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專項農村招生
㈠ 2022年山東農村專項計劃大學名單
2022農村專項計劃招生:
山東: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不同省份較為出名的學校幾乎都參與了國家建設的農村專項計劃。所謂農村專項計劃只要是針對邊遠貧困地區招收成績比較優越同時金勤奮上進的農村考生在高考錄取的時候單獨劃分分數線,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台的一項優惠政策。
其他。
北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國財經大學、中國石油大學。

上海: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江蘇: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山東大學
㈡ 江蘇地方專項計劃有哪些學校
江蘇地方專項計劃有的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等。
高校專項計劃是高考錄取的重要部分,很多同學關心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政策,以及高校專項計劃學校名單、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流程等問題。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學校名單,以及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時間,包括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等內容。

江蘇理工大學
原江蘇理工大學(江蘇大學本部)的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02年劉坤一、張之洞、魏光燾在南京創辦的三江師范學堂,此後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國立東南大學、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江蘇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南京大學、南京大學等時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江蘇大學
專業老師在線權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㈢ 2022年農村專項計劃大學名單 報名條件有哪些
2022年農村專項計劃報名已經啟動,以下是各省市大學專項計劃的相關情況,供各位考生參考。
2022年農村專項計劃大學名單
1.北京(24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化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2.上海(9所):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大學、東華大學、華東理工大學。
3.江蘇(11所):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江南大學、蘇州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葯科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4.天津(2所):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5.浙江(1所):浙江大學。
6.安徽(2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
7.河南(1所):鄭州大學。
8.福建(2所):廈門大學、福州大學。
9.山東(3所):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10.湖北(7所):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11.廣東(2所):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12.湖南(3所):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
13.四川(5所):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14.重慶(3所):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
15.陝西(7所):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大學、長安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北工業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16.遼寧(3所):大連理工大學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大學。
17.吉林(2所):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
18.黑龍江(4所):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黑龍江大學、東北林業大學。
19.甘肅(1所):蘭州大學。
20.廣西(1所):廣西大學。
21.雲南(1所):雲南大學。
22.貴州(1所):貴州大學。
農村專項計劃報名條件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具有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1.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
2.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㈣ 南京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南京大學 (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也是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向達到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 南京大學 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仙林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號。
鼓樓校區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南京大學 章程》等法律和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我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
第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准、審核錄取結果等本科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 南京大學 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本科招辦)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本科招辦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招生政策、錄取情況的咨詢,並協助本科招辦進行所負責地區的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發文聘任。
第八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結合我校“三三制”人才培養改革方案,我校繼續實行按院系和按學科大類相結合的招生模式,計劃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00人。
第十條 根據國家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我校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兼顧歷年計劃安排延續性等因素,分省確定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為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我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按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制定預留計劃,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優先考慮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 我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和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
第十四條 我校本科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五條 我校本科招生實行按志願錄取。若批次投檔完成生源不足,剩餘計劃公開徵集,徵集後仍未完成的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剩餘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專業級差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級差依次為1、1、0分。
第十七條 我校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後的成績調檔,進檔後扣除加分參與專業排序。
