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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計劃

發布時間: 2023-01-03 00:49:51

A. 南京師范大學招生人數

為4635名。
截止2022年12月13日為止,南京師范大學官方網站上面顯示,南京師范大學2022年招生總計劃為4635名。
南京師范大學,簡稱南師,坐落於六朝古都南京市,是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首批重點建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

B. 2015南師大附中 高中招生簡章

南京師范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文章來源:原創文章 |發布時間:2015-2-28 16:43:32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發展,積極探索拔尖創新人才和未來教育家的選拔培養模式,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的精神,南京師范大學於2015年繼續在江蘇省內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江蘇省高中畢業生,可在對照選拔類別及報名條件的基礎上,申請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
二、招生計劃
2015年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
三、選拔類別及報名條件
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收拔尖創新人才的類別為學科特長類和創新潛質類、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具體條件如下:
(一)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
對某一學科或專業表現出極其濃厚的興趣,具有鮮明特長及培養潛質,同時相關學科成績一直在年級中出類拔萃,具有如下顯性成績之一: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
2、具有文學、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專著,或者高中階段在具有較大影響的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得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具體賽事名稱:「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等);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獲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二等獎及以上者;
4、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等國家級及以上賽區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5、入選中國科協和教育部推出的 「中學生科技創新後備人才培養計劃」(簡稱「中學生英才計劃」)的學生;
6、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學術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一項及以上授權發明專利者;
7、高中階段在語文、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任意一門單科學習中,成績有三個或以上學期位於年級前5%。
(二)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
符合上述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類條件的學生且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思辨能力,擁有健康的心理品質,具備從事教師職業的潛能與素質,可報考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
四、招生專業
為吸引優質生源,我校自主招生專業均為優勢學科專業及江蘇省級重點專業。考生可根據自身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興趣愛好對照以下要求進行專業填報。對於考核特別優秀等級的考生可填報我校強化培養學院。具體專業情況見下表。
報考教師職業潛質類(師范)的考生,須在學科面試的基礎上加試教師職業素養面試,其中師范類專業僅限通過教師職業潛質面試的考生填報,否則填報無效。
面試學科 專業志願
數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數學與應用數學(基地班)、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教育技術學(師范)、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
物理 物理學(師范)、數學與應用數學(基地班)、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教育技術學(師范)、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
化學 化學(師范)、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地理信息科學
生物 生物科學(師范)、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地理信息科學
信息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師范)、教育技術學(師范)、數學與應用數學(基地班)、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
地理 地理科學(師范)、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地理信息科學
語文 漢語言文學(師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漢語言、古典文獻學、法學、哲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廣播電視學
英語 英語(師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漢語言、古典文獻學、法學、哲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廣播電視學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漢語言、古典文獻學、法學、哲學、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廣播電視學
歷史 歷史學(師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

C. 南京師范大學一共設有多少專業

以上就是我所知道的南京師范大學所設的專業,如有遺漏還望見諒!感謝不斷關注!

D. 南京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2021年南京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章程,章程是作用於組織內部的規范性文書。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章程嗎?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2021年南京師范大學招生章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當下社會,章程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章程具有約束力,是組織所有成員的思想准則和行動規范,每個成員都應該遵章辦事。那麼相關的章程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京師范大學招生章程,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保證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南京師范大學章程》,結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南京師范大學,是江蘇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是江蘇省教育廳。中文簡稱南京師大、南師大或南師,英文名稱為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NNU或NJNU。法定地址為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目前設有仙林(棲霞區文苑路1號)、隨園(鼓樓區寧海路122號)、紫金(玄武區板倉街78號)三個校區。

學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和教育部與江蘇省共建高校。

第三條學校對於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五條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中的相關錄取政策參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為准。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並落實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規;審議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各類特殊類型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和各類招生方案並報校黨委常委會或校務會議審定;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協調處理各類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聽取招生工作情況匯報以及年度招生工作總結,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問題,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決策意見。

