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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師范大學招生計劃

發布時間: 2023-02-01 09:06:48

Ⅰ 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2022年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高招「陽光工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院國標代碼:13438。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第六條辦學類型:國家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八條辦學地點: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7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監察小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討論和決策招生重大事宜;招生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執行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第十一條學院未授權或委託任何中介(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活動,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監督電話:0792-3561751(兼傳真)。
第四章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根據本院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院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院分省來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可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信息發布平台、學院招生簡章,及在學院招生信息網查閱。
第十三條招生計劃分配基本原則:按照教育部和招生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院發展規劃、發展定位、辦學條件和往年計劃分配情況,制定學院本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認真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穩步提升生源質量。
第十四條招生計劃分配辦法:(一)在保持各省市本科招生計劃與往年相比基本穩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國家政策與導向、近年來各地高考報名人數佔全國報名總數比例和生源質量、各地錄取獨立學院人數占獨立學院全國錄取總數比例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當年度各省區本科招生計劃總數;(二)適當向生源質量好、報考熱度高、社會需求大的專業傾斜;(三)統籌做好招生計劃增量安排和存量調整,適度調減屬地江西及獨立學院錄取比例相對較高地區的招生比例,將調出招生名額和學院招生增量重點投向中西部地區、人口大省、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院本科的錄取批次在江西省為本科院校第二批,在其它省(市、自治區)的錄取批次由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確定。調檔比例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文件規定為准。在考生保證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按照高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普通文理科錄取原則: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原則,錄取時按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預錄取排序時,出現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則採取文史類、理工類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定名次,作為錄取的先後順序。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即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數學;若再同分,則看文科綜合。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即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語文;若再同分,則看理科綜合。實行梯度志願的批次,實行志願優先原則。即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從第二志願考生中錄取,依次類推。生源不足情況下進行網上徵集志願。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招生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專業選考科目的具體要求以各省份教育考試院公布為准,在符合生源所在地錄取政策的基礎上執行本章程的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取得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統考(聯考)專業合格證或達到該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專業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劃定錄取批次對應類別藝術類本科的最低控制線。藝術類以綜合成績投檔的進檔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區)投檔政策錄取;不以綜合成績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區)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底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至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參照我院普通文理科考生錄取時的單科順序排定名次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招生認可生源所在省份體育專業統考成績,政審、體檢及專業統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劃定的錄取分數線,體育類以綜合成績投檔的進檔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區)投檔政策錄取;不以綜合成績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區)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底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至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參照我院普通文理科考生錄取時的單科順序排定名次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學院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遵照相關省份投檔規則,專業錄取按考生進檔的先後批次,分別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投檔。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學院對各省(市、自治區)的優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錄取時予以認可,原則上最高加分不超過20分。
第二十一條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對報考英語、翻譯等外語類專業考生,原則上要求其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150分制)。各專業無任何加試要求。
第二十二條招生錄取時各專業男女比例無限制。報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考生應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的有關規定,選報符合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否則,學院有權調劑到其它適合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六章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第二十三條預留計劃數量: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學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各省高考上線生源不平衡調節及解決同分考生等情況的錄取。
第二十四條預留計劃使用原則: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的原則,在遠程錄取過程中,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後,根據生源情況將預留計劃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因生源不足而調減回來的已投放到各省的招生計劃,以及調減回來的其他招生類別的招生計劃,按照預留計劃處理。預留計劃的使用嚴格執行「不點招」、「不收費」、「不降分」的規定。
第七章
收費標准
第二十五條學院按照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和江西省教育廳批文(贛發改收費【2016】417號及贛發改收費【2018】1026號)核定的收費標准執行收費,並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本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時一並向考生公布。文科類專業學費為13000元/生·學年,理工科類專業學費為145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5500元/生·學年,住宿費為1200元/生·學年,如有新的文件則按新的文件規定執行。分專業收費標准詳見我院招生信息網: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2年收費標准(略)。
第八章
獎學扶困措施
第二十六條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九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十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八條2022級新生將在共青城校區報到入學。
第二十九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費用。
第三十條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2.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一章
其他須知
第三十一條
學院網址:http://kjxy.jxnu.e.cn
招生信息網:http://zs.kjxy.jxnu.e.cn
招生就業處電話(兼傳真):0792-3561751;
招生就業處通訊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8號;郵編:332020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條學院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江西師范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2022年5月開始實施。

Ⅱ 二本可以上江西師范嗎

江西師范大學在不同省份錄取分數線不同,在外省都是一本錄取,不設置二本錄取。

學校對所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文史類、理工類投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對江西考生在實施分數優先、遵循志願錄取後,再實行「專業優待」政策

江西師范大學按專業(專業類)招生,外語類專業中日語、法語、俄語、朝鮮語(朝英雙語方向)專業的高考外語語種不限,英語、翻譯、商務英語(跨國商務方向)、商務英語(國際會計方向)、商務英語(國際金融方向)專業的高考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學校介紹

江西師范大學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

學校是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全國第一批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擁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十大學科門類,設有22個專業學院,1個獨立學院(科學技術學院),89個本科專業

學校本科招生專業76個,全日制本科生近3萬人,博士、碩士研究生6000餘人,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生1萬餘人;獲批國家教學成果獎(高等教育)二等獎1項,國家教學成果獎(基礎教育)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

以上內容參考 江西師范大學—我校2020年外省招生錄取情況統計表(文理)

以上內容參考 江西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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