第十八條 我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勵學計劃)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及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我校保送生、國防生、定向生(含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定向西藏計劃)、藝術類學生、第二學士學位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華僑和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和我校有關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除國防生外,各專業(專業類)的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建議非英語考生報考所學語種專業。
第二十條 我校對於江蘇省考生還執行以下規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必測科目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江蘇省規定的填報本科院校志願的要求;若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均達到A+則加3分參與專業排序;高水平藝術團優錄考生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江蘇省自主招生(含農村自主)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
第五章 收費標准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一條 我校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准將按照江蘇省調整後的有關學費標准新規定另行公布(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四學年學費標准為人民幣16000元/年)。住宿費標准為人民幣12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我校承諾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積極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學校現設有各類獎學金70餘項、各類助學金40餘項,1200多個勤工助學崗位,全校本科生受獎助覆蓋率50%以上,貧困學生受助覆蓋率100%,有力保障廣大學生在學校無憂學習,快樂成長。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除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外,另作補充規定如下:有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者不宜就讀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各專業。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後需進行身體復檢,結果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根據“陽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將進一步推進制度化、系統化建設,加強面向考生的宣傳服務及信息公開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准、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 南京大學 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於5月14日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 南京大學 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傳真電話:025-83592888
監督電話:025-83592586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博:@ 南京大學 本科招生(新浪)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藍鯨
㈤ 農村專項計劃加多少分
一、農村專項計劃加多少分 1、農村專項計劃並不存在加分的情況。
2、農村專項計劃主要是為了增加農村學生進入名牌大學的機會,而單獨面向農村戶口投放的高考招生計劃,也就是說只有農村考生才可以參加報考農村專項計劃。
3、所以農村專項計劃只是增加了一次高考錄取機會,而沒有加分。
二、農村專項計劃有什麼好處
1.可以憑借這個計劃,有可能分數比較低,就可以進到一所比較好的大學
2.畢業之後無需 找工作
3.招生院校都是好大學,錄取分數比正常錄取要低;
4.增加了農村學生的學習機會,可以更加突出教育公平,可能一個對高考生不好的地方就是增加了入學的競爭。
5.降分錄取,前提你填的那個學校要過,高考成績過一本線是前提。
點擊查看:高校專項計劃通過率高嗎
6、符合報考條件的農村考生可以報考農村專項計劃,參加農村專項計劃招生的都是部屬或省屬的重點院校,要是按照普通考生錄取,會高出一本分數線很多分,而農村專項計劃一般都是在本科一批分數線上投檔錄取。
7、報考農村專項計劃的優惠政策很大,重點院校基本上都可以優惠30-60分,有的學校甚至達到本科一批分數線就可以錄取。
三、農村專項計劃高校名單
1、清華大學
2、 北京大學
3、 中國人民大學
4、 北京師范大學
5、 北京理工大學
6、北京外國語大學
7、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8、北京交通大學
9、 北京科技大學
10、北京化工大學
11、 北京郵電大學
12、中國農業大學
13、北京林業大學
14、 北京中醫葯大學
15、北京語言大學
16、中國傳媒大學
17、中央財經大學
18、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19、 中國政法大學
20、 華北電力大學
2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22、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3、 中國礦業大學 (北京)
24、 北京工業大學
25、 上海交通大學
26、 復旦大學
27、 同濟大學
28、華東理工大學
29、華東師范大學
30、東華大學
31、上海財經大學
32、 上海外國語大學
33、上海大學
34、 南京大學
35、 東南大學
36、 蘇州大學
3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38、 南京理工大學
39、河海大學
40、江南大學
41、 中國礦業大學
42、中國葯科大學
43、南京農業大學
44、 南京師范大學
45、 南開大學
46、天津大學
47、 浙江大學
48、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49、 合肥工業大學
50、 廈門大學
51、 福州大學
52、 山東大學
53、中國海洋大學
54、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55、武漢大學
56、華中科技大學
57、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58、武漢理工大學
59、華中農業大學
60、華中師范大學
6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62、中南大學
63、湖南大學
64、 湖南師范大學
65、中山大學
66、華南理工大學
67、 四川大學
68、 電子科技大學
69、 西南財經大學
70、 西南交通大學
71、四川農業大學
72、重慶大學
73、 西南大學
74、西南政法大學
75、 西安交通大學
76、西安 電子科技大學
77、西北工業大學
78、 長安大學
79、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80、陝西師范大學
81、 西北大學
82、 大連理工大學
83、大連海事大學
84、 東北大學
85、東北林業大學
86、吉林大學
87、東北師范大學
88、 哈爾濱工業大學
89、哈爾濱工程大學
90、黑龍江大學
91、蘭州大學
92、鄭州大學
93、 廣西大學
94、貴州大學
95、 雲南大學 ;
㈥ 南京大學理科農村專項自主招生筆試考哪幾科
1、普通高考高職和單考單招高職的考試科目均為「3+X」,「3」同樣包括語、數、外三科,均實行統考,各科滿分都為150分,只是考試試卷不同。
2、「X」也有不同。普通高考的「X」指文綜(史地政)或理綜(物化生),單獨招生的高職考試中的「X」指的是一科綜合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職業技能課兩科,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題和考試。
3、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4、考試實施:考生須按時參加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文化考試。
假如還對單招不了解,可以到「育龍單招平台」提問,有老師解答。
㈦ 2022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的學校 招生院校有哪些
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的學校有95所高校,分別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等。
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的學校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林業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語言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東華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江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河海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葯科大學、蘇州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華中農業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財經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長安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黑龍江大學、東北林業大學、蘭州大學、鄭州大學、廣西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