第七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各類特殊類型招生簡章、招生計劃以及擬訂各類招生方案,報招生工作委員會審議;指導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開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條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考生須通過生源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高考報名資格審查,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准。

對於報考學校普通類專業的進檔考生(不含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學校按照考生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於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學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規則。

對於投檔分相同的江蘇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最後處理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對於投檔分相同的江蘇省以外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並安排專業,最後處理各專業志願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學校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願的重要參考。

第十三條報考學校外語類專業考生高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熱愛外語類專業且英語基礎扎實,如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英語口試,考生須參加並且成績合格。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四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報考學校體育學類專業,必須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合格(以下表述為「專業分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以體育統考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並安排專業,若體育統考專業分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對兼報不同藝術專業的考生,如所報專業考試科目相同,則錄取時採用「分數清」的原則,即錄取時統一劃定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按所報專業志願的先後順序擇優錄取;如所報專業考試科目不同,則錄取時採用「專業清」的原則,即先處理專業一志願考生,若一志願專業生源不足,再考慮專業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七條對於藝術類專業、高校專項計劃(厚生計劃)、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運動隊及外語類保送生等特殊類型招生事宜,學校依據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以及學校本年度相關招生簡章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部分本科專業實行大類招生。錄取至專業大類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學校大類分流方案,結合自身的專業發展目標、興趣特長等,參加大類的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學費、住宿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頒布的收費標准執行(蘇價費〔2014〕136號等)和(蘇價費〔2002〕369號)。學費按工科類5800元/年,理科類5500元/年,文科類5200元/年,藝術類6800元/年,體育類5300元/年,省優勢學科專業上浮10%。中英合作辦學專業國內26400元/年,國外學費按照國外高校收費標准執行。住宿費為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學校全面落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形成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和綠色通道等多元融合的助學體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構建發展型資助體系,將「扶困」與「扶智」「扶志」相結合,形成物質幫助、道德浸潤、能力拓展、精神激勵四維有效融合的資助育人長效機制,助力廣大學子成長成才。

第二十二條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郵編 210023);

招生咨詢電話:025-83720759;

招生監督電話:025-85891511;

招生信息網址:http://bkzs·njnu·e·cn;

微信公眾號:南師招生(nsdzsb)。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通過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 南京師范大學的招生標準是什麼它的分數線是多少

南京師范大學作為一所百年老校,名家大師輩出,文化底蘊深厚。李瑞清、江謙、柳詒徵、郭秉文、李叔同、張士一、陶行知、陳鶴琴、吳貽芳、孟憲承、楊賢江、徐悲鴻、高覺敷、羅家倫、潘玉良、張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陳邦傑、陳洪、吳作人、李旭旦、孫望等諸多蜚聲海內外的專家學者曾在此主政或執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國內外知名的專家學者在此潛心耕耘,著書立說,培育後學。經過一代又一代南師人薪火相繼、身教言傳,歷史性地生成了「嚴謹朴實」的學術品格,育就了「以人為本」的厚生傳統,砥礪出「團結奮進」的拼搏意識,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創新精神。學校以「正德厚生、篤學敏行」為校訓,形成了「嚴謹、朴實、奮發、奉獻」的優良校風。

