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院系招生
①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2619
第五條 學院地址:廣州市從化區溫泉鎮;郵政編碼:51097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學院實施自由轉專業政策,在讀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學生均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長申請轉換專業。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藝術類專業學生和普通類專業學生不能互轉專業。
第十一條 為進一步拓寬學生知識面,增強就業競爭力,學院鼓勵學生申請修讀輔修專業和雙專業。
第十二條 學院按學科門類招生的專業,學生入學後按照所在系專業教育培養方案和要求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培養專業。
第十三條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四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六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
第十八條 錄取批次: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批次錄取。
廣東省為本科第二批B線,廣東省外為本科第二批或第三批。
第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院在國家核定的度招生規模內,編制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1%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安排在所在批次生源人數較多、質量較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二十二條 投檔比例:
1.廣東省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2.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的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3.音樂類、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二十三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檔,即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或有相關特長加分者。
第二十五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對視力的要求:具體專業視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專業錄取對往屆生與應屆生、男生與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條 凡報考我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生,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九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准
第三十條 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三十二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學年19500元-20000元,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住宿費標准:無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500元,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700元。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三條 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綠色通道辦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錄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生工作部網站(網址:http://xg.nfu.e.cn)相關欄目查詢。
第三十四條 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學院獎助政策
學院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院勵志獎學金、廣東省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助學基金、勤工助學等學生資助項目。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六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監察與審計部
聯 系 人:陳運飄
監督電話:020-61787331
傳 真:020-6178736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61787326
傳 真:020-617873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網址:http://www.nfu.e.cn
招生網址:http://zsb.nfu.e.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於3月18日由院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委託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②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3902
第五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洞廣汕一路721號;郵政編碼:510520
校區1:(東莞校區)廣東省東莞市麻涌鎮沿江西一路7號;郵政編碼:523133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新華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學校辦學條件,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錄取批次:廣東省為第二批本科B類,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批次執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實行平行院校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投檔比例不高於105%。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按招生計劃的100%-120%投檔,我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
第十九條學院將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跨省招生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中山大學新華學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專業錄取按“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願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願錄取,依次類推。高考總分相同的,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根據我院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藝術設計學(服裝設計、服裝工程)專業面向美術類考生招生。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藝術(美術)類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所有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限制。
第二十四條凡報考我院的美術類考生,專業分檔時按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佔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高校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在廣東省,報考高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各批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投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際分數為准。在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護理學專業因部分用人單位對錄用人員身高有要求,請身高1.65米以下的男生和身高1.55米以下的女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三十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專業收費具體標准按專業目錄公布為准。
住宿費: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費收費具體標准以廣東省物價局批文為准。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1.學院設有多種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2)國家勵志獎學金(3)學院獎學金;(4)廣東益友獎學金;(5)江西廣東商會獎學金;(6)達一公司獎學金;(7)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海外學習交流與社會實踐獎學金;(8)長江企業助學金;(9)何建新助學金;(10)張智軍助學金;(11)洪雲英助學金。獎學金金額最高為8000元,助學金金額最高為3000元。此外,還設各種單項獎勵。2.學院設有多種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各種勤工助學活動改善自己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監督與申訴辦公室
聯系人:陳榮冠
監督電話:020-87065906
