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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 2023-01-08 04:50:53

⑴ 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工作嚴格按照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要求執行,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碼:13286,浙江省代碼:0120。

第五條 學院位於杭州市錢塘新區下沙高教園(學林街16號),毗鄰錢塘江,校園佔地900餘畝,是杭州師范大學舉辦的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一所綜合性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第六條學生完成相關學業,經考試(考核)合格,授予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經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授予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八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院紀委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571-28867031。

第四章 報名條件和招生計劃

第十條 報名條件

1.具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旅遊管理專業(為民航業培養)只招收普通類考生;

3.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考我院專業2020年選考科目要求;

4.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要求均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達到P等(含)以上);

5.中學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為合格及以上,且學考總分≥40分(A計10分,B計7分,C計5分,D不計分);

6.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有志於從事旅遊管理專業(為民航業培養)相關工作;

7.2000年1月1日後出生。

8.體檢要求

①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形象氣質好;無明顯的「O」型或「X」型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

②無斜視、無色盲、色弱;

③夏季著裝時體表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煙疤、無自殘性疤痕;

④男生凈身高175cm~185cm;女生凈身高162cm~175cm;

第十一條 2020年我院「三位一體」招生總計劃為80人。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如下:

第五章 報名方式

第十二條 採取網上報名方式。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http://qjzs.hznu.e.cn),點擊「三位一體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書面材料在線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掃描或拍照後上傳報名系統,上傳文件要清晰可見。

1.《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要求在線填寫、提交並列印。列印出的紙質申請表須考生本人簽名。

2.有效身份證原件正面。

3.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

以上所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按上述順序上傳到報名系統指定位置,無需郵寄書面材料。如提交的申報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像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9日17:00。請於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報名並在線提交所有材料。

第十四條 學院根據報名條件進行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照學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獲得我院「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名單,初審通過人數不超過計劃數6倍。初審時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的數據為准。初審階段調取數據下載時間截止2020年5月29日。錄取階段以系統中提供的學生最終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准。

第十五條 初審結果於2020年6月4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布。通過初審的考生於2020年6月5日08:00-6月14日17:00到我院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並在線列印准考證。

第六章 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六條 學院綜合素質測試時間為2020年7月12日。

我院旅遊管理專業(為民航業培養)綜合素質測試為面試和體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體檢結果要求合格。

具體測試內容如下:

1.面試

(1)儀態儀表、形體風度;

(2)動作反應;

(3)語言表達能力:朗讀指定中、英文材料;

(4)專業素養(現場提問);

(5)特長展示(2分鍾以內)。

2.體檢

面試結束後,考生須參加由我院統一組織的專業體檢。體檢項目:外科(含腿型、裸露部位疤痕等)。身高、色覺不做現場檢測,直接採用考生高考招生體檢相應數據進行審核。體檢結論由主檢醫師依據空中乘務體檢標准綜合審定。

第十七條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後,按照體檢合格,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最後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考生可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結果。

第七章 志願填報與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院負責、省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時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後,公共外語均按英語教學。

第二十條 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條 錄取辦法:

1.獲得我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入圍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20年高考。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旅遊管理專業(為民航業培養)「三位一體」志願。考生須在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院志願,否則無效。未被我院「三位一體」錄取者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2.根據入圍考生志願,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100分)×1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5分,D等不計分(往屆生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學考成績和新高考改革後的「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擇優錄取,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若全部相同則英語高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 對於進檔的考生,學院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按專業擇優錄取,按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分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專業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二十二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轉專業政策按照《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進行。

第二十三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我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四條 通過初審的考生需在線繳納考試費,標准為140元/人,未通過初審的考生免收考試費。參加旅遊管理專業(為民航業培養)體檢的考生免收體檢費。

考生按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後仍未繳費的考生報考無效,學校不接受現場繳費;繳費成功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考試費概不退還。

第二十五條 學院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准或備案的學費標准,按培養成本收費,參考標准為:旅遊管理專業(為民航業培養)每生每年23250元。具體收費標准以學院當年向省物價局報備文件為准。請考生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七條 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學院網址:http://www.huqc.e.cn,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qjzs.hznu.e.cn。

第二十八條 學院不設民族餐。

第二十九條 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新區下沙高教園學林街16號,郵編:310018;招生熱線:0571-28865806。

第三十條 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我院招生辦負責解釋。原公布的有關「三位一體」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⑵ 杭州師范大學考研招生信息網