F. 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學費多少

學費標准:藝術類各專業15000元/學年;普通類和體育類各專業13000元/學年(如有調整,按當年江蘇省教育廳、物價局相關文件執行)
學校類型: 獨立學院 所在地: 江蘇 性質類別:師范類
通訊地址: 江蘇省泰州市東風南路518號
錄取規則:
(1)英語類專業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報,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2)對男女生比例、單科成績不作限制。
(3)報考我院相關專業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試科目均按各省級招辦的選科規定執行。江蘇考生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詳見我院招生網公布的江蘇省錄取規則。
(4)安徽、山東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書法、舞蹈編導、體育舞蹈專業考生,安徽的音樂表演(電腦音樂製作與錄音、鋼琴調律與樂器修造)專業考生,山東的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專業考生,以及江蘇的音樂表演(電腦音樂製作與錄音、鋼琴調律與樂器修造、藝術管理)、舞蹈編導、體育舞蹈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我院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且專業合格;江蘇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書法專業考生須參加南京師范大學組織的專業單獨招生考試並取得南京師范大學或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專業合格證。除此之外的藝術類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報考時注意我院有無投放相關專業招生計劃)。
(5)對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書法及美術類專業的文化分達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合格的進檔考生,將其高考文化分與專業分直接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省份分專業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6)對舞蹈編導、體育舞蹈、體育教育、音樂專業的文化分達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合格的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如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7)對報考我院普通類各專業的外省考生,在錄取時將按照「志願優先、兼顧專業級差」的原則,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對符合專業選測、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的江蘇普通類進檔考生將按照先分數(即投檔分)後等級的順序,再採用「志願優先、兼顧級差」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與所錄專業,其中投檔考生排序時若投檔分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若選測科目等級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該分數仍相同,則按4門必測科目等級高低的順序對考生排序,詳見我院招生網公布的2013年江蘇省錄取規則。
(8)錄取中的照顧政策,遵照各省級招辦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9)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級招辦規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網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G. 南京師范大學的歷年錄取情況

教育部規定,考生如果符合復試條件而不能在第一志願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應送至第二志願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調劑。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有些考生雖然達到分數線,但並不能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並不能被錄取,對這些考生,招生單位將負責把其全部材料及時轉至第二志願單位,這個過程即稱為考研調劑。
參考資料:中國高校網

調劑的方法很多
1、去找你報考的那個學校的導師,問他還有沒有希望被錄取,沒有希望,那麼請他給你推薦一個導師,或者看能不能校內調劑
2.問你周圍的老師,同事,,看有沒有相關的信息或者有沒有人願意給你推薦一個
3.查找相關學校相關專業的研究生處電話,不厭其煩的打,直到有人接受你。
還有很多方法,很難說清楚。

現在找老師,一般不會得到明確的答復,但是一定要找,注意去找的時候不要帶禮物。

首先找到老師所在的實驗室,找到那裡做實驗的師兄師姐,說明來意,如果能遇見一個比較熱心的老鄉就最好了,具體問一下導師什麼時候能來上班,老師的科研等各個方面。然後等導師來的時候,去和導師談談,一般程序是:自我介紹,哪個學校畢業,什麼專業,源縣報考的學校專業,各科分數等,想考他的研究生,不知道老師能不能接受我。接下來,一般的導師就會接著你的話說下去。
這樣一直找下去,直到你有個導師或者學校說你可以去面試了,那麼恭喜你,你差不多了。

這個過程是一個很難受的過程,要臉皮厚,做好心理准備,有個別老師不是很客氣,要忍耐,如果跟那個導師談得比較投機,而他又不想接受你,別忘了讓他給你推薦一個。

通過了國家劃定的初試分數線、具有復試資格而在第一志願學校又沒有復試機會的考生,可以把自己的相關資料和情況簡介傳達給相關專業生源不足的院校。經過考核,學校會為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面試通知,並向考生的第一志願學校發放調考試檔案的「調檔通知」,考生經復試合格後入學。

院校如何調劑

在接收調劑生的過程中,研招辦主要負責接收考生的調劑申請並轉到相關學院,由學院進行考核,發出復試通知,復試合格的考生再由學院報給研招辦。如果考生知道學院或專業的空缺信息和聯系方式,也可以直接與學院聯系。

院校調劑標准

接受調劑生時各學校的具體標准因各學校的情況而異。一般而言,因為研究生入學考試中各學校的考題不同,所以在要求考生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復試資格外,一般要求入學考試的統考科目中兩科與所調劑專業的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兩科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校內調劑一般是從一個專業調到另一個專業,如果符合上述條件也可能實現,但機率不是很大
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6〕1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為加強全省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管理,規范省內外部分高校自行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統一管理省外高校在我省設點進行的專業考試,切實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一、報名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考。

二、招生簡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准等。招生院校應在2007年1月20日前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本校招生簡章。同時,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三、藝術專業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由藝術專業考試和全國文化統考兩部分組成。

