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招生就業網
㈠ 內蒙古大學招生考試信息網日語筆譯2019年招生人數
總共招生28人,不含推免
㈡ 內蒙古農業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學校全稱:內蒙古農業大學,教育部代碼:10129。
學校類型:學校是國家西部大開發「一省一校」重點支持建設院校,國家林業與草原局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重點建設高校,是內蒙古自治區重點建設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學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碩士)教育、本科教育、專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等多層次、多形式的辦學體系。
學校地址:校本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昭烏達路306號
職業技術學院:內蒙古包頭市土右旗
組織機構:學校成立了由校長任主任,分管校長,紀委書記和教學副校長任副主任,學校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學院院長、校友代表、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的學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招委會」),重大問題由學校招委會集體討論決定。
招委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負責學校普通高考本、專科生招生錄取的日常管理工作。學校參與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確保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學校成立了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監察審計處有關領導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檢查招生工作全過程。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要求為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所有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招收考生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執行。
錄取規則:
對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科目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以150分計),並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口語測試,口語成績良好以上。
對報考普通理科英才基地班各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科目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以150分計);對報考蒙授理科英才基地班各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科目成績不低於60分(滿分以150分計)。
對報考我校本科普通理科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農業電氣化、工業設計、車輛工程等專業的考生,要求數學單科成績要求80分及以上(滿分以150分計);本科蒙授理科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民族班)、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農業電氣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民族班)等專業的考生,要求數學單科成績要求60分及以上(滿分以150分計)。
校企合作高收費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學費以物價部門審批為准。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圍內,視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的不同可作適當調整。
學校執行相關省、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考生錄取工作全部採用網上遠程錄取方式。對於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我校將按照專業志願清的原則進行錄取。
當考生排序成績相同時,對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數學、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外語(蒙語和朝語授課考生按外語30%+民族漢考三級70%計算、漢語授課加試蒙古語文乙考生按外語30%+蒙古語文乙70%計算,下同)、文科綜合擇優錄取;對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擇優錄取。對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科類考生,依次按高職數學(高職蒙數學)、高職語文(高職蒙古語文)、高職英語、專業課綜合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各科成績和報考其他院校的專業志願情況調劑到其他相關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藝術類依次按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專業課擇優錄取。
浙江等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按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美術類專業: 1.內蒙古自治區考生 身體條件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填報我校美術類、美工設計類專業須全區美術類專業統考相應批次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美術類、美工設計類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所報志願順序,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願清原則錄取。2. 其他省市考生 身體條件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參加我校承認的相關省(市、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且成績合格。考生在專業課成績合格和文化課達到當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採取專業志願清的方式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我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按照教育部精神執行《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通過學校組織的體育專業測試和自治區統考測試。單考單招:專業測試+文化測試,文化課合格後,按專業成績排隊;普通類:專業測試,按專業測試成績排隊。通過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方具備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資格。學校根據高水平運動隊各隊人員需要及體育術科成績擇優自主錄取,擬錄取名單經各省級招生辦批准之後,辦理錄取手續。
學歷證書:頒發內蒙古農業大學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收費標准: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收費標准按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標准執行。
其他: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由內蒙古農業大學負責解釋。
內蒙古農業大學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內蒙古農業大學網址:http://www.imau.e.cn
內蒙古農業大學公共微信:內蒙古農業大學
內蒙古農業大學招生網網址:http://zhaosheng.imau.e.cn
內蒙古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共微信:nndzsb
咨詢電話:0471-4311359;4300730 傳真:0471-4314078
監督電話:0471-4309279
E-mail: [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昭烏達路306號內蒙古農業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010018
㈢ 內蒙古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確保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關於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意見》(教學〔2011〕9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等政策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內蒙古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內蒙古大學,學校國標代碼:10126
(二)學校校址
北校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西街235號
南校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24號
滿洲里校區:滿洲里市華埠大街1號
(三)辦學層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為主,包括博士、碩士、本科、高職高專。辦學體系完備,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還有留學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辦學類型
內蒙古大學創建於1957年,是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創建最早的綜合大學。1978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97年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04年成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教育部共建大學,2012年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高校,2016年被國務院確定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點支持建設高校。2017年學校被國家確定為「雙一流」建設高校,2018年成為教育部與自治區人民政府「部區合建」高校,即部建高校,納入教育部直屬高校排序。學校是「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2018年度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
經過60多年的發展,已形成了較為齊全的學科門類,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藝術學11個門類,具有博士、碩士、本科、高職高專等教育層次,已成為一所具有鮮明民族特色和地區特色,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綜合性大學。
(五)學習形式
所有計劃均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計劃。
(六)學習地點
滿洲里校區所屬各專業學生在滿洲里市學習,其他學院學生在內蒙古大學南校區或北校區學習。
(七)頒發畢業證書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政治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取得應修學分,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頒發內蒙古大學畢業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與錄取批次、錄取要求
