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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技大學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1-09 21:30:25

⑴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學費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收費標准如下: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網路工程、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27750元/生·學年;

2、會計學、金融學、財務管理專業,24750元/生·學年;

3、通信工程、產品設計專業,20000元/生·學年;

4、電子商務、物流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專業,18000元/生·學年。

5、經浙江省物價局核准,學生住宿費5人間以2500元/(人·學年)標准收取,4人間以3000元/(人·學年)標准收取。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各專業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初,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進行預收。

(1)杭州科技大學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

(一)學院與電子科技大學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示範性微電子學院)簽訂本科生校際培養「1+2+1」項目合作辦學協議,選拔優秀本科生赴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市)學習兩年,學生完成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後獲得相應的學習證明,選拔規則另行發布。

(二)對於2020年浙江省進檔的考生(除產品設計、會計學ACCA班、金融學CFA班及成電聯合培養班)入校一個學期內,無不及格課程及違紀情況,實行轉專業承諾,確保考生進入理想專業,具體如下:

1、超過二段線65分(含)的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內,經本人申請,學院審核,可在全院范圍內申請轉專業,確保考生轉入其申請的第一志願專業;

2、超過二段線6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內,經本人申請,學院審核,可在全院范圍內申請轉專業,確保考生轉入其申請的前三志願專業。

藝術(美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學院均採用招生省(市)藝術(美術)統(聯)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總分排序,統一劃定分數線。綜合總分 =文化成績總分(按高考總分750分制測算)×50% + 專業成績(按總分100分制測算)×7.5×50%。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⑵ 2021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考研報名時間

2021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考研報名時間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網上正式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近日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網上報名要求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准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准。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准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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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自考生能考杭電的研究生么

你多慮了,自考生認可度很高的,僅次於全日制本科生,全國各大高校都可以報的。上面的第4條意思是自考生不屬於同等學力考生。什麼叫做同等學力(包括大專畢業兩年後考研),就是具有同等的學習能力,但沒有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所以各高校對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都比較高,比如說要加試兩門主幹課程,英語過四級等等。你這自考生和本科生是享有同等待遇的,不算作同等學力,不像同等學力那樣還要有一些附加要求的。這對你們來說是件好事啊!不放心的話你可以打杭電的研招辦問個清楚,免得心裡不放心。學力(學習能力)和學歷(學習經歷)是不同的。

⑷ 研究生考博士怎麼考要什麼條件

研究生考博士需要參加學校的博士研究生考試,以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為例,其博士研回究生的條件為

1、擁護中國答共產黨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已獲得國家承認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3、國家承認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按2020年9月1日入學時計算)。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5、至少兩名所報學科領域內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4)杭州科技大學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的一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應指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申請人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提出申請,並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⑸ 浙江科技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浙江科技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浙江科技學院;學校代碼:11057 。

第五條 浙江省代碼:0015。

第六條 辦學層次: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浙江省省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為主,大力發展研究生教育,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第七條 辦學地點:學校小和山校區位於杭州市西湖區西溪濕地畔,校園土地面積1900餘畝;安吉校區位於擁有聯合國人居獎美譽的竹鄉安吉,土地面積800餘畝。校園環境自然優美,山明水秀,湖光鷺影。(2020級新生第一學年安排在安吉校區就讀,大一結束到小和山校區繼續學習,其中中德工程師學院各專業及英語、德語專業大二結束到小和山校區繼續學習,表演、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班)、國際商務(國際班)學生四年全部安排在小和山校區就讀。)具體詳見浙江科技學院招生網(http://zsb.zust.e.cn)。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科技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聯合培養學生,符合條件的同時授予合作院校的學位證書。

第九條 學校簡介:浙江科技學院是一所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和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學生招生權的省屬公辦院校,前身由浙江大學於1980年創辦。學校是教育部確定的中德合作培養高等應用型人才試點院校、教育部首批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入選學校和「國家『十三五』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建設高校。學校長期借鑒德國高等應用型人才培養經驗,堅持開放辦學,是教育部確定的「中德論壇」基地建設單位。學校國際化總體水平位居浙江省碩博授權高校前列,在2017中國大學國際化競爭力排行榜500強中位列全國第96位。學校現有省級一流學科6個,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3個,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3個,省級工程實驗室1個,省級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個,省級重點科技創新團隊3個,省級高校高水平創新團隊1個,省級高校創新團隊1個,省級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1個。學校擁有一支具有國際化視野、學術水平一流、師德師風高尚、梯隊結構合理的優秀人才隊伍。現有教職工1400餘名,專任教師1070餘名,其中高級職稱470餘名,具有博士學位教師佔44%以上,具有6個月以上海外學術經歷教師佔30%以上,雙師雙能型教師佔40%以上。

