省招辦的錄取辦法執行。
12、專升本、對口升學招生嚴格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錄取辦法執行。
13、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按教育部統一要求與各省統一規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八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辦法和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1、我院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辦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立足山西,面向全國13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往年各專業招生錄取報到數以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安排學院年度招生計劃數,其中省外招生計劃總規模不超過學院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的10%。
2、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預留計劃數執行國家的有關標准,即全年招生計劃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願同分段考生,預留計劃需經學院招生就業委員會批准後方可使用。
3、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報考指南或學院主頁http://www.sdsy.sxu.e.cn , http://www.sxdxswxy.com/sdsy/。
第九條 收費標准
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准執行。
第十條 畢業生頒發證書名稱及種類:
1、本科生學業期滿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頒發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採取雙向學分互認管理辦法,學生在國內獲得的學分被外方院校認可,同時在國外獲得的學分也將被山西大學商務學院認可。學生學業期滿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頒發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其它
1、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一律予以退回。
2、我校設立有多項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困難補助等,同時學院還提供有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部 門: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辦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機場南
郵 編:030031
電 話:0351-7942477 7691668
傳 真:0351-7691668
E— mall:[email protected]
網 址:http://www.sdsy.sxu.e.cn , http://www.sxdxswxy.com/sdsy/
乘車路線:太原市火車站乘901路公交車到三水站下車,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三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辦公室所有。
『肆』 2018-10-24
山西省重點高校介紹
【太原理工大學】
【選擇理由】山西省唯一211。
【招生批次】一批A(只有理科)。
【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化學工藝、材料加工工程、采礦工程;國家雙一流學科:化學工程與技術;卓越工程師計劃專業: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安全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山西省重點學科:化學工程、應用化學、材料學、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固體力學、機械電子工程、結構工程、岩土工程、電路與系統、機械設計及理論、電機與電器、計算機應用技術、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
【錄取分數】
理科:一本線上5-25分,一本線上50分隨便挑專業。
【山西大學】
【選擇理由】歷史悠久,實力接近211。
【招生批次】一批A。
【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光學、科學技術哲學;山西省重點學科: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理論物理、環境科學、基礎數學、計算機應用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中國近現代史、原子與分子物理、動物學、馬克思主義理論。
【錄取分數】
理科:一本線上10分左右,一本線上30分隨便挑專業。
文科:過一本線就有希望,好專業一本線上20-40分。
【山西醫科大學】
【選擇理由】經濟適用的醫科院校。
【招生批次】一批A(臨床5+3,只有理科)、二批A、專科批。
【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生理學;國家臨床重點專科:重症醫學、泌尿外科學、中醫護理學、骨科學、腎病學、普通外科學、老年病學、急診醫學、風濕免疫學、護理學、病理學、眼科學、心血管內科;山西省優勢重點學科:生物學;山西省特色重點學科: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臨床醫學、護理學;國家級特色專業:臨床醫學、預防醫學、法醫學、葯學、護理學;省級品牌專業:公共衛生、預防醫學;省級特色專業:口腔醫學、葯物制劑、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公共事業管理、中葯學。【錄取分數】
【錄取分數】
理科:一批A一本線上60分左右;二批A波動很大,二本線上0-70分,好專業(麻醉)一本線上30分;專科批180-280分。
文科:二批A過二本線就有希望,好專業二本線上80分左右;專科批240-300分。
【招生章程解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98號(中都校區)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號(迎澤校區)
山西省汾陽市學院路16號 (汾陽學院)
第三十二條 學生畢業時,達到學校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者,頒發山西醫科大學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三條 在汾陽學院就讀的學生證書內芯將加註「在我校汾陽學院××專業學習」
畢業證是有區別的,這一點請家長們注意。
【山西財經大學】
【選擇理由】經濟適用的財經類院校。
【招生批次】一批A、二批A。
【重點學科】省級重點學科:政治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國家級特色專業: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會計學、財務管理;省級特色專業:電子商務、工商管理、旅遊管理、金融工程、經濟學。
【錄取分數】
理科:一批A過一本線就有希望,好專業(金融、會計)一本線上30-60分;二批A波動很大,二本線上0-80分,好專業二本線上120分左右。
文科:一批A一本線上10分左右,一本線上30分隨便挑專業;二批A二本線上50-80分,好專業要過二本線100-110分。
【中北大學】
【選擇理由】軍工背景,「兵工七子」之一。
【招生批次】一批A。
【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培育學科:武器系統與運用工程;山西省重點學科: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精密儀器及機械、材料加工工程、機械設計及理論、武器系統與運用工程、信號與信息處理、應用化學、應用數學、火炮、自動武器與彈葯工程、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國家級特色專業:測控技術與儀器、安全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特種能源工程與煙火技術、 彈葯工程與爆炸技術、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省級特色專業:光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錄取分數】
理科:過一本線就有希望,一本線上25分可以選擇挑專業。
文科:過一本線就有希望,一本線上10分可以選擇挑專業。
【太原科技大學】
【選擇理由】以機械為主的工科強校。
【招生批次】二批A。
【重點學科】省級重點學科:材料加工工程、機械設計理論;國家級特色專業: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工程力學、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省級特色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工業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環境科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錄取分數】
理科:二本線上0-30分,好專業(機械)二本線上100分左右。
文科:二本線上30分左右,二本線上100分左右隨便挑專業。
『伍』 我要考山西大學法學研究生,考研考那些科目呢
你可以去山西大學研究生官網上面看看 研究生招生簡章哦 上面一般都會有介紹的 每年的考試科目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基本不會變的 隨時查看學校的研究生官網 你會收獲很多信息的 祝你好運哦
『陸』 山西大學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山西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西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西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108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辦學地點:塢城校區(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
大東關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大東關紅溝南街36號