(一)招生計劃
分省來源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查詢。
網址:http://zhaosheng.imu.e.cn。
(二)錄取批次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錄取;
2.國家專項、地方專項:本科提前批錄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錄取(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政策執行);
4.高職高專:高職高專批錄取。
(三)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俄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或俄語,日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
(四)外語口試要求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具有口試成績,同時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包括筆試、口試)及格(筆試和口試均達到總分的60%)。
(五)體檢標准
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招生
按照《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0號)和《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19〕155號)等文件要求,制定《2020年內蒙古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2020年內蒙古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做好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
三、錄取規則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一)提檔比例
在所有省區所有錄取批次所有類別本科計劃均按不超過1:1.05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一志願錄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我校或計劃所在省(市、自治區)再次徵集志願的考生,若第二志願或者徵集志願之後仍有個別專業未完成錄取,學校可以對剩餘專業計劃調劑使用。
(二)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採取「專業志願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內蒙古自治區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錄取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採用「分數優先」的方式錄取,即在同一個學校志願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願級差。
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文科綜合、外語(蒙朝語授課考生取外語、漢考三級成績高者)、文科數學擇優錄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外語(蒙朝語授課考生取外語、漢考三級成績高者)擇優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2020年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使用內蒙古藝術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校考成績,報名及考試辦法按內蒙古藝術學院要求執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古語授課)不進行專業考試,考生只須參加普通高考,招收具有較高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古語授課)修養,且已報名參加內蒙古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蒙授其他藝術考生。滿洲里校區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使用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報考以上專業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分數達到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最低分數控制線前提下: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60% 與高考文化課成績×40% 相加後的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語文、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古語授課)在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蒙授其他藝術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所報志願順序,按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專業志願清原則錄取。當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數學成績擇優錄取。
3.滿洲里校區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依次按專業統考成績、語文、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四)運動訓練專業錄取規則
考生在不低於文化成績180分、體育專項成績45分的基礎上,按照文化成績(摺合百分制後)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項目按考生志願先後順序和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按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分排序相同時,依次按體育專項成績、文化課單考成績擇優錄取。
(五)高水平運動隊(足球)錄取規則
根據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按位置劃定體育專項考試合格分數線及考生所享受的文化課優惠政策。
1. 參加我校體育專項考試的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的考生,成績確實突出者給予文化課單獨考試資格,免於參加普通高考。按照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摺合百分制)×30%與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相加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此類考生公示的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的20%。
2.對於我校體育專項考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於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省份的情況,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相關規定執行)。此類考生的公示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的30%。
3.對於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確實需要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於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僅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生源省份,按照該生源省份的相關規定執行),錄取時按我校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分位置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優惠加分政策與分數排序
(一)優惠加分
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數排序
依據政策加分後的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
五、學費、住宿費和新生獎學金
(一)學費
1.本科:文史類4620元/年·人;財經類4840元/年·人;理工農類5060元/年·人;藝術類、體育類7200元/年·人;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9000元/年·人。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考生在相應類別基礎上學費減免20%。八省區協作計劃招收的蒙古語授課學生的收費標准與漢語授課學生收費標准相同。
2.高職高專:5000元/年·人。
(二)住宿費
1000元/年·人—1100元/年·人。
新生入學收費具體以各省(市)、自治區物價部門公布的收費標准為准。學生入學後如國家收費政策進行調整,學校收費標准亦做相應調整。
(三)新生入學獎學金
新生入學獎學金分為標兵新生獎學金、基地新生獎學金、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新生獎學金(以下簡稱蒙授新生獎學金)三類。
1.對按照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四個類別錄取到我校前6名的學生頒發標兵新生獎學金。
名額和等級:特等獎不限名額,獎金每人50000元;一等獎4人,獎金每人14000元;二等獎8人,獎金每人7000元;三等獎12人,獎金每人3500元。
獲獎條件:按「新生高考實考分與新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的比值由高到低按四個類別排序,遴選1名、2名、3名學生分別頒發一等、二等、三等標兵新生獎學金。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理科前100名、普通文科前50名,內蒙古自治區蒙授文科前10名、蒙授理科前10名的新生頒發特等標兵新生獎學金。
2.基地新生獎學金,用於獎勵錄取到我校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的學生。凡錄取到基地班的學生,入學後每人發放500元獎學金。
3.蒙授新生獎學金用於獎勵錄取到我校的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的學生。凡錄取到我校的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的學生,入學後每人發放350元獎學金。蒙古語言文學基地學生不頒發蒙授新生獎學金。
六、學校負責,接受監督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成立由分管校長任主任、教務處處長任副主任、學校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招生工作中的具體事宜。
(二)學校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培訓,要求工作人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確保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三)嚴格遵守招生錄取原則,杜絕和防止錄取過程中的舞弊行為,對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工作紀律的人和事,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四)內蒙古大學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五)所有被錄取學生,一經辦理錄取手續,實時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站公布和公示。
(六)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認真接受社會監督。
(七)內蒙古大學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