學校擁有機械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土木工程、數學、物理學等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車輛工程、漢語國際教育、應用統計、國際商務、藝術等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學科;設有本科專業56個,其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化學工程與工藝、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6個專業通過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中德合作辦學的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等2個專業通過歐盟高等教育專業ACQUIN認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業設計等2個專業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城鄉規劃、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輕化工程、服裝與服飾設計、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與計算科學等11個專業入選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學校現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名,留學生2200餘名。學校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畢業生就業率、薪資水平穩居浙江省前列。

學校秉承「崇德、尚用、求真、創新」之校訓,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強化應用型辦學,彰顯國際化特色,實施「多院一體,四輪驅動」的開放強校主戰略,不斷加強內涵建設,改革創新、追求卓越,致力於建設德國模式、中國特色的高水平現代化應用型大學。

第十條 二級學院設置:學校設有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自動化與電氣工程學院、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土木與建築工程學院、生物與化學工程學院、環境與資源學院、藝術設計學院/服裝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人文與國際教育學院、理學院/曙光大數據學院、外國語學院/中德學院、中德工程師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等14個二級學院。

第十一條 2020年擬招生專業:學校設有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車輛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化、自動化、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電子信息工程、人工智慧、建築學、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工程、城鄉規劃、工程造價、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制葯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輕化工程、環境工程、動畫、服裝設計與工程、工業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攝影、表演、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工業工程、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工程、國際商務、物流管理、漢語言文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英語、德語等50個本科專業。

第十二條 中外合作(聯合)辦學及項目

中德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簡稱「2+3項目」):自2000年起,學校先後與德國漢諾威應用科學大學、奧斯特法利亞應用科學大學、紐倫堡應用科學大學、肯普滕應用科學大學、艾姆敦雷爾應用科學大學、科堡應用科學大學、奧登堡應用科學大學、德累斯頓技術經濟大學、埃爾福特應用科學大學等9所德國公立大學開展聯合辦學,專業類別為:機械類、電氣類、土木類、生物工程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計算機類、設計學類、信息與計算科學類等。前兩年各專業的項目學生在浙江科技學院學習德語、公共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以及相關實踐實習課程等,各科成績合格,且通過德國合作院校的專業能力選拔考試以及德國德福考試院舉辦的德語德福考試(DaF)的項目學生,可到對應德國的合作院校進行為期三年的留學深造。對未能到或放棄到德國合作院校留學深造的項目學生,可申請轉入浙江科技學院同類專業繼續學習,完成相關專業課程的,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者,將授予浙江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中澳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簡稱「中澳2+2項目」):自2020年起,學校機器人工程專業與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開展聯合辦學,國際商務專業與麥考瑞大學開展聯合辦學,學生第一、二學年在浙江科技學院學習,且符合外方合作院校的語言要求和專業成績要求,第三、第四學年到對應外方大學相關專業學習並完成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在學習期限內同時達到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分別獲得我校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外方學士學位證書。參加該計劃的學生國內學費標准與我校相應專業普通學生一致,在外學習期間須正常繳納中方學費,在外方交流學習期間的學費、生活費、住宿費、往返旅費及辦理出國過程中的第三方費用由學生自理。涉及辦理本項目學分互認費、項目管理費、銜接課程費等相關服務費用由項目主辦方另行收取。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中德工程師學院是教育部2014年正式批准設立的浙江省首家本科及以上層次非獨立設置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土木工程專業合作方為德國呂貝克應用科技大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合作方為德國西海岸應用科技大學,工業工程專業合作方為德國西薩克森茨維考應用科技大學。學院系統引進了德國應用科技大學的人才培養體系和教學管理模式,三分之一以上的課程由德方資深教授授課;中方教師絕大多數擁有長期留德背景。學制4年,可在浙江科技學院中德工程師學院完成,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赴德國學習交流,符合雙方學位授予條件者可以獲得中德兩國的學士學位。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土木工程(中法合作辦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法合作辦學)經教育部批准,學校與法國CY 塞爾齊•巴黎大學(原塞爾齊•蓬多瓦茲大學)合作舉辦,學制4年,共引進21門法方課程,其中15門由法方教師來校授課。畢業時符合條件的授予法方學士學位證書,浙江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經濟學(中美合作辦學)經教育部批准,學校與美國布里奇波特大學合作舉辦,學制4年,畢業時符合條件的授予浙江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第四年如選擇赴美國布里奇波特大學完成美方課程,符合條件的可授予美方金融學學士學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並對相關事項作出決策。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國(境)內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學校監察處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 85070100。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政策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作為主要錄取依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優先錄取第一院校志願(或者平行志願)的考生,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關於志願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如第一院校志願(或者平行志願)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規定依次進行後續志願(或者徵求志願)錄取。投檔過程中學校原則上按1:1的比例進行投檔,若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則依其規定執行。對江蘇省考生,普通文理科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即兩門選測科目需達到B及以上),必修科目等級是4C1合格及以上;藝術類考生必測科目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1.學校在浙江省實行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2.學校2020年招收港澳台學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2020年華僑、港澳台聯招招生簡章》和《浙江科技學院2020年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3.根據省教育廳相關安排,學校部分專業面向浙江省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29個縣(市、區)招生,實行提前錄取,相關計劃不對應分配至各縣(市、區)。志願實行「專業(類)+學校」形式,每個志願包括一個院校和一個專業(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按專業志願順序安排專業,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專業級差。每個專業限招3人,錄取額滿為止。