高校專項計劃簡要介紹
高校專項計劃,又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台的一項優惠政策。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㈧ 2022農村專項計劃招生有哪些學校
2022年農村專項計劃招生高校名單如下:

報考農村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符合統一高考報名條件。(高三學生、高考體檢合格等等)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考生高考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就是家庭成員都是農村戶口,且居住在農村)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地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如果高中有過從外地轉學回來的經歷,那就無法申請農村專項計劃了。)
高考專項計劃錄取辦法是由各高校自己確定,在招生簡章中也會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相關的分數線可以查看高考指南和招生計劃這兩本書,也可以在網上直接搜索那所學校的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分數線。
㈨ 2019年江蘇高考農村專項計劃,江蘇農村專項計劃大學名單
江蘇省教育廳於2月23日上午10:00召開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通報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及普通高考工作有關情況。
在高考科目設置方面,和現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蘇省普通高考統考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現行的「6選2」調整為「6選3」,即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選考科目,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教育部明確江蘇省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時間為2018年,並要求於2018年6月底前將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布。根據這一要求,江蘇省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應該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起開始啟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實施。
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包括1個整體方案和5個具體方案。
整體方案是《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具體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中職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實施方案等5個方案。
江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整體方案是嚴格遵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節點和制度框架內,結合江蘇省省情和教育實際,並在總結以往高考改革經驗、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製完成的,力求體現國家要求,具有江蘇特色。
實施「3+3」模式選考科目調整為「6選3」
在高考科目設置方面,和現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蘇省普通高考統考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現行的「6選2」調整為「6選3」,即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選考科目,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高考綜合改革2018年啟動2021年正式實施
教育部明確江蘇省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時間為2018年,並要求於2018年6月底前將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布。根據這一要求,江蘇省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應該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起開始啟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實施。
考生可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兩次考試機會
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包括1個整體方案和5個具體方案。整體方案是《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具體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中職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實施方案等5個方案。
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整體方案是嚴格遵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節點和制度框架內,結合江蘇省省情和教育實際,並在總結以往高考改革經驗、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製完成的,力求體現國家要求,具有江蘇特色。
在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方面,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要求,江蘇省實施了招收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確定了實施區域。
在改進考試形式和內容方面,和現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相比,江蘇省將開齊開足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13門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圍,江蘇省考生在高中期間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
在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方面,嚴格執行教育部等相關部委關於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要求,自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的考生加分政策;自起,將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調整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
在改革監督管理機制方面,江蘇省將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完善省招委會各成員單位的考試招生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和分工協作機制,完善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加大違規查處力度。
在綜合素質評價上,江蘇省將國家提出的德、智、體、美等方面的要求,具體拓展為: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學習水平與課程修習、體育運動與身心健康、審美素養與藝術特長、創新能力與社會實踐、自我認知與生涯規劃等六個部分。 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名單及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教育部直屬高校(紅色為已更新)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浙江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 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其他高校(紅色為已更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黑龍江大學 上海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福州大學 鄭州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西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