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秦皇島招生
Ⅰ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有研究生院嗎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有研究生院。
2005年5月12日,東北大學研究生院秦皇島分院在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成立,共享東北大學全部博士和碩士學科點資源。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作為東北大學一個研究生培養單位,自2017年開始實行研究生招生計劃單列,在哲學、經濟學、法學、理學、工學等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
學生入學後,在秦皇島分校全流程獨立培養,與東北大學總校實行「統一培養標准,統一課程體系」,畢業時由東北大學統一頒發學位證與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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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大學研究生院
東北大學研究生院是1986年4月15日,經國務院批準的首批33所試辦研究生院之一,坐落在東北中心城市遼寧省沈陽市,在河北省秦皇島市設有分院。
東北大學研究生院從1986年起,經國家授權進行單獨考試,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同年學校成為全國首批試行在職學位進修的院校之一。1995年經國務院批准,開始實施博士導師自選審定工作。
從2017年起,東北大學研究生院秦皇島分院開始獨自進行碩士研究生招生,2017年擬錄取人數為207人,2018年擬錄取人數為260人,2019年擬錄取人數為312人。歷年錄取分數線如下表:
Ⅱ 2009年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來源於學校官方,請您放心閱讀,本文未增刪改一個字。我說。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要求,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為做好我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於1987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成立,隸屬教育部,是在東北大學統一規劃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東北大學的組成部分。1996年秦皇島分校作為「東北大學『211工程』建設子項目」,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行列,2006年開始承擔「985工程」建設子項目。 第二條學校注冊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開發區泰山路143號,學校代碼:19145。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三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委員會」,領導全校招生工作,下設「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四條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條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對第一志願考生進行分專業錄取時,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安排專業時,在專業志願之間採用分數優先方式,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六條當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七條當第一志願投檔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市調取徵求志願)考生檔案。非第一志願(徵求志願)考生在分專業錄取時,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
第八條在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有國家和考生所在省規定的政策加分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
第九條對於有高考選考科目的省(區、市),除省級招生辦公室有明確規定,我校原則上按投擋成績(政策加分參照本章程第八條執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選考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當選考科目生源不足時,調劑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條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均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
第十一條定向就業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入學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不簽署協議書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物理為B+,其他選測為B,必測為4C。進檔後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 第四章入學與畢業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以學校公布的收費標准為准) 第十四條新生入學後按教育部有關文件進行身體和錄取資格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家庭困難的新生,可持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的證明,入學後按照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辦理助學貸款,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六條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由東北大學統一蓋章的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由東北大學統一蓋章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的招生咨詢聯系方式為:電話:0335—8051798,傳真:0335—8052422,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neuq.e.cn 。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Ⅲ 2010年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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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 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要求,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為做好我校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章學校概況 第一條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於1987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成立,隸屬教育部,是在東北大學統一規劃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東北大學的組成部分。1996年秦皇島分校作為「東北大學『211工程』建設子項目」,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行列,2006年開始承擔「985工程」建設子項目。 第二條學校注冊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開發區泰山路143號,學校代碼:19145。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三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委員會」,領導全校招生工作,下設「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四條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條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將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對第一志願考生進行分專業錄取時,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安排專業時,在專業志願之間採用分數優先方式,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六條當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七條當第一志願投檔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市調取徵求志願)考生檔案。非第一志願(徵求志願)考生在分專業錄取時,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
第八條在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有國家和考生所在省規定的政策加分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
第九條對於有高考選考科目的省(區、市),除省級招生辦公室有明確規定,我校原則上按投擋成績(政策加分參照本章程第八條執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選考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當選考科目生源不足時,調劑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條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均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
