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南師范大學官網招生
❶ 高考一本需要多少分
不能確定。因考試地區和試題難度有差異分數會有所不同,一般在530-540之間。
1、每個省錄取情況差別大,僅供大致參考
雖然同為全國I卷省份,但是每個省錄取情況因教育綜合實力、考生喜好等因素,依然存在比較大的差異。如:2018年各校在河北錄取分數線普遍偏高,在福建、山西等地區錄取分數線相對較低。不同的省份結合本省情況,應整體做適當加減。
2、2018年錄取分數線整體偏高
2018年因全國卷試題難度降低,導致各省高分段人數急劇上升,各校錄取分數線普遍上漲,對比2017年,2018年普遍上漲5-15分左右。所以,2019/2020屆家長和考生在看到各校錄取分數線時,不用過於擔憂考生目前的成績。可綜合結合高校近三年錄取分數線來了解其錄取情況。

3、高校存在掉檔情況,影響其分數及排名
部分家長和考生可能會疑惑,明明XX大學在本省錄取分數線很低,但表格中該校錄取分數線卻很高。主要是因為當年該校報考人數過低,學校存在掉檔情況。如:北京大學醫學部2018年在河北理科投檔線僅620分,而浙大醫學院需687分,復旦醫學院需695分,這讓無數家長和考生大跌眼鏡。
全國二卷
1、下表是根據2018年全國II卷部分省份本科一批投檔線統一製作,結果僅適用於全國II卷部分地區;
2、2018年高考使用全國II卷地區包括:陝西、重慶、甘肅、遼寧、黑龍江、吉林、內蒙古、寧夏、海南、青海、新疆;
3、重點聲明本文分數線僅適用於全國II卷地區為:陝西、重慶、甘肅、遼寧、黑龍江、吉林等地區。
❷ 2021贛南師范大學考研報考條件
2021贛南師范大學考研報考條件包括: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大學本科畢業生、高職高專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碩士和博士需要徵得所在培養單位的同意。同時,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2021考研報名條件如下: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註:各院校具體要求會根據學校招生專業有所不同,具體可參考【2021贛南師范大學招生簡章公告】
註:有關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報考條件更多詳細內容可查看【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❸ 贛南師范大學招生辦電話
贛南師范大學招生辦電話是0797-8393623。
贛南師范大學2022年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按投檔成績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原則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計劃情況進行調劑(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順序均低於其他考生)。
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同一專業錄取時,若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排序錄取,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排序錄取,綜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錄取。

贛南師范大學簡介
贛南師范大學,位於江西省贛州市,是省屬本科師范院校、江西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被列為江西省公費師范生培養高校,是中國政府獎學金、國際中文教師獎學金、江西省政府獎學金學生接收院校。
學校創辦於1958年6月,時為贛南師范專科學校;1984年更名為贛南師范學院,升格為省屬本科師范院校;2016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贛南師范大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贛南師范大學
❹ 2022年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招生計劃及招生人數 各省都招什麼專業
2022年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在安徽省招生計劃中漢語言文學專業招生2人、歷史學專業招生2人。在山東省招生計劃中漢語言文學專業招生5人、歷史學專業招生4人。在河北省招生計劃中漢語言文學專業招生1人、歷史學專業招生1人。
2022年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在各省招生計劃
贛南師范大學科技學院簡介
學院地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文明城市——「南國宋城、客家搖籃、紅色故都」贛州市,坐落在市中心城區、緊鄰「省園林路」紅旗大道,佔地400餘畝,校舍18萬平米,校園綠化率61.02%,林秀花香、環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贛州市園林化單位。
學院設有文法系、外語系、數學與信息科學系、經濟管理系、音樂系、美術系、體育系、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科研部等8個教學系(部)25個本科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4000餘人,涵蓋法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等9個學科門類。學院堅持「傳承蘇區精神,培養地方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人才」為辦學理念,師資隊伍穩定,生源質量向好,辦學格局良好。
學院立足紅土地辦學,師生深受蘇區精神的浸潤洗禮,學院辦學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服務意識,高度重視並大力推進紅色文化育人工作,把傳承紅色基因融入到學院人才培養全過程,設定了以「政治素質可靠,理論基礎扎實,實踐能力過硬」的人才培養目標,努力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輸送「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幹得好」的應用型人才。
❺ 贛南師范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贛南師范大學。學校代碼:10418。地址:江西省贛州市蓉江新區。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辦學層次及類型:省屬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贛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贛南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五條 贛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開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校內相關機構、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議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以及研究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宜。嚴格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
第七條 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嚴格按規定、程序辦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項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
第八條 學校通過招生信息網(http://zs.gnnu.cn/)發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咨詢服務、錄取結果等。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我校不委託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科類及條件
第十條 面向全國招收文史、理工、藝術及體育類考生。
