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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

發布時間: 2023-01-29 17:39:41

① 浙江工商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 浙江工商大學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 浙江工商大學 。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校址: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18號),教工路校區(杭州市教工路149號)。

第七條 就學地點:統一高考錄取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區就學。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 浙江工商大學 。

第九條 浙江工商大學 的前身是1911年創建的杭州中等商業學堂,是近代中國最早培養商業專門人才的學校之一。1980年成立杭州商學院,2004年更名為 浙江工商大學 。2006年獲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

第十條 學校擁有管理學、經濟學、工學、文學、法學、理學、歷史學、哲學、藝術學九大學科,擁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學生招生權和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

第十一條 學校下設23個學院和50餘個研究機構;擁有3個博士後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8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69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2個碩士專業學位門類(覆蓋21個招生領域);設有2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卓越農林(食品)人才培養基地、1個國家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5個省級重點專業、65個本科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6900餘人(含獨立學院),其中本科生22800餘人、研究生3300餘人,留學生750餘人。截止底,學校有教職工2210人,其中專任教師1719人,博士生導師57人,正高職稱280人,副高職稱701人,博士698人。

第十二條 學校佔地面積129.6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99.6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5億元,教學用計算機9400餘台。圖書館紙質圖書269萬冊,數字資源66000GB。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面向全國2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 、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計劃錄取人數的105%以內。

第十六條 新生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該《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錄取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投檔成績相同者,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等,擇優錄取。

(三)所有專業志願均未錄取者,再根據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四)浙江省內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報考我校必須滿足綜合素質評價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四個方面要求等第均為P(含)以上以及學習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九條 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佔50%,文化成績佔50%;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和前述第十八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對相關專業設定英語單科合格線。英語高考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英語成績合格生源不足,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合格線(按5分一檔降分) 至額滿為止。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後再衡量是否符合標准。相關專業英語單科合格線為:

(一)英語、商務英語專業:110分。

(二)日語、法語、國際商務專業:100分。

第二十一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鼓勵和吸引優秀考生報考,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第一批以平行志願(不含徵求志願)報考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0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第一專業志願(類);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3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前三個不同的專業志願(類)之一;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30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16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滿的六個不同的專業志願(類)之一。

(二)面向第一批以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錄取的考生設立新生獎學金。具體如下: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200名、理科前6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6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300名、理科前8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5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400名、理科前10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40000元;高考總分列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文科前500名、理科前1200名者可獲獎學金人民幣30000元。獎學金發放按《 浙江工商大學 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上述高考總分均不含各類加分。

(三)經學校確認,參加清華大學2015藝術特長生測試活動或 北京大學 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並取得聲樂、器樂、舞蹈、戲劇類相關項目藝術成績85分以上和在高中階段獲得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非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考生,入學後可獲獎學金20000元/生。獎學金發放按《 浙江工商大學 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四)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錄取的學生,高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符合我校章乃器學院選拔條件者,入學後可申請進入章乃器學院創新實驗班學習。

(五)志願報考並就讀哲學、歷史學專業的學生減免50%學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高水平運動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選愛揚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並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按照《 浙江工商大學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方案》(浙教高教〔2015〕40號)有關精神,由我校與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聯辦的“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以下簡稱“四年制高職”)專業物流管理(智能物流)(招生計劃50名)的招生工作按《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方案》精神和《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四年制高職”物流管理(智能物流)專業招生簡章》執行。“四年制高職”物流管理(智能物流)專業錄取的新生在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就學。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七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具體實施按學校學分制收費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現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能力突出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 浙江工商大學 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主頁網址:http://www.zjsu.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ban.zjsu.e.cn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71—28877228,0571—28877229