網址:網頁鏈接

首先進入「杭州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網址:網頁鏈接)

招生簡章

在初試結束後,我們仍要密切關注官網動態,在初試成績公布一段時間後,官方會公布復試分數線以及復試名單,初試成績超過分數線的同學可以參加復試。復試結束後,官網也會公布擬錄取名單,以及考研調劑的相關信息。

因此,我們考研的每一個階段都要密切關注杭州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關注最新消息與重要通知。


杭州師范大學(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位於浙江省杭州市,由杭州市人民政府舉辦,浙江省重點建設、杭州市重點支持高校;入選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浙江省雙創示範基地、推研免試資格學校,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創業教育聯盟理事單位。

截至2022年3月,學校有倉前、玉皇山、下沙三個校區,佔地3000多畝;設有23個院部、1個直屬附屬醫院(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開設本科專業7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點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1個 ;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5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18個;有專任教師1773人,有全日制在校生25179人(不含獨立學院),其中全日制碩士生4210人、博士生65人,學歷國際學生328人。

⑶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電話

0571-28865193、0571-28865518。

杭州師范大學(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簡稱「杭師大」,位於浙江省杭州市,由杭州市人民政府舉辦,浙江省重點建設、杭州市重點支持高校;入選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浙江省雙創示範基地、推研免試資格學校,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創業教育聯盟理事單位。

杭州師范大學師資力量:

截至2015年12月,教職工2210人,其中專任教師1498人、教授等高級職稱專任教師799人、具有博士學位的專任教師749人、共享院士5名。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4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海外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2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6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8人,浙江省高等學校「錢江學者」特聘教授21人 ,享受國務院津貼18人,全國優秀教師2人。

省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5人,省「五個一批」人才2人,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9人,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重點資助培養人員1人,教育部教指委委員6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杭州師范大學

⑷ 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凡參加全國普通高考並填報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的考生適用本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碼:13286,浙江省代碼:0120,其餘各省的代碼見各省的有關招生文件。

第四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成立於1999年,是 杭州師范大學 所屬的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一所綜合性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第五條 學生完成相關學業,經考試(考核)合格,授予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經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授予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招生批次和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院具體招生計劃和批次按各省級考試院(招辦)公布的執行。由於規劃招生計劃時充分考慮了各專業的辦學規模,各省若有專業生源不足時,剩餘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轉入其他科類專業錄取,而撤回本省。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七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院負責、省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八條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指導意見》第一條中所指出的 “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的考生和第二條“學院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專業,學院則不予錄取。錄取受限的專業,具體詳見《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招生錄取專業受限一覽表》。

第九條 考生高考外語語種原則上為英語。錄取時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後,公共外語均按英語教學。

第十條 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專業,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03分(含)。

第十一條我院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條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的招生省份均按1∶1的比例調檔,其他按傳統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當地招辦規定的比例調檔。

第十三條 文理科專業錄取辦法:

(1)確定專業: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願先後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時,為保護高分考生利益,學校按專業級差原則進行投檔錄取,第一、二專業志願級差分為2分,第二、三專業志願級差分為1分,以後專業志願為並列志願,級差為0分。具體操作程序如下:在第一輪投檔時,對按分數從高到低排列的考生隊列的隊首考生考察其第一專業志願,若其第一專業志願專業未滿額,則將該考生錄取該專業。若其第一專業志願專業已滿額,則將該考生考分減去級差分重新插入考生隊列,考察該考生的第二專業志願。以此類推,直至考生專業志願均處理完畢。如仍有考生沒有安排專業,則視其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如服從,則將其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予以退檔。

(2)院校一志願或平行志願投檔後,若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先行鎖定院校一志願或平行志願錄取結果。對我校其他志願或徵求平行志願考生,錄取時根據學院上一志願或上一輪平行志願錄取後各專業招生計劃余額情況,進行計算機二次投檔,錄取原則同第十三條(1)。

(3)排序中總分相同的,同等條件下對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思想品德表現突出者、各類競賽獲獎者、音體美等方面確有特長者,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體育、藝術類錄取辦法:

(1)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劃定的體育類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綜合分計算辦法,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符合體育特招生條件且文化成績在省教育考試院劃定的體育特招生文化分數線以上,第一批第一志願填報我院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可在我院社會體育招生計劃數的15%以內優先投檔錄取。

(2)藝術專業均實行文理兼招。

(3)承認各省藝術專業統考成績的各專業的錄取辦法。

承認浙江省的音樂類、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舞蹈表演等藝術類專業成績的,參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錄取辦法執行。