第十一條 辦學歷史:山西大學成立於1902年,是中國近代最早創立的三所國立大學之一;2005年,成為山西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同建設的省部共建大學;2012年,成為“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入選高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山西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由學校相關領導、學科專家、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山西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五條 山西大學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編制預留計劃45人,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決由於平行志願產生的生源地上線同分段考生問題,在使用預留計劃時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並事先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市、區)招生文件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相應批次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相應批次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05%。
第十七條 山西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軟體工程專業的體檢要求參照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非平行志願省份,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學校志願考生。
第十九條 我校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依據考生志願順序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根據擬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同分考生排序原則:文史、理工類分別按語文和英語、數學和英語科目相加後的成績排序錄取,如以上兩科成績之和仍相同,則參考綜合科目成績排序錄取;藝術體育類按相關科目專業成績排序錄取,相關科目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語文和英語科目相加後的成績排序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志願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我校在江蘇省招生執行“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辦法,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參考考生的選測科目排序。文史、理工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的等級要求為選測歷史為B+,物理為B+,其它選測為B,必測為4C1合格;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二條 我校部分學院實施按大類招生,根據我校人才培養方案,學生在學習一年或兩年基礎課程後,根據學生申報志願及在校成績進行專業劃分,少於30人的專業原則上不開班。
第二十三條 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初民試驗班)在山西省錄取最低要求為文化課成績超出普通文史類第一批本科控制線20分以上;物理學(國家基地班)錄取最低要求為文化課成績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控制線20分以上;工商管理類(理科試驗班)和經濟學類(理科試驗班)錄取最低要求為文化課成績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控制線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條 英語、翻譯、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考生的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日語;俄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德語;法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法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自行克服困難或改學英語。
第二十五條 根據相關專業特點,我校部分專業對高考相應科目的單科成績有一定的要求。具體為:物理學(國家基地班)——數學,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初民試驗班)——英語和語文,工商管理類(理科試驗班)和經濟學類(理科試驗班)——英語和數學,文學類專業——語文,數學類專業——數學,外語類專業和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英語。
第二十六條 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山西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七條 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 “山西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第二十八條 音樂類和舞蹈類專業山西省投檔及錄取原則: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達省藝術類提前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70分以上,根據各專業方向(例如聲樂、鍵盤、民樂、管弦方向)各行當(例如揚琴、二胡、小號等)按專業成績(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僅限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兼報)投檔並擇優錄取。若以上計劃有缺額,則調至音樂表演專業,在未被錄取的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除聲樂、鋼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錄2人外,其餘每個行當只可增錄1人)。音樂學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達省藝術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70分以上,按文化課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聲樂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報考)。舞蹈編導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達省藝術類提前批本科錄取控制線,按專業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
第二十九條 美術類專業山西省投檔及錄取原則:繪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公共藝術、環境設計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達文史類或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專業課成績達省統考本科線,按照專業課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
第三十條 省外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使用生源地藝術聯考或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課、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地相關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線,按照進檔考生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第三十一條 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投檔及錄取原則:省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聯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文史類或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5%,按聯考成績投檔並擇優錄取。
第三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投檔及錄取原則:專業成績超過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線10分以上,按照文化課成績投檔。在進檔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相加後的綜合成績根據學生所報志願錄取。體育類專業身高要求為男不得低於170cm;女不得低於160cm(以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組織的我省普通高考體育類專業考試身高測試為准)。
第三十三條 我校對舞蹈類和體育類專業的男女生人數有具體規定,詳見各專業招生計劃。
第三十四條 山西大學按照國家要求承擔“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面向我省國家級、省級貧困縣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三十五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有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頒發證書
第三十六條 學生畢業時,符合山西大學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山西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大學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大學學位證書。二級學院的證書,注有二級學院名稱的字樣。
第六章其它
第三十七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體檢及資格審核。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進行入學考試復查,其中音樂學院、美術學院新生將進行專業考試復查:音樂學院專業考試復查辦法參照山西省藝術類音樂、舞蹈專業統考辦法執行;美術學院專業考試復查辦法參照山西省藝術類美術專業統考辦法,測試科目為色彩、素描及速寫。
第三十九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准。