2007年我省對音樂類和美術類專業的藝術專業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其他藝術專業由有關招生高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一)省統考

1.考試形式

省統考採取全省統一命題、設點集中考試、統一閱卷(面試)評分的形式。

2.考試科目

(1)音樂類:

①基本樂科:視唱(面試)、練耳和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筆試)三項均考,基本樂科滿分為130分。

②主試科目:聲樂或器樂,只需任選一項。如選考兩項,則得分高的項目為主試科目,另一項自動降為加試科目。考試形式為面試,主試科目滿分為260分。

聲樂或器樂考試時,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須自報三首歌曲或兩首樂曲,考試時由考生自選一首,計算機考試系統隨機抽取另一首作為考試曲目。兩首歌曲演唱時間總體不超過5分鍾,兩首樂曲演奏時間總體不超過8分鍾。

③加試科目:聲樂或器樂(要求加試科目必須與主試科目不同),考試形式為面試,滿分為20分。

基本樂科和主試科目必考,加試科目可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考。專業總成績滿分為410分。

(2)美術類:

①素描(4開畫紙,半身人像<含手>默寫,提供相關照片作參考)。

②色彩(4開畫紙,靜物默寫)。

上述科目必考,滿分各為150分,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3.考點設置、考生信息確認、報到和考試時間

(1)考點設置

①音樂類省統考只在南京師范大學設考點。

②美術類省統考考點設在南京藝術學院、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和鹽城工學院等6所高校(考點設置及考區劃分見附件1)。

(2)考生確認專業考試信息

音樂類考生於2007年3月1-2日到南京師范大學確認專業考試信息並繳納考試費;美術類考生於2007年3月10-11日到考生報名所在市對應的統考考點確認專業考試信息並繳納考試費。

(3)報到和考試時間

①音樂類考生報到時間:2007年3月9-10日;考試時間:3月11日筆試,12-31日面試(不分初、復試)。

②美術類考生報到時間:2007年3月23-24日;考試時間:3月25日(不分初、復試)。

③考生須按時到指定考點報到,報到時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江蘇省2007年藝術專業考試通知書》。考點高校為考生安排考試日程、隨機編排考場並發放准考證。考生按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不予補考。

4.組織管理要求

(1)組織領導

藝術專業統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加強領導,嚴格管理。江蘇省藝術專業統考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監督省統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省教育廳分管廳長擔任,副組長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考點高校、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等單位負責人擔任。

各統考考點高校必須高度重視專業考試工作,成立考點考試委員會。考點考試委員會須由高校負責人掛帥,以專業院系和招辦為主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高校各有關部門參與配合,在省統考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共同組織實施本考點的考試工作。考試的組織管理必須嚴格按《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實施細則》(另發)進行。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向各考點派出巡視員,檢查、督促統考工作。

(2)命題

由我省教育考試院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在封閉條件下進行命題。

命題內容以《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以及中學的音樂或美術課程教學大綱和教材為依據,結合高等藝術專業的招生、教學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藝術學習方面所具有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運用能力。

(3)閱卷(面試)評分

我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全省有關高校的專家組成評委組,採取封閉管理的模式,使用《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計算機網路輔助評分系統》進行閱卷(面試)評分工作。

(4)我省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負責向考生發放《藝術專業全省統考考生成績單》。

(二)校考

1.省內高校的校考

省內有關高校招收的非省統考專業,其專業考試由招生高校自行組織。

南京藝術學院的繪畫(不含書法)、藝術設計、工業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音樂學(音樂教育)和音樂學(藝術管理)等8個專業參加省統考,其他專業仍由該院組織校考。

2.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

(1)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專業考試由院校組織校考,同時告知考生可不需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並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辦理。

根據教育部《關於同意清華大學等5所高校200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函》(教學司函〔2006〕120號)有關精神,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和北京服裝學院等5所高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執行。

(2)其他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如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建議使用我省的省統考成績。如使用我省的省統考成績,必須在2007年1月20日前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並在本校的招生簡章中說明。