(4)在山東、新疆、吉林、黑龍江四省單獨設點招生的各校考專業:

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高考文化成績合格(各省對應批次本科)和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採用院校志願、專業志願優先,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5)浙江省外藝術類專業原則上招生一志願的考生,若一志願生源充足,招收一志願的考生,在一志願中進行專業調劑,直至錄取額滿;若錄取仍不額滿,則按規定程序採取補錄等形式完成錄取。

第十五條浙江省內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乘與禮儀方向)專業實行“三位一體”招生錄取辦法:

(1)“三位一體”入圍考生須參加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批次為藝術二批提前,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乘與禮儀方向)專業錄取批次為文理二批提前,考生須在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院志願,否則無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院錄取者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2)根據入圍考生志願,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以學院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

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乘與禮儀方向)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滿分100分)×1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4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5分,P不計分(計分科目不含通用技術和自選綜合科目)。

(3)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按照考生實際參加科目數所獲得的成績進行折算。

(4)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院按照計劃數1:1進行專業投檔,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十六條藝術類、三位一體校考招生專業同等情況下錄取辦法:

藝術類、三位一體校考招生專業在同等情況下錄取優先順序為①學院綜合測試成績(專業成績);②文化成績;③單科成績。

第十七條對專升本、中職生錄取等要求按照省考試院公布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十九條學院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按培養成本收費,根據最新的浙價費〔2013〕34號文件規定,從2013年招生的新生開始執行新的學費標准,學費標准為:音樂表演、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生每年24000元;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乘與禮儀方向)專業每生每年23000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每生每年22000元;會計學專業每生每年20000元;經濟學、臨床醫學、英語、電子商務及其他藝術類專業為每生每年19000元;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護理學、工業設計、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年17000元;其餘專業每生每年16000元;具體收費標准以省物價局文件為准。請考生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學院網址:http://qjxy.hznu.e.cn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qjzs.hznu.e.cn。

第二十一條學院不設民族餐。

第二十二條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招生辦。地址:浙江省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郵編:310036,招生熱線:0571-28865806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我院招生辦負責解釋。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杭州師范大學 錢江學院招生辦

⑸ 杭州師范大學考研分數線2022

請查看鏈接的圖片,內容出自鏈接。如下:

0202應用經濟學學術型020200應用經濟學360分。

0251金融專業型025100金融360分。

002公共管理學院0101哲學學術型010102中國哲學352分。

0101哲學學術型010103外國哲學361分。

0352社會工作專業型035200社會工作356分。

1204公共管理學術型120401行政管理377分。

1204公共管理學術型120404社會保障353。

1204公共管理學術型1204J1城市學353。

003阿里巴巴商學院0254國際商務專業型025400國際商務360。

0854電子信息專業型085400電子信息273。

1201管理科學與工程學術型120100管理科學與工程353 。

004沈鈞儒法學院0301法學學術型030104刑法學335 。

0301法學學術型030105民商法學335。

0301法學學術型030106訴訟法學335。

0301法學學術型030107經濟法學335。

0301法學學術型030109國際法學335。

0301法學學術型0301Z1法律文化335。

0351法律專業型035101法律(非法學)335。

0351法律專業型035102法律(法學)335。

0451教育專業型045102學科教學(思政)351。

005馬克思主義學院0305馬克思主義理論學術型030501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335。

0305馬克思主義理論學術型030503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379。

0305馬克思主義理論學術型030505思想政治教育335。

以上內容參考:澎湃網-杭州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公布

⑹ 杭州師范大學下沙校區還有哪些一本專業

一本文科專業有: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專師范)屬、思想政治教育(師范)、社會工作。

一本工科專業有: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化學(師范)、應用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制葯工程。

一本藝術專業有: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動畫、數字媒體藝術

一本金融專業有:

經濟學、金融工程、會展經濟與管理、電子商務、市場營銷(網路營銷方向)、物流管理按專業。

一本計算機專業有: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師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信息服務方向)、物聯網工程、軟體工程。

(6)杭州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擴展閱讀:

一級學科碩士點: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學、心理學、體育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中國史、數學、化學、生物學、生態學、護理學、公共管理、藝術學理論、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美術學、設計學。