傳真:020-8721512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9—82676855、82676866
傳真:0769—8267687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xh.sysu.e.cn
招生網址:http://www.xhzsb.net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於3月20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委託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③ 中山大學都有什麼專業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專業目錄:
學院名稱專業名稱科類學制學費報到校區
嶺南學院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保險專業)文理四4560珠海校區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物流管理)理工*四4560珠海校區
國際商學院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理工*四4560珠海校區
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物流管理)文史*四4560珠海校區
中國語言文學系漢語言文學文史四4560珠海校區
歷史學系歷史學文史*四4560珠海校區
哲學系哲學文史*四4560珠海校區
邏輯學理工四4560廣州南校區
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社會學(含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文史四4560廣州南校區
人類學(含人類學、考古學專業)文史四4560廣州南校區
外國語學院英語文史四5160珠海校區
德語文史四5160珠海校區
法語文史四5160珠海校區
日語文史四5160珠海校區
翻譯學院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對外漢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朝鮮語、俄語專業)文理四5160珠海校區
教育學院心理學理工四5160珠海校區
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文理四4560廣州南校區
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電子信息科學類(含微電子學、信息顯示與光電技術專業)理工四5160珠海校區
微電子學(與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理工四30000珠海校區
物理學理工四5160珠海校區
光信息科學與技術理工四5160珠海校區
材料物理理工四5160珠海校區
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理工四5160珠海校區
工學院理論與應用力學理工四5160廣州東校區
交通工程理工四5160廣州東校區
生物醫學工程理工四5160廣州東校區
熱能與動力工程理工四5160廣州東校區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化學類(含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專業)理工四5160珠海校區
化學(與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理工四30000珠海校區
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地理科學類(含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系統專業)理工四5160珠海校區
④ 2019年中山大學招生人數是多少
約8000名。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規模穩定,2019年面向全國各省(區、市)計劃招生約8000名。54個院系60個招生專業(大類)以統一代碼(10558)進行招生。其中,學校在廣東省計劃招生3602名,包括綜合評價錄取計劃300名。
自主招生、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以及優秀運動員保送入學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不佔用公布在各批次的招生計劃。
2019年學校在珠海校區新設微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和測繪科學與技術學院,在深圳校區新設生態學院和農學院。

(4)中山大學院系招生擴展閱讀
中山大學肩負建設雙一流大學的使命,廣州校區、珠海校區和深圳校區根據錯位發展、各具特色、優勢互補、合力支撐原則,構建完備的學科與人才培養體系。
其中,深圳校區著力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重點發展「新型工科」和醫科。
2019年中山大學深圳校區面向全國各省(區、市)招生1500人,其中新設的生態學院和農學院計劃招生270名。錄取考生首先在廣州校區培養,深圳校區建成後即遷至深圳就讀。
⑤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創辦,有著一百多年辦學傳統。作為中國教育部直屬高校,通過部省共建,中山大學已經成為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現代綜合性大學。中山大學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學邁進,努力成為全球學術重鎮。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1
Q1、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有哪些?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哲學、基礎醫學、理論與應用力學等十個專業,每個專業招10—20人。
Q2、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
2020年起高考改革3+3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海南。
2021年起高考改革3+1+2省份有:湖南、河北、福建、重慶、廣東、遼寧、湖北、江蘇。
招生科類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註:1、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和基礎醫學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學生。
2、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為准。
Q3、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省份有哪些?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的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和寧夏。
具體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考生確認自己的選考科目後,可填報專業以系統顯示為准。
Q4、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報名條件是什麼?
在中山大學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並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高考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生都可以申請報名,沒有獎項或論文等要求。
Q5、是否限制考生報考高校數量?
強基計劃限報一所高校,報考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Q6、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4月9日至30日
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錄中山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准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
只剩最後10天,各位考生和家長請抓緊報名!
Q7、考生可以填報多少個專業志願?
根據各省專業計劃安排,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考生可以結合自己的學科特長和專業興趣填報1個專業志願。
Q8、強基計劃考生是否要參加高考?
2021年強基計劃考生需要參加高考。
Q9、強基計劃考生如何進行報考確認?
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報名考生需要於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間登錄報名平台進行報考確認並簽訂承諾書,逾期不進行確認則視為放棄報考中山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
Q10、強基計劃考生如何確定學校考核資格?
6月26日前,中山大學依據確認報考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同分考生按排位比較)並公示入圍標准。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Q11、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考核時間和方式?
考核時間:6月30日
考核方式: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
1、考生按照所報專業參加中山大學組織的筆試,筆試主要考查考生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礎能力。
2、中山大學組織專家進行分專業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學科興趣、培養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並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確定面試考核評分。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3、考生需參加由中山大學組織的體育科目測試,測試科目可自主選擇立定跳遠或50米跑。體質測試不受理緩考、補考申請。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Q12、體質測試的及格標準是什麼?
體質測試及格標准如下,體質測試結果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總分,但如果考生體質測試不及格,中山大學不予錄取。
Q13、中大強基專業培養具有哪些特色和優勢?