招生咨詢微博:http://weibo.com/u/2099145441

招生咨詢微信:zjgsdxzsb

招生咨詢QQ: 800057228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8840567,舉報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 浙江工商大學 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② 浙江工商大學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
院校全稱
浙江工商大學
二、
院校國標碼
10353
三、
校址
下沙校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學正街18號);教工路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教工路149號)。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區就學。
四、
層次
本科
五、
辦學類型
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
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
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浙江工商大學
證書種類: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工商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十三、
收費標准
學費標准:工商管理類、會計學類、法學類、金融學類等四大類12個專業6095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生.學年,工科類專業6000元/生.學年,泰隆金融學院金融學專業18000元/生.學年,薩塞克斯人工智慧學院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8800元/生.學年,其他專業53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標准:1600元/學年。
十四、
資助政策
學校具備「獎、貸、助、補、減」五位一體的資助政策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能力突出獎學金、考研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等。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並開通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五、
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8840567,
舉報投訴郵箱:
[email protected]
十六、
網址及聯系電話
浙江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haoban.zjsu.e.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71-86989998
招生咨詢微信:zjgsdxzsb(浙江工商大學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QQ:800057228
十七、
其他須知
(一)優秀學生可進入章乃器學院創新實驗班學習。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第一段)錄取的學生,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符合選拔條件者,入學後可申請進入章乃器學院創新實驗班學習。
(二)學校實施「按類招生、類內任選專業」的人才培養舉措,部分學院實施專業大類招生,分流時學生可在專業類內根據個人意願任選專業。
(三)學校為學生提供多次自主選擇專業的機會,同時提供輔修專業、雙專業的機會。
(四)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③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獨立學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校址:桐廬校區:浙江杭州桐廬環城南路66號,郵編:311508;教工路校區:浙江杭州教工路149號,郵編:310035。

第七條 就學地點:統一高考錄取本科新生在桐廬校區就學。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

第九條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依託 浙江工商大學 辦學,為1999年首批經浙江省政府批准設立的獨立學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確認。

第十條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下設管理分院、經法分院、人文分院、外語分院、理工分院和基礎部,共有32個本科專業,涉及經濟學、管理學、工學、文學、法學、藝術學等多個學科門類。現有在校本科學生8000餘人。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全國1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 、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計劃錄取人數的105%以內。

第十四條 新生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六條 新生錄取參考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投檔成績相同者,參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等,擇優錄取。

(三)所有專業志願均未錄取者,再根據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處理服從專業調劑考生。

(四)浙江省內參加新課改的考生,報考我校必須滿足綜合素質評價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四個方面要求等第均為P(含)以上以及學習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十七條 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佔50%,文化成績佔50%;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對相關專業設定英語單科合格線,英語高考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遇英語成績合格生源不足時,則適當降低英語單科合格線(按5分一檔降分)至額滿為止。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後再衡量是否符合標准。相關專業英語單科合格線為:

(一)英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100分。

(二)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澳學分互認班):105分。

第十九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為鼓勵和吸引優秀考生,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學校與 浙江工商大學 之間架構人才培養立交橋。即在第二學年末,選拔不超過2%的品學特優學生轉入 浙江工商大學 就讀。具體選拔辦法見《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關於選拔部分品學特優學生轉入 浙江工商大學 學習的實施辦法》。

(二)第二批以平行志願(不含徵求志願)報考我校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1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4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第一專業(類)志願。

(三)第二批以平行志願(不含徵求志願)報考我校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2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8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前三個不同的專業(類)志願之一。

(四)第二批以平行志願(不含徵求志願)報考我校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5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45000名者,學校確保其錄取在所填的六個專業(類)志願之一(限填滿六個不同專業(類)志願的考生)。

(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在110分及以上者,可獲得申請我校會計學(ACCA方向)、金融學(CFA方向)學習資格。

(六)學校面向學生設立金額為10000元的特別優秀獎學金。

(七)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設立對外交流獎學金,通過各種國際化合作項目、短期出國交流等方式,拓展學生國際視野,提升綜合素質能力。

(八)經學校確認,參加清華大學2015藝術特長生測試活動或 北京大學 2015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藝術測試並取得聲樂、器樂、舞蹈、戲劇類相關項目藝術成績85分以上者和在高中階段獲得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非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各批次第一志願(平行一志願)考生,入學後可獲獎學金20000元/生。獎學金發放參照《 浙江工商大學 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第二十一條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學校按照《浙江省選快車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並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二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

現行學費標准為: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學生學費20000元/人·學年,財務管理、會計學、金融學專業學生學費21000元/人·學年,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澳學分互認班)專業學生學費190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類)學生學費16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特別優秀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能力優秀獎學金及多類單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五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網址:http://hsy.zjgsu.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hsy.zjgsu.e.cn/zhaosheng/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71—88803567

招生咨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業部

招辦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89774903,0571—88905731。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 浙江工商大學 杭州商學院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④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290,浙江省代碼:0096。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獨立學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校址:桐廬校區:浙江杭州桐廬環城南路66號,郵編:311508;教工路校區:浙江杭州西湖區教工路149號,郵編:310012。

第八條 就學地點:統一高考錄取本科新生在桐廬校區就學。

第九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

第十條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依託浙江工商大學辦學,為1999年首批經浙江省政府批准設立的獨立學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確認。