4.學校2020年招收浙江省專升本學生按照《浙江省2020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5.學校2020年與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合作進行兩年制的專升本培養,考生錄取後在對應合作學院就讀,修讀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並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浙江科技學院本科文憑。具體按照《浙江省2020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6.學校2020年招收高職單考單招本科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20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7.學校2020年與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合作,開展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的招生工作,具體按《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開展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 》的規定執行。

8.學校2020年招收中澳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按照《浙江科技學院中澳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簡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9.具體2020年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

第十七條 專業確定方法:浙江省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中的方式錄取。省外若有建議推薦的專業確定方式,按建議的方式執行;若無,則按「分數優先,平行志願專業,無專業級差」的方式執行。當專業志願報考不平衡時,對「服從專業志願」 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和德、智、體、美、勞綜合表現進行校內擇優調劑,同分排序規則依照各省(市、自治區)統一公布的規則執行。

第十八條 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 外語要求: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德語或日語(中法合作辦學專業除外)。對部分專業設定外語單科合格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排序。有關專業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如下:

序號

專 業

外語要求

1

中德2+3聯合培養項目普通類各專業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110分

2

英語、德語

3

中澳2+2聯合培養項目各專業

4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辦學)、工業工程(中德合作辦學)

5

土木工程(中法合作辦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法合作辦學)、經濟學(中美合作辦學)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100分

6

設計學類(中德2+3聯合培養)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90分

第二十條 浙江省選考科目要求:浙江省內學生報考專業(類)需符合選考科目范圍中的科目之一的要求,范圍不限的不做要求。

序號

專業(類)名稱

選考科目范圍

類中所含專業

1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物理或化學或技術

2

機械類

物理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車輛工程

3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物理

4

自動化類

物理

自動化、建築電氣與智能化

5

機器人工程

物理

6

計算機類

物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軟體工程

7

電子信息類

物理

人工智慧、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8

土木工程

物理

9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物理

10

建築學

物理或歷史或地理

11

城鄉規劃

物理或歷史或地理

12

工程造價

物理

13

土木工程(中法合作辦學)

物理

14

化工制葯類

化學或物理

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葯工程

15

材料科學與工程

化學

16

食品科學與工程

化學或生物或物理

17

生物工程

化學或生物或物理

18

輕化工程

化學或物理

19

環境工程

化學或生物或物理

20

工商管理類

不限

財務管理、國際商務、市場營銷、物流管理、工業工程

21

工商管理類(國際班)

不限

國際商務(國際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班)

22

經濟與貿易類

不限

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

23

經濟學(中美合作辦學)