二級學科碩士點(不含一級學科覆蓋點):中國哲學、理論物理、凝聚態物理、計算機應用技術、應用化學、人體解剖和組織胚胎學。

專業碩士點:社會工作碩士、教育碩士、體育碩士、工程碩士(軟體工程)、臨床醫學碩士、藝術碩士。

⑺ 杭州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杭州師范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院校部委代碼:10346,浙江省代碼:0020

第六條 學校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第七條 學校位於歷史文化名城杭州,有倉前校區(杭州市餘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杭州市學林街16號)、玉皇山校區(杭州市玉皇山路77號)。

第八條 學校是一所以師范教育為傳統,文理並重、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學校前身可追溯到創建於1908年的浙江官立兩級師范學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學校秉承「勤慎誠恕,博雅精進」的校訓,不斷適應創新創業教育的時代指向,現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學生教育、繼續教育等多層次、多形式的辦學格局。

學校是全國首批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和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實施單位,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浙江省首批應用型建設示範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

第九條 學校擁有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理學、醫學四大學科群,涉及哲學、文學、法學、經濟學、歷史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藝術學等十一大學科門類。學校具有學士、碩士人才培養的學位授予權和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學位人才培養項目,有24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7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5個ESI排名前1%學科(化學、臨床醫學、植物學與動物學、神經與行為科學和工程學),7個浙江省一流學科(A類)和6個浙江省一流學科(B類)。

第十條 學校現設有19個學院、1個公共教學單位、1所直屬附屬醫院(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和1個獨立學院(錢江學院)。

學校現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9個,國家特色專業5個、教育部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19個,省級優勢專業20個、特色專業14個。有國家級教學成果獎10項,省級教學成果獎45項。

第十一條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餘人,教職工2300餘人。有1名全職院士和3名共享兩院院士。有7名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8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11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25名享受國務院津貼、3名全國優秀教師、1名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等。

第十二條 頒發證書: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學校面向全國部分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學校設立教師教育榮譽學院——經亨頤教師教育學院。新生進校後,將擇優選拔80名優秀學生進入經亨頤教師教育學院進行特殊培養。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招生工作組向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00-110%之間。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無男女生錄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外語單科成績要求:應用化學專業(與烏克蘭哈爾科夫國立大學合作辦學)≥100分;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與烏克蘭哈爾科夫國立大學合作辦學)≥100分;地理信息與科學專業(與烏克蘭哈爾科夫國立大學合作辦學)≥100分。

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如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二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三條 專業錄取規則:

1. 普通類專業:

浙江省、山東省、上海市: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其餘省份(文、理科專業):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專業志願不設級差。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其中江蘇省: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必修測試科目等級是5合格,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取。

2. 藝術、體育類專業:

(1)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繪畫、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浙江省: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其餘省份: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40% + [(專業省統考成績(摺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60%]。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繪畫、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50% + [(專業省統考成績(摺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50%]。

同分原則: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2)書法學專業:

浙江省: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對參加我校專業校考的考生,文化、專業校考成績均上線,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50% + [(專業校考成績(摺合成100分制))×(浙江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50%]。

其餘省份: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50% + [(專業省統考成績(摺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50%]。

同分原則: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3)體育類專業:

體育教育(師范)、休閑體育專業:

浙江省: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其餘省份: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50% + [(專業省統考成績(摺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50%]。

同分原則: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體育專業特招生:須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特招生專項測試且成績合格。對文化、專業成績達到浙江省對體育特招生要求的進檔考生,依據《杭州師范大學2020年體育專業特招生招生簡章》《杭州師范大學2020年體育專業特招生評分標准與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錄取原則詳見《杭州師范大學2020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錄取時,當填報志願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願人數的85%以內。

3.以上錄取原則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准。

4.學校在浙江省的「專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0年「專升本」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5.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6.學校對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7.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1)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2020年高考。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報考小學教育(師范)專業普通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浙江省普通類一段線的95%,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報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普通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浙江省普通類一段線的90%,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在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校志願,否則無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2)同分原則: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於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A的個數從多到少擇優錄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考生最終取得的成績)。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A的個數仍相同,則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考成績、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等部分組成。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我校認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第,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並取高的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第,自選綜合不計。

8.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

(1)獲得我校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浙江省2020年普通類高考。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報考「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普通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浙江省普通類一段線,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否則無效。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2)同分原則:對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於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按高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等部分組成。

「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7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我校認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第,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並取高的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第,自選綜合不計。

(3)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考試的考生不能同時兼報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4)進入試點項目學生在本科第七學期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升入教育碩士轉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進入教育碩士階段學習,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試點,轉入相關專業繼續完成本科階段學習任務。