第十一條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堅持「創新型、應用型、國際化、區域化」的發展定位,順應中國高等教育轉型發展趨勢,適應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要求,堅持開放辦學,強化理論與實踐、通識與專業、產業與教育的交互與融合,構建並實施「新商科」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打造新商科特色明顯、應用型內涵豐厚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學校與浙江工商大學建立了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機制,截止目前,學校共有24位碩士研究生導師(含博士生導師)。學校與中國科學院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建立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機器人應用與管理方向)專業本科生聯合培養機制。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的人工智慧團隊提供大數據、虛擬現實、機器視覺、機器人等相關課程開發支持以及實驗實訓支持。

第十二條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下設管理學院、經法學院、人文與藝術設計學院、外語學院、人工智慧與電子商務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和基礎教研部,共有32個本科專業,涉及經濟學、管理學、工學、文學、法學、藝術學等多個學科門類。現有在校本科學生8000餘人。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面向全國1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准。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 、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地批次計劃錄取人數的105%以內。

第十六條 新生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該《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錄取參考以下原則執行:

(一)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投檔成績相同者,參照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

(三)所有專業志願均未錄取者,再根據計劃缺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處理服從專業調劑考生(浙江省、山東省除外)。

(四)浙江省、山東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只要政審、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五)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C(即兩門選測科目均為C級及以上等級),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取(具體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准)。

第十九條 專業和文化課成績均合格的美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綜合分排序(其中,專業成績佔50%,文化成績佔50%;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按滿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條原則錄取。如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單獨設定考生綜合分計算方式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學校認同並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為鼓勵和吸引優秀考生,實行以下激勵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對於2020年浙江省進檔考生(不含藝術類考生):

(1)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50000名考生,免除在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就讀期間學費。

(2)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70000名考生,在校期間可免費參加校內「雅思英語卓越班」項目,免費參加一次短期國際交流項目。

(3)高考成績位次號列浙江省前90000名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後,可在全校范圍內任選專業。

(二)所有學生均享有全校范圍內申請調整專業的機會,學生入學後轉專業參照《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三)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語成績按滿分150分制計,若滿分不為1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其考生的英語高考成績按滿分150分制折算後再衡量是否符合標准),進校後可獲得申請我校會計學(ACCA方向)、金融學(CFA方向)學習資格。

(四)學校面向學生設立金額為10000元的特別優秀獎學金。

(五)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設立對外交流獎學金,通過各種國際化合作項目、短期出國交流等方式,拓展學生國際視野,提升綜合素質能力。

(六)設立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符合條件的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入學後可獲得獎學金20000元/生,具體按《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藝術、體育特長生獎學金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第二十三條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學校按照《浙江省2020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並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面向中職單獨考試單獨招生 (簡稱「單考單招」):按考生總成績,分類別實行專業平行志願錄取,投檔比例為1:1。

第四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准。

現行學費標准為: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機器人應用與管理方向)專業學生學費27750元/人·學年;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會計學(智能會計方向)、金融學、互聯網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電子商務、電子商務(跨境電商方向)專業學生學費2475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學生學費18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特別優秀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能力優秀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專項助學金等獎助學金,並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

第五章 咨詢聯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八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信息網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網址:http://www.zjhzcc.e.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zjhzcc.e.cn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詢電話:0571-69936688

招生咨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業處

招辦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在錄取期間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571-69936010,舉報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准。

⑤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收費如何學費大概多少一年

學費18000元/人·學年-27750元/人·學年。

現行學費標准為: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生學費27750元/人·學年。

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會計學(智能會計方向)、金融學、互聯網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學生學費2475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學生學費18000元/人·學年。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特別優秀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能力優秀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專項助學金等獎助學金,並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簡介: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堅持「創新型、應用型、國際化、區域化」的發展定位,順應中國高等教育轉型發展趨勢,適應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要求。

堅持開放辦學,強化理論與實踐、通識與專業、產業與教育的交互與融合,構建並實施「新商科」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打造新商科特色明顯、應用型內涵豐厚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學校與浙江工商大學建立了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機制,截止目前,學校共有24位碩士研究生導師(含博士生導師)。學校與中國科學院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建立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機器人應用與管理方向)專業本科生聯合培養機制。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的人工智慧團隊提供大數據、虛擬現實、機器視覺、機器人等相關課程開發支持以及實驗實訓支持。

⑥ 杭州商學院2021年錄取分數線

1、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廣東物理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76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166334;
2、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河北歷史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74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53661;
3、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甘肅文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56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19489;
4、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遼寧物理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54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61942;
5、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安徽理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49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126569;
6、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江蘇物理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44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136522;
7、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四川理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39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168269;
8、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陝西理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395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91632;
9、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貴州理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380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114974;
10、2021年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在甘肅理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366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7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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