第四十條 山西大學具有推薦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資格,各專業成績排名前30%具有推薦資格,其中2015屆物理學(國家基地班)和試驗班畢業生推薦比例達80%。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於做好我省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14〕8號)文件精神,所有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我校還將在成績優秀的在讀碩士生中以碩博連讀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詳情參照《山西大學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
第四十一條 學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減免學雜費”等資助措施。
我校為在校學生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多種助獎學金20餘種,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每年約有55%左右的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
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等工作。
第四十二條 學校與國外部分一流大學簽訂合作培養方案,按照教育部、財政部相關政策規定以及《山西大學資助優秀本科生出國交流學習管理辦法》,鼓勵在校優秀本科生申請前往國外一流大學、專業學習深造,以發放優秀學業獎學金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優秀本科生資助其在國外大學修讀一年課程。
第四十三條 第一志願報考並錄取到我校的考生,文化課成績超過生源地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60分者,學校免收在校期間學雜費(約3萬元)予以獎勵;錄取到我校理科試驗班的考生,單獨編班,依託工商管理專業教學培養,學校免收在校期間學費,其中在讀期間成績排名前30%並且英語單科成績符合相關要求的學生,將以發放優秀學業獎學金的方式全額資助其第四年在國外知名高校學習一年;第一志願報考並錄取到我校大東關校區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超過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10分者,學校免收在校期間第一、二學年學費予以獎勵。
第四十四條 凡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超過生源地當年高考錄取一本線30分以上且錄入物理學(國家基地班)、中國語言文學類(文科初民試驗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學年學費予以獎勵;第二學年綜合成績排名前50%的學生免收當年學費予以獎勵。
第四十五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四十六條 聯系方式:
山西大學網址: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網:http://bkzs.sxu.e.cn
電話:0351-7010288 傳真:0351-7010288
通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山西大學教務處 郵編:030006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山西大學教務處負責解釋。
『柒』 山西大學報考貴校有什麼要求嗎
山西大學嚴格按照山西大學當年本科招生章程中規定的錄取辦法執行。請登錄山西大學本科招生網查閱。
『捌』 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登錄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官網或者關注微信公眾號《山西大學商務學院招生就業處》可進行查看
『玖』 山西大學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請登錄山西大學本科招生網bkzs.sxu.e.cn或關注」山西大學本科招生辦「微信公眾號。
『拾』 山西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為保證山西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西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山西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西大學
第五條學校代碼:10108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辦學地點:
塢城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
東山校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南中環東街63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山西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山西大學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山西大學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計劃。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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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錄取
第十四條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五條我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我校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1.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我校使用生源省(區、市)統考或聯考成績,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1.音樂表演專業錄取辦法為根據各行當計劃(詳見《填報志願指南》)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舞蹈編導專業錄取辦法為根據男、女生計劃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和音樂學專業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其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僅限我校招生的音樂表演專業器樂類(詳見《填報志願指南》)考生報考,音樂學專業僅限我校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的各行當(詳見《填報志願指南》)考生報考。
4.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和書法學專業錄取辦法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總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100。
5.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辦法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0.7+專業成績×0.3。
6.體育教育專業錄取辦法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總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100。
7.同分考生按照以下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按照文化課成績錄取的專業:①文化課總分②專業成績③語文、英語成績之和;
按照綜合成績錄取的專業(類):①綜合成績②專業成績③語文、英語成績之和;
按照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①專業成績②文化課總分③語文、英語成績之和。
第十九條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投檔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英語、翻譯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日語;俄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或德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的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外語學習上需自行克服困難改學英語。
第二十二條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參閱我校本科招生網「山西大學2022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山西大學承擔「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繼續面向山西省農村和脫貧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的有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二十五條山西大學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山西大學校長黃桂田。
第六章頒發證書
第二十六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於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違規錄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並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第二十八條學費標准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條聯系方式:
山西大學網址:
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網址:
http://bkzs.sxu.e.cn
電話:0351-70181017011886
傳真:0351-7018101
通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92號山西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030006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山西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