中山大學針對強基計劃學生採用專屬人才培養模式,單獨編班、專門制定單獨的本科、碩士、博士有效銜接的培養方案。
具體專業培養方案考生和家長可以復制以下網址具體查看——
數學與應用數學:
http://math.sysu.e.cn/article/2431
物理學 :
http://spa.sysu.e.cn/cn/content/2172
化學:
http://ce.sysu.e.cn/zh—hans/article/7664
生物科學:
http://lifesciences.sysu.e.cn/under—graate/notices/3457
生態學:
http://eco.sysu.e.cn/article/185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http://chinese.sysu.e.cn/article/1736
歷史學 :
http://dpcms4.sysu.e.cn/history—prod/article/369
哲學 :
http://philosophy.sysu.e.cn/article/439
基礎醫學 :
http://zssom.sysu.e.cn/zh—hans/article/8435
理論與應用力學 :
http://saa.sysu.e.cn/article/426
Q14、強基計劃考生的綜合成績如何折算?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中山大學考核成績(百分制)×15%(其中筆試成績佔30%,面試成績佔70%)。
Q15、中大2021年強基計劃的錄取規則是什麼?
中山大學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和名額,按照「分數優先(綜合成績)」的原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中山大學考核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績排位排序。
Q16、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能否轉專業?
中山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學校鼓勵同學們夯實基礎的同時,參與交叉學科學習研究。
Q17、強基計劃什麼時候公布錄取結果?
中山大學將於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准。
招生咨詢電話:
020—84036491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admission.sysu.e.cn
招生簡章:
http://admission.sysu.e.cn/zs01/zs01b/1387332.htm
Q18、強基計劃是否需要在高考志願系統中填報?
強基計劃不需要在高考志願系統填報志願,被高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Q19、中大是否設置破格招生計劃?
中山大學未設置破格招生計劃。報名也不需要提供學科競賽或者其他類型的證書。
Q20、中大強基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如何?
強基學子都是「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三有青年,他們「學在中大,追求卓越」。想了解強基學子們如何理解自己的專業,他們怎樣看待基礎學科學習,他們有怎樣有趣的學習經歷,他們對未來師弟師妹有什麼建議和祝福,請點開下方視頻。
Q21、強基計劃學生入校後是否有動態進出機制?
強基計劃實行年度考核及動態進出機制。每學年結束後根據學生績點、科研訓練表現等方面綜合考核進行動態管理,本科階段分流與考核淘汰的學生轉入普通本科生培養。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且學業成績優秀的普通錄取本科生可選拔補入強基計劃。
Q22、中大是否有開展強基計劃相關培訓指導活動?
中山大學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Q23、中大強基計劃招生時間表
報名時間:4月9日至30日
報考確認:6月10日至20日
公布考核名單:6月26日前
學校考核:6月30日
公布錄取結果:7月5日前
中山大學2021年招生快訊2
准考證丟了怎麼辦?
各省(市、區)考試院制訂有考點、考場偶發事件處理方法,考生遇到麻煩事,可第一時間找監考老師處理。萬一忘記帶或遺失了准考證,不要驚慌,以免影響情緒。向監考老師說明情況後,監考老師會先驗證考生相貌,若考生本人與座位安排表上的照片相符,監考老師會安排考生進考場應考,同時經場外聯絡員通知考生領隊,要求在本科考試結束前將准考證送到考場,或保證下一科考前送到。而考點主考也會介入處理。如果確系丟失,將由市縣招生辦與考生所在學校帶隊老師核實確認其身份並補發准考證。
⑥ 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院(系)通訊錄
2017考研學習集中營: 389812479
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院(系)通訊錄
院系名稱
聯系部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聯系人
通信地址
郵政
編碼
中國語言文學系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
張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510275
歷史學系
辦公室
********
黃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歷史學系辦公室
510275
哲學系(馬克思主義哲學與中國現代化研究所、邏輯與認知研究所)
哲學系辦公室
********
孔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哲學系辦公室
510275
博雅學院
辦公室
********
謝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博雅學院辦公室
510275
外語與翻譯大學院(外國語學院)
教務辦公室
********
李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外國語學院教務辦公室
510275
外語與翻譯大學院(翻譯學院)
辦公室
********
鍾老師
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中山大學珠海校區中山大學翻譯學院辦公室
519082
國際漢語學院
研究生工作部
********
黃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國際漢語學院
510275
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教務部
********
龍老師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中山大學北學院樓D座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103室
51006
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MPA)
MPA中心
020-840********-841********-39337060
毛老師
李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MPA中心
510275
傳播與設計學院
研究生工作部
********
姚老師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研究生工作部
510006
法學院(法學碩士)
研究生教務辦公室
********
********
康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510275
法學院(法律碩士)
研究生教務辦公室
********
********
何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510275
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
研究生辦公室
********
********
阮老師
全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510275
國際關系學院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
劉老師
廣州市中山大學南校區東北區308棟
510275
資訊管理學院
教務辦公室
********
張老師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院教務辦公室
510006
嶺南學院
學院辦公室
********
徐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嶺南學院學院辦公室
510275
嶺南學院(MBA)
嶺南學院MBA教育中心
********
********
********
李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嶺南學院MBA中心大樓302室
510275
管理學院
教務與學位辦公室
********
劉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教務與學位辦公室
510275
管理學院(MBA)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MBA中心(含MPACC)
********
********
********
謝老師
袁老師
易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管理學院MBA中心
510275
國際商學院
辦公室
********
黃老師
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中山大學珠海校區中山大學國際商學院辦公室
519082
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辦公室
********
唐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辦公室
510275
旅遊學院
辦公室
********
劉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旅遊學院辦公室(地環大樓D109)
510275
教育學院
研究生工作部