第十一條定向就業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入學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不簽署協議書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為4C1合格。進檔後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動態排名定位的辦法填報志願,為配合內蒙古自治區高考錄取模式改革,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原則採用專業志願清方式。 第四章入學與畢業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以學校公布的收費標准為准) 第十四條新生入學後按教育部有關文件進行身體和錄取資格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家庭困難的新生,可持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的證明,入學後按照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辦理助學貸款,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六條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由東北大學統一蓋章的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由東北大學統一蓋章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的招生咨詢聯系方式為:電話:0335—8051798,傳真:0335—8052422,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neuq.e.cn 。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Ⅳ 東北大學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東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東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東北大學,國標代碼為10145。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注冊地址為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辦學層次為本科及以上。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進入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行列。東北大學在遼寧省沈陽市設有南湖、渾南等校區,在河北省秦皇島市設有秦皇島分校。
第三條東北大學本科招生採用東北大學(校本部)(10145)(以下簡稱「校本部」)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以下簡稱「秦皇島分校」)兩個招生代碼,分別填報,分別錄取。校本部錄取的新生在遼寧省沈陽市就讀,南湖校區地址為沈陽市和平區文化路三巷11號,渾南校區地址為沈陽市渾南區創新路195號。秦皇島分校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島市就讀,地址為河北省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泰山路143號。
第四條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東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問題,統籌決策招生重大事項,監督招生活動,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地區)招生組,負責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咨詢和生源組織工作,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六條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各專業(類)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東北大學將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八條東北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錄取、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等考生)、保送生、華僑及港澳台地區學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生等。秦皇島分校不承擔特殊類型招生任務。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調檔比例。東北大學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到校考生,在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根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第十條體檢要求。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藝術類招生體檢要求詳見招生簡章。
第十一條加分政策。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6、47、48條有關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優先順序。在已調檔考生中,如投檔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關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四條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徵集志願(二志願)。當平行志願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調取徵集志願(順序志願投檔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對徵集志願(非第一志願)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的省(區、市)錄取。
第十六條校本部計算機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原則上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錄取到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校後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十七條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大類,錄取時不分具體專業,入校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部分專業教學時對外語語種有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建議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法語的考生報考。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經濟管理試驗班(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理科試驗班(含化學、應用化學)、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自動化類(含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電子科學與技術、工業智能)、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類(含軟體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生物工程類(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葯)、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人工智慧、智能醫學工程、機器人工程、環境工程、采礦工程(創新實驗班)、智能采礦工程專業入學後部分課程採用英文教材和英語授課,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即進檔後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考生,再依次錄取其他專業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藝術類專業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辦法見《東北大學2022年藝術類招生簡章》。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在投檔考生中按照錄取基準分從高到低錄取,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專業測試成績,錄取基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則參照第十三條規定的優先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定向就業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生等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在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分別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按照屬地化原則,校本部按遼寧省發改委核定和教育廳備案的收費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年按學年制收費標准預收,實際結算時多退少補。校本部大部分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5760—6240元/年;藝術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12000元/年;軟體學院各專業學年學費標准為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45000元/年,第四年達到赴英國鄧迪大學學習要求的學生,學費標准按照英國鄧迪大學學費標准由鄧迪大學收取,同時東北大學收取學籍注冊費4500元/年;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年學費標准為30000元/年,國外學費(含注冊費)標准4148歐元/年。住宿費標准為700—1200元/年。學分制收費具體情況參照學校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實際收取學費以遼寧省教育廳備案的「學費標准」為准。
第二十四條學校構建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三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綠色通道、愛心物資、社會獎(助)學金多種資助形式並存的綠色物質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同時注重精神引領與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長成才計劃,全面促進學生成長成才。
第二十五條秦皇島分校在招生中的相關要求、收費標准、大類招生及專業分流等詳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本科招生實施辦法》。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是東北大學與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應用統計學三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招生,原則上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學生進校後應當在錄取專業完成學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東北大學悉尼智能科技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費56000元/年。
第二十六條東北大學校本部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24-83687392,傳真為024-23891272,電子郵件為[email protected],東北大學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e.cn。秦皇島分校招生咨詢聯系電話為0335-8051798,傳真為0335-8051799,秦皇島分校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q.e.cn。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校三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審查,凡復查不合格者,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有關實施細則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國家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申訴監督電話:招生辦公室電話為024-8368739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電話為024-83687318。