(5)擬錄取學生,參照國家公費師范生培養管理辦法,入學前與我校、省教育廳簽訂三方協議,實施到崗逐年返還學費,教育碩士畢業後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雙向選擇任教學校,且服務期不少於6年。如有違約,參照國家公費師范生培養管理辦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 2020年學校部分專業實行按類招生,具體錄取辦法浙江省、山東省、上海市按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其餘省份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

部分特殊類型按專業招生的學生入校後按相關專業類培養,分流後進入錄取的專業學習,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相關專業(類)招生計劃表。

第二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報到日期起兩周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准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後結算。

新生入學時,按專業類招生的學生統一按照專業類中學費標准較低的專業收取費用,專業分流後分別按所學專業規定的學費標准執行;部分特殊類型按專業招生,按類培養招收學生的學費標准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學校網址: http://www.hznu.e.cn

學校本科招生網: http:// bkzs.hznu.e.cn

第二十九條 咨詢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地址:杭州市餘杭塘路2318號,杭州師范大學倉前校區。

招生熱線: 0571-28865518(2020年7月13日起開通)

0571-28865193

招生辦公室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⑻ 杭州師范音樂學院鋼琴2010文化高考錄取分數線是多少,我是山西的。

杭州師范大學2010音樂類分數線

杭州師范大學2010年非浙江籍音樂類合格分數線
專業
合格線
音樂學
84.40
音樂表演(聲樂)
87.30
音樂表演(管弦)
85.95
音樂表演(民樂)
81.33
音樂表演(鋼琴)
83.10
音樂表演(流行)
87.45
音樂表演(作曲)
93.45
藝術教育
76.90
舞蹈學
86.50

杭州師范大學2010年浙江籍藝術教育專業合格分數線
專業
合格線
藝術教育
55

註:1、浙江省籍藝術教育專業合格考生可填報我校音樂學院藝術教育專業和初等教育學院藝術教育(學前教育方向)專業,合格考生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按志願以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聯考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

2、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專業成績查詢」欄中查詢本人的專業成績。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
2010年4月9日

⑼ 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碼:13286,浙江省代碼:0120,其餘各省的代碼見各省的有關招生文件。

第四條 辦學層次與類型:本科,獨立學院;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成立於1999年,是經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由杭州師范大學舉辦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第五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錢塘新區學林街16號。

第六條 學生完成相關學業,經考試(考核)合格,授予國家統一電子注冊的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經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授予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研究確定招生政策,確定學院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院紀委辦公室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院面向全國2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人數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批次為准。

第十一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院負責、省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等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院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錄取受限的專業,具體詳見《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招生錄取專業受限一覽表》。

第十三條 錄取時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後,公共外語均按英語教學。

第十四條 學院2020年招生專業錄取時均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十五條 我院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的招生省份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其他按傳統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當地招辦規定的比例調檔。

第十七條 浙江省、山東省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2020年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普通類錄取辦法:

1.浙江省、山東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分段投檔錄取。

2.其餘省份:對於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願、專業志願間無級差分」的原則依次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其中,江蘇省考生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須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往屆生要求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CC及以上等級。

第十九條 體育類錄取辦法: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專業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招生省份規定的綜合分計算辦法,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符合浙江省體育特招生條件且文化成績達到浙江省劃定的體育特招生文化分數線,第一志願填報我院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可在我院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浙江省招生計劃數15%以內優先投檔,根據浙江省體育類綜合分計算辦法,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藝術類錄取辦法:

1.在浙江省統考招生的藝術類專業:

我院音樂類、美術類、播音主持類、編導類、舞蹈類等藝術類專業在浙江省實行專業省統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有關藝術類專業省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2.在新疆、吉林兩省招生的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在該省份對應招生批次,直接按照高考文化成績錄取。

3.在新疆、吉林兩省校考招生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在高考文化成績合格(達到招生省份該專業類別相應批次文化線)和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採用院校志願、專業志願優先,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百分制)×70%+專業校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30%。若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則按高考文化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擇優錄取,單科順序排列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

4.在山東省聯考招生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按照山東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聯考招生錄取辦法執行。