不限

經濟學

24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物理

24

應用物理學

物理

25

信息與計算科學

物理

26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物理

27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法合作辦學)

物理

28

服裝設計與工程

技術或化學或物理

29

工業設計

物理

30

設計學類

不限

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動畫、攝影

31

表演

不限

32

漢語言文學

不限

33

英語

不限

34

德語

不限

35

機械類 (中德2+3聯合培養)

物理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36

電氣類(中德2+3聯合培養)

物理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37

計算機類(中德2+3聯合培養)

物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

38

土木類(中德2+3聯合培養)

物理

土木工程

39

生物工程類 (中德2+3聯合培養)

化學或生物或物理

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

40

工業工程類 (中德2+3聯合培養)

不限

物流管理、工業工程

41

設計學類 (中德2+3聯合培養)

不限

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42

工業工程(中德合作辦學)

不限

43

土木工程(中德合作辦學)

物理

44

國際商務(中澳2+2聯合培養)

不限

45

機器人工程(中澳2+2聯合培養)

物理

其他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選考科目參照浙江省(除含技術科目要求外),具體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專業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聯考(統考)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本科出省線,錄取時按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方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無特定規則,綜合分=文化分+專業統考分。

表演專業錄取規則: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考生專業成績達到省統考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省本科線,按投檔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山東省按省聯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聯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攝影專業納入設計學類大類按美術類招生。

其他具體事宜以《浙江科技學院2020年藝術類招生章程》為准。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鼓勵措施:

1. 高考成績浙江省排名前3萬名考生,未直接進入中德2+3聯合培養或中德合作辦學專業的,學校在開學初第一周該項目選拔時給予優先考慮。

2. 轉專業規則:為適應學生個性化培養的需求,學校全面放開轉專業,為學生提供多次自主選擇專業的機會。詳見《浙江科技學院學生校內轉專業實施辦法》。

第二十三條 學校部分實行大類招生,學生進校一段時間後,在充分了解類內各專業的基礎上進行類內專業確認,浙江省內排名前3萬名的考生確保其分流時按一志願專業分流。2020年分別按機械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化工與制葯類、工商管理類(國際班)、工商管理類、經濟與貿易類、設計學類等大類錄取,具體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及所在學院大類招生分流辦法實施。機械類學生可在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車輛工程等3個專業中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自動化類可在自動化、建築電氣與智能化2個專業中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計算機類可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軟體工程3個專業中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電子信息類可在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慧3個專業中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化工與制葯類可在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葯工程等2個專業中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商管理類(國際班)可在國際商務(國際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班)2個專業中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商管理類可在財務管理、國際商務、市場營銷、工業工程、物流管理等5個專業中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經濟與貿易類可在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等3個專業中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設計學類可在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動畫、攝影等6個專業中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

第二十四條 報考建築學專業的考生應有一定的繪畫基礎。

第二十五條 學制要求:中德2+3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及中德合作辦學專業將根據德國高校入學資格做出限定,即只招收小學至高中十二年制基礎教育的學生,中德2+3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學生專業的確定根據浙江科技學院中德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以各省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錄取名冊為依據,寄發錄取通知書;通過各省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及學校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各批(段)次錄取名單;錄取考生檔案根據各省招生公辦室(教育考試院)規定辦理。

第五章 獎學金及資助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卓越學子獎學金、本科學生獎學金、本科學生創新創業獎學金、優秀普通本科新生獎學金、本科生赴國(境)外交流獎學金、本科生考研、國境外升學和創業獎學金、中外合作辦學獎學金、「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等,具體根據相關辦法進行評選。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經濟困難學生專項資助經費。新生報到現場專門設置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入學後,經學校認定的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和社會資助等多種渠道獲得資助,以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教務處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第36號令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 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三十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浙江省發改委審批後執行。中德2+3聯合培養項目各專業的學費標准與相應的普通專業相同(德方組織的德語語言考試及專業選拔考試和學生在國外生活費等需另行支付)。

第三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負責處理和協助處理招生遺留問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浙江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政策和規定為准。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318號(小和山校區),郵編:310023

2.招生熱線:0571-85070165、85071165(兼傳真)

3.學校網址:http://www.zust.e.cn

4.招生信息網:http://zsb.zust.e.cn

5.招生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6. 招生咨詢QQ群:559354747、755852051