Ⅳ 2022年東北大學秦皇島在吉林錄取分數線
430分。2022年東北大學官網信息顯示,秦皇島在吉林錄取分數線為430分。東北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由教育部、遼寧省、沈陽市三方重點共建,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Ⅵ 2008年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由我轉載,放心閱讀,僅供參考!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要求,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為做好我校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於1987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成立,隸屬教育部,是在東北大學統一規劃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東北大學的組成部分。1996年秦皇島分校作為「東北大學『211工程』建設子項目」,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行列。注冊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開發區泰山路143號,學校代碼:19145。
第二條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定向就業生)。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三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委員會」,領導全校招生工作,下設「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四條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條 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對第一志願考生進行分專業錄取時,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安排專業時,在專業志願之間採用分數優先方式。
第六條 當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七條 當第一志願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時,優先選擇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在分專業錄取時,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
第八條 在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有國家和考生所在省規定的政策加分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
第九條 對於有高考選考科目的省(區、市),除省級招生辦公室有明確規定,我校原則上按投擋成績(政策加分參照本章程第八條執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選考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當選考科目生源不足時,調劑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條 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均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
第十一條 定向就業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入學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不簽署協議書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物理為B+,其他選測為B,必測為4C。進檔後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
第四章 入學與畢業
第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以學校公布的收費標准為准)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按教育部有關文件進行身體和錄取資格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 家庭困難的新生,可持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的證明,入學後按照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辦理助學貸款。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六條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由東北大學統一蓋章的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由東北大學統一蓋章的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的招生咨詢聯系方式為:電話:0335—8051798,傳真:0335—8052422,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www.neuq.e.cn 。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Ⅶ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分數線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是985也是211。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坐落於美麗的濱海城市秦皇島,北倚燕山、南臨渤海。學校佔地701畝,位於河北省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泰山路143號。

熱門好就業專業:第一,測控,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分中心,師資力量最強,但是專業分流生源有點不如自動化,測控實驗班的能力水平很有東西,學生發文和項目數量很多。
第二,自動化,教授副教授數量最多,還有剛剛獲得河北科技進步特等獎的團隊,而且生源質量全校第一,招生分數也是第一,每年國A比賽的國一有一半來自於自動化。找工作也是最好找的專業。
以上為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王牌專業,就業前景較好。
Ⅷ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2012年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要求,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為做好我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製定本章程。第一章學校概況第一條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於1987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成立,隸屬教育部,是在東北大學統一規劃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東北大學的組成部分。1996年秦皇島分校作為“東北大學‘211工程’建設子項目”,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行列,2006年開始承擔“985工程”建設子項目。第二條學校注冊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開發區泰山路143號,學校代碼:19145。第二章招生機構第三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委員會”,領導全校招生工作,下設“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四條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第五條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對第一志願考生進行分專業錄取時,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安排專業時,在專業志願之間採用分數優先方式,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第六條當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第七條當第一志願投檔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市調取徵求志願)考生檔案。非第一志願(徵求志願)考生在分專業錄取時,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第八條在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有國家和考生所在省規定的政策加分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第九條對於有高考選考科目的省(區、市),除省級招生辦公室有明確規定,我校原則上按投擋成績(政策加分參照本章程第八條執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選考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當選考科目生源不足時,調劑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第十條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均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第十一條定向就業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入學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不簽署協議書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二條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物理為B
Ⅸ 2022年565分可以考上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數學專業嗎
您好,要想考上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數學專業,2022年565分是可以的,但是還要看您的其他考試成績是否符合學校的錄取要求。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數學專業的錄取要求是:高考總分在500分以上,數學、物理、化學三科總分在450分以上,數學單科在150分以上,物理、化學單科在120分以上,且報考專業的其他科目考試成績要達到學校的錄取標准。此外,學校還會考慮您的報考專業的綜合考試成績,以及您的面試表現等。因此,2022年565分可以考上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數學專業,但是還要看您的其他考試成績是否符合學校的錄取要求。