5.承認其他省份省統考招生的藝術類專業: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安徽、江西、河南三省實行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招生,按照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山東、安徽、江西三省實行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招生,按照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舞蹈表演專業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實行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招生,按照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音樂表演專業在四川、安徽兩省實行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招生,按照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環境設計專業在江西、四川、廣西、貴州、河南五省實行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招生,按照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實行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招生,按照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動畫專業在江西、廣西、貴州、河南四省實行承認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招生,按照相應省份對應專業科類省統考錄取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浙江省「專升本」錄取按照《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2020年選拔優秀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招生章程》執行;浙江省「單考單招」(面向中職)錄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院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和助學政策等

第二十四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教育廳最新收費文件精神(浙價費〔2018〕61號),我院2020級新生學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培養成本核算後確定的標准收費。2020級招生專業學費標准為: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化學(含專升本)、環境科學(含專升本)、法學、跨境電子商務專業為每生每年17000元;電子信息工程、工業設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單獨考試招生)、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含單獨考試招生)、舞蹈表演、動畫、環境設計(含專升本)專業為每生每年19000元;護理學、經濟學(含專升本)、電子商務(含專升本)、會計學(含專升本)、市場營銷(含專升本)、旅遊管理(含專升本)、旅遊管理(為民航業培養)、英語(含專升本)、漢語言文學(含專升本)、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含專升本)專業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音樂表演(聲樂、器樂)、視覺傳達設計(含專升本)專業為每生每年26250元。請考生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條 住宿費按學院向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報備的標准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院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新生錄取結果可通過各省(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或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網查詢。學院網址:www.huqc.e.cn,學院招生網網址:http://qjzs.huqc.e.cn。

第二十九條 學院不設民族餐。

第三十條 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辦。地址:浙江省錢塘新區學林街16號,郵編:310018,招生熱線:0571-28865806,0571-28861211,監督舉報電話:0571-28860013。

第三十一條 學院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⑽ 浙江考生,今年高考,咨詢關於杭州師范大學的信息。

為深入實施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優化優秀人才的選拔機制,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關於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發展,積極探索高素質創新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模式的精神,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我校在2011年嘗試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人數
小學教育專業40名;學前教育專業40名;護理學專業80名。
二、報名時間
2011年3月14日—3月25日
三、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3.有志於從事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護理工作;
4.報考小學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少於4個A和2個B,綜合素質評價4項均不能低於P等;
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少於3個A和3個B,綜合素質評價4項均不能低於P等。
四、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個人自薦或中學推薦的方式提出申請。
網上報名時間:截止2011年3月25日24點,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hznu.e.cn),點擊「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杭州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系統中下載並列印)為封面裝訂,於2011年3月25日前以以下兩種方式遞交材料:
第一種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當面遞交;
第二種方式:(以當地郵戳日期為准)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 ,郵編:310018),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杭州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學校推薦的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章的高中會考成績單;
3.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4.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具有獲獎、特長或優勢記錄,請提供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章的證明復印件。
學校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後將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請注意查詢。
五、綜合測試程序
(一)初審
1.中學推薦的考生可直接參加我校舉行的綜合測試。
2.個人自薦的考生我校將成立專家評審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名單。
3.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於2011年4月4日在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二)網上確認
通過初審的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網上確認流程」進行網上確認、繳費、列印准考證,用A4紙張列印。網上確認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10日。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准考證才能參加綜合測試。
(三)綜合測試辦法
1.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1年4月16-17日
地點:杭州師范大學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
2.測試內容
當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5倍時,學校將安排筆試,筆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為主,具體筆試時間會在網上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網上的通知。筆試結束後,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劃定筆試合格線,上線考生進入面試。
當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5倍時,學校將直接安排面試。
面試分專業進行,具體內容如下:
◆小學教育專業
(1)心理健康測試;(2)儀態儀表;(3)口頭表達;(4)書面表達;(5)特長展示。
◆學前教育專業
(1)心理健康測試;(2)儀態儀表;(3)口頭表達;(4)藝術素養;(5)特長展示。
◆護理學專業
(1)心理健康測試;(2)儀態儀表;(3)口頭表達;(4)情景測試;(5)特長展示。
(四)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測試結束後,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錄取辦法
1.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圍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2011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志願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校志願,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
3.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按照各專業計劃數1:1進行專業投檔。
4.在錄取時,當填報志願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願人數的85%以內。
七、收費標准
通過初審的考生需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標准為110元/人;未通過初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八、監督機制
1.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監察人員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學校紀委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1-28865047
3.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准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4.本招生方案由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 http://www.hznu.e.cn
學校本科招生網: http://bkzs.hznu.e.cn
通訊地址: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郵編310036)
聯系電話:0571-28865193
都是二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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