********
高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教育學院研究生工作部
510275
馬克思主義學院
辦公室
020- 84110098
黃老師
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110棟403室
510275
心理學系
辦公室
********
李老師
廣州市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
中山大學南學院樓C203
510006
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
周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510275
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
辦公室
********
董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辦公室(十友堂106室)
510275
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
陳老師
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中山大學珠海校區教學樓F區三樓
519082
微電子學院
辦公室
********
********
馮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西北區558號激光樓111辦公室
510275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
學院辦公室
********
趙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135號中山大學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A204
510275
生命科學大學院
研究生工作部
********
邱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生命科學大學院研究生工作部
510275
海洋學院
辦公室
********
裴老師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中山大學海洋學院辦公室
510006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
田老師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中山大學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510006
移動信息工程學院
教務辦
********
林老師
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中山大學珠海校區中山大學移動信息工程學院教務辦
519082
中山大學-卡內基梅隆大學聯合工程學院
辦公室
********
黃老師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中山大學—卡內基梅隆大學聯合工程學院515室
510006
數據科學與計算機學院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
郝老師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中山大學數據科學與計算機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510006
工學院
辦公室
********
王老師
廣州市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中山大學工學院辦公室
510006
地球科學與地質工程學院
辦公室
********
張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地環大樓C103院辦公室
510275
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
辦公室
********
李老師
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D102
510275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辦公室
********
********.cn
胡老師
廣州市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中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北學院樓B312
510006
中山醫學院
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
********
朱老師
黃老師
廣州市中山二路74號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510080
公共衛生學院
學術與教務工作辦公室
********
鄢老師
廣州市中山二路74號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學術與教務工作辦公室(辦公樓後座315)
510080
護理學院
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
********
黎老師
廣州市中山二路74號中山大學護理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
510080
葯學院
辦公室
********
鄧老師
廣州市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32號 中山大學葯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510006
光華口腔醫學院
研究生科
********
孫老師
廣州市陵園西路60號中山大學光華口腔醫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510060
附屬第一醫院(第一臨床醫院)
教育處研究生科
********
彭老師
肖老師
廣州市中山二路58號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教育處研究生科
510080
附屬第一醫院(臨床教學基地:江門市中心醫院)
教育處研究生科
********
彭老師
肖老師
廣州市中山二路58號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教育處研究生科
510080
附屬第一醫院(臨床教學基地:中山市人民醫院)
教育處研究生科
********
彭老師
肖老師
廣州市中山二路58號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教育處研究生科
510080
附屬第一醫院(臨床教學基地:東莞市東華醫院)
教育處研究生科
********
彭老師
肖老師
廣州市中山二路58號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教育處研究生科
510080
孫逸仙紀念醫院(附屬第二醫院)
研究生科
********
鄭老師
邢老師
廣州市沿江西路107號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研究生科
510120
孫逸仙紀念醫院(臨床教學基地: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
研究生科
********
鄭老師
邢老師
廣州市沿江西路107號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研究生科
510120
孫逸仙紀念醫院(臨床教學基地:汕頭市中心醫院)
研究生科
********
鄭老師
邢老師
廣州市沿江西路107號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研究生科
510120
孫逸仙紀念醫院(臨床教學基地: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
研究生科
********
鄭老師
邢老師
廣州市沿江西路107號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研究生科
510120
附屬第三醫院(第三臨床醫院)
研究生科
********
祖老師
廣州市天河路600號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研究生科
510630
中山眼科中心
研究生科
********
張老師
廣州市先烈南路54號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眼科學與視光學系研究生科
510060
腫瘤防治中心
(腫瘤醫學協同創新中心)
教學與研究生科
********
張老師
鄭老師
廣州市東風東路651號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1號樓8層教學與研究生科
510060
腫瘤防治中心(臨床教學基地:中山市人民醫院)
教學與研究生科
********
張老師
鄭老師
廣州市東風東路651號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1號樓8層教學與研究生科
510060
附屬第五醫院(珠海醫院)(第五臨床醫院)
科研研究生科
********
********
********
張老師吳老師李老師
珠海市香洲區梅華東路52號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科研研究生科
519000
附屬第六醫院
教育科
********
姚老師
廣州市天河區員村二橫路26號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教育科
510655
我校將在本網頁和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頁上公布有關招生事宜,請考生及時上網了解相關信息。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http://graate.sysu.e.cn
新浪微博:@中山大學研究生院