如招生高校確需校考,須在2007年1月20日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根據教育部200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通知》(教高〔1998〕8號)精神,凡有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繪畫專業(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美術學專業(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專業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時要向考生說明必須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的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者(將在填報高考志願前劃線並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考生可不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不受省統考合格線的限制。

(3)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如招收我省省統考未涉及的特殊專業,需要校考的,必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後方可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高校負責處理。

(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除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有特殊情況確需要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的,須在2007年1月10日前向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在我省設點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設立考點及考試管理等工作,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江蘇省設點考試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執行,設點專業校考的時間和地點由有關招生高校自行確定,並以《招生簡章》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省統考未涉及專業的專業校考。

3.專業校考合格考生的確定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實行專業校考的招生高校必須嚴格堅持專業選拔標准。

(1)省外普通高校確定各專業考試合格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省內自行組織校考的高校,除時裝表演專業方向的合格考生人數可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4倍以內外,其餘各專業的合格考生人數均須嚴格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3倍以內。

(2)有關招生高校校考的合格考生成績冊必須於2007年4月15日前,按附件2要求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我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各高校的招生計劃數及規定的比例進行審核,如招生高校確定的專業合格人數超過規定的標准,對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有關招生高校負責處理。屆時,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經審核通過的合格考生名單在江蘇招生網(www.jszs.net)上予以公布。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由招生高校及時寄(送)考生本人。

(三)對專業考試違規考生的處理辦法

1.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省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對在校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有關考點單位和招生高校應及時按附件3要求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我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並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四、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劃線辦法

藝術類考生文化統考成績的計算與普通類相同,其中數學成績100%計入總分。

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錄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並分別確定專業和文化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教育部批準的全國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的專業和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在錄取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其他省內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並分別確定專業和文化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藝術提前公辦(本科)、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將於考生填報高考志願前向社會公布。

五、批次設置和志願填報

各招生高校須在2007年5月20日前,將本校在《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原則和辦法,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並報我省備案。

2007年我省繼續實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績、公布各分數段考生人數、公布全省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願資格線後填報高考志願的辦法。考生填報高考志願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填報高考志願工作於6月下旬進行,該次填報藝術提前公辦(本科)批次和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志願。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錄取並達到規定分數線的考生,於7月底第二次填報高考志願,該次填報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志願。

參加全省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或省外高校。

參加專業校考取得合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取得校考合格的高校的志願,其專業考試成績原則上對其他高校無效。

藝術類考生還可兼報普通類各批次志願(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和體育類除外)。

考生填報高校和專業志願時,應根據高校及專業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體檢結論等情況,慎重選擇,准確填報。

今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方式不同,設置有傳統院校志願、平行院校志願和徵求院校志願三種,錄取批次設置為三大批次8小批。

1.藝術提前公辦(本科)批次。

(1)第1批:為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以及 「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第2批: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3)第3批:為除藝術提前公辦(本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

(1)第1批: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2)第2批:為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3.藝術高職(專科)批次。

(1)第1批:為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校考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2)第2批: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

(3)第3批: 為除高職(專科)第1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

藝術提前公辦(本科)、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藝術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各設立一個徵求院校志願,考生只能在傳統院校志願或平行院校志願中選擇其一院校志願填報。

設置院校志願原則為:對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一到兩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志願;對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志願。

省教育考試院將於2007年7月1日前,將報考藝術提前公辦(本科)第1批有關高校的第一志願考生成績,按相應高校提供的E-mail地址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有關高校(具體辦法見附件4),請各有關高校及時下載,同時省教育考試院將相應文本通過EMS寄送相應的高校,供有關高校制定預錄取方案參考。正式錄取一律以從網上錄取計算機系統上下載的考生電子檔案為准。

六、錄取

(一)投檔、錄取辦法

1.使用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總分和不大於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專業總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2.使用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和不大於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3.對報考專業校考高校(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除外)的考生,分別按相應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按考生志願和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高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和標准以及有關招生政策,自主、擇優錄取。