7. 招生微信公眾號:浙科招生

浙江科技學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⑹ 我們學校收到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的招生簡章,杭州成教自考學校中電子科技大學好嗎

杭州公辦的自考學校裡面,杭電也還是可以的。
不過自考是在市中心的,不是在下沙的。下沙的是高技能的
另外還有還有不錯的自考學校,比如浙江工業大學
浙江科技學院等等
待遇啊什麼的都還是不錯的

⑺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在黑龍江二本招生人數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在招生簡章上對黑龍江沒有二本招生,只有一本招生,共招生80名。見招生簡章111頁,類似的學校,有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有二本招生。見195頁,招生30人。

⑻ 為什麼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2011年的招生簡章上寫的面向全國招生...

今年的情況,大約會在5月中旬前後,各高校會公布其招生章程,並上報教育部專高校學生司,你可以查屬詢高校的官網(一般可查該校招生網)或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即可獲知今年的招生情況。如果今年不在甘肅招生,你是無法報名的,因為報名的時候,要填報招生代碼,既然不在你省招生,你根本無法報名。這些還是等高考結束去關注也不晚,現在還是利用最後的時候提高一個層次,或許考上電子科大也未可知啊。

⑼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院招生實施「陽光工程」,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碼:13279,浙江省代碼:0095,其餘各省的代碼見各省有關招生文件。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學院名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第八條 辦學及就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電路1號,郵編:311305。

第九條 歷史沿革與管理體制: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是1999年首批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舉辦、2004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確認,2019年通過獨立學院規范設置省級驗收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獨立學院)。

第十條 學科與專業特色: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是一所電子信息特色突出,經濟管理學科優勢明顯的獨立學院。學院設有27個本科專業,2020年招生專業有22個,分別隸屬於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等多個學科,學科相互滲透,專業協調發展。學院具有完備的教學設施和優良的師資隊伍,教學質量高,學風優良。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院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58619121。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 2020年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五條 學院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七條 學院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八條 學院無男女生錄取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學院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後的成績提檔、錄取。

第二十條 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 學院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省外考生,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分數按照「分數優先」方式錄取,當等效投檔成績相同時,綜合考慮相關科目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綜合素質評價等因素來決定優先順序;當考生報考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其中,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2C及以上,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須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往屆生要求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考生進檔後,按「先分數,後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優先錄取的等級順序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CC),如仍相同,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文科按語文(含附加分)、數學、外語排序,理科按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排序。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

(一)學院與電子科技大學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示範性微電子學院)簽訂本科生校際培養「1+2+1」項目合作辦學協議,選拔我院優秀本科生赴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市)學習兩年,學生完成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後獲得相應的學習證明,選拔規則另行發布。

(二)對於2020年浙江省進檔的考生(除產品設計、會計學ACCA班、金融學CFA班及成電聯合培養班)入校一個學期內,無不及格課程及違紀情況,實行轉專業承諾,確保考生進入理想專業,具體如下:

1.超過二段線65分(含)的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內,經本人申請,學院審核,可在全院范圍內申請轉專業,確保考生轉入其申請的第一志願專業;

2.超過二段線6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內,經本人申請,學院審核,可在全院范圍內申請轉專業,確保考生轉入其申請的前三志願專業。

第二十三條 藝術(美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學院均採用招生省(市)藝術(美術)統(聯)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總分排序,統一劃定分數線。綜合總分 =文化成績總分(按高考總分750分制測算)×50% + 專業成績(按總分100分制測算)×7.5×50%。

第二十四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學院向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院招生網站查詢。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與資助

第二十六條 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報到截止日前書面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從新生報到截止日起算)。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院各專業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初,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進行預收。收費標准如下: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網路工程、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27750元/生·學年;

2.會計學、金融學、財務管理專業,24750元/生·學年;

3.通信工程、產品設計專業,20000元/生·學年;

4.電子商務、物流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專業,18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八條 經浙江省物價局核准,學生住宿費5人間以2500元/(人·學年)標准收取,4人間以3000元/(人·學年)標准收取。

第二十九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院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www.hziee.e.cn/bkszs.php

招生咨詢電話:0571-58619116

招生咨詢QQ: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603783354(群)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電路1號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1305。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院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⑽ 2021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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