微信: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ID:SYSUGRAD)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咨詢熱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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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中山大學都有什麼專業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專業目錄:
學院名稱 專業名稱 科 類 學 制 學費 報到校區
嶺南學院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保險專業) 文理 四 4560 珠海校區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物流管理) 理工* 四 4560 珠海校區
國際商學院 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 理工* 四 4560 珠海校區
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物流管理)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中國語言文學系 漢語言文學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歷史學系 歷史學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哲學系 哲學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邏輯學 理工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 社會學(含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 文史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人類學(含人類學、考古學專業) 文史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外國語學院 英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德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法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日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翻譯學院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對外漢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朝鮮語、俄語專業) 文理 四 5160 珠海校區
教育學院 心理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 文理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 電子信息科學類(含微電子學、信息顯示與光電技術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微電子學(與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 理工 四 30000 珠海校區
物理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光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材料物理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工學院 理論與應用力學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交通工程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生物醫學工程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熱能與動力工程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 化學類(含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化學(與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 理工 四 30000 珠海校區
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 地理科學類(含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系統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⑧ 中山大學專業一覽表
中山大學的專業如下:

⑨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並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2619
第五條學院地址:廣州市從化溫泉鎮;郵政編碼:510970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院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
第十五條錄取批次: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批次錄取。
廣東省為本科第二批B線,廣東省外為本科第二批或第三批。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院在國家核定的度招生規模內,編制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1%的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安排在所在批次生源人數較多、質量較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准,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投檔比例:
1.廣東省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投檔比例不高於105%。
2.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科類、理科類專業的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3.音樂類、美術類的投檔比例根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檔,即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後續專業志願。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或有相關特長加分者。
第二十二條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並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對視力的要求:具體專業視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專業錄取對往屆生與應屆生、男生與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凡報考我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生,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學院文科類、理科類第二批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廣東省,報考學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六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准
第二十七條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准,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九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准:每生每學年19500元-27500元,各專業具體收費標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准。
住宿費標准:無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500元,空調房每生每學年1700元。
第八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學院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院助學金、廣東省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助學基金等。詳情可登錄http://xszz.nfsysu.cn/查閱。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一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院辦公室
聯系人:陳運飄
監督電話:020-61787331
傳真:020-6178736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61787326
傳真:020-617873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網址:http://www.nfsysu.cn/
招生網址:http://zsb.nfsysu.cn/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於3月12日由院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中山大學南方學院委託中山大學南方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