(二)關於遠程網上錄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2007年藝術專業招生繼續實行計算機異地遠程網上錄取。所用計算機軟體由教育部統一下發,有關技術問題請與省教育考試院網路信息中心聯系。聯系電話為025-83232283。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執行。

附件:1.考點設置及考區劃分

2.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合格考生成績資料庫結構

3.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違規考生資料庫結構

4.上報高校通訊方式的回執

5.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進程表

附件1:

考點設置及考區劃分

1.音樂類專業統考設一個考點:南京師范大學,承擔全省音樂考生的專業統考工作。

2.美術類專業統考設六個考點,各考點承擔的統考地區劃分如下:

南京藝術學院:南京市、鎮江市

南京師范大學:常州市、連雲港市

蘇州大學: 無錫市、蘇州市、南通市

揚州大學: 淮安市、揚州市、泰州市

徐州師范大學:徐州市、宿遷市

鹽城工學院: 鹽城市

H. 南京師范招收復讀生嗎

為深入貫徹中央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根據教育部《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南京師范大學2022年繼續面向全國農村和脫貧地區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即「厚生計劃」。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報名條件

南京師范大學2022年「厚生計劃」主要選拔農村和脫貧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品行端正、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綜合素質優秀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要求確定。報考學校「厚生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地區,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 3 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 3 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

南京師范大學2022年「厚生計劃」招生人數原則上為學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 2%。具體招生專業見報名系統。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2年4月15日至4 月25 日。

(二)報名流程

考生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網上報名並上傳相關材料,材料包括:

1.申請表(報名完成後由報名系統生成),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學習成績須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系統生成的申請表列印後所有頁均須考生本人簽字、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考生在填報申請表時,須根據報名系統中設置的相關專業進行填報,此志願僅為我校採集考生專業報考意向,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考生報名情況,確定最終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區、市)招生專業、計劃,並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最終志願以考生在高考志願填報期間按各省要求填報的專業志願為准。

3.證明考生綜合素質優秀的材料。

4.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首頁、戶主和考生本人頁)。

上述材料均須原件掃描或拍照後按報名系統要求上傳,並須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學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考生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准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審核及錄取政策

(一)對戶籍、學籍資格經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審核通過的考生,學校不組織考核,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察考生高中階段學習基礎、綜合素質等,擇優確定合格資格考生名單,合格資格考生名單學校將於5月31日前在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與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

(二)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名情況,結合招生計劃、招生專業以及考生專業志願意向,確定最終高校專項計劃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並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三)經公示無異議的「厚生計劃」合格資格考生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以及《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章程》相關要求填報學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

(四)「厚生計劃」合格考生須達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點本科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以及合並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控制線」按生源地省級主管部門確定的高校專項相應批次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執行。考生進檔後學校按照高考投檔分由高到低排序,結合學校公布的分省分專業(類)計劃和考生志願分配專業,專業間不設級差,擇優錄取,計劃錄滿為止。若考生高考投檔分相同,則根據學校招生章程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五)錄取結果按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

五、領導及監督機制

(一)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厚生計劃」工作。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學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厚生計劃」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並接受社會投訴。

(三)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聯系方式

報名系統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bkzs.njnu.e.cn

南師招辦微信公眾號:南師招生(nsdzsb)

招生咨詢電話:025-83720759

監督電話:025-85891511

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 1號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篤學樓)郵政編碼:210023

七、其他

南京師范大學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厚生計劃」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申請學校「厚生計劃」的考生,學校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I. 2015農村專項招生計劃的學校有哪些

2015年具有農村專項招生資格高校名單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黑龍江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大學
南京大學
蘇州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鄭州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廣西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

J. 南京師范大學的招生標準是什麼它的分數線是多少

我覺得南京師范大學的招生標準是學生的分數一定要達標,品德也要好,並且也不能有任何不良的記錄,所以從中可以看出南京師范大學的招生標准確實是很嚴格的,而且我覺得這所學校的分數線是530左右,但這只是我的看法,你們覺得南京師范大學的招生標準是什麼呢?它的分數線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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