第十一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規定計入投檔成績總分的加分原則上予以認可。
第十三條 英語、翻譯和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四條 江西省報考我校英語、翻譯和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原則上要求英語成績不低於115分且口語測試成績在良好(含)以上。
第十五條 我校對江蘇省普通文理科類必測科目要求為「五合格」,選測科目要求為BB,藝術、體育類專業必測科目要求為「四合格」。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六條 贛南師范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廳領導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七條 贛南師范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結合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來源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准。
第十八條 錄取規則
1.文史、理工類專業:實行「專業級差」錄取規則。第一、二專業志願級差為2分,第二、三專業志願級差為1分,第三專業志願之後的專業志願級差為0分。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計劃情況進行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同一專業錄取時,若投檔等效基準分相同(投檔等效基準分為投檔基準分減去專業級差),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成績排序錄取,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成績排序錄取,綜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2.藝術類專業:
(1)聯合校考專業:在聯合校考專業成績合格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綜合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錄取;若專業成績仍相同,文化成績也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2)非聯合校考專業:在考生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在出檔生源中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綜合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錄取;若專業成績仍相同,文化成績也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3)在江西省,我校音樂學專業部分計劃按小專業方向在藝術類提前批次中錄取。考生在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和文化成績達到江西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小專業成績(不含專業筆試、視唱模唱及專業副項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錄取;小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仍相同,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文(理)科綜合成績排序錄取。
(4)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錄取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3.體育類專業:使用相關省份統考成績,按投檔考生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仍相同,再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理(文)科綜合成績排序錄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4.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遵照國家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的相關文件規定, 具體錄取辦法按當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5.考生錄取後,一律不得更改專業。入學後第一學期結束時,可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申請轉換專業。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十九條 我校將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1.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2.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新生入校後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若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錄取要求、前後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情況,將進一步核實,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的,按國家相關要求一律取消入學資格,並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獎貸措施
第二十條 收費標准:按江西省政府批準的項目和標准執行(贛府廳字[2016]51號),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核定後的標准執行。
本科學費:文科(文、史、哲)類4010元/學年;文科(經、管、法、外)類4270元/學年;理工(Ⅰ)類4530元/學年;理工(Ⅱ)類、體育類4790元/學年;藝術類8800元/學年;農林類3750元/學年。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22000元/學年,在俄羅斯學習階段的學費由奔薩大學按海外學生學費標准收取。
住宿費: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按800元/學年或1000元/學年收取。
第二十一條 獎助措施
學校積極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建有「獎、貸、助、補、減」和綠色通道等多元化的學生資助工作體系,每年按有關規定劃撥專項經費用於學生資助,實施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系列獎勵助學制度。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三條 對以贛南師范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監督舉報電話:0797-8393623(兼傳真),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贛州市蓉江新區師院南路贛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341000
電話:0797-8393638(兼傳真)
網址:http://www.gnnu.cn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贛南師范大學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❻ 贛南師范大學會計專碩22年招生嗎
贛南師范大學MPAcc在19年停止招生,22年為調劑招生,最近贛南師范大學在官網上發布的《贛南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擬招生專業目錄》上有標明23年將招收MPAcc,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都招收。計劃招生人數:25人